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作格动词与被动化
2014-04-03程文华
程文华
(安徽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
英语作格动词与被动化
程文华
(安徽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
英语作格动词是词汇语义范畴内讨论的热点问题,有特殊的语义表征。就词汇语义性质来说,作格动词属于强动作性使役动词,具有动作自发性、不需要外力作用、不允许增加被动语法的标记。然而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其用于被动语态,这是混淆作格动词与被动词的语义特征的表现,根据词汇语义的结构理论,作格动词不准被动化主要与其语义特征相关。
作格动词;语义特征;被动化
一、引言
作格动词指的是作格构式里的谓语动词,带有广义上的使役意义,当存在于具体命题的时候,属于一种带有客体内论元而又具有非宾格性质的动词。
作为表实义的致使性动词,作格动词与被动词有着特殊的语义关联:属于非宾格动词的子集,行为动作语义均指向居于语法主语地位的受事成分,描述的都是以受事为中心的事件。正是这一语义特征,有人对于这两类动词纠缠不清,将作格动词构成的句式完全等同于被动句,诠释为“有主动形式含有被动意思”。[1]这似乎说明作格动词与被动词可以等同互换。然而,典型的作格句式是:NP+VP结构,而典型的被动句式是:NP+be+Ven结构。一个句法形式表达一个意义,这两种不同的语法形式表明它们动词的语义必不相同。[2]
词汇语义结构理论认为,句法表达形式与动词本身所含的语义特征有关。[3]就行为动词而言,“致使”动作的致使源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存在于词汇语义结构之中,是内在的;有的需要在句法层面上通过语音符号来标志,是外来的。作格动词与被动词表示的动作都是诱发性的,是行为动作影响受事的一类动词,需要致使源,但动词“致使”诱因却不同。
显然,作格动词与被动词语义特征并不在同一层面上,不具有一致性,作格动词具有动作的自发性,致使动作触发因素来源于内部,无外在使因的作用,而被动词的“致使因素”通常必须带有显性或隐性的施事成分,否则动作不可能进行。
作格动词属于强动作意义的动词,具有原型“致使”语义因子,与其动作对象不仅有动宾语法关系,而且还存在致使被动性语义关系。作格动词构成的句式最典型的语义属性是受动性,不允许额外增加被动语法标记。有人认识不到作格动词这一特殊的语义特征,常常违背词汇语法规则,把典型的被动形态标记应用到作格动词上,造成作格动词非目的语式的被动化。
作格动词被动化源于没有正确理解作格动词的语义特征,尤其是不知道作格动词与被动词语义结构上存在差异。基于此,本文拟从作格动词“动因"语义入手解释其不可被动化。
二、作格动词语义特征解释
从词汇原型语义理论来说,作格动词属于强动作性使役动词,具有明显的[+causative]语义特征,基本的原型“致使”语义与其它使役性动词的行为动作过程是一致的,语义上需要带有受动作直接影响的客体成分,句法上必须与其相应的动作对象共现在一起,表达的是致使性事件。
从语义上看,作格动词使役性能否成立,主要由动词的语义成分所决定的。Levin&Rappaport在讨论作格动词时认为,作格动词词汇语义结构与一般的使役性动词同样为[[x DO-something]CAUSE[y BECOME STATE]],只不过作格动词动作动因被隐含在词汇语义中,而转变为[y BECOME STATE]。[4]应该说,作格动词是以词库中原型使役意义为基础的,具有使役性,完全符合使役性动词语义结构的基本条件,即必须包含致使源、致使对象和致使结果。用Radford的话说,作格动词原本就是及物性使役动词,与其受事构成一个表述整体,描写使役性动作引起客体从“初始状态”到“结果状态”的变化事件。[5]
依据词汇语义结构理论,动词的意义是由一组数目有限的语义成分构成的。[3]Levin在全面考察了作格动词词汇性质后提出,作格动词除了自身行为动作意义之外,还蕴涵有“动因”和“状态变化”两个义素成分,即作格动词需要依托其既有起始“动因”,也有结果“状态变化”的语义而存在。[6]顾阳从生成语法的角度认为,作格动词所表示的自立事件主要涉及到“动因”和“状态变化”两个义元,其中“动因”是隐性的,联系这两部分的是动词所带有的[CAUSE]。[7]的确,作格动词意义表达比较特殊,具体表现是:在没有外来动力作用的情况下,依靠自身内在的动力引发“状态变化”的事件。
这样看来,作格动词动作自发性要求的情景不仅是动态的,而且可以没有外部动力。所以,作格动词“动因”在语义特征中是不可缺失的,是构成作格动词的核心要素,具有必要性,因为它是事件发生的积极推动者。如:
(1)The door opened.
句(1)没有任何明示的外部致使力,依然发生了状态变化,产生了事件的结果,表示“被打开了”并且处于“开着的状态”。不难理解,动词opened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它不仅具有其作为动词的意义,而且还含有其动作所带有的动力,否则就缺乏驱动力,动词所指代的动作就不可能发生。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动因”是构成动词opened词汇意义中的内在成分,没有这一语义因子,就不可能完成对状态变化事件的表述。
作为致使源,作格动词的“动因”是动词所表现事件的控制者,是自足的,具有潜在的可能性,只存在于词汇语义结构中,无法单独从词汇语义表达式中直接预测出来,只有动词进入作格式后,处于储存状态的“动因”语义表征才会被自动激活引导出来,使人自然可以感觉到有个内部动力在起作用,受事因这一动力的影响发生状态变化。实际上,作格动词完整的词汇语义结构中含有“动因”义素,这一语言事实可以通过与all by itself连用得到进一步印证。如:
(2)a.The door opened all by itself.
b.The door was opened all by itself.
与不可接受的被动句(2b)相比,作格句(2a)能够成立表明作格动词“动因”确实包含在语义结构中,正是这个“动因”致使the door发生从“没开”到“开”的状态变化。这就是说,作格动词动作的启动是基于动词本身内在的语义要素,而且潜在的语义元素可以受显性的句法特征所激活,是否提取完全取决于句式的选择。
从语义关系上看,作格动词进入作格式后自身动作不需要额外增加任何外力就能与其客体产生强烈的“动因-状态变化”因果关系,表明作格动词所描述的状态变化事件是有内在的致使力支撑的,与人类常规思维模式是一致的:任何事件的产生是有原因的。另外,作格动词是由原型及物动词衍生而来,[8]其及物性“使役因素”原型特征并没有因受事居于语法主语位置而减少,对受事的控制能力也丝毫没有丧失;同样,在事件过程中受事接受动词动作影响的意义还存在,程度也没有降低。我们假设,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进一步去探究作格动词“动因”促使主语受事非自主性地进行状态变化,得到的便是作格结构主谓之间不仅有动宾语法关系,而且还存在致使被动性语义关系。
这样,随着主谓致使被动性语义关系的建立,作格句本身已具有了受动性,表现了致使对象被动地发生状态变化。从这层意义上说,受动性奠定了作格句的概念基础,是作格句最典型的句法语义属性。
基于上述对作格动词的理解,我们认为,作格动词内在的“动因”是其语义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依赖这一语义特征,作格句主动形式获得了与被动性相关联的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能发挥被动意义表达的效果,无须额外增加被动形态语法标记就能完整地表达被动意义。
三、作格动词不准被动化解释
作格句的主动形式被动义存在于动词的词汇语义结构之中,是由动词的语义特征所决定的。然而受被动词语义特征的影响,人们通常认为:作格动词与被动词表达的都是动作过程导致受事的性状发生变化,并且致使结果相同。凭此概念就推测作格动词与被动词在意义上可以等同互换,作格动词同样也可以进行被动化语法操作。其实,作格动词与被动化毫不相干,没有一点语法关联,二者属于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虽然作格结构和相应的被动结构主谓语义关系是一致的,所表达的受动性意义与被动词意义相关联,两者却存在明显的不同。
表面上看,作格动词同被动词都属于非宾格动词的子集,都能表示使役性动作产生结果性状态变化,但是作格动词描述的是没有外力促成的自发性事件,而被动词表达在外力的影响下促成的事件。[9]这说明,作格动词与被动词动作的动因不具有同一性,不能等同起来,这主要与动词的语义特征相关。
然而有人把作格动词由内在的“动因”引起的过程化事件表达成由外力导致的状态化事件,在形式上造成作格动词非目的语式的被动化。
按照顾阳的分析,作格动词具有动作自发性,致使动作触发因素来源于内部,不需要外力的作用;而被动词的“致使因素”通常必须带有显性或隐性的施事成分,离开了施事作动因,动作无法进行。[7]由于“致使”动作的动因不同,作格动词与被动词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词汇语义建构方式。具体地说,作格动词与被动词的差异主要在于其致使语义内容。
因此,只有对动词本身所带的语义成分加以分析,才能发现它们语义特征的不同。首先,就动词break而言,它在下面的两个句式中表现出不等值的语义成分。如:
(3)a.The glass broke.
b.The glass was broken.
虽然上述两个句式谓语动词break都是以使役义为基础,没有施事性成分,只与“受事”发生语义关系,描述致使性事件已经发生,强调的是动作的结果性状态。但句(3)代表着同一动词不同的词汇意义生成规则。在作格式(3a)中,谓语broke语义内容宽泛,具有广义的使役意义,不仅体现有“状态变化”的结果,还蕴含有“动因”义,动作性强,在表达“玻璃杯从完好无损到打破碎的状态变化”的同时,还伴随有行为动作的过程,强调产生的结果是由内因所致;相比之下,在无施动者被动式(3b)中,谓语was broken语义内容狭窄,只有狭义的使役意义,语义中心限制在“状态变化”范畴之内,动作性较弱,仅表示“玻璃杯被打破碎的状态”,强调由外因所生成的终端状态。不言而喻,句(3)描述的是同一事件,但两句中的动词语义量值并不相等,所产生的事件观也不相同。
其次,从词汇意义上说,(3a)中broke意义包含[become(be broken)],蕴含有“动因”,表明不存在外力控制,能依靠自身动力影响于受事;而(3b)中was broken不包含“动因”变量,需要以施力因素为认知参照点,语义表述必然牵连外部动力作用于受事。不难发现,动词语义成分中“动因”义素十分重要,可以作为区分作格动词与被动词的主要依据。
最后,若从来源上说,作格动词和被动词都不是基础生成的,属于派生型词汇。按照Levin和Rappaport[4]的说法,作格动词衍生于对应的及物动词,其域外论旨角色在词汇语义表达式界面受到抑制,无法在论元结构中表现出来,进入句法层面,其外部动力被彻底删除,这样从词库中带来的“动因”得以保留下来;而被动词从主动语态转化为被动语态的过程中只涉及词汇句法表征层,受到约束的原型动词外论元仍可在句法上有所反映,动词的“内使因”没有机遇表现,动作只能由外在使因促成。
根据上述的解释,应该说作格动词与被动词由于派生方式不同,动词的初始词汇语义性质不一致,自然也就有着不同的句法表现。即使是同一动词,同样可以生成不同的句式,体现出不同的语义特征。
作格动词与被动词语义特征的差异必然涉及到语法范畴。根据普遍联系假说,动词的内在语义特性在很大程度上会映射到动词的句法上。[10]正因为作格动词自身语义蕴涵“动因”元素,与被动词语义标准不同,导致这两个句式的区别是明显的。从结构形式看,作格句是NP+VP结构,主谓呈逻辑受动语义关系,不涉及施事特征,根本无须增加被动标记便可直接表示被动含义,这种被动含义未明确标出,无法从句法层面直接观察到,但总是隐含在结构之中;而被动句产生于动词的被动化,是NP+be+Ven结构,主谓呈逻辑施动语义关系,带有被动形态语法标记,被动义存在于句法上,暗含施事虽没有出现但真实存在。
作为独立的语言表达式,作格句和被动句的语法地位是平等的,彼此之间毫无依存或转换语法关系。然而作格动词及物性以非及物化表现,动作启动严格依赖于自己的“动因”义素,不需要外来施力因素的参与,只剩下一个受事参与其动作全过程,不具有构造被动语态的能力,句式呈主动语态,体现为受动性,强调动作过程的被动性,描述的是依赖自身动力引发状态变化的事件,所以作格动词由于句式受动性的作用,不能像被动词一样进行被动化语法操作。如果把被动结构标记应用到作格动词上,势必造成被动意义重叠而发生语义冲突,导致不符合语法性。如:
(4)a.The glass broke by Tom.
b.The glass was broken by Tom.
句(4)显示,只有被动句可以出现外来因素的影响,所以,(4b)动词后增加显性施事成分by短语可以接受。相反,作格句(4a)因动词自身“动因”则不允许随意添加“施事”角色。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作格动词在语义特征上有别于被动词而在语言中获得了其独特的句式存在价值,这就是说,动词的语义特征对其句式的构成和表述产生影响。[11]
四、余论
依据上述语言事实,被动意义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表征方式,一种是词汇性,一种是句法性。不难看出,作格句是词汇意义上的被动句,是用动词的词汇语义特征来体现被动意义;而被动句则是句法性的,是用句法操作来表现被动意义,即通过被动语素be和过去分词词缀-en的语法作用得到的。无论是那种方式生成的“被动意义”,在“被动意义”上却存在一致性:即主语受事是谓语动词行为的影响者。可见,作格句使得“被动意义”表达更为丰富多样,它的形成是语言“被动意义”表达的需要,代表了同一事件可以有不同的表述类型。
应该补充的是,作格动词被动化源于没有正确理解作格动词语义特征,不能识解作格句由动词赋予的受动性与被动句语法被动意义的概念关系,从而造成语言表达的错误。因此,正确理解这两类动词的语义特征可以避免发生作格动词非目的语式的被动化错误。
毫无疑问,作格动词与被动化的探讨对于揭示语言现象的内部运作规则,提高各种受事主语结构生成机制的理解,尤其是探索句法和语义彼此之间的关系,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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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Ergative Verbs and Passivity
CHENG Wen-hua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Anhui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Hefei Anhui,230601)
The English ergative verbs are the issues of the lexical semantic category with special semantic representation.On their lexical properties,the ergative verbs belong to the strong and causative action verbs without external force and do not allow the passive grammatical marks.However,people often wrongly use it in the passive voice.It is the confused expression of the semantic characters of the ergative verbs and the passive verbs.According to the lexical semantic structure theory,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lexical semantic features of the ergative verbs,the paper explain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the ergative verbs and the passive verbs and suggests that the ergative verbs can not be used in the passive voice mainly related to its semantic features.
ergative verbs;semantic characters;passivity
H314.3
A
1674-0882(2014)04-0074-04
2014-05-15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SK2013A047)
程文华(1955-),男,安徽合肥人,副教授,研究方向:语言学及语言教学。
〔责任编辑 冯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