打造“司法行政 为民服务”新品牌
2014-04-06
当前,“以人为本、法律至上”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基本准则。相应,政府也定位于服务者角色,把服务为本作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业操守。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和价值追求理应坚持服务为本。
当前司法行政为民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天津市南开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力争把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每一名群众的接待、每一次咨询的解答,都作为践行服务为本的具体实践。然而,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
一是法律服务的载体需要进一步拓展。目前对于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载体,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扩展法律服务内涵,使法律服务的触角向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延伸方面仍然做得不够。尤其是在做好法律服务保障与全区中心工作的结合方面,应进一步加强思考和研究,通过司法行政与全区中心和重点工作的融合,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和地位提升。
二是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从目前来看,法律服务的供给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明显的供求矛盾。尤其是当前南开区外来工、失业人员、下岗工人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需要在更宽领域、更深层面、更高水平上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的空间。
三是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的方式和技巧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思考如何变被动式服务为主动式服务,变统揽式服务为选择式服务,变家长式服务为亲民式服务,真正做到服务为本。
四是法律服务的环境和经费保障仍需改善和加强。当前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及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务、监督、教育、管理等方面,业务经费均显不足,阻碍了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这一目标的实现。
以政府民心工程为载体,打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新品牌
近年来,南开区委、区政府以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坚持不懈每年实施20项民心工程,努力为群众办更多实事好事,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计民生,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同时,伴随着法治南开建设进程,将法治为民、法治利民、法治惠民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
2012、2013年,由区司法局分别承担落实区委、区政府“改善群众生活20件实事”,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和以“人人学法·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法治大讲堂民心工程活动。从近两年民心工程实施情况看,通过不断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低廉的法律服务,使得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得以全面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为民服务触角不断延伸,司法行政为民服务本质有效彰显,切实将民心工程办成了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解难、为群众谋利的实事工程,办成了顺民意、得民心、聚民气的惠民工程。
我们以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目的,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构建“律师事务所+“148”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点”3个法律服务平台,发挥法律服务平台的整体优势,实现了“1+1”大于“2”的效果,为群众提供一条龙式法律服务,满足了全区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今年,我们还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与全区167个社区签订了一对一法律服务协议,建立了长期法律服务合作关系,除了经常性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等,实现法律服务的全方位、高效率、零距离以外,还协助基层组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既把法律服务送到了老百姓家门口,又将依法自我管理的理念灌输到百姓的心里。
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政府民心工程这一有效载体,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生动实践,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转变工作作风、倾力服务基层的具体体现。可以说,自民心工程实施以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升,民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得到满足,法治文化深入人心,“服务民生,法治先行”的服务理念已基本形成共识。
进一步落实好民心工程,需要着力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落实好民心工程,要在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上下工夫
法律援助是一项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社会得和谐的工作。需要在落实民心工程中,缩短服务半径、扩大服务受众群体,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零缝隙”、法律咨询“零距离”、受理案件“零等待”、法律援助案件“零收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零投诉”的“五零”服务模式。
(二)落实好民心工程,要在提升服务品质和服务效能上下工夫
评判司法行政机关民心工程的落实情况和服务品质、服务效能的高低,取决于人民。因此,要紧密围绕当前各级党政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深入推进律师、公证服务进社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现合理布局,方便人民群众。要通过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公开服务承诺,加强服务监督等方式,做到接待当事人热心、听取陈述耐心、讲解政策法律细心、解决问题公心,使人民群众真正受惠,树立起司法行政工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三)落实好民心工程,要在加强阵地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下工夫
借鉴其他地区成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打造一个区域性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集成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教育、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多种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提供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性功能的最大化。
(四)落实好民心工程,要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群众性教育,筑牢思想基础上下工夫
即通过加强群众性教育,将民生意识融入每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血脉之中,凸显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和法律服务中的群众性,牢固树立“服务”这一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价值观,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功能,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中建功立业。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分析原因,制定详细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着力提高社会服务的本领,着力提高教育改造的本领,实现法律的目的。
在今后工作中,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民心工程活动紧密结合,不断健全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好对法律服务业的指导、管理、监督职能,带领全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转化为深入基层的热情、服务群众的激情和为民服务的本领,真正把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送到群众的心坎上,使法律服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事不用,无所不容,尽最大努力帮助和促进“改善群众生活”这一目标的实现,为促进南开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让民心工程成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道路上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