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农村法治
2014-04-06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当代中国农村法治
专栏主持人语: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法经》就已经把赌博规定为犯罪。《法经》第六篇“杂法”中规定,“博戏罚金三币;太子博则笞;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日嬉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赌博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特别是民主法治薄弱的农村各种新型赌博相继出现,给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阻碍。为此,我们应一方面加强农村的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好农民的各项权利;另一方面,要督促农村基层组织在农闲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一些集参与性、娱乐性于一体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充分满足其精神文化需要,为农村的繁荣昌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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