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财政公共支出的分析
2014-04-04马涛洁
马涛洁
(二连浩特市口岸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内蒙古 二连浩特 011100)
1 财政公共支出的目的和目标
财政公共支出也叫财政支出,是政府为了履行其职能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公共支出反映了一个国家政府的政策性决定,代表着资源的核算成本有多少,消耗的公共资源量有多大。公共支出的最终目的就是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充分惠民、为民,实现社会群体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依、支持“三农”和民生支出,使财政分配实现“4E”目标,即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
2 财政公共支出的原则
以最低的税收成本向公民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社会公共服务,这是全体公民的要求,政府财政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
2.1 效益性原则
财政公共支出虽然是国家行为,但也应当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利益最大化,坚持成本和效益平衡原则,例如雇佣一个保管员一个月需要1500元,如果不雇用保管员可能会丢失1000元的东西,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完全没有必要雇佣一个保管员,避免花很多的钱取得很小的成果,这就需要一个专业的成本核算机构,减少浪费社会公共资源,避免影响开展正常的社会活动和和谐社会的进展。
2.2 多样性原则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这样的结果是政府支出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公共支出的公平性及多样性体现在如何普及穷人、女性、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而不是服务于“特殊人群”,公共支出是有责任约定的,要率先保障对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住房保障、“三农”支出的投入,这样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优化市场环境和机制,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
2.3 统筹兼顾原则
当今社会公民对政府资金的使用途径和使用结果越来越关注,但因为受专业性所限制,以及政府支出信息的不透明化和缺乏认真负责的传导媒介,限制了广大民众的亲身参与和监督,使普通老百姓很少有机会与政府之间就公共支出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公民在给公共支出的结果做出评价的同时,也在悄悄计算自己的税费交的值不值,犹如去饭店消费,不能天价吃白菜,也不能花小钱吃山珍海味,最终决定将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来源于双方的满意程度,满意就是和谐社会,不满意就会因为利益冲突造成社会混乱。
3 政府公共支出的管理措施及会计处理方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使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政府绩效管理能够有效地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全过程进行追踪监测,目前政府监管绩效使用的数据还不能够清晰明确地表述,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单一账户体系还不完善。政府公共支出应重点加大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供给支出,社会公益事业包括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任何国家发展的基础。平衡经济建设的支出,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支出力度,能有效拉动内需,迅速带动经济发展。公共基础设施要进行单独核算,加大公共基础设施的透明度。公共基础设施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2013年财政部文件财库【2013】218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到财政部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进行了修订,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在新旧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对比中,尤其关注1802会计科目“公共基础设施”的增设,在多年公共基础设施一直没有单独核算,使其缺乏独立性,此科目进行细分有效地防止了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的混淆。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由单位直接负责维护管理、供社会公民使用的公众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城市交通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环保设施、防灾设施、健身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等其他公共设施。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的修理设备、工具器具、车辆等动产,作为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的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通过该科目核算,此划分可以明确定哪部分内容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那部分属于基础设施,一目了然。在以前的科目划分中,在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中核算,也不考虑折旧问题,如今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适合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依据。公共基础设施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公共基础设施在取得时,应当按其成本入账。
自行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的各组成部分需要分别核算的,分别核算有利于进行性价比比对,按照各组成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造价确定其成本,没有组成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造价的,按照各组成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同类或类似市场造价的比例对总造价进行分配,参考市场同类价格,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其发生的确定的成本,借记“公共基础设施”,贷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同时,借记“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公共基础设施,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进行调整,此核算有利于及时掌握公共基础设施的账面价值。
接受其他单位移交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原账面价值确认,借记“公共基础设施”,贷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此科目核算有待进一步调整,因为是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不够完善,应当接受移交时,考虑原单位计提折旧,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账面余额确认其价值。
(2)公共基础设施的后续支出。
与公共基础设施有关的后续支出,为增加公共基础设施使用效率和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公共基础设施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公共基础设施”。
(3)公共基础设施的处置。
行政单位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向其他单位移交、损毁、报废时,应当按照规定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进行账务处理:1)经批准向其他单位移交公共基础设施时,按照移交公共基础设施的原账面价值,借记“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按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账面余额,贷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此会计处理与其他单位接收移交的公共基础设施相呼应。2)报废毁损的公共基础设施,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时,按照待处理公共基础设施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记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公共基础设施的账面余额,贷记“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管理的基础设施的实际成本。
4 结语
财政公共支出的民众性必然会导致支出范围的多样性,为了更好地更合理地使用公共资源,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因此需要增加会计科目来核算公共基础资源的支出,建立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对政府公共支出做出评价和考核,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增加透明度,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路漫漫其修远兮,政府将上下而求索。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S].2013,12:65-68.
[2] 许安拓.调结构惠民生[J].2012,12:93-97.
[3] 徐峰.浅析公共财政支出的问题[J].江南论坛,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