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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关系的变化及影响

2014-04-03何一民朱艳林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四川成都610065

关键词:城乡农业

何一民,朱艳林(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65)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关系的变化及影响

何一民,朱艳林
(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65)

改变对立的城乡关系,减少城乡差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一直奋斗并为之努力去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若干措施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关系的改变,主要有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城乡居民政治权力的平等化,重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以城市为中心领导和带动乡村发展,慎重处理城乡关系中最为突出的“剪刀差”问题,大力发展城乡文化教育等。在中共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民共同努力,一种新型的、与以前相较而言较为协调的城乡关系渐渐形成,在政治、经济、精神文化等方面出现了新的特点。在肯定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共产党为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所做的种种努力的同时,还需要看到这种努力所带来的变化存在的不足,以及所带来的长期负面影响,故不宜将其无限拔高,应作辩证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新型;城乡关系;负面影响

城乡关系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大分工的产物。农业时代,中国城市和乡村共同建立在农耕文明自然经济基础上,城乡差别主要体现在城市政治上统治乡村,经济上依附于乡村,乡村向城市提供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近代以后,中国的城乡关系在外国资本主义入侵、政治的变革,以及城市现代经济发展等内外因素的作用下,城乡关系出现新变化,主要表现为城市对乡村的超经济掠夺加强,乡村经济趋向破产,城乡对抗性矛盾加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执掌新政权的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中共)采取若干措施,努力缩小城乡差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对巩固新生政权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为了更好地构建未来中国社会主义新型城乡关系,有必要对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城乡关系从城乡对立到城乡协调互助演变过程进行深入的研究,促进我国城乡关系朝协调、和谐转变。

一、消除城乡对立和工农差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的首要任务是稳定新生政权,而构建新型的城乡关系,加强工农联盟,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尽可能减少城乡差别,成为中共稳定新政权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早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中共中央就把“城乡必须兼顾”确定为处理城乡关系的基本原则。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1](P1427)刘少奇在《关于城市工作的几个问题》报告中,也要求全党要有“城乡一体”的认识。任弼时对此作了阐述:“今后的工作重心应当放在城市,努力发展工业,但同时必须注意农业经济发展的配合,必须认识工业和农业的互助关系。工业必须照顾农业技术的提高,努力提供水利和农业耕作上所需要的简单机器,将来还要提供拖拉机、康拜因,扶助农业走向集体化。而农业必须生产更大量的粮食和原料,以供给日益增加的工业需要;还必须节约出劳动力以供工业发展之需要。”[2]中共高层的相关主张,表明中共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城乡政策开始进行理论准备,并初步明确了处理城乡关系的基本原则,即新中国的城乡关系是城乡互助合作的关系,城市在城乡关系中起领导作用,不能仅顾城市而丢掉乡村。

1949年 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共同纲领》制定,将“城乡互助”作为基本经济纲领写入其中。《共同纲领》所提出的城乡互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消除过去城市与乡村长期的分割、对立局面,而逐步建立新型的城乡互助合作的经济关系;二是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计划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争取于短时期内恢复并超过战前粮食、工业原料和外销物资的生产水平,充分保证城市所需的工业原料和粮食供给,进一步扩大城市工业生产,解决农民的生活消费品及生产工具的供应;三是贯彻城市对乡村的领导,也就是贯彻工业生产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工人阶级对农民阶级的领导;四是在政治上加强城市和乡村的密切联系,巩固中共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

新中国建立前后,“城乡兼顾”和“城乡互助”等方针的制定,体现了中共领导下新型城乡关系即将建立,反映了新的历史时期城市和乡村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客观要求。

中共的宗旨、奋斗目标,决定了新中国成立后必须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必须采取措施消除城乡对立的基础,尽可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减少城乡差别,以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生国家政权。这些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制度

中共对中国城乡对立产生的一个基本的判断就是:旧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是长期以来城乡对立的基础和条件,只有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才能构建起新型的互助合作的城乡关系。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在农村就是进行土地革命。早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就提出了“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经济纲领。毛泽东具体指出:“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1](P1313-1314)土地革命就是“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把封建地主的私有财产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3]邓子恢亦指出:“要建立起新民主主义的城乡关系,就必须有步骤有准备地逐步消灭封建势力,否则就不可能发展城乡经济建设。”[4]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共在解放区已经开始大规模地进行了土地改革,先后有1.2亿农业人口通过土地改革获得了土地。新中国成立后,为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基础条件,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明确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乡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其后,根据城市郊区地域的特殊性,中央人民政府又于1950年11月颁布了《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以更好地开展城乡结合部的土地改革。为加强土地改革期间的组织工作,处理好土地改革期间复杂多变的尖锐矛盾,政务院又先后公布了《农民协会组织通则》、《人民法院组织通则》和 《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各地按照中央人民政府指示,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土地改革条例办法,有效推动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到1952年底,全国除西藏等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山区边远乡外,全国大部分乡村基本完成土地改革,大约有3亿农民能过土地改革无偿分配得了约7亿亩耕地及其他生产资料。至此,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消灭,封建生产关系也被彻底废除,建立在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封建剥削制度基础上的传统城乡关系也因此而发生根本的变化。

与在乡村废除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相呼应的是,在城市中没收官僚资产和国民政府的资产,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1947年10月,由毛泽东、朱德、彭德怀署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又称《双十宣言》),明确地提出了没收官僚资本,发展民族工商业的主张。其后,中共中央进一步明确提出没收官僚资本“为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的主张,并将没收官僚资本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三大经济纲领”之一。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和大批城市的解放,没收官僚资本的工作大规模展开,中共中央对没收官僚资本工作发布了一系列指示,规定了没收官僚资本的政策界限。至1949年底,共没收金融企业2400多家,工矿企业2858家。如重庆市共没收官僚资本企业80家,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0.7%,固定资产12728万元,占工业企业总资产的79%[5]。人民政府通过没收官僚资本,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据1949年统计,全国工业固定资产中,国营工业占到80.7%。全国大型工业产值中,国营占41.3%。全国生产资料生产(包括手工业)中,国营占48%。全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中,国营工业占有发电量的58%,原煤产量的68%,生铁产量的92%,钢产量的97%,水泥产量的68%,棉纱产量的53%[6]。

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等方式,在城乡废除剥削制度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从而使城乡生产关系发生根本性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城市对乡村进行压迫和剥削的阶级基础,改变了城乡尖锐对立的关系,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新型城乡关系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新型城乡居民政治关系

新中国成立以前城乡劳动人民皆未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力,城乡政治权力主要集中掌握在少数统治阶级和特权阶层手中。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中共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为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共和各级政府通过废除保甲制度,逐渐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党团等基层组织,使城市和乡村政权权力逐渐掌握在城乡居民手中。

在城市主要通过发展以产业工人为主的党团等群团组织,召开城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拔优秀工人干部等措施,使城市基层政权掌握在以工人为主的城市居民手中。以重庆为例。重庆市按照1948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的 《关于大量提拔和培养产业工人干部的指示》[7],中共重庆市委于1950年8月下旬发布《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于9月初召开重庆市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在产业工人中有计划地发展党员的工作。紧接着重庆市委发布《关于在工人中建党的指示》,向各大单位派出建党工作组。1950年底,重庆市共发展党员628名,其中有产业工人369名。1951年底,重庆市共发展党员1201人,其中产业工人1078人,码头搬运工人14人[8](P29)。重庆市总工会筹委会于1949年12月27日成立,1951年3月27日召开重庆市工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时,全市25万名职工中有11万名工会会员,为职工总数的45%,共成立了市级工会1个、市级产业工会10个、基层工会633个,1952年底,重庆基层工会组织共985个,工会会员占全市28万名职工中的80%以上,重要产业发展到90%以上[8](P177-178)。工人特别是产业工人党员的发展,以及工会组织的广泛的建立,使城市基层政权逐渐掌握在以工人为主的城市居民手中。

在乡村,中共和政府通过土地改革、镇反运动,废除保甲制度,发展农民积极分子参加党团等群众组织,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或乡人民代表会议,把在土地改革、镇反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农民积极分子吸纳到乡村政权建设中去等措施,使乡村基层权力掌握到农民信得过的人手中。例如江油县永丰乡“在土改消灭封建运动中,重点建(青年)团,先后4次建团,吸收了256名新团员共计有373名团员,均参加各部门进行工作。担任组长的有1人,自卫队长3人,村长4人,农会主席5人,农会会员324人,自卫队员391人”[9]。

这样,城市和乡村政权都掌握在人民自己手里,城乡劳动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有平等参政议政的权利。城乡间形成建立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联盟基础上的新的政治关系。

(三)重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

新中国建立后,全党的工作重心已经由乡村向城市转移,但是由于农民占中国总人口近90%,农村中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因而中共中央和各地方政府也都仍然高度重视发展农业和改善农民的生活,继续以乡村工作为重心之一,以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的恢复为工作的重点。毛泽东对农业生产十分重视,他曾多次强调农业的重要地位:“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农业关系到五亿农村人口的吃饭问题,农业搞好了,五亿人口就稳定了。”[10]周恩来在谈到建国初期全国财经形势时强调:“农业的恢复是一切部门恢复的基础……轻工业的原料,输出的产品,现在很大部分都要依靠农业。目前的任务首先要恢复农业生产。”[11]刘少奇在阐述工业化进程中工农业的内在联系时认为:“农业是工业的基础,没有很好的农业,工业就没有基础。不发展农业就没有原料,要棉花没有棉花,要麻没有麻,要烟叶没有烟叶”;“农村也是工业品的市场,工业品不能都拿到国外,必须拿到农村,如果农业不发展,工业的市场就不大。”[12]可见,中共高层领导在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上具有高度一致的共识。

1949年新中国建立时,中国还是一个农业国,虽然中国的农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到鸦片战争以前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但是其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剥削,使传统的农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到1949年粮食产量已经降到战前水平的74.6%,棉花降到52%;全国耕畜减少了16%,主要农具减少了30%[13]。这种恶劣的农业情况如不加以根本改变,不独严重地影响城乡人民的生活,也不利于工业的发展和新型城乡关系的构建。因此,中共在已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紧接着开展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将土地改革后的农民按照自愿互助的原则组织起来,一方面用集体的力量解决农民缺乏耕牛、农具,缺乏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等问题,另一方面为国家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原料和积累更多资金。另外,政府还加大了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大力组织“兴修水利,防洪抗旱,恢复和发展畜力,增加肥料,改良农具和种子,防止病虫害,救济灾荒,并有计划地移民开垦”,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从而使全国各地的农业得以在较短时间得到恢复,并达到战前水平。正是由于中共对农村工作的重视,才使建国初期农业很快得以恢复,并带动了工业特别是轻工业的复苏,从而为工农业相互支持的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提供了前提条件。

(四)以城市为中心领导和带动乡村发展

城市的本质在于聚集,城市从产生开始就具有重要的中心地位和功能,对于乡村起着重要的带领作用。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城市与乡村形成尖锐的对立,因而城市的中心性功能未能够得到很好的发挥。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按照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要建立和谐城乡关系,并在城乡互动中发挥城市对乡村的领导作用,推动乡村健康发展。因此,中共中央确立了城市工商业“面向乡村”,为广大乡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方针政策。

一方面城市根据乡村的需求来组织生产,国营贸易机构、供销合作社以及被组织起来的私商大力开展工商业下乡、工业品推销运动,使城市的工业能以肥料、农具、农用药械等的供应,来帮助农业生产逐渐提高。如1951年除各地合作社、私商外,全国合作总社通过国家肥料贷款在关内 (不包括内蒙古和西南二区)即集中供应肥料43万吨。1952年合作社在华东、华北、中南全部及西南、西北大部地区供应农民油饼至10月底止即有222万吨,超过原计划4.5%,化学肥料31万吨,超过了原计划22%。上述肥料供应总数超过了1951年合作社与土产公司供应肥料87万吨的188.5%。这些肥料据估计可为农民增产价值7亿元的粮食或技术作物[14]。另一方面,中共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国营贸易机构、供销合作社以及被组织起来的私商指导并组织乡村中的农副业及手工业的生产,使农副产品及手工业品逐渐提高品质,统一规格能适合城市的需要,供应国家工业需要的原料,辅助工业产品的不足。这样就增强了工农业生产的计划性,从而使工农业产品都能找到自己的市场,进而使城乡交流畅通,达到城乡关系比较协调发展的目的。

(五)慎重处理城乡关系中最为突出的“剪刀差”问题

新中国建立初期,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虽然相比解放战争时期有大幅度的下降,但是比抗战前有所扩大,1950年比抗战前1930—1936年的平均水平扩大了31.8%,比1936年扩大了45.3%②。新中国建立初期,工农业产品价格上“剪刀差”的存在和扩大有客观的原因,主要是工业与农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工业方面,受到多年战争和社会动乱及经济危机的影响,工业生产发展滞后,一些城市的工厂在1949年前后被迫停工,新中国建立后由于资金、原料供应、市场等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工厂生产恢复较慢,使工业品供应受到限制,价格昂贵;而农业方面,乡村实行土地改革,政府又大力组织兴修水利、防治灾害,农业生产得到很快恢复,农产品的数量增加较快,价格自然也就回落,工农业产品在交换上出现 “剪刀差”的扩大也就成为一种必须现象。正如1950年12月25日,邓小平在西南第二次财经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1950年物价在困难条件下总算平稳了,但1951年的条件必将更困难。一方面经过土改购买力大大提高的农民要买工业品,而我们的工业品有限,无法满足农民需要;另一方面,农民的大量粮食和农副产品要求出售,而政府无钱收购,出口也因封锁而发生困难。这样,工农产品剪刀差额必将扩大。”[15]

要解决中国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必须是工业生产迅速发展,但当时并不能在短时间做到,也不能通过压低工业生产成本,减少工业利润来缩小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如果把工业利润过分降低,特别在中国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成份还相当强大的时候,会影响工业生产的发展。针对当时的情况,中共和政府对工农业产品的交换比价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即要兼顾工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同时又照顾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以及贩运者的利益,以此来逐步增加工业生产,减低工农业生产品的成本,特别是工业生产品的成本,从城市与乡村的供求关系的平衡上,缩小“剪刀差”。这些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暂时缩小了工农业“剪刀差”,从而推动了城乡关系的和谐发展。

(六)大力发展城乡文化教育

近代以后,城乡之间在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城市作为文化的中心,在近代以后成为滋养现代工业文明和新兴城市文化的温床,随着新式教育的兴起,大量新式教育资源向城市聚集,大中小学、科研机构都集中在城市中,而乡村的新式教育发展非常缓慢,城乡在新式文化教育方面发展严重脱节。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确立了城乡教育“面向工农”的方针,通过开展工农干部、工农群众、工农子女教育,在城乡掀起学习文化的热潮,使城乡居民都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同程度提高了工人农民的文化水平。政府在城市增设图书馆、书报阅览室,体育馆、文化馆等,对广大民众开放,举办各种讲座、晚会,丰富城市民众的文化生活;在乡村通过建设有线广播、文艺表演、放映电影,创办乡村俱乐部和农民图书室,以及扶持、发展地方戏剧和剧团等,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1952年全国农村有文化馆2448个,电影放映单位2282个,剧团2017个,剧场1562个;有线广播站327个,喇叭16.2万只[16]。乡村文化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城乡文化差距相对缩小,因而有利于推进新型城乡关系的构建。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共还采取了若干种种措施,对构建新型城乡关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仅仅经过3年时间,中国主要农产品(粮、棉、生猪)和主要工业品都超过了解放前的最高产量。到1952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83.9亿元,比1949年增加48.5%,年均增长14.1%。粮食产量达到3088亿斤,比1949年增加42.8%,平均增长12.6%,超过解放前最高年产量11.3%。棉花产量达到2607万担,比1949年增长193.4%,年均增长43.1%,比解放前最高年产量高53.6%[17]。1952年底,中国主要工业产品的产量,超过了1949年的水平,以及前半个世纪中的最高产量。其中钢、生铁、金属切削机床、电动机、化肥等增长最快,1950—1952年,中国工业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34.8%[18]。工农业的恢复发展,城乡经济交流加强。农副产品采购额从1950年的80亿元增加到 1952年的 129.73亿元,增长62.16%。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量也有了明显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总额从1950年的7.3亿元增加到1952年的 14.1亿元,增长91.15%①。

这种由新型城乡关系构建而激发出来的活力,对于巩固新生政权、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城乡关系新特点:从尖锐对立向较为协调方向转变

新中国建立后,在中共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城乡人民的共同努力,城乡关系有很大的变化,从尖锐对立向较为协调方向转变,形成了新特点。

(一)在政治上城乡趋于平等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城市和乡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因此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除少数人外,都是属于人民的范畴,因而新中国建立后城乡居民在法律上也都是平等的。城市居民在城市通过民主改革,参加选举人民代表,建立居民委员会等形式实现政治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乡村居民在乡村则主要通过参加土地改革,建立农协,选举农协代表等来实现政治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正如彭真所指出的:“办好村民委员会,还有居民委员会,是国家政治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扫除封建残余影响,改变旧的传统习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重要的、深远的意义。”[19]

新中国建立后,城乡关系由对立向互助转变,但城乡之间也有主次之分,城市居于领导地位。城市之所以是领导乡村,主要是因为城市是各种文明要素的集中地,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都比乡村居于优势地位;而乡村则是以分散为特点的,它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都比城市落后。此外,城市是工业的中心,工业是现代化的经济形式,它用机械进行生产,规模要比个体农业大得多,生产能力也比个体农业高得多;城市也是工人阶级集中的中心,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而共产党则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因此,城市领导乡村的实质,就是工业领导农业,工人阶级领导农民阶级。但是城乡政治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而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工人和农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参政议政的权利。

(二)在经济上城乡联系进一步加强

新中国建立前夕,中共把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关系理论及有关城市地位和作用的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确立了“城乡互助”的基本原则,制定了城市要为乡村服务,乡村也要为城市服务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这是因为城市工业特别是轻工业的发展需要农业提供原料、需要乡村市场,而城市人民生活也需要农业提供粮食等生活物资。同样,农业的发展需要城市提供先进的生产工具、生产技术,农民也需要城市工业提供工业品满足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要。由于这一时期城乡基本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城市已不再是剥削和压迫乡村的堡垒,而是作为经济中心和先进生产力的载体,对乡村发展起着引领作用。城市在经济上引领乡村,主要表现在促进农业的发展,工商业面向乡村,为农民提供新式农具、化学肥料、农药器械等,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城市在经济上引领乡村还表现在供销合作社的建立,发挥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关系的桥梁纽带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销农副产品,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城乡相互支持,彼此促进,在经济上的具体表现就是农业为工业提供原料和生活资料,提供劳动力,工业为农业提供先进生产工具和技术,城乡经济关系由原来的超经济剥削转变为互助协作关系。随着城市工业逐渐恢复和发展,工业中生产资料的生产比重增大,为农民提供了一些如新式农具、化肥等必需的工业品,农业生产技术得到部分改进,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带动了农业、乡村发展。到1952年,全国施肥面积增加了15%,施肥量增加了30%[14](P95)。三年中,各级政府在乡村共推广使用新式农具43.9万部,农业排灌机械11.75万匹马力,农用铁轮水车29.3万辆,农用拖拉机2006台[20],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和单位面积产量。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原料,对轻工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1949年我国轻工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73.6%,1952年仍然占64.5%。当时轻工业的主要原料主要来自农业,据统计,1952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占轻工业总产值的87.5%[21]。农民缴纳的税款占国家收入的比重,在1950年 29.63%,1951年为 18.17%,1952年为17.08%[22]。工农业相互支援,促进彼此的发展。

城乡相互支持、促进彼此发展,还表现在城乡物资交流活跃。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共和各级政府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土地改革、“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等一系列政治运动,为国家经济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物资交流,加之城乡交通落后、原有城乡流通渠道萎缩等原因,造成城乡物资交流困难,极大影响了工农业生产的相互促进。为搞好城乡物资交流,中央政府通过恢复和发展城乡交通运输,逐步建立起以国有商业为主干,合作社商业为支点,包括国营经济、私人工商业和个体商业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组成的城乡商业网络体系,充分利用举办物资交流展览会或交流会这一有效组织形式等措施,从打开乡村土特产品的销路入手,进而打开了工业品在广大乡村的市场,初步恢复了城乡物资交流。通过扩大物资交流,活跃了城乡市场,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日趋紧密,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市场格局。

(三)在精神文化上城乡居民具有较大满足感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共领导城乡人民在城市进行了没收官僚资本、工矿企业民主改革、“三反”“五反”等一系列群众性政治运动,在乡村进行了征粮剿匪、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和土改等一系列大规模的群众性政治运动,不仅使城乡人民在在经济上翻了身,而且在政治上也翻身成为国家的主人,城乡人民生活也因此有不同程度提高,城乡人民逐渐地树立起了“翻身不忘共产党,致富不忘毛主席”的政治信念,培养起了对中国共产党、毛泽东不容置疑的依赖感和高度的信任,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上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如北京市职工通过开展抗美援朝运动、“三反”“五反”和民主改革等政治运动,提高了职工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劳动竞赛和增产节约运动声势高涨,到1952年底,北京市国营经济总产值达到40035万元,比1942年增长了4.2倍[23]。福建省龙岩县后田村在该村党支部领导下,积极开展增产捐献运动,生产热情大大提高[24]。河北省满城县守陵村农民响应爱国售棉号召把3000多斤籽棉卖给国家,宋贾村农民积极响应国家爱国购棉储棉运动号召,把大量存棉出售给国家[25]。咸阳华家寨棉农响应国家爱国售棉储棉运动的号召,讨论决定将所存800多斤棉花全部卖给国家[26]。此外,为满足翻身工农对文化的需求,党和政府确立了教育“面向工农”的方针,积极开展城乡工农干部、工农群众、工农子女文化教育,在全国掀起了学习文化的热潮;在城乡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广播站网建设,发展城乡地方戏剧和剧团等形式丰富了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因此,从城乡关系看,这一时期城乡居民在精神上都具有较大满足感,具有较高的生产激情和热情,城乡居民学习文化的热情也很高,城乡文化氛围浓厚。

(四)城乡人口相对自由有序的流动

新中国建立初期,百废待兴,城乡都面临战后重建和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的重要问题,城市和乡村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因而城市的拉力和乡村的拉力都同步增强,而推力相应减小。由于抗日战争以后的十余年间,中国相当部分城市都成为军事攻击的主要目标,遭受战争严重破坏,城市居民的生活条件尽管与乡村居民的生活条件相比略好,但差别并不显著。新中国建立初期,因多种原因而导致城市物资供应相对不足,城市居民的生活一度受到影响,因而城市对乡村人口所产生的拉力相对较微,此一时期城市并没有面临乡村人口大量流入的压力,一定数量的乡村人口进入到城市后,很快就为正在复苏的城市工商业所吸纳。同时,广大乡村由于实行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民获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得到空前的提高,农民在一定程度上组织起来,乡村农业和副业出现快速发展,乡村对劳动力的需求大为增加,没有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问题,反而出现了城市人口向乡村迁徙的现象。加上新中国成立后乡村社会局势较为稳定,如有灾情发生国家也会对农民及时实施救济,因此农民多能安于陇亩,不思离开土地。而且由于乡村教育的广泛开展,农民自身文化水平的提高和适龄学童入学率提高,农民文化生活也变得较为丰富,对未来的预期值大大增加,所以乡村所产生的推力也较弱,越来越多的乡村居民不再把进入城市做为社会等级纵向流动和升迁的途径。故而这一时期城乡都未面临较大的人口压力,中共和政府在此状态下也未采取强制措施限制来促进或者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社会人口在城乡之间是相对自由有序的流动。

此一时期人口流动与解放前和一五计划时期相比,有其时代特点。全国解放前夕,由于战争、经济危机等原因,导致城乡人口流动频繁。此一时期的一个重要社会现象就是城市失业人员数量大增,据不完全统计失业人口达470万人,相当于1949年年底在岗职工人数的一半。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失业人口一度出现高峰,由于民主改革和机构缩编及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释放出来一些新的失业人员,新旧失业人员叠加在一起,从而形成了1950—1952年的失业高峰。面对庞大的城市失业人口,政府除了给予一定救济外,主要按“三个人的饭五个吃”的指导思想,采取以工代赈、生产自救等方式来解决城市失业问题。政府虽然也动员城市失业人员,特别是对部分刚从乡村出来不久的或有条件返回乡村从事生产的城市失业人员,希望他们返回乡村参加土地改革,重新成为农民,但主要采取自愿原则。由于乡村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甚多,因而对城市人口的拉力不强,因而此一时期从城市向乡村流动的人口相对有限。从城市流向乡村流动的人口主要是国共两军的复员退伍军人以及部分因躲避战乱而进入城市的乡村人群,这些流动人口在较短的时间内如退潮般流动,但很快就结束。此一时期由于乡村推力减少,拉力增强,故而乡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也减弱。其时随着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按“耕者有其田”的原则,数亿无地农民都分得了一份土地,实现了祖祖辈辈希望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梦想,广大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得到空前的提高,“土地梦”的实现同时也让他们安土重迁,失去了对城市化的强烈追求,城市对他们的吸引力远不及农村的拉力,因而此一时期由乡村流向城市的人口数量也相对有限,其时城市工厂企业到农村招工还需要作动员工作。在乡村流向城市的人口当中,有相当部分是候鸟型的流动人口,农闲时进入城市打工,农忙时或城市的临时工作结束,则返回乡村,他们并无城市化意向。在这一时期,工业和农业都处于恢复阶段,相互之间的拉力和推力都不足,城乡之间人口流动处于低谷阶段,因此成为城乡关系的一个突出特点。

综上所述,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正处于新旧体制的过渡阶段,中共和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新生政权,巩固工农联盟,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尽可能减少城乡差别,较少采取各种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和制度干涉影响城乡关系。这一时期城乡关系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政治上平等,经济上互助,人口流动较为自由,城乡间经济要素和社会要素实现双向流动,城乡商品交换基本靠市场来调节,从而促进了城乡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乡村农民通过土地改革获得了生产资料,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普遍具有较强的满足感,城市居民也对安定的环境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表示认同,因而城乡关系较为和谐协调。但由于这一时期很多重要的社会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随着新中国政权的巩固,中共和国家的主要任务由巩固政权转变为建设现代化的工业国家,经济发展方针开始变化,城乡关系也必然会产生新的变化,也必然导致城乡差距扩大。

三、对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城乡关系的评价

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中国正处于新旧体制的过渡阶段,加之由于当时很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这决定了新型城乡关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高度肯定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共为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所做的种种努力的同时,还需要看到这种努力所带来的变化存在的不足,以及所带来的长期负面影响,故不宜将其拔高,应作辩证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

在政治方面,城市和乡村之间在理论上是平等的,但这种政治平等不是绝对的平等,而是具有相对性。实际上城市与乡村相比,不仅处于领导地位,也处于强势地位,乡村在政治领域要服从城市。相较于建国以前从中央到地方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政治结构,新中国建立后,全国有了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中共领导下的各级政府通过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运动等各种运动方式,将国家权力渗入到乡村基层。共产党、共青团、农协等各种组织的建立,使国家具备了高度动员乡村社会的能力,掌握了乡村资源的绝对支配权,保证了国家对乡村资源的超强提取能力,从而保障了此后 “一五”计划开始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但也造成了乡村发展的滞后,导致农民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落后的生活得不到较大程度的改善,城乡关系发展的逻辑必然表现为城乡出现二元分离,逐步演变为控制与被控制,挤压与被挤压的不对等关系。

在经济方面,中共和国家采取的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农业合作化运动、不扩大工农业“剪刀差”等措施,对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工农联盟政权起到了巨大作用。但很多措施都带有浓厚的行政主导性,而且仅是应急措施,随着中共和国家任务的变化,这些措施在城乡关系中的作用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有的措施虽然在当时起了不小的作用,同时也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因此都需要辨证分析。如政府为了帮助城乡经济恢复和发展,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但是在过程中带有浓厚的行政主导性,使城乡经济交流产生了更多的行政依赖性,降低了市场的作用。再比如,当时党和国家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上采取工农业兼顾,不扩大“剪刀差”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但不扩大 “剪刀差”只是暂时性的举措,随着国家确定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化战略,“剪刀差”的扩大就成为必然的趋势。中国要发展工业化需要大量的资金,但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采取海外殖民掠夺等方式来进行资本原始积累,而国内的城市工商业发展还很微弱,也不能采取“杀鸡取卵”的方式对城市工商业征收高税率来积累资金,因而只能主要依靠农业和降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来积累工业化需要的原始资金。在这种背景下,只能采取扩大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政策措施,这必然导致城乡差距的逐步扩大。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土地改革使几亿农民获得了土地等生产资料,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但是中共对乡村和农业采取的社会主义改造步骤过快、过早,个体农民所有制的优越性在土地改革后还未充分发挥,就“趁热打铁”急于引导农民由互助组向初级社过渡,从而也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助长了相当部分农民的依赖心理和平均主义观念的增长。加之,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仍然低下,强调劳动组织的作用,必然产生许多新的人际关系和问题、矛盾,而对这些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往往采取简单的政治斗争方式,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又会挫伤和影响乡村个体劳动者的生产效率。因此,从长时段来看,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促进城乡经济关系发展的作用亦不能过高估计。

对这一时期城乡关系的评价,不能不谈到中共对苏联城乡关系模式的学习。苏联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为调整城乡关系,创造了废除土地私有制外,一个主要的工作任务是 “通过国家所调节的商业把工业和农民经济联系起来”[27]。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共借鉴苏联经验,为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着力恢复和发展以国营经济为主的商业以实现城乡工农业产品交换。正如1949年10月李富春在中共中央东北局工农商会议上所指出的:“农业、工业都发展了,如何很好地结合,互相促进,使城乡物资交流,互有保障,依靠什么呢?靠商业。商业起着机器上轮带的作用,可以使工农、城乡能够互相配合,互相推动。”[28]1951 年6月30日,薄一波在《加强党在农村中的政治工作中》也同样指出:“华北农民由于把剩余的粮食和土产品特产品推销出去的结果,购买力提高了。他们现在不仅要求供应足够的日用生活必需品,如布匹、百货、煤油等;而且要求供应更多的生产资料,如新式农具、杀虫药剂、肥料等。这就是说,农民要求建立能够满足他们需要的新的城乡交换渠道。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有计划地发展国营商业、私人商业和合作社商业,以商业做纽带,把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紧密地连结起来。”[29]

由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全国逐步建立了以国营商业为领导,合作社商业为助手,同时包括国家和私人资本主义及个体的商业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业结构。国营商业企业从1950年的7638个增加到1952年的31444个,1952年比1950年增加了3.12倍。供销合作社由1949年的22817个增加到1952年的335096个,私营商业企业和饮食业企业由1950年的477万个增加到1952年的515万个,增长8%[30]。1951年国内贸易额比1950年增加30%。1952年又比1950年增加70%左右。其中国营贸易公司贸易额1951年即较 1950年增大 80%,1952年又比 1951年增加60.9%[14](P96-97)。

这一时期中共建立新型城乡关系,由于自身没有实践经验,也没有理论基础,因而借鉴了苏联成功的理论和经验,减少了中国的盲目摸索,推进了中国城乡关系发生根本的改变,沟通了城乡经济联系,对于巩固新生的工农联盟政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苏联模式的借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共的主要任务从稳定政权变为建设现代化的工业国家,因而确立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政策,此一时期再借鉴苏联的经验就出现较大的问题。如在学习苏联模式中,为走农业集体化道路,配合建设现代化的工业国家的需要,在农村农业互助组和初级社还未来得及巩固,干部和群众尚未取得经验,互助组的优越性还未得到充分发挥,就匆忙搞初级社和高级社,进而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被搞成千篇一律的农业集体化模式。这种过于强调集体生产积极性,而忽略了充分发挥土改后农民个体所有制的积极性的做法,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影响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不利于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可见,学习苏联模式而建立的新型城乡关系虽然对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巩固工农联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之而来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对城乡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对工农联盟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也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这种负面影响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许还不明显,但随着“一五计划”以后,党和国家主要任务的转变,这种影响逐渐被扩大。因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中国城乡关系具有过渡性特征,其协调性也是暂时。

结语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在中国当代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是新旧体制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城乡关系与旧中国时期城乡关系相比发生了根本变化,基本消除了城乡对立的基础和条件,建立起了比较和谐协调的城乡关系。同时这个时期又是中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型的重要分界线。随着新政权的初步巩固,中共和国家的任务开始发生变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确立,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粮油棉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城市居民生活所需要的粮油实行票证供应制,国家对城乡人口迁徙进行严格控制,并建立了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关系也随之而发生一系列变化,城乡二元化格局逐渐形成,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但是由于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基本废除,城乡关系不再是对立的关系。尽管在此后半个世纪中,城乡二元结构一直存在,城乡差距加大,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城乡二元结构必将消除,城乡差距也会逐渐减少,从城乡二元到城乡一体化也是中国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注:

① 国家统计局编:《商业统计资料汇编 (1950—1957)》综合本,1958年10月1日。

② 《经济研究资料》,国家统计局1957年8月6日印发,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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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红】

Urban-Rural Relations in the Era of National Economy Recuperation

HE Yi-min,ZHU Yan-lin (Sichuan University Urban Studies Institute,Chengdu,Sichuan 610065)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has always been devoted to reducing and alleviating the gaps between urban areas and rural regions.During the national economic recovery of 1949-1952 the CPC adopted a series of measures to transform the urban-rural relationship,such as abolishing private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promoting equity of political rights of urban and rural inhabitants,emphasizing the importance of agriculture in the national economy,promoting literacy,etc.Under CPC leadership and efforts of the entire nation,a new and relatively healthier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came to exist between the urban and rural areas.However,while we must acknowledge CPC’s achievement in this realm,we must not ignore its failings and inadequacies and the long-term negative impact so as to arrive at a balanced assessment.

recovery of national economy of 1949-1952;urban-rural relations;negative impact

K 27

A

1000-260X(2014)05-0136-10

2014-06-27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城市通史”(12AZD083)的阶段性成果

何一民,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城市史研究;朱艳林,四川大学城市研究所博士生,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研究员,从事中国城市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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