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义疏》对同义词和同源词的训释
2014-04-05张蓉
张 蓉
(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3)
《尔雅义疏》对同义词和同源词的训释
张 蓉
(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北京100083)
郝懿行的《尔雅义疏》中使用了两种训释方法:一是同义词同训法;二是同源词同训法。两者都不仅仅是对某一个词的训释,而是注意到了一组词的词义同步运动的过程,这对于研究词义的系统性和词义演变的途径具有重要意义。
《尔雅义疏》;同义词;同源词;同训法
网络出版时间:2014-03-31 15:17
许嘉璐在《论同步引申》文章第五部分“前人对同步引申的关注”中指出,王念孙的《广雅疏证》、郝懿行的《尔雅义疏》、黄侃的《尔雅义疏笺语》已经注意到不同的词的共同引申道路,但是“还未能与词的分化和字的孳乳问题区别开来认识”、“尚未能从理论上对同步引申现象的产生、意义作更为深入的说明”[1]。作者在王念孙、郝懿行、黄侃等人的研究基础上,指出他们几位经常运用一种训释方法来训释,其中蕴含着汉语词义演变的规律,可以概括为“同步引申”。许嘉璐说:“一个词意义延伸的过程常常‘扩散’到与之相关的词身上,带动后者也沿着相类似的线路引申。我们把这种伴随性演变称为‘同步引申’。”[1]文章还举了如下例子:
族 丛聚→众多→一般
众 人多→众多→一般
列 分解→行列→一般
庶 屋下众→众多→一般
用公式简要表示为(“≈”为近似号,表示同义或近义关系):
A:A1:A2……An≈B:B1:B2……Bn≈C:C1:C2……Cn
笔者在阅读《尔雅义疏》的过程中,也发现郝懿行经常使用一种训释方法,即:甲与乙同意,故甲训(或用“谓之”)A,亦训B;乙训B,亦训A。经仔细比较分析,发现这种训释方法主要是用来对一组同义词或者同源词进行训释,认为它们的词义运动过程相同或者相近。掌握郝氏的这种训释方法,对于研究古汉语同义词词义的系统演变和同源词的音近义通规律,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尔雅义疏》对同义词的训释
在《尔雅义疏》中,人们经常看到这样一种形式的“同意”之说:
例1:《尔雅·释诂》:“介、纯,大也。”《尔雅义疏》:“纯又训善者,与介同意,故介训善,又训大;纯训大,又训善也。”[2]9
按:此例中,“介”和“纯”都有“大”义,在这个义项上是一对同义词。郝懿行认为,因为“介”又有“善”义,所以它的同义词“纯”也有“善”义。换言之,“介”兼有“大”和“善”两义,那么“纯”也兼有“大”和“善”两义。
例2:《尔雅·释诂》:“如,谋也。”《尔雅义疏》:“如者,与茹同。《释言》云:‘茹,度也。’度亦谋也,茹亦如也。如与猷同意,故猷训为谋,亦训为若;如训为谋,亦训为若。猷通作犹,如通作茹,其意正同矣。”[2]39
按:此例中,“如”和“猷”都有“谋”义,在这个义项上是一对同义词。郝懿行认为,既然“猷”又有“若”义,那么它的同义词“如”也就有“若”义。换言之,“如”兼有“谋”和“若”两义,那么“猷”也兼有“谋”和“若”两义。
例3:《尔雅·释诂》:“烝、皇,君也。”《尔雅义疏》:“美与君义亦近,凡臣子於君父,以美大之词言之,故皇谓之大,亦谓之美,亦谓之君;烝谓之众,亦谓之美,亦谓之君。凡有数义而皆通,斯《尔雅》诸文之例也。不明乎此,则窒矣。”[2]5
按:此例中,郝懿行不用“训为”这个术语,而用了“谓之”,意思差不多。“烝”和“皇”都有“君”义,在这个义项上是一对同义词。而“君”与“美”、“大”义相近,因此“皇”兼有“大”“美”“君”等义,“烝”也兼有“众”(众与大义近)“美”“君”等义。
由上可以为《尔雅义疏》的这种对同义词的训释方法归纳出一条公式来:
甲、乙,A也。甲与乙同意,故甲训为/谓之A,又训为/谓之A′;乙训为/谓之A′,又训为/谓之A。
值得注意的是:甲和乙是被解释词,郝懿行经常说“甲与乙同意”,这里的“同意”不是说意义相同,而是说两个同义词的词义运动过程或者说引申过程相同(尽管他没有这样讲)。郝氏的意思应该是:甲词兼有A和A′两义,那么甲的同义词乙也兼有A和A′两义,换言之,甲词能由A义发展出A′义,那么与甲词同训为A义的乙词也可以发展出A′义,这就是他所说的“同意”。
这两个公式还可以更进一步简化为:
甲、乙,A也。甲和乙可以同训为A,亦可同训为A′,A与A′义相近(或义相通)。
这种训释方法不仅仅是对某一个词的词义进行训释,而是同时考察具有某一共同义位的甲乙两词(或两个以上的词)的其他义位,人们称这种训释方法为“同义词同训法”。黄易青《同源词意义关系比较互证法》有一段论述可以为这种训释方法作注解:
甲乙两词都有某义,即在一个义位上发生对应,那么,这两个词的其他义位可以发生对应。这是因为,意义运动不是孤立的,而总是相互连锁多渠道关通的。[3]
虽然黄易青讨论的是同源词的问题,但这段话仍然适用于同义词。下面再看几例。
例4:《尔雅·释诂》:“辟,法也。”《尔雅义疏》:“辟者,《说文》云‘法也。’……按:辟与庸同意,故庸为凡常之称,辟亦凡庸之名;庸既训常,知辟亦训常;辟既训法,知庸亦当训法。推之‘典’,既训常,亦当训法。《尔雅》於‘典、庸’不言法,於‘辟’不言常,实则其意互相通也。”[2]43
按:此例中,“辟”与“庸”同意,是说这两个词可以同训为“常”,而“常”与“法”义相通,故“辟”与“庸”又可以同训为“法”。
例5:《尔雅·释诂》:“永、悠,远也。”《尔雅义疏》:“永者,下文云‘长也’。长亦远也。虞翻《易》注以‘乾’为‘远’、‘坤’为‘永’,永远义同尔。永与修同意,修亦训长,又训远也。《离骚》云:‘路曼曼其修远兮’,王逸注:‘修,长也。’‘又重之以修能。’王逸注:‘修,远也。’”[2]72《尔雅义疏》:“悠者,与修同意。悠亦训长,又训远也。《吴语》云:‘今吾道路悠远。’韦昭注:‘悠,长也。’《诗》云:‘於乎悠哉。’毛传:‘悠,远也。’《一切经音义》九引舍人曰:‘悠,行之远也。’”[2]73
按:此例中,郝懿行认为“永”、“悠”和“修”是一组同义词,可以同训为“长”,而“长”与“远”义近,故“永”、“悠”、“修”又可以同训为“远”。因此,他说“永与修同意”、“悠与修同意”,实际上是说这3个词由“长”到“远”的引申过程一样。
例6:《尔雅·释诂》:“戁、竦,惧也。”《尔雅义疏》:“戁者,下文云:‘动也。’《说文》云:‘敬也。’皆与惧义近,故《诗》:‘不戁不竦。’《传》云:‘戁,恐也。’通作赧。赧训惭,亦与惧义近,故《楚语》云:‘否则赧。’韦昭注:‘赧,惧也’,声转为。《说文》云:‘见鬼,惊声,读若《诗》:“受福不儺”。’盖戁从難声,从難省声,训为惊、惧,其义又同矣。”《尔雅义疏》:“竦者,愯之假音也。《说文》云:‘愯,惧也’。从雙省声。”引《春秋传》曰:“‘驷氏愯。’通作慫。《说文》云:‘慫,惊也。读若悚。’又通作聳。《方言》云:‘聳,悚也。’《左氏昭六年传》:‘聳之以行。’杜预注:‘聳,惧也。’《汉书·刑法志》作:‘之以行。’晋灼注:‘古竦字也。’按:即愯字,从雙,不省。‘驷氏愯’《左氏昭十九年传》作‘驷氏聳’。《文选·广绝交论》注引《尔雅》亦作:‘聳,惧也。’又通作竦。《说文》云:‘竦,敬也。’竦训敬,与戁同意,故‘不戁不竦’,毛传:‘竦,惧也。’”
按:此例中,“戁”与“竦”同训为“惧”,是一对同义词。“戁”又有“动”、“敬”、“恐”、“赧”、“惭”、“惊”等义,这些意思均与“惧”相近;“竦”也有与之相应“惊”、“敬”等义。因此,郝懿行说:“竦训敬,与戁同意。”[2]147
以上各组同义词中的两个词(或两个以上的词)在语音上并无联系,只是在某一个义位上相同,因而在其他义位上也相通。
二、《尔雅义疏》对同源词的训释
在下面的例子中,同训为A的甲、乙两词在语音上也存在联系,这种情况,人们称为“同源词同训法”。试看几例:
例7:《尔雅·释诂》:“延,进也。”《尔雅义疏》:“延者,引之进也。《仪礼》‘祝延尸’注:‘延,進也。’《曲礼》‘主人延客’祭注:‘延,道也’。道引亦进之也,故引训长,延亦训长也;引训陈,延亦训陈也;引训进,延又训进也。明此二字声义俱同矣。”[2]103
此例中,“延”和“引”是一对同源词,王力先生在《同源字典》中论之甚详[4]535-538,兹不赘述。郝懿行认为,“延”可以训为“长”、“陈”、“进”,“引”也可以训为“长”、“陈”、“进”。
例8:《尔雅·释诂》:“劬,病也。”《尔雅义疏》:“劬,《礼·内则》云:‘見於公宫则劬。’郑注:‘劬,劳也。’《鸿雁》,《释文》引《韩诗》云:‘劬,数也。’‘频’‘数’亦劳也。通作瞿……又通作惧……是‘惧’‘瞿’‘劬’并声义同。”[2]151
《尔雅·释诂》:“卭、敕,劳也。”《尔雅义疏》:“卭者,《礼·缁衣》云:‘维王之卭。’郑注:‘卭,劳也。’《诗》‘亦孔之卭’‘维王之卭’,《传》《笺》并云:‘卭,病也。’‘病’‘劳’义亦近也。卭与劬同意,劬训为劳,劬劳又俱训病。劬卭亦一声之转也。”[2]163
按:这两条要结合在一起分析。“劬”古在群纽侯部,“卭”古在群纽东部,侯东对转,两者是一对同源词。郝懿行认为“劬”可以训为“劳”,而“劳”与“病”义相近,故“劬”也可以训为“病”,“卭”与“劬”是一对同源词,“卭”也可以相应地训为“劳”和“病”。换言之,“卭”和“劬”既可以同训为“劳”,又可以同训为“病”。
结合例7和例8,可以为“同源词同训法”归纳出如下公式:
甲、乙,A也。甲训A,亦训A′也;乙训A′,亦训A也。A与A′义近,甲与乙亦一声之转也。
例9:《尔雅·释诂》:“遹,循也。”《尔雅义疏》:“遹者,《释言》云:‘述也。’述与率、循义近,故皆训自。《释文》引孙炎云:‘遹,古述字,读聿,亦音橘。’按:遹有三音,音橘者,聿、橘古通用,《诗》:‘遹追来孝。’《礼记·礼器》作:‘聿追来孝。’又‘聿来胥宇。’郑笺:‘聿,自也。’《正义》以为‘释诂’文。是聿、遹通。又通作欥。《诗》:‘遹求厥宁。’《说文》引作‘欥求厥宁。’欥从曰声。欥又通曰,曰又通聿,故《诗》之‘见晛曰消。’《释文》引韩诗,刘向作‘聿消’是其证矣。孙炎以为古述字者,盖遹有述音。《匡谬正俗》引逸《礼记》曰:‘知天文者冠鹬。’鹬字音聿,亦有‘术’音,故《礼》之衣服图及蔡邕《独断》谓为术氏冠,亦因鹬音转为术字耳,非道术之谓也。据颜此说,证以鹬、遹俱从遹声,可知遹之音为述,亦犹鹬之音为术也。遹音为述,其训亦述,故《诗》:‘遹骏有声。’《郑笺》:‘遹,述也。’遹音为聿,聿亦训述,故《诗》:‘聿修厥德。’《毛传》:‘聿,述也。’”[2]35
按:“聿”(又作欥)和“遹”(滋生为鹬)是一对同源词,“聿”在喻四物部,“遹”在喻四质部,质物旁转,都在段玉裁的第十五部,王力先生的《同源字典》以为二字同音,实同一词,并有详细考证,此从略[2]461。郝懿行认为,既然“遹”可以训为“自”,可以训为“循”,可以训为“述”(遹者,《释言》云:述也),那么“聿”也可以训为“自”、“循”和“述”(聿亦训述)。
综上所述,《尔雅义疏》的这种“同义词同训法”和“同源词同训法”不仅仅是对某一个词的训释,而是注意到了一组词的词义同步运动的过程,注意到了词与词之间在意义上的相互影响,注意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义词在词义系统上的相似性和对应性,以及一组同源词音随义转的规律性。全书运用这种训释方法的例子还有很多,值得人们好好总结。另外,王念孙的《广雅疏证》、钱绎的《方言笺疏》也大量运用了这种方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限于时间和篇幅,不能进一步展开,以待他日研究。
[1] 许嘉璐.论同步引申[J].中国语文,1987,(1):50-57.
[2] (清)郝懿行.尔雅义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2.
[3] 黄易青.同源词意义关系比较互证法[J].古汉语研究,2000,(4):65-70.
[4] 王力.同源字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Study of the Annotation of Synonyms and Paronyms in Er Ya Yi Shu
ZHANG Ro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China)
There are two methods in the annotation of Er Ya Yi Shu written by Hao Yi-xing.One is the synonyms with Tongxun methods;the other is the paronyms with Tongxun methods.Both of them are not only used to annotate words,but also to notice the synchronized process of the meaning of words.It is significant for the research on the systematicness and evolution paths of the word meaning.
Er Ya Yi Shu;synonyms;paronyms;Tongxun methods
H 02
A
2095-462X(2014)02-0001-03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3.1415.C.20140331.1517.006.html
(责任编辑 刘小平)
2013-12-23
张蓉(1972-),女,山西太原人,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副研究馆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典文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