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延安时期南区合作社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2014-04-02魏亚旭
魏亚旭
摘 要:延安时期的南区合作社大致经过了初步发展、飞跃发展、鼎盛发展三个阶段。其健全完善的领导、坚持实行民办政策、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冲破教条大胆创新等基本经验是陕甘宁边区合作社事业的宝贵财富。
关键词:延安时期;南区合作社;发展历程;基本经验
中图分类号:G623.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6-0116-02
延安南区合作社是陕甘宁边区第一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人民群众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它发展了延安南区的工业、商业和农业,在各个方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成为陕甘宁边区合作社中的模范,它的成功经验指导着陕甘宁边区合作社事业的蓬勃发展。
一、南区合作社的发展历程
南区合作社成立于1936年12月,到1943年便开始成为延安县全县的中心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造福着边区群众的经济生活。但是它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一)初步发展成一定规模的公营性质合作社
1936年12月到1939年2月,是南区合作社发展的第一个阶段。1936年12月,延安县政府提出在南区的沟门上成立一个合作社,采用半摊半自愿的方法在群众中收集到了第一批股金。在这个时期,南区合作社从刚开始单纯的消费业务合作社慢慢地发展起来。到1939年2月,它的经营领域从消费扩大到兼营生产、信用和运输等,成为一个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合作社。但是,这个时候南区合作社的性质是公营的,采用公股的方式来募集股金,这种半摊派的方式让有些群众把入股当作了负担,所以如何获取人民群众的信任,改变群众对合作社的偏见,成了主要困难。虽然合作社慢慢发展起来了,但流动资金的极度缺乏使合作社的发展遇到了瓶颈,南区合作社亟待吸取新的资金来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二)“民办政策”使南区合作社有了质的发展
1939年3月到1942年12月,是南区合作社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南区合作社扩大股金的方式主要是在人民群众中普遍收集,但这种方式收集到的股金非常有限,已经不能适应合作社迅速发展的要求了。延安南区的一些小商人经常持有一些闲散的资金,但是根据合作社的章程,不能吸收商人资本进来,而且商人也不愿意入股合作社。为了合作社的顺利发展必须抛开死板的章程限制才行,最后在各方的努力下,到1939年下半年,延安县政府允许南区合作社试行民办,民办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于是合作社进入了飞跃发展的时期。由于私人股金的注入,壮大了合作社的力量,很多地方先后都开办了分社,在柳林成立了南区合作社总社。这一阶段南区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仅是量的发展,而且是质的飞跃,合作社飞跃发展的关键就是“民办政策”。
(三)南区合作社鼎盛发展成为延安县中心社
1943年初到1948年3月,是南区合作社发展的第三个阶段。1942年的西北局高干会上,南区合作社被评为边区大生产运动的先进单位,在“学习南区合作社”的口号下,南区合作社本身也进入了鼎盛发展阶段。作为陕甘宁边区的第一个模范合作社,南区合作社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了,它是边区合作社事业的发展方向,它是大生产运动的模范代表,必须使自己不断发展壮大才能带领边区合作社事业取得更大的成果。在1943年年底,南区合作社成立了全县供销社一处,标志着它的业务范围已经由南区推广到了全县和延安市的一部分。从这个阶段开始,南区合作社实际上成了整个延安县的中心社,是南区合作社发展的鼎盛时期。
二、南区合作社的基本经验
南区合作社成为陕甘宁边区的第一个模范合作社,与其独有的办社理念是分不开的,这种办社理念作为南区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在边区推广开来。1942年12月,毛泽东在西北局高干会上做《财政问题和经济问题》的报告时就肯定了南区合作社的经验并强调指出:“南区合作社式的道路,就是边区合作社事业的道路;发展南区合作社式的合作运动,就是发展边区人民经济的重要工作之一。”[1]会议号召边区的干部向南区合作社学习,把南区合作社的成功经验推广至整个陕甘宁边区。
(一)健全完善的领导体制
南区合作社之所以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与其健全的领导体制是分不开的。1942年,边区召开了各县合作社主任联席会,会议提到:“延安县南区合作社是全边区最好的一个,而且指出这好的原因之一,是由于有健全的领导——该社主任刘建章起了很大的作用”[2]。刘建章刚开始只是南区合作社的一名会计,但他做事耐心仔细,为人勤俭朴实,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三个月后就被选为了合作社的主任并一直担任。刘建章当上合作社主任后,便彰显出负责任、有魄力的领导风范,他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还经常到各个分社巡视,检查工作并当场指出毛病,着重考察每一个干部的特点和能力,善于用人,不管是本地的人还是边区以外的人都能得到平等对待。他要求干部必须起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保持与群众交流,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在他的领导下,合作社干部廉洁勤谨,没有贪污腐败、营私误公的现象,一切以服务群众为中心。所以,健全的领导体制是南区合作社成功的一个重要保障。
(二)坚持实行民办政策
南区合作社刚成立的时候是公营性质的,虽然合作社慢慢发展起来了,但始终受到一些制约,比如合作社章程规定不能吸收商人的资金,每人入股的股金还有限制等。这些规定阻碍了南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因此实行民办政策势在必行。经过各方的协商努力,1939年6月合作社改组三十里铺的分销处为“兴华号”,这就是南区合作社试行“民办政策”的开始。这种民办政策“本质上就是当群众还不肯接受合作社的一套章程办法的时候,就用类似商业上旧有的合股、朋伙的办法,由合作社总社投资一部分与私人合作,或是完全由当地群众自愿合作,合作社的章程办法也由群众自愿规定”[3]。经过与私人合伙,南区合作社的力量迅速壮大,不但吸收到了大量的社会闲置资金,还吸收了不少有才能的人到合作社,解决了干部不足的问题。民办政策是南区合作社由量的发展到质的发展的关键,合作社的性质由公营变成了民办,群众入股退股都是自愿的,合作社的工作都由社员来讨论决定,人民真正觉得合作社是自己办的,大大激发了边区群众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
(三)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南区合作社自开办之日起就时刻关注和照顾着群众的利益。在南区合作社成立之前,当地群众的大多数日常用品必须向外购买。南区合作社成立之初,就本着解决群众困难、方便群众的目的采买货物,解决群众的日常用品困难,对于入股的群众还能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合作社的一些物品,进一步减轻了群众负担,使人民得到了实惠。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发行救国公债,合作社就提出以救国公债入股,群众购买的救国公债款数可以加成股金,合作社帮助群众解决了公债负担,使群众更加信赖合作社了。合作社还帮助群众解决紧急的困难,如遇婚丧大事,群众可以暂时在合作社借款或拿东西抵押,到期归还不收取利息,热心帮助群众是南区合作社的一种精神。合作社还坚持优待抗属,帮助学校,支援前线军人毛袜、手套等,照顾了人民经济利益的各个方面,在经济上团结了全区的群众。正如社主任刘建章所说:“老百姓解不开什么合作社的政治意义,他们只懂得能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用品的需要,能帮他们省钱,最好能帮他们赚钱。”[4]南区合作社就是这样既保障了群众的利益,又受到群众的欢迎。
(四)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是延安南区合作社一直所贯彻的工作作风。南区合作社统计了南区的人口,以便了解南区人民的生活经济状况。具体包括人口总数,牲畜数量,群众平均每年所用的衣服、农具、食盐和洋火的费用等,这样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南区合作社详细地统计出了群众日常必需品的消费数额,从而为发展股金和货品采购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为了让群众对入股有正确的认识,社主任刘建章亲自带领社员到群众家里了解群众生活,调查人民经济情况,宣传入股。刘建章在《办合作社的几个经验》中就指出:“应该调查研究,宣传解释,拿办好的实际例子给群众看,使群众懂得了,知道合作社是为他们谋利益的,为他们解决困难的,这样合作社也就好办了。”[5]南区合作社还注重调查研究群众对合作社的需求,延安南区本来没有纺车和织机,如果单凭向外购置布料,不仅效率低,而且在无形中增加了群众的购买负担。南区合作社研究决定发展南区的纺织事业,开办了织布、织袜、纺纱等分社,南区群众有了自己的纺织事业,不仅解决了全区人民的穿衣问题,减轻了群众的生活负担,还增加了群众对合作社事业的信心。
(五)冲破教条大胆创新
南区合作社敢于冲破合作社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不墨守成规而大胆创新,成为合作社不断前进的动力。在营业范围方面,开办之初的南区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社一样都是单纯的消费社,但是它的事业却发展到了群众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仅经营消费事业,还经营着生产、运输、借贷等事业,在各个领域都有了突破式的发展。在入股方式方面,南区合作社打破传统的合作社章程办法,采取多种多样的入股方式,不仅可以现金入股,还可以实物入股,群众可以把实物折价作为股金入股,还积极吸收小商人的资金入股等。在经营政策方面,南区合作社最具创造力的地方就是执行了民办政策,民办政策是年轻合作社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民办政策的实行,使合作社有了质的发展,提高了群众参与合作社事业的积极性,增强了对合作社的信心,群众更从中得到了方便与实惠,受到群众的爱戴和欢迎。冲破教条大胆创新,是南区合作社取得成功的内在动力。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M].哈尔滨:东北书店,1948:787.
[2]从刘主任看“南区合作社”[N].解放日报,1942-02-07.
[3]郭必选,杨延虎,任学岭.延安精神探源[M].北京:红旗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185.
[4]模范的南区合作社[N].解放日报,1942-05-16.
[5]办合作社的几个经验[N].解放日报,194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