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新加坡的国家构建
2014-04-04李路曲
李路曲
比较视野下新加坡的国家构建
李路曲
新加坡的国家构建是在遵循国家构建基本规律的基础上保持自己特色的过程。它在殖民主义时期现代性积累和国族形成的基础上构建民族国家的权力机构,在市民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培育起较为成熟的民主化制度。它在扩展民族国家权力的同时保持着相当的现代性和民主性,在构建国家的民主政治时期则利用国家权力抑制政治参与的过快扩展,同时由政治精英和民众相互妥协而共同推动民主的有序发展,从而达到了国家权力与民主发展的一种相对平衡。
国家构建; 殖民主义; 现代性; 威权主义; 民主化
一、殖民主义时期现代性的积累
19世纪初英国殖民者在新加坡建立殖民地后,逐步瓦解了马来苏丹的封建统治,并大量吸收华人移民,逐步建立起自己的殖民机构进行统治。*[英] D. G. E.霍尔曼:《东南亚史》下册,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所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99-608、899-908页。这虽然是一种民族压迫,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具有构建现代性的作用。马克思在论述英国在印度*新加坡是由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开发的,因而最初属于英国的东印度公司管辖。的殖民统治时说道:“英国在印度斯坦造成社会革命完全是被极卑鄙的利益所驱使,而且谋取这些利益的方式也很愚钝。但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于,如果亚洲的社会状况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能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如果不能,那么,英国不管是干了多少罪行,它造成这个革命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66页。马克思在批判民族压迫的同时,也指出一些殖民者尤其是像英国这样的早发现代化国家19世纪以后在殖民地建立了近代化的工业和社会结构,输入了现代性。一般来说,殖民主义的统治在早期十分残酷,到晚期则相对温和,新加坡是在19世纪才沦为英国殖民地的,因而其殖民统治较为温和。因此,殖民地时期的新加坡在较短的时间内积累了较多的现代性。
对于后发展国家尤其是曾经沦为殖民地的国家来说,其最初的现代化是由来自西方的因素驱动的,而自身现代性的形成是在西方现代性的影响下逐渐形成和发展现代政治和文化的过程。1867年新加坡正式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建立了宪法下的正式的政治制度,规定英国女皇是唯一的合法性来源,总督是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掌握着政治、经济和军事大权;总督府下设11个行政部门。*李路曲:《新加坡现代化之路:进程、模式和文化选择》, 北京:新华出版社,1996年, 第6页。哈贝马斯指出,现代国家制度是政治和社会理性化的产物,这种理性化的国家包括自上而下的、统一而稳定的税赋体系,统一的军事权力,统一的立法权力和执法权力,统一的行政系统和行政管理等。*陈嘉明等:《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37页。由此看来,这一举措建立了新加坡“国家制度”的基本架构。
这种“国家制度”非现代性的一面主要表现为英国统治者独占了所有的政治权力,统治方式不但是集权式的,而且也是一种民族统治,本土人民几乎没有掌握任何政治权力,尽管他们在经济和商业
上是基本自由的。但此后民族的政治参与有所发展,虽然非常缓慢,但立法议会中民族议员的数量逐步增加,经济和社会利益的表达也越发有力,尽管仍然没有上升到政治层面,但这表明新加坡具有现代国家特征的政治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新加坡的国家构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反对日本侵略者的斗争中,新加坡的民族主义意识开始觉醒,并形成了第一批民族主义者,战后他们都参加到反对英国殖民主义的政治斗争中来了,正是他们建立了新加坡最初的政党*郑文辉:《新加坡从开埠到建国》,新加坡教育出版社,1977年,第184页。。从1945年第一个政党马来亚民主联盟建立到1950年代中期,新加坡先后建立了几十个民族主义政党*Alex Tossey, Lee Kuan Yew: Fighting for Singapore,Sydney:Angel’s and Robertson Ltd., l974, p.1-56.,在它们的引领下,民族主义运动向英国统治者的合法性及其权威提出了挑战。
政治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1954年,作为超越政党基础狭隘、政党组织规模小而难以领导民族斗争的精英型政党的人民行动党应运而生,它是新加坡第一个群众型政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它的领导下,民族运动的形势得到了很大改观,给殖民统治者以很大的压力。在民族运动的强大冲击下,英国被迫同意新加坡取得自治地位。*郑文辉:《新加坡从开埠到建国》,第185页。1959年人民行动党上台执政,建立了自治政府,这标志着新加坡基本取得了民族独立。*这时在法律上新加坡仍属于马来亚,属英联邦成员,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亚联邦正式取得独立地位。此后,新加坡的政治发展进程和现代国家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由“殖民国家”进入到民族国家构建的新阶段。殖民时期长期的现代性积累对新加坡的现代化进程和政治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很多国家包括后发展国家的政治进程来看,民主的发展需要较长时期的积累,否则难以推动。
“殖民国家”与民族国家的现代性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很大的差异。两者都在“国家层面”上发展了“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从而推动了“国家构建”和现代化进程,这是它们基本的相同点。但是它们所构建的“国家”的前途和性质也有很大不同。殖民统治虽然推动了现代性的发展,但是它也极力阻碍民族主义者获得政治权力和发展民族经济,这就决定了殖民统治的前途和现代性是有很大局限性的。因为现代化在政治上的反映就是民族国家的形成,现代化在很长一个阶段中是与民族国家的构建相重合的,也就是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内,民族国家对于现代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保护和推动作用,而现代化的持续发展则有赖于民族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市场环境的建立。当然,现实往往是最初的民族主义精英具有浓重的传统意识,因此在他们取得政权后可能一度迟滞甚至中断现代化进程。但是现代性因素迟早会在政治体制内部发挥作用,会通过内部的权力更新发展出现代性。
从政治参与上可以进一步看到这种差异。在殖民政治下,民众享有的政治权利十分有限,其政治参与受到限制。而在民族主义运动之中,下层群众与上层领导在追求民族独立这一政治目标上是一致的,这使他们在运动中可以平等相待;在民族的威权主义统治建立后,尽管民众所获得的政治权力很有限,政治意识也是激情多于理性,也是在追随的意义上被动员参与体制,但其前途是在民族国家体制内不断地发展自己的政治权利。而这一点在异族统治下是难以做到的,因为民族之间的隔阂很难消除,异族统治者不能作为当地人民的代表获得合法性。当然更好的情况是民族主义领导者在取代殖民主义之时能够吸收其已有的现代性因素,使之为民族的现代化进程和国家构建所用。新加坡在这方面做的比较成功。
二、强民族国家的构建及其现代性特质
早发现代化国家的现代化是从地方启动的,很长一个时期它只是一个局部因素,而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来说,现代化一开始就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因为任何局部的现代化随时都有可能受到其他部分或上层的干扰而夭折,尽管现代化意识最初一定是产生于局部和少数人之中。因此,国家在现代化初期就成为后发现代化的最主要的推动力,因而现代国家的构建也就成为一个关键因素。这可以从四个基本方面来看:
1.国家政治精英现代化意识的发展
由于后发展国家的现代化因素是从外部输入的,因而相对于早发现代化国家来说,主观推动在现代化的初期就很重要,这样,具有现代化导向的政治精英掌握国家政权就成了这类国家推动现代化进程和进行现代国家建设的核心问题。*[美]G.E.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一个比较史的研究》,景跃进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56页。
从世界各国尤其是东亚的情况来看,伴随着战后的不同发展阶段,其新兴国家的领导人也可以划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我们可以在这种框架下来对新加坡的领导人及政治精英进行分析。
第二次大战后东亚各国的第一代政治精英一般是职业革命家,他们主要的政治生涯是争取和巩固国家独立,以此为自己的事业和目标。他们通过长期的革命斗争或民族斗争取得了民族国家的领导权,但是此后在进行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并不是很成功。这虽然与当时国内的斗争形势和整个国际环境的矛盾有关,但主要与他们自己和革命力量的革命惯性及其在斗争中形成的意识形态的转型非常困难有关。
第二代领袖主要是技术官僚。最初担任国家领袖的技术官僚也是从较为年轻的革命家转型而来的,因为他们当政的年代已经不再有革命和斗争的环境,国家要进行和平与发展的建设,而第一代国家领导人也因年事已高等各种原因淡出政治舞台。此后,技术官僚成为这一时期国家领导人的首选和主要特质。从根本上来看,技术官僚成为国家领导人是时代的选择,因为这时国家的主要目标是发展经济和通过强化政府权力以及行政改革来进行国家构建,这同时要求在政治制度层面上保持相对的稳定。
第三代领袖是新型的政治家。一般来说,这类政治家的出现要有民主竞争的环境,因此,很多国家是在发生了政治转型和民主化后形成了这样一批政治精英。这种新型政治家会逐步取代技术官僚成为国家的领导。他们的特点是,不再有理工科或军人背景,而是专门从事政治活动的职业政治家或政党领袖,越来越多的人有法律、政治等文科的背景。一般来说,这种新型政治家的主要事业和目标是构建现代国家尤其是进行民主政治建设。
新加坡的第一代政治精英的双重特质非常明显,他们大都具有长期留学英国或长期受英语教育的背景。与其他国家的领导人有所不同,李光耀的主要事业可以分为两个时代,一是作为职业革命家的事业,二是作为技术官僚的事业。应该说,作为职业革命家,他缺乏领导大规模民族运动或革命战争的经历和锻炼,因而也缺少革命的品质和宏韬大略,但是,作为技术官僚,在他身上体现着更多的现代性,这与他留学英国、以律师这种专业人士的身份和平“合法”领导民族斗争、通过选举担任总理并使新加坡一直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反对党存在有很大关系。尤其是他积极推动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这体现了他对现代化和现代国家建设的正确认识。
由于人民行动党有严格的选拔程序*新加坡一直保持着有限度的竞选。,所以党的选官基础的扩大并没有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组织力。同时,由于政治体制的程序得到严格遵守以及整个体制的制度化水平较高,这些候选人进入政治体制后,带来了现代性和对市场化、民主化的适应性,即通过改变而强化了政治体制。随着人民行动党的组织和路线更加开放,其党员也越来越具有现代意识,能够应对领导职务的挑战,因而自本世纪初以来它注重从党员中选择政府官员,以保持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这没有削弱而是增强了自己的竞争力。现在看来,这种适应形势变化而进行的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调整是有效的。
2.政治体制具有较高的现代性和制度化水平
我们知道,建立起具有明确的现代化导向和中央集权的有效现代国家制度及其权力运行机制,是后发现代化国家推进现代化进程的政治条件,也是进行现代国家构建的前提条件,新加坡较早地做到了这一点。
英国在新加坡建立的行政系统,无论是官员的素养还是体制的运作,都较为专业化和现代化,相比许多传统国家的行政系统,新兴民族国家建立初期的行政系统都更具有现代性。但是,这种由殖民者建立的统治很难与当地的民族有机结合并形成政治共同体,而在全民族及全国范围内形成有机的政治共同体,是进一步推动现代化进程和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根本前提,这是一个无法超越的历史及政治建设过程。因而,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推翻无法融和的异族统治并代之以民族主义的统治,建立本民族的政权,有其基本的合理性。新加坡的政治精英有远见地把这种基本的合理性与英国殖民统治所留下的文官系统的现代性结合起来,为打造自己的具有现代性和高制度化水平的政治体制奠定了基础。
新加坡之所以能够较早地确立了现代国家制度,有一个特点值得关注。我们知道,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早发现代化国家的政党是在现代国家“体制内”建立的,其主要任务是进行民主政治建设;而后发现代化国家的政党是在“体制外”建立的,当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社会革命或民族主义运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因而它们在革命或民族运动成功后大都推翻了旧政权或殖民政权而建立了全新的民族政权。而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民族主义政党在取代殖民统治后并没有推翻原有的国家机器,而是“进入”原有的国家体制,因而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强有力的国家机器并不是民族主义政党建设起来的。这种情况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国家构建的连续性和现代性建设。
1959年人民行动党建立自治政府后,并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建立全新的行政系统并用革命队伍或民族运动的成员完全取代旧的行政官员,而是认识到旧的行政系统已经具有相当的现代化取向,要保持行政系统的连续性和专业性,应该保留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些民族化的改造,即一方面通过增加民族人士进入文官系统,另一方面通过思想教育使文官能够理解民族运动和民族政权*[瓦努阿图]G·波卡斯:《公共服务》,载《朝向明天》,台北:教育出版社,1974年,第109页。,从而使文官系统在思想意识上对民族国家建设有正确的认识。
人民行动党政府的政治与行政改革推动了国家机构的民族化和现代化,使国家权力更有力度和效率,从而承担起了更大的社会责任,也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变迁。*Poh Ceng You, Singapore Twenty——Five years of Development, Singapore:Nanyang Xingzhou Lianhe Zaobao Press,1984, p.288.在此基础上,人民群众对新国家的认同感增强了,逐步改变了殖民地心态。1969年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在这个由移民组成的国度中,“新加坡人心态”基本形成,很少有人认为自己仍属于移居之前国家的人民了,而是称自己新加坡人。并表示愿为祖国新加坡而献身。*Jon S. T. Quah,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of Singapore, Singap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66.这对于一个由海外移民组成的并长期处于殖民统治下的社会来说,是民族国家构建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为新加坡的国家构建打下了坚实的政治与文化基础。
3.法治社会的建立
在理性主义看来,国家存在的理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的权利,因此,建构国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能以法律的方式确认本国国民为享受法定权利的公民,这也是主权在民原则在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所以,法治社会建设的成功是现代国家构建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也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新加坡法律体系和法治社会的建立是在继承殖民当局在新加坡的法律制度并从自己的国情出发进行改造来实现的。李光耀说:“英国殖民地制度是讲究实效的。它的法律制度虽然应用英国议会的服饰和一些形式,但是它的内容却能够适应本地环境的要求。”“殖民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巧妙之处,不在于它直截了当地采用英国法院和法律协会所详细列明的形式和条规,而是在于确保这些条规的采用,能够保证维持良好的政府,以及最大程度的个人自由。”*新加坡《联合早报》编:《李光耀40年政论选》,北京:现代出版社,1994年,第320页。我们知道,英国是最早建成法治国家的,它依据自己的法律并在一定程度上结合新加坡的情况在新加坡进行了长时间的法治建设,尽管这比在英国本土的建设要落后的多,但也在新加坡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架构,培养起了一批法律人才,李光耀认为这些对于新国家的法律建设是一笔宝贵财富,因此基本保留了这一法律制度和法律人才。当然,新加坡也从本国实际出发,随着社会的变迁在立法和执法方面不断改进,以使这些法律制度既能适应国情,也能保持它的进步性和现代性。例如在反对腐败方面它赋予了反贪局以更大的特权,更不受约束,而英国在殖民地的法律则使反贪更受程序的约束。同时,民族政府大力培养的本地人士逐渐成为法律从业人员的主体。持之以恒的法治建设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新加坡建成了有效的法治社会。
对后发展国家而言,法治社会建设往往要依靠国家的强力推动,因此国家的权力配置及其运行必须先于社会实现法治化,否则,将难以担当推动社会法治化的重任。但是,从法治终极化目标考察,国家机器的法治化,不是终极意义上的法治化,只有在国家法治化之后实现的整个社会的法治化,也即“法治社会”,才是终极意义上的法治化。新加坡的法治建设就是沿着这一路径发展的,先是国家领导层在国家层面建立起法制,推动国家政治运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努力消除个人和党大于法的情况,把对官员的权力制约看成是政治体系运转的基本要素。继而利用国家权力推动全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既利用国家权力强力推进,也进行长期的普法教育,两者相互促进,从而使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被纳入到法治之下。由此看来,理智地继承过去的法律制度,承认其现代性,而不是以意识形态的偏见来取缔过去的法律制度,使法治建设持续推进而不中断,是新加坡法治建设成功的基本原因。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建成,是新加坡现代国家构建最成功的方面。
4.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构建
新加坡现代国家建设较为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国后它坚持把经济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发展放到首要位置,并按照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原则来构建国家制度。大多数新兴国家独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很好地解决经济发展问题,尤其是在发展市场经济方面有很大失误。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独立的这些国家来说,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革命或民族主义运动的惯性使它们用自己习惯了的运动方式来发展经济,因为革命或民族主义运动的成员大部分是革命者而不是专业人士,他们不习惯用专业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也有意识形态的原因,在革命的或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指导下,强国家和国有化、计划经济是它的必然选择;尤其是他们认为用市场的方式发展经济将是一个缓漫的过程,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追上西方发达国家,而革命和运动的方式能够激发人民的浪漫主义和革命激情,从而使人民群众焕发出巨大的建设热情。这种建设方式显然是非理性的,违背了经济发展的规律,其结果是这些国家都迟滞了自己的现代化进程。
新加坡没有像部分发展中国家那样在独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采取闭关锁国的经济路线,而是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采取了开放的路线,因而在经济上没有中断与世界市场的联系,并坚持推行国家干预下的市场经济模式。正如李光耀所说:“我们是在十分资本主义化的制度中为确定社会主义价值而奋斗。”*[英]阿列克斯·乔西:《李光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 年,第279 页。在当时实行这种混合经济模式既能够有效地发展经济,也能缓解社会矛盾,还可以减少左翼力量的反对。因为新政府从英国殖民当局那里接手的就是市场经济,如果要改变这一结构,定会像有些国家那样付出巨大的代价,而实行市场经济是正确的战略选择。同时,国家进行必要的干预是有效组织经济和社会资源的有力保障。尤其是当时国内的左翼力量还很强大,他们强烈要求实行计划经济和国有化,所以进行一定的国家干预并打出社会主义旗号是减缓其反对的有效手段。
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经济的理性化会促使统治者建立和强化现代民族国家及其功能,因为资本的私人性要求通过作为公共权力代表的国家来界定和保护产权及其私人利益,在这个意义上利普赛说的有道理:集权国家是否有效,主要体现在它是否能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Carry Roda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Singapore’s Industrialization: National State and International Capital, London:Macmillan Press, 1989, p.70, p.77.因此,市场体制的确立及其相关的国家经济职能的强化,会有力地推动现代国家构建,而新加坡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构建现代政治国家和法制国家的。
三、国家权力的扩展及其现代化导向
现代国家的确立是以现代化过程为基础把一个原本分散而互不联系的地方性族群社会联系成一个整体即建立国族国家的过程,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因此,伴随着现代化进程而进行的国家权力的集中与扩展,是后发展国家在民族独立后进行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而难以逾越的阶段。对新加坡来说,这一阶段的初期是1950年代末期至1980年代末。1950年代后期至1960年代末主要是权力的集中,1970年代至1980年代末主要是权力的扩展,1990年代至今则是民主国家的构建。国家权力的集中主要表现是国家在这一时期改造了所有的旧的社会组织,建立了由国家控制的各种新的社会组织,例如居民委员会等,由此改造和削弱了旧的社会和政治力量,把它们纳入国家体制,成为执政党设计的现代化进程的追随者。
新加坡在国家权力的集中与扩展方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尽管其民族主义政党是在争取国家独立的过程中壮大起来的,但正如前述,它并没有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家制度,而是“进入”已有的政治体制,因而也没有使自己的政党与国家完全结合在一起,加之它保留了多党政治的政治环境,因此它没有形成那种“党国一体”的体制,执政党也难以垄断社会生活,这就形成了弱政党而强国家的体制。行政系统是唯一的执行国家权力的机构。这样,在推行民主化的过程中,无论政党怎样变化,国家权力的贯彻都不受影响。
新加坡的国家权力集中与扩展的特点是它的现代性导向比较明确。人民行动党执政后很快就实行了威权主义体制。实行威权主义体制是很多后发展国家在一定发展阶段的制度选择,有其必然性。因为在反对传统的或殖民主义的统治中,革命或民族主义力量在激烈的斗争中壮大起来并建立了强力型的革命政党,当取得革命或民族运动的胜利后,很多革命型政党倾向于独掌国家权力,排斥其他力量。同时,这个新的国家无论宣称自己是多么的新,也不可能立即与传统决裂,因为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不可能通过一次简单的政权更替来完成,而要经过长时期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改造。因此,建立一种具有一定现代性的威权主义体制就是一种现实的选择,是对旧体制的一种继承、妥协、创新和发展,它的作用是利用国家权力来保持转型和发展的稳定。从另一方面说,就是现代民主体制的基础还没有完全确立,经济、社会和政治的现代性或者说从根本上改变旧体制的内在机制还没有足够的积累,而这种威权主义体制正是积累这种现代性的现实选择。
新加坡国家政治权力的集中与扩展本身具有集权主义倾向,从表面来看是延缓了民主化进程,但在现代化的一定阶段,即构建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法治化时期,需要借助具有现代化导向的国家权力来推进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来说,民主化需要一定的现代性积累,而这种现代性的积累只有通过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来获得,在发展的一定阶段,需要借助国家的力量来保持社会政治的稳定,尤其是需要具有现代化导向的国家集权体制,把力图维护传统秩序的势力卷入现代化进程,这可以减少激进改革引起的与传统社会力量之间的冲突和混乱,缓慢但实实在在地推进现代化进程,所以,对新加坡来讲,这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四、威权主义体制内的民主化与国家构建
新加坡之所以保证政治转型或民主化的稳定推进,最重要的制度原因就是它有一个具有现代性的强国家体制。在这里,强国家并不意味着强政党,而是指国家制度有效并具有强有力的治理能力。强政党有时也会导致强国家,但这样的体制无法稳定地推进民主化,因为双重管理削弱了治理效率,而党内的既得利益者的顽固性和保守性会强烈地反对改革,最终不是改革被阻止,就是改革导致激进的转型和体制的崩溃。*李路曲:《世界政治转型方式的变化与中国的政治发展》,《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从新加坡的情况来看,尽管1960至1980年代人民行动党几乎垄断了国家权力,但它仍保留了一定的政治竞争空间。在这种一党为主的政治体制中,各个政党都要为争夺同一批选民而积极竞争。*[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张岱云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第462页。在1960年代,新加坡左翼力量比较强大,人民行动党为了与左翼政党争夺选民,它不得不表现出左的、激进的、民粹主义的一面,在政治上争取群众的同时在经济上加紧改善民生包括推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等。在1960年代末左翼力量被削弱以后,人民行动党的政策就转而加强政治控制,以发展经济为中心,同时开始推行精英主义的分配政策。1980年代在选举中反对党势力有所复苏,舆论出现向右转的趋势,对执政党构成越来越大的压力,这时人民行动党政府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民主进程过快推进,另一方面也加快了领导干部新老交替的脚步,“因为年轻的部长比老一代领导人更易听取不同意见,也更易改变他们认为不合理的政策。”*Cardyn Choo, Singapore: The PAP and The Problem of Political Succession, Malaysia: Prin-AdS press , l988,p. 223.关于新加坡一党为主的政党体制的民主性,可参阅李路曲:《新加坡现代化之路:进程、模式与文化选择》,北京:新华出版社,1996年,第253-254、433页。关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不同时期受到在野党的挑战,可参见上书第218-241、381-433、452-485页。
随着市场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变化,高度集权的威权主义逐步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本力量扩张的桎梏,成为市民社会形成的桎梏。日益强大的市民社会对集政治权力于一身的国家统治者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压力,他们最初要求国家维护和建立市场秩序,保护而不是侵蚀自己的私有财产,继而要求国家建立自由平等和民主竞争的制度环境。他们与威权主义的维护者由此而发生了矛盾,要求削弱威权主义国家的权力,从而削弱集权政治的统治基础。东亚一些国家,例如韩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发生的政治转型就是这种情况。而马来西亚、越南、缅甸等则在一党体制内发生了这种变化,新加坡类似于后一种情况。它最初通过改革以在威权体制中发展现代化意识,后来又适度地发展政治竞争,保持了发展的活力,从而没有像大多数国家那样通过政治发展的中断或政治转型来发展民主化,而是在威权主义体制内部推进民主化进程。1981年反对党重返议会,打破了国会完全由人民行动党一党垄断的格局。此后,反对党力量逐步而缓慢地增强,支持反对党的票数也呈递增趋势,尽管执政党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限制反对党的竞选,但近20年来反对党的当选议员和选民的支持率都在不断攀升。
自1980年代*参见李路曲:《新加坡现代化之路:进程、模式与文化选择》,北京:新华出版社,1996年,第427-433页。至本世纪以来,新加坡的政治文化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基本形成了政治民主化的文化氛围。正如前述,新加坡已经解决了构建现代国家的权力的集中与扩展的问题,它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了国家内部分散的传统势力与较具现代性的国家领导层的关系,这一过程基本用了30-40年的时间;而另一因素即国家的民主化自1990年代以后越来越成为新加坡的国家建构面临的重要问题。而后发展国家的民主化仍然要按照主权在民原则来构建国家制度,它要把国家权力置于人民的控制之下,使国家权力受到社会的监督。而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及其合法性的重要标准就是民意,即国家权力是否按照反映人民意志的法律及程序获取和行使。
我们可以从2011年大选前后政治的发展来看新加坡近年来所进行的民主国家的构建。在这次大选之前,人民行动党政府已经对民主化有了新的认识,因而对选举制度进行了改革。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它没有提高而是降低了参选标准,大大减少了有多名议员名额的集选区的数量,这也使候选人团队的人数减少了,从而在实际上增加了单选区的数量。*非选区议员是国家专门为反对党设立的,即在选举中未当选但得票率处于所有选区中前3位的反对党议员可以当选非选区议员。他们享受议员的待遇,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这对于因长期在野而难以聚集人才和很少掌握竞选资源的反对党来说是有利的,这使它们可以把自己优秀而稀少的候选人集中于自己的优势地区。同时,执政党也不再像过去那样表现的咄咄逼人,尽管它仍然像以往的竞选那样强调自己的不可替代性、功绩和能力,但同时也多了几分谦虚,人民行动党的主要领导都多次表示政府以往的工作是有失误的,希望人民谅解并给予机会,尤其是承诺政府要进行改革。
在反对党方面,其领导人经过几十年的锻炼也成熟起来,不像过去的领导人那样激进,而是更为理性,竞选纲领和策略都表现出较高的水平,并将理论运用于社会现实。以势力最大的反对党工人党为例,其领导层改变了前领导层与人民行动党针锋相对的斗争方式,以“不为反对而反对”的口号取代了过去要取执政党而代之的口号,表现的更加理性,这在一党长期执政的环境中更易为执政党和民众所接受。它们充分利用合法手段较为温和地批评政府的民生政策和不够民主的一面,给执政党以很大的压力。
选民政治素质的提高也为民主的合法化了支持。在2011年的选举中,选民的情绪相对理性和成熟,认知水平也有很大提高。选举中的一个普遍现象是,多数选民都把票投给选举中较为理性而非激烈的候选人。同时,由于新加坡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把从人均GDP不到100美元发展到近6万美元,成为一个经济上的发达国家,执政党尤其是它的老一代政治家认为人民应该感到满足,但反对党的领导人指出,执政党本来可以做的更好,尤其是在政治民主方面还很落后,没有使人民分享更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和政治自由。
新加坡的这种变化实际上是受到国际政治转型方式转变的影响。我们看到,近二十年来世界政治转型的方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主要特点是由激进性、冲突性向渐进性和温和性转变,这种变化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主化是由执政党、反对党和人民群众共同推动的,不再是早期的仅仅是自下而上推动的;二是一些长期执政的政党在下台后经过调整和改革又重新上台执政;三是长期执政的政党的下台并不意味着国家遇到危机,社会和政治局面仍然相对稳定;四是反对党上台后并不会对原执政党进行打压或迫害,也不存在这样的政治环境,而是承认国家共治的局面。当然,执政党会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分配官职,但官职的利益在法治化国家中是有限的。这些现象使人们不再把民主化和政治转型视为一场革命、一场剧烈的冲突或改朝换代,而是一种改革,一种渐进而温和的权力交接。*李路曲:《世界政治转型方式的变化与中国的政治发展》,《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在政治文化变化的基础上,新加坡的政治制度也在发生变化。在2011年的大选中,反对党有6名议员当选,在两个选区获胜*官委议员是由国会任命的非党派议员。他们享受议员的待遇,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这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它取得了两个“地方政府”的治理权,表明其民主政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如果仅以西方经典的民主和转型理论来评估其民主水平的话,那么它比世界上已经发生政治转型的100多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要滞后的多。但是仅仅笼统的应用这一理论进行评估并不全面,还应考虑两个相关的具体因素,就是在一个国家中民主真正的实现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国家的治理水平。
民主的实现程度主要是指人民实际享受到的民主权利。一些国家的政治转型没有树立起民主和法治的权威,过度自由,这种缺乏秩序的自由使得人民无法真正享受到宪法所赋予的民主权利。*李路曲:《关于东亚模式的思考》,《上海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在新加坡,政治规则所规定的民主权利并不是最多的,但是这些权利能够充分地得以实现,这是一种受到较多控制的法治型民主,它使民主得以有序而非过快的发展。
这种稳定而有序的民主发展方式,是建立在积极地培育民主的主客观条件并在其较为成熟的基础上来推进民主化进程的。客观条件主要包括市民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社会的建立。半个多世纪的经济发展和市场化使多数人都成为较为富裕的中产阶级,教育水平和政治意识也随之提高。同时,法治意识也深入人心,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执政党在推进民主化进程时可以有较少的担心出现社会无序状态的压力;另一方面,民众要求民主化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尤其是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执政党已经把群众基础从早期的工人群众、后期的上层精英转向中产阶级,同时代表不同群体利益的反对党在组织上和政治上都有较大发展,这些都使民主化的条件日趋成熟。
在民主化条件日趋成熟的情况下,人民行政党一方面主动推动民主化进程,另一方面也非常谨慎,对政治参与的发展进行严格的限制,这是它民主化进程的重要特点。这种在保证政治体制相对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逐步放松管制的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这使它不像有些国家那样或者严控不放,不进行改革,处于僵化状态;或者一放而失去控制,其结果是使国家处于无序状态;同时新加坡也积极稳妥地推动政治改革。集选区制度的实行和改革充分说明了这一点:1980年代推行这一制度时是为了抑制反对党的扩展,因为长期在野导致反对党难以聚焦人才,它们只可能推出单个候选人而很难组成候选人团队。这样一来,个别有影响力的候选人也会受到选举团队的拖累,其结果是反对党不得不长期放弃集选区的竞选,导致在选举中失败。
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是要有稳定的发展环境和有效的秩序,如果在没有建立起相对成熟的主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就急速地推进政治转型或民主化,就会出现政治的无序和社会混乱。而现代性的培育和民主的发展只能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上渐进而有序的进行。很多后发展国家在独立后的一个时期内都出现了社会动荡或政治秩序的混乱,甚至经济发展也一度停滞,反而是在继之而来的威权主义时期建立了稳定的政局并使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的民主化之后,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中又出现了无序状态。可见,只有在政局稳定的前提下,社会经济才能较快发展,而这种稳定相当程度上是在法治基础上对自由民主权利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结果。由此看来,威权主义在何时及以何种方式向民主过渡(包括转型的路径如何)会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新加坡也在东亚民主化高潮时发生了人民政治热情高涨的情况,然而它没有像其他国家一样发生政治转型,这与其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过度的政治参与、延缓和限制了反对党和一部分民众的参与热情,从而使新加坡避免在还未准备好民主的主客观条件下就全面推行民主化而导致社会动态有很大关系。然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新加坡政府并不是阻碍而是培育了民主的因素。例如,集选区制度从根本上来说是一项民主的选举制度,因为它的实际作用主要不是使反对党受到压制,而是给反对党保留了选举的通道,只是在选举门坎较高时它不能随意地进行选举,从而使整个选举尽可能在可操控的和有序的范围内发展。在反对党较为成熟的情况下,它们完全可以通过选举包括集选区制度留下的空间进行突破,这也使反对党和民众存在着选举的希望而不会把精力和力量放在选举以外,即不会通过采取非制度化或非选举性的暴力手段来扩大政治参与。
与此相同的是,人民行动党政府在利用选举制度推进民主有序发展方面一直有一定的主动性,它在近20年多的时间里分阶段推出一些措施来扩大反对党或非党人士的参与,扩大他们在国会中的权力。例如,它不断增加反对党非选举区议员的数量,增加“官委议员”的数量。
五、结论
对于大多数国家来说,现代国家构建的过程是,先在国族范围内建立理性的、有效而合法的国家权力,同时这也是不断进行国族构建的过程,也即民族国家的构建;再在国家范围内推进民主、有效而合法的能够适应更高发展阶段的国家建设,即民主国家的构建;在后一阶段,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的构建,常常是与民主政治的构建交织在一起,尤其是后发展国家在国家权力理性化的同时会受到已经民主化的早发展国家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全球化在同一个时代把不同发展水平和不同文化的政治共同体卷入现代化进程,所以,在面对现代化的内部环境和全球化的外部环境挑战时,各国做出的回应是有很大不同的。如果只按照一种轨迹或模式来进行国家构建而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的国情,则很难在国家构建中使国家的治理与民主化达到均衡。另一方面,如果违背了国家构建的基本规律,或者说不能够适时地对国家进行理性化、合法化与民主化的构建,也会使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失衡。一般来说,只有经过长期的发展和主客观的努力才会达到这种均衡。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探讨越深入,认识越全面,对这种均衡的把握就越主动。对于新加坡来说,它既遵循着这一基本的国家构建过程,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了一些回应,从而在理性化与民主化的国家构建的过程中达到了相对均衡,尽管这种均衡并不完美。
[责任编辑:李春明]
A Comparative Study on Singapore’s Nation-building
LI LU-qu
(Law and Political College,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P.R.China)
Singapore completed nation-building with its own featur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undational law of nation-building. It established authority as a nation state based on the accumulation of modernity and the formation of nation in the colonial period and built relative mature democracy system on the ba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society. Singapore also maintained considerable modernity and democracy while expanding state power as a nation state, Singapore used state power to suppress excessive participation in politics in the period of establishing democracy while promoting democracy by reaching mutual compromise between political elite and the public so as to achieve relative balance between state power and democratic development.
nation-building; colonialism; modernity; authoritarianism; democratization
2012-10-12
李路曲,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上海2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