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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评价主体的越位、缺失与回归

2014-04-03

关键词:学术期刊共同体学术

臧 莉 娟

(南京理工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 江苏 南京 210094)

现阶段我国学术期刊评价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但由于学术评价面临“工具困境”,参考期刊评价结果开展学术评价在未来一段时间可能还会在我国继续施行,因此,建立更加合理有效的期刊评价体系就显得很有必要。这就涉及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众多问题。其中,评价主体比评价标准、评价方法更加重要,因为主体是谁,由谁来评价,决定了其会使用何种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决定了评价结果是否正确。目前我国学术期刊评价方面众多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评价主体不对,本文旨在探讨学术期刊评价相关主体的越位、缺失与回归。

一、越位之殇:专业评刊机构主宰期刊评价

目前我国学术期刊评价主体主要有期刊出版管理部门、各级期刊协会、专业期刊评价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部门等,其根据不同需要,采用不同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学术期刊进行评价,并形成不同的评价结果,这其中对于有些期刊的评价结果相差较大。也因此,期刊出版界、期刊的读者和作者、科研管理界、学术界、教育界等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对期刊评价结果的认同不一,不同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也互不认可,一时间人们无法找到一个真正权威的国内学术期刊评价体系,致使学术期刊评价体系出现混乱局面。[1]各种评价结果中又以专业期刊评价机构基于信息情报学理论的“核心期刊”评价影响最大,在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领域,受关注最多的就是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和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也就是通常被人熟知的“南大核心”和“北大核心”两个评价体系。这两个评价体系的评价结果被很多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引用,其在年终考核和职称评定时规定论文必须刊发在这两个评价体系认可的学术期刊上,刊发在其他杂志的一律不认可。这两个机构每次公布新一轮的评价结果时总会引起期刊界和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和讨论,学者们在投稿时往往也首先投稿给“南大核心”和“北大核心”期刊,那些没有进入核心期刊行列的普通期刊在约稿组稿等方面举步维艰,生存和发展面临巨大问题。可以说,专业评刊机构主宰了期刊评价,甚至绑架了学者的投稿倾向和研究方向,使得部分学者和期刊忘记了学术活动的本质。

那么,专业期刊评价机构作为评价主体是否合理呢?朱剑指出,评价机构并不能因为其提供了评价工具或建立了指标体系或组织了某种评价活动而自动成为适合的评价主体。因为一般说来,评价机构既不懂期刊,也不懂各学科专业,只能涉及学术期刊的某些外在形式,而无力深入到学术期刊的内容层面进行令学术共同体信服的评价,故其并不具备独立评价学术期刊的资格和能力,只能提供评价的辅助工具。[2]的确,专业期刊评价机构对期刊的评价主要是设定相关指标,通过量化计算得出期刊相关数据,并根据数据的排列顺序进行筛选。至于所评价的学术期刊真正的论文质量如何、整体风格是怎样的、编辑校对质量高低等,并不在评价范畴。影响因子、被引用次数、被转摘次数等指标对判定期刊质量虽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和自然科学学术评价不同,有其独特性,更适用定性评价,更何况期刊评价不完全是期刊论文学术质量评价。文献计量学的评价指标并不是要取代专家,而是要使专家掌握足够多的信息,在更高的信息集成水平上做出更具权威性的评价。[3]106如果把专业期刊评价机构的评价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在学者开展评价时提供给学者,帮助其作出期刊价值判断是可行的,可以使专家更全面地了解期刊整体状况,但完全以其评价结果作为衡量期刊的标准是不妥的。

学术期刊是一种传播媒介,传播的内容是学术研究成果,是“学术”和“期刊”的集合,专业期刊评价机构既不是合适的“学术”评价主体,也不是合适的“期刊”评价主体。不得不说,专业期刊评价机构作为期刊评价主体是一种越位,而且这种越位给学术期刊发展,给学术研究和学术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时下,评价体系、评价标准成了学术期刊生存与发展的指挥棒,学术期刊不得不听命、迎合评刊机构,甚至不惜为此放弃多年苦心经营形成的特色和风格。尽管不断有学术期刊从业者和其他学者对此表示出不满和忧虑,但在现实面前,学术期刊面临两难困境:完全遵循评价体系,追逐指标,可能要放弃原本的办刊思路,放弃苦心经营多年但对指标贡献较小的一些栏目;如果对评价指标不闻不问,坚持自己的办刊思路,极有可能被排斥在“核心期刊”之外,或者距离“核心期刊”越来越远,这样的话就可能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稿源出现问题。这正是学术期刊不敢怠慢评价体系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学术期刊或百般无奈或心甘情愿地跟着评价体系的“指挥棒”走就成了“顺理成章”之事,也因此会导致学术期刊为了保住或者迈进核心期刊行列而做出种种出格行为。

期刊评价机构越位产生的弊端正在日益显现。评价机构指挥学术期刊,学术期刊转而指挥学者,这对于学术研究和学术发展中的学者本位观念是一种颠覆。原本,学术期刊只是一种传播媒介,学者将其研究成果通过学术期刊传播出去,期刊本应是为学者服务的。而专业期刊评价机构的最初目的是为学者和读者挑选学术期刊、为图书馆采购期刊服务的,现在却演变为期刊评价机构指挥学术期刊,进而指挥学者,这种由服务者变成指挥者的颠覆对我国学术发展非常不利。因此,当务之急必须改变期刊评价机构的这种越位行为,使其不再凌驾于期刊和学者之上,而是为他们服务。唯此,人文社会科学才有望走向真正的繁荣。

二、缺失之痛:三类重要期刊评价主体被忽略

前文已述,学术期刊首先是一种传播媒介,只不过它传播的内容是学术论文,因此,学术期刊是“学术”和“期刊”的合二为一,学术期刊评价标准就应该兼具学术和期刊两个方面的评价标准。刊发论文质量评价之外,期刊评价还需要在刊物定位、栏目设计、选题策划、稿源组织、制度建设、流程安排等诸多方面进行评价。[4]相应地,期刊评价主体也应该包括“学术”评价主体和“期刊”评价主体。“学术”评价主体当然应该是学术共同体,他们主要负责学术质量评价;“期刊”评价主体应包括编辑同行、读者、专业期刊评价机构、期刊协会和期刊主管部门等,他们主要负责评价期刊的编辑出版水平、栏目设计、选题策划等。但在目前专业学术期刊评价机构一统期刊评价天下的情况下,其他评价主体的声音被弱化甚至缺失了,这其中尤以学术共同体、读者和编辑同行这三类重要期刊评价主体的缺失最为严重。

首先,学术共同体的缺失。“学术的评价、学术的标准、学术上的分歧,所有学术上的问题只有依靠学术共同体才有可能得到解决。尽管学术共同体也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定,但没有别的更好选择”。[5]同行评议是公认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最有效的方式,在国外也被广泛采用,而且经过200 多年的不断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包括专家遴选、匿名评审、集体表决、公开讨论在内的评价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学术研究的健康发展和学术共同体的形成。[6]同行评议的主体就是学术共同体。尽管现行各类期刊评价体系都声称是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的结合,在评价时综合参考了学科专家意见和定量评价数据,有的还公开了学科专家的名单,但实际上学科专家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这也是专业期刊评价机构和评价体系备受争议的主要原因。但不可否认,没有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在期刊评价中的作用,也和我国学术氛围不成熟、学术共同体自身建设不完善相关。

其次,读者的缺失。综观现有的各种期刊评价体系,都没有体现读者对期刊的要求。目前我国学术期刊和读者的关系是疏离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我国学术期刊中综合性期刊大量存在,综合性期刊较难形成稳固的读者群体;二是我国学术期刊基本不靠读者养活,不依靠发行量生存,而主要是靠主办、主管部门拨款运作;三是网络学术期刊数据库的盛行和方便操作使得读者能够迅速定位和查阅到自己所需的学术论文,远比从一本学术期刊中获取的信息量更加详尽,订阅期刊的读者数量日益减少。因此,目前国内各种学术期刊评价体系中,读者缺位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读者不是评价的主体,无论是作为群体的读者,还是作为个体的读者,都游离于期刊评价体系之外。[7]学术期刊作为传播媒介,是展示学术成果的平台,是沟通作者和读者的桥梁。读者作为与学术期刊密切相关的主体之一,是天然的学术期刊质量评价者,这其中既包括着学术质量的评价,也包括编辑出版质量、期刊特色等方面的评价。我国的学术期刊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成为优秀的学术成果传播媒介,就必须关注读者群体,期刊评价也需要走群众路线,让越来越多的读者成为其“大众”评委,而不是被期刊评价机构这样的“小众”评委霸占。

再次,编辑同行的缺失。编辑同行在学术期刊评价中也被忽略了。我们说期刊评价需要同行评议,学术期刊编辑自身从事编辑出版工作,是最典型的“同行”,对于期刊评价编辑理应有发言权。他们可以从刊物定位、整体风格、栏目设计、选题策划、制度建设、编辑队伍情况等各方面对期刊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其实,在高校学术期刊界一直存在期刊评价活动,比如全国和各省高校文科学报研究会组织的评优活动,教育部名刊工程、名栏工程等,都已经组织了很多届,得到了编辑界业内的认可,但是这些期刊评价活动除了在学术期刊界有一定影响外,在学术界、在社会上都影响甚微,甚至都没多少人知道还有这样的期刊评价活动。而这些评价在期刊界内认可度相对较高,编辑参与较为深入,值得认真总结和借鉴。

三、回归之难:回归道路困难重重,艰辛漫长

专业期刊评价机构严重越位,学术共同体、读者、编辑同行等评价主体不同程度的缺失,对我国期刊评价、期刊发展,乃至学术研究和学术发展的不良影响正在日益引起重视,本文倡导建立多元评价主体,尤其强调学术共同体、读者和编辑同行评价主体地位的回归。多元评价主体开展期刊评价有诸多益处,多元参与、多方互动可以保证从各自角度对学术期刊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改变现今定量评价为主的僵硬性和单调性。多元评价主体可以结合不同期刊的学科差异,适当调整评价方法,在改善期刊评价方式的同时,推动目前我国学术评价制度的改革,从而保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的公平和公正。

但是,要想实现多元主体的回归也有很大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评价主体如何遴选是个难题。我们认为,不同评价主体应该有不同的遴选方式。建议学术共同体的代表即学科专家由学术共同体推荐和选举产生,其研究领域应和被评审期刊契合或相近,此外还需要推选一定数量交叉学科的专家。当然,学科专家除了要求学术水平高之外,还应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学术品德高尚,有热情和积极性参与此类没有多少经济回报的评价活动。另外,还可以尝试通过计算机从全国学者数据库随机抽取部分专家学者参与。自发的读者评价更有说服力也更可信,但他们的意见往往不完整、不及时,是相对碎片化的零散评价信息。读者评价很难进行,但读者是学术期刊的受众,开展读者评价是必须的,这也是期刊评价从“小众”评价走向“大众”评价最重要的保证。读者评价的长期欠缺使得其开展也很紧迫,不过这是一个重大的课题, 需要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在传统的发放读者调查问卷之外,建议利用日益强大的网络力量,比如借助中国知网等运作良好、受众群体大的网站,增加相应投票栏目或点赞方式等,也可以开通微博、微信等方式来实现读者评价。读者评价必须确保较大数量读者参与,数量越多可信度越高。编辑同行评价则可以通过各级学术期刊协会来组织,也可以利用期刊协会原来就组织的期刊评优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细化、深化。

其次,各评价主体之间关系如何协调,各占评选的比例很难确定。评价主体多元化,又带来了一些问题,以谁的意见为主导意见?如果各自的评价结果占不同权重,又该如何确定各自的权重?这些问题对于保证期刊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有很大的影响,必须慎重。但非常明确的是,多元评价主体并不是多个独立主体的简单相加,他们从本质上是一个整体,相互间形成主体间的共同性和共通性,所以他们需要共同努力,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学术期刊评价。

再次,如何规范和监督评价主体也是个难题。学术界的定性评价受到质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对评价主体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督。我们认为,对于期刊评价主体需要建立一个立体化监督网络。应公开各类评价主体评选办法和标准,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示最后确定的评价主体名单,设立第三方监管部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建立淘汰机制。也可以借助网络开展评价主体的监督,比如利用学术批评网等网络平台。

学术期刊评价体系发展成现在的状况非一日之功,一旦形成想改变也必然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学术期刊评价主体的重新确立并非易事,这将是学术界的重大变革,甚至需要举全社会之力。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今我国学术期刊评价、学术评价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我们首先要有改革的意识,然后才有可能开始改革之路。

[参 考 文 献]

[1]吴赣英.学术期刊对科研成果评价的理性反思[J].出版发行研究,2010,(8).

[2]朱剑.量化指标:学术期刊不能承受之轻——评《全国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试行)》[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

[3]李爱群.中、美学术期刊评价比较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9.

[4]武京闽,蒋重跃,刘瑞生.学术期刊评价体系“三人谈”[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09-04.

[5]韩启德.学术共同体当承担学术评价重任[N].光明日报,2009-10-12.

[6]高翔.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科学评价体系[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04-18.

[7]沈丹,张福颖.试论期刊评价中读者的缺位[J].出版科学,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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