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农业与城镇化模式创新探究
2014-04-03汕头大学商学院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广东汕头515063
(汕头大学商学院、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广东 汕头 515063)
(汕头大学商学院、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广东 汕头 515063)
城镇化受体制、经济、文化、人口、资源环境等各种因素制约,城镇化模式与进程因社会类型和社会结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转型期中国推行的城镇化是政府主导的以工业化牵引的农村青壮年农民为主体的城镇化模式,缺乏农业现代化支撑和制度体系保障,城镇化质量不高、可持续性差。休闲农业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和发展方向,具有提升农业经济、融合城乡社会和传承农耕文化三大功能,有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化质量、统筹城乡发展,最终达成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的目标。
休闲农业;城乡协同;城镇化
中国城镇化顶层设计缺失、路径不清,城镇化面临的二元经济和二元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壁垒未能有效破解,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未能协同发展,城镇化质量和持续性面临挑战。以工业化驱动的青壮年农民为主体的城镇化过程中,非农化、城镇化与市民化“三体分离”,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发展失衡,城乡差距扩大,农村、农业、农民及生态环境等问题凸显。如何创新城镇化模式,实现工业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机结合和城乡协同发展的双赢,通过工业现代化和农业现代化双轮驱动,发展以农业现代化驱动的内生型城镇化模式,是加快城镇化速度,提升城镇化质量,实现城乡协同发展的战略选择。而休闲农业是贯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联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一、休闲农业的功能
休闲农业是结合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生态三生一体的新兴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休闲农业发展规划》)指出,“休闲农业是贯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1]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2000)《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及《休闲农业辅导办法》将休闲农业定义为: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通过国民休闲,增进国民对农业及农村体验为目的之农业经营。[2]休闲农业以改善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传统农业产业升级、繁荣农村经济、协同城乡发展、保护自然生态和丰富旅游产品等为目标,具有提升农业经济、融合城乡社会和传承农耕文化三大功能,是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路径,也是城镇化模式创新和质量保障的农业产业基础。
(一)休闲农业的经济功能
发达国家的农业已经完成了从传统低效农耕经济向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的历程,实现了农业产业化、商品化和集约化,完成了由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的转变。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城镇人口比重为73.6%,联邦德国81.3%,英国88.5%,澳大利亚85.2%,加拿大75.7%,法国71.7%。①United Nations:World Population Reports,New York,1988.而直至2011年,中国实际城镇人口也只有约35%。②由中国市长协会主办、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承办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卷提供的数据显示,至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达到690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00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1.27%,首次超过50%,实现历史性突破。但该数据存在‘虚高’问题,因为该51.27%的城镇人口中,有15%是农民工及其家属,由于入户难和发展难两大障碍,他们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并没有真正融入城镇社会。因此,中国真实的城镇化率约为35%。这是由我国单一、分散、落后、高耗、低效的农耕经济决定的。2012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的《中国农民经济状况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0.98%,传统农业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对农村人均收入增长的贡献不足三成。[3]因此,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创新农业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农业特色化、产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内驱动力。
休闲农业作为贯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一体”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业态的朝阳产业,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农业旅游服务于一体,能够拓展农业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提高农业绩效和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完善农村设施、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赋予农业、农村和农民新生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进农民就地城镇化之目标的有效路径。农业部乡镇企业局2011年全国休闲农业摸底调查情况表明:2010年,我国休闲农业产业规模(本次调查的13.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资产总额达1812.4亿元;年营业收入1106亿元(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604.2亿元;年利润335.2亿元,年上交税金44.2亿元);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共有从业人员204.5万人(其中农民188.7万人,占行业从业人数的92.4%),并通过辐射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带动周边196.8万农户脱贫致富;休闲农业全职从业人员人均劳动产值5.4万元,人均劳动利润1.6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的劳均产值(1.97万元)的2.75倍。休闲农业的投资产值率达61%,利润回报率为19%。[4]
(二)休闲农业的社会功能
中国社会以传统体力劳动为主的落后的农村农耕经济和相对发达的城市现代工业经济并存或现代工业与传统农业并存,二者间劳动生产率的显著差异造成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贡献系数为59.62%。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4)——聚焦民生》显示,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比由1980年的2.49:1扩大至2010年的3.23:1,成为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国际劳工组织的数据显示,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小于1.6,只有三个国家超过2%,美、英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城乡收入差距一般在1.5左右。[5]不仅如此,农村劳动生产力的低下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造成的农村劳动力的老年化和农村的空心化进一步削弱了农村的竞争力和再造能力,加剧了城乡矛盾,造成城乡差距的恶性循环。
休闲农业的社会功能在于促进城乡结合、丰富农业人力资源、缩小城乡差距、融合城乡人际关系、增加农民参与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机会,优化各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使得农民能够平等享有城镇居民享有的公共资源,有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的目标。休闲农业对农业现代化的贡献在于农业的产业化、商业化和集约化,在于一、二、三产业的贯通以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及休闲体验的融合。休闲农业的发展除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外,还能够有效引导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相互融合,使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环境、互为服务对象,促进城乡融合和产业联动,逐步实现城乡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流域的协同发展,缩小城乡差距,遏制社会分层与分化,促进社会和谐。
(三)休闲农业的文化功能
休闲农业以农业为依托、以农村为空间、以农民为主体,具有农耕文化传承和创新的双重功能。农耕文化是农业劳动者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所创造和积累的,与农业社会有关的物质、文化、精神的总和。农耕文化的哲学意蕴是“应时、取宜、守则、和谐”;农耕文化的时空特征表现为地域多样性、民族多元性、历史延续性、乡土普世性。休闲农业在传承传统农耕文化之农时观、物地观、节用观的同时,亦通过休闲农业的文化创新和教育功能,形成保护土地、尊重环境、维护生态、保障食品安全和永续发展等新的农耕文化。[6]更如休闲农业实践对田园文化(休闲农业蕴含的最普遍的文化形式,它主要是通过开辟特色果园、菜园、茶园、花圃、鱼池等,让游客在摘果、拔菜、采茶、赏花、垂钓中,享尽田园乐趣)、山水文化、建筑文化(乡村古民居、古祠堂、古牌坊、古桥、古井、古道、古庙等)、物产文化、民俗文化(农作方式、农耕仪礼、乡村节庆等)等文化传统的丰富和发展。
休闲农业在传承和创新农耕文化的同时,还具有丰富旅游文化功能和文化教育功能。其为游客提供健康、休闲、娱乐等休闲游憩服务,丰富养生、运动、健康等文化娱乐活动,同时也提供都市居民认识农业、了解农村、感受乡土民俗与文化,体验田园生活的机会,推进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资源的保护,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休闲农业发展引导生产要素流向农村,促进农业结构现代化、农业技术现代化和农业管理现代化,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和村容村貌,提升农民教育和文化水平,赋予传统农耕文化以新的活力,是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城乡融合及城镇化质量的文化保障。
二、休闲农业创新城镇化模式
城镇化受体制、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等各种因素制约,城镇化模式因国情不同或区域差异等而存在显著差异。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现实弊端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农村空心化问题。由于农村普遍缺乏产业支撑,农业的低效率和低收入,迫使农村劳动力不得不外出打工以增加收入,导致农地闲置,农村只留守老人和儿童。这种以城市工业化驱动的青壮年农民为主体的城镇化模式实质上是以牺牲农业、农村和农民利益为基础的,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未能协同发展。同时,实行以城市为中心,以集聚效益为目的的经济区域综合开发战略,带动剩余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进入城市就业,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出现交通拥挤、污染严重、住房紧张、失业加剧等突出问题,形成大城市过度集聚发展的局面。因此,我们在大力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同时,应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发展县域经济,推进中小城镇的建设上,发展特色小城镇,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二是政府主导的城镇化过于注重城市化的物理外观,忽视了人的城市化和权利的制度安排,质量低、可持续性差。国外城镇化的成功模式几乎都是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共同作用下进行的,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管理制度与法规,建立服务体系并出台激励政策措施,推动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专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的道路。三是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隔距加大,社会分层与分化加剧,有违社会公平与公正。高质量的城镇化应注重城镇化进程与经济发展同步协调,城乡发展互促共进,力求实现城镇化的速度与质量同步上升。
休闲农业作为农业现代化的路径之一,能够构建农村新型社区,提升城镇化质量,促进城乡统筹,最终有助于达成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的目标。
(一)以内生型城镇化模式构建农村新型社区
农业是中国的根基,农业发展状况决定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和质量。我国在单一(种养殖生产,即一产)、分散(以户为单位,自给自足,无法形成产业化和产业链)、落后(农业主要靠人、牛、马,机械化程度低)、高耗(养殖、种植消耗与自然资源不匹配)、低效(产值低、价格低,竞争力低)的农耕经济背景下实现的城镇化,实质上是政府主导的以工业化牵引的外生型城镇化模式,即以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方式实现的农业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制度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体制机制壁垒未能有效消除的情形下,农民工及其子女不能充分有效融入城镇社会(农民进了城,却成不了市民),这是低质量、不可持续的城镇化,甚至是“伪城镇化”,其产生的结果是农业的落后、农村的衰败和农民利益的被剥夺。
农业现代化驱动的内生型城镇化模式以农业的集约化、产业化、商品化促成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地流转的市场化和农业生产力的提升。其以市场为主导,促成人口、资本和土地的自由流转,能够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的土地利益,使得农民能够长期享受土地增值带来的分红或收益,最大限度释放农村劳动力。其在为工业化提供人力资源的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农民就地城镇化,从而达成以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双轮驱动城镇化进程的目标。
休闲农业通过农业特色化、产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包括农业技术现代化、农业结构现代化和农业管理现代化,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内驱动力。其推进传统农业由单一的生产型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并举型转变,农业不再是简单地原料、农产品生产,而是一个产业循环系统,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种养业(一产)、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二产)、现代物流服务以及生态休闲观光旅游业(三产)。借助一、二、三产业的贯通,拓展农业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引导农民以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生产向特色专业方向发展、服务向休闲园区集中、人口向新型社区集中,有序转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构建农村新型社区,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和推进小城镇发展。
小城镇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地位已经为很多国家的实践所证明,如美国城市小而多,城市集聚度高,注重科学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完善。美国的城市多数规模不大,以3-10万人口居多,大约占城市总数的99.3%。近30年发展起来的大都会、城市圈或卫星城集中起来的城市带,就是大批小城镇的集合,而不是靠无限扩张中心城市管辖范围来实现城市规模。[7]英国小城镇合理分担大城市的职能,城乡居民共居及城市居民郊区化。日本注重发展小城镇特色产业,重视农民收益和小城镇发展规划。
我国农村人口多,城乡差距大,加上体制机制壁垒,单纯以工业化拉动的城镇化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还会加重大城市压力,造成新的社会矛盾。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空间大、成本低,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化模式。因此,我国应把城镇化的重点放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上,形成以大城市为龙头,以中小城市、小城镇为支撑,以农村新型社区为基础的城镇化格局,走就近就地新型城镇化的路子。休闲农业的集聚、扩散效应和产业联动效应通过放大特色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形成一定区域内的产业聚集,带动农业经济,增加农民就业,有助于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
(二)以市场主导的城镇化提升城镇化质量
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和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一表述,是继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的又一次制度创新,其对城镇化模式创新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当下中国城镇化质量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忽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结果。传统农业升级,农业初级生产功能向二、三级产业发展,即科技、环保、高效、休闲的产业化、商业化、集约化现代农业是转变城镇化模式、提升城镇化质量的有效路径。休闲农业以农业为根本,以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走生态农业、科技农业、特色农业的道路,将传统农业与休闲旅游相结合,达成生态、社会与心理的协同,在满足当代需求的同时,不损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休闲农业发展促进土地流转机制改革和城镇化质量提升。不同农地流转机制与城镇化模式之间的互动关系不同,对城镇化模式和质量的影响也存在差异。(1)农地征收现金补偿形成的松散型城镇化模式。农民土地被征收后,一次性获得现金补偿,变成失地农民。在现有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下,失地农民流入城镇后不能真正融入城镇社会,其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等直接影响城镇化的质量和可持续性。(2)农地征收现金补偿加物业补偿和就业安置形成的政府主导型城镇化模式。该模式在解决失地农民农转非的同时,使其借助物业补偿长期享有土地增值收益,是政府主导型城镇化模式。该模式推行的障碍是如何平衡区域差异以及失地农民个人、开发商和国家或社会利益。(3)休闲农业与农地市场化流转形成的以市场主导的城镇化模式。休闲农业发展推进农业集约化、产业化和商品化,农民通过农地确权和赋权,通过农地产权化、资本化、股份化,实现农地市场化流转,以委托经营、专业化经营、农产品深加工等方式深化农村社区集体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专业股份合作,借助市场机制实现农业人口和生产力要素向特定区域汇集,以产业发展涵养土地价值,通过农业现代化使农民就地实现城镇化。
休闲农业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推进新农村建设,引导和吸引农民就地城镇化。休闲农业推进农业融入市场化和城市化,有助于提高农业经济功能,优化农业布局,强化农业的生态功能,引导资本投资开发现代农业,鼓励城市工商业大户到农村流转土地,兴办生态园区和现代农业基地,加快发展外向农业、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和高效农业,全面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竞争力,延伸农村文化功能,整合城乡旅游资源。[8]休闲农业的上述功能有助于农村交通、信息、教育、文化、医疗、服务、基础设施、农田水利、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等的改善,使得农民以土地为依托,以土地流转为杠杆,分享休闲农业发展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就地城镇化。
(三)休闲农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城乡差距导致数以亿计的农村青壮年流入城市,造成农村劳动力的老年化和农村的空心化。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5278亿人,较2010年增加1055万人,增长4.4%。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加528万人,增长3.4%。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进一步削弱了农村的竞争力和再造能力,造成城乡差距的恶性循环和城乡经济发展的失衡以及整体经济发展的停滞。
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土地差别化政策支持、税收优惠、低息或无息贷款、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支撑,做好休闲农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长期规划,优化休闲农业发展环境,加大休闲农业发展的政府投入,拓宽休闲农业发展的融资渠道,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休闲农业发展格局,借助休闲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助于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政策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休闲农业对一、二、三产业的贯通和对市场机制的导入彻底改变传统的农村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单向流动的发展模式,带动城市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使上述要素在城乡相互融合、平等交换,提升农业农村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同时,休闲农业发展还改变了传统农耕经济中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结构,促成资本与农业的结合,加速农民在休闲农业产业链中的分工和分化,如农粮小农的瓦解和商品小农的兴起,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商品化,土地流转机制的市场化以及传统农耕人口的减少等。休闲农业推进的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升级通过外部市场(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驱动和内部三线产业的融合,促进农地农有向农地农用和农地非农用的方向发展,强化农民在农业产业布局、农业专业化经营、农业“三线”产业链中的作用,使得农民借助社会地位提升、经济收入增长、文化素质提高和社会公共资源享有份额的增加等缩小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R/OL].[2013-05-12].http://www.gov.cn/gzdt/2011-08/24/content_1931324.htm.
[2]张淑雅.休闲农业经营管理之研究[D].台北:台湾国立中山大学博士论文,20012:2.
[3]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中国农民经济状况报告[R].2012-08-21.
[4]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全国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研究报告[R](2011).
[5]王红茹,朱杉.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比3.23:1,成差距最大国家之一[N].中国经济周刊,2011-09-20.
[6]张丛军.新农耕文化浅议[J].山东社会科学,2011(3):55.
[7]曹金臣.发达国家小城镇建设的经验[J].新农村,2013(3):34.
[8]于亚文.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的互动关系[J].南通大学学报,2005(2):35-38.
[9]蔡培慧.农业结构转型下的农民分化[D].台北:国立台湾大学,2009.
休闲农业与城镇化模式创新探究
曹琼
F 292
A
1001-4225(2014)05-0045-05
2014-01-20
曹 琼(1970-),女,湖南株洲人,经济学博士,汕头大学商学院、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副教授。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粤台建设用地土地流转与农民利益补偿机制比较研究”(GD12XYJ2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无地农民的土地意愿与土地流转研究”(12BJY086);汕头大学创新团队项目“粤台农民土地获得途径与土地流转政策比较研究”(ITC12003)
佟群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