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建议——以河南省为例
2014-04-04刘英
刘英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 郑州 450018)
村镇银行成立的目的是通过吸收和引导民间资本服务“三农”,丰富支付服务市场主体、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提供多元化支付结算服务,解决“三农”贷款难的问题。河南农村金融体系尚不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村镇银行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受到人员、资金、技术条件等限制,支付结算服务整体水平较低,尚不能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支付结算业务需求,严重制约了河南省农业发展,农业金融发展问题成为河南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河南省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角度,研究河南省村镇银行现状问题,以期找出促进村镇银行金融发展的方案。
一、河南省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表1 河南省村镇银行注册资本情况统计表
河南省首家村镇银行成立于2008年6月[1],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设村镇银行法人机构56家。从网点布局看,在全省村镇银行所设93个营业机构中,市区9家、县城74家、乡镇及以下10家,网点布局以县城为主。从业务发展情况看,村镇银行平均存款约3亿元、贷款2亿元,由于成立时间较短,规模总体偏小。从注册资本情况看,1000万元以下村镇银行1家,2000万-5000万元31家,5000万-9000万元13家,1亿元以上11家,符合农村市场实际。从人员分布看,全省村镇银行平均现有员工37人,其中支付结算人员7人。从营业机构发展趋势看,除已有11家村镇银行分设37个营业机构外,还有多家正筹备在乡镇、行政村设立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新生力量和重要补充。从村镇银行发起银行看,56家村镇银行中,以发起银行是地方性金融机构居多,其中发起银行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占19家,发起银行是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的占26家,发起银行是外资银行的占5家,发起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占6家。
表2 河南省村镇银行发起银行情况统计表
(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主要以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
全省56家村镇银行中,其中52家村镇银行已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且全部是以间接参与者身份通过主发起行或代理行加入,剩余4家拟近期加入。有1家加入支票影像交换系统,1家加入银联银行卡跨行清算系统,12家加入当地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此外,有5家村镇银行已加入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其中3家通过代理行加入、2家通过上海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加入。
表3 河南省村镇银行接入支付系统情况统计表
(三)传统支付工具和手段方式处于主导地位
村镇银行主要通过汇兑和支票等传统支付工具和方式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一是票据业务方面,43家村镇银行已开办支票业务,13家已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2家已开办银行汇票业务,银行本票业务为空白。村镇银行日均办理支票业务约4笔、金额约30万元;日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不足1笔,其他票据类业务量很少。二是银行卡业务方面,目前已有5家村镇银行开始发行银行卡,截至2013年底,约发行银行卡3万张,日均办理银行卡业务约120笔、金额100万元,其中1家独立发卡直接加入银联银行卡跨行清算系统,其余4家发行主发起行的银行卡。三是新兴电子化支付工具使用上方面,有8家村镇银行开办网银业务,其余48家村镇银行均有较强意愿开办网银业务。另外,有44家村镇银行表示愿意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发展不均衡,支付服务优势不突出
(1)营业网点数量少。截至2012年底,河南省主要农村金融机构网点5279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共107个,村镇银行网点仅83个,且主要分布在县城,乡镇及以下农村地区分布很少。不论是在网点总数上,还是区域分布上,村镇银行均处于明显弱势。
(2)利润来源过于单一。2013年,盈利的村镇银行46家,占河南省总机构的82%。亏损的10家村镇银行均为2013年新成立的机构。在存款、贷款、汇兑传统三大业务中,村镇银行汇兑基本免费提供,盈利主要依靠存贷差,发展后劲不足。
(3)支付结算收入贡献率低。截至2013年底,全省村镇银行支付结算收入平均5.64万元,仅占全部营业收入的5‰。
(二)核心系统提供方的多元化,导致系统使用成本偏高
(1)各行间技术标准不统一。目前村镇银行核心系统多是由主发起行或代理行现用或淘汰的旧系统,虽然尚可满足当前业务需求,但有40%的村镇银行表示,现用系统功能不适合村镇银行的自身特点和业务需求,将影响今后业务发展。
(2)核心系统运行维护费用较高。在全省56家村镇银行中,38家村镇银行核心系统由主发起行提供,其中34家与主发起行签订协议有偿使用;其余18家村镇银行的核心系统由第三方提供或自行开发,但需要支出较高费用,包括系统上线费用约100万元、每年的运行维护费约70万元等。2家村镇银行通过上海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加入中国人民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需要支出系统上线费用40万元,每年还需支出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高的系统应用成本费用限制了村镇银行的成长。
(3)村镇银行核心系统选择渠道较少。主要原因是代理行通过支付系统代理服务内嵌于所提供的核心系统的方式,或通过要求支付系统代理接口与核心系统的技术标准一致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将支付系统代理和核心系统提供进行绑定。
(三)支付渠道不通畅,服务体系不健全
(1)同一直接参与者下两家村镇银行无法通过大额支付系统直接办理业务。在大额支付系统现有制度安排下,村镇银行与其代理行、代理行的分支机构以及代理行代理的其他银行间办理资金汇划业务无法直接进行,需通过代理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开立账户进行转汇,资金汇划环节多,客户资金在途时间长,风险点增加,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图1 村镇银行支付工具业务开展情况示意图
(2)代理行对头寸管理过于严格。特别是支付系统由非主发起行代理的,除限定单日汇划限额外,还要求村镇银行要在前一天下午4:00前报告次日大额资金汇划计划,超过协议标准的还要通过二级审批,影响村镇银行资金使用效率。
(3)开办网银业务较难。支付系统代理行一般不直接提供代理网银服务,村镇银行开通网银业务,需按照代理行的技术标准自主开发网银系统和系统接口,涉及支付系统代理行和其指定的系统开发商,后续升级维护同样复杂。
(四)银行卡发卡手续繁琐,加入银联网络条件较高
全省56家中,95%的村镇银行均有发卡意愿,客户也有较强的银行卡业务需求。但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卡技术标准和银联的入网技术规范是针对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制定的,手续较多,条件较高,如银联规定:使用主发起行入网机构标识码(BIN号)需审批,金融机构开业一年以上才可加入银联银行卡跨行清算系统,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金的1%且不低于10万元的入网费,联网测试阶段费用也较高。村镇银行目前处于发展初期,即使取得独立发卡资格,也难以满足上述要求。
三、有关建议
(一)政策扶持,提供发展契机
第一,政府应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减免税收、增加支农再贷款规模、适当降低业务准入标准、放宽同业资金拆借市场条件等方式,为村镇银行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第二,银联和上海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等资金清算组织要降低村镇银行入网门槛、简化入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相关费用,为村镇银行开办银行卡、网银业务等提供便利。第三,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应加大支持力度,主动协调,解决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难题,支持村镇银行支付服务和支付产品创新,在农村地区推广网上银行、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工具时,可优先选择村镇银行先行先试后扩大推广。
(二)多措并举,加强自身建设
第一,村镇银行应找准市场定位,应把广大农村市场作为其服务主体,将重心“沉下去”,做到机构向下、业务向下。已成立的村镇银行新设营业机构可以采取在农村地区增设分支机构来扩大服务范围;新设村镇银行原则上要在县(市)以下,甚至农村乡镇、行政村,回归村镇银行的本质[2]。第二,村镇银行应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小而快”“小而活”的优势,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和农民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研发推广农民群众能用、好用、爱用并用得起的支付服务和产品,激发农村消费需求[3]。第三,村镇银行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行内培训、发起行派驻管理人员、从他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实行岗前考试制度等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第四,村镇银行应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利用地方报纸和电视台,加大对办行宗旨、服务对象、业务种类、服务产品和服务优势的宣传力度,打消客户顾虑,增强自身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4]。
(三)引入竞争机制,降低经营成本
一是鼓励市场力量自发成立类似于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的资金清算组织,建立统一的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平台,提供先进成熟的系统、统一技术标准,在防范支付清算风险前提下,规避代理行的各种不利限制,降低系统使用费用成本。二是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考虑以省为单位,选择一家综合实力较强的村镇银行作为直接参与者加入支付系统,其他村镇银行以其下间接参与者身份加入,为村镇银行发展和积累提供更大的空间。
(四)完善支付系统建设,畅通资金汇划渠道
建议中国人民银行结合村镇银行法人机构特点,在村镇银行加入支付系统审批程序、日常业务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鼓励与倾斜,完善支付系统功能,不同法人机构的间接参与者同属一个直接参与者的,支持间接参与者之间的资金清算,畅通资金汇划通道[5]。此外,村镇银行应积极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创造条件开办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业务,引导和鼓励客户办理票据业务,通过差异化服务赢得竞争优势。
[1]高彦彬.河南村镇银行的比较优势与发展方向策论[J].金融纵横,2013,(3):77-90.
[2]李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创新研究——以徐州市为例[J].现代金融,2012,(5):13-15.
[3]邱峰.村镇银行市场定位偏离及其矫正策略研究[J].金融会计,2012,(5):69-72.
[4]高晓燕,孙晓靓.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1,(6):96-98.
[5]吴志贵,吴帆,林昕.海南省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时代金融,2012,(12):12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