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良资产清收的方法
2014-04-01吴佳妮
●吴佳妮
关于不良资产清收的方法
●吴佳妮
文章具体分析探讨了银行清收不良资产的13种方法。
银行 不良资产 清收方法
所谓“不良资产”,指的是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不良贷款的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对于不良贷款的防控与清收,一直是商业银行工作者研究的课题。而解决不良贷款问题的途径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贷款前期的风险防控工作,二是贷款以后的管理清收工作。笔者对于银行不良贷款中遗留的“啃不动,嚼不烂”的硬骨头问题,提出以下几点策略:
一、主动出击法
主动出击法,指责任信贷员主动深入到借款人经营场所了解情况。信贷员应该经常深入到自己管辖的客户中研究实际问题,将客户群体分类排队,在“好、中、差”的类别中突出重点开展工作,本着先易后难,先好后差,先小额后大额,先近程后远程的工作思路,寻找切入点,坚定信心,反复多次地开展工作,并在所到之处一定要签发催收通知书和输入相关的合法手续,以达到管理贷款,提高质量,收回不良贷款的目的。
二、感情投入法
对于出现不良贷款的客户,不要一概责备或训斥,不要使用强硬语言,激化矛盾,以“依法起诉”相威胁,而首先应该以一份同情心,倾听对方诉说苦衷与艰辛,困难与挫折。站在借款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分析问题,查找根源,寻找出口,让自己的观点与客户相融合,建立友谊。在此基础上,引导对方适应自己的工作观点,入情入理地细说不良贷款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些影响会使诚信受到破坏,形象受到损坏,朋友之路越走越窄,经营困难越来越多。如能及时归还贷款,既能表现实力,又能申请再借;既是遵守合同,又是信守诺言,使信用度得到提高,这样,通过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分析使之产生同情与理解,以达到自己工作的目的。
三、参与核算法
贷款管理人员与客户的工作关系,应当是合作的,友好的,知心的。应当经常深入到客户中去,在掌握客户的经营情况下,帮助客户客观分析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找到问题的主要原因,使客户能欣然接受,进而参与到经营核算中。通过真实的会计账目作出进一步研究,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措施,提高客户盈利水平,降低客户的经营成本。同时,关心客户的措施落实情况,力争取得成效,促进不良贷款的收回。
四、帮助讨债法
客户在经营中大多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而且数额越累越大的现象。面对这种现实,信贷员应当准确的掌握应收账款的笔数、金额、拖欠时间及对方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仔细研究,将应收账款按易难程度,先后顺序分类排队,亲自参与客户去清理应收账款。清收成果应以归还不良贷款为先,或部份归还贷款,部份用于经营,而后对客户应继续提供帮助,不能放手不管。
五、出谋划策法
贷款管理人员,其岗位是重要的,其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均应高于一般人员。面对不良贷款,管理人员不能就事论事,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寻找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帮客户出谋划策,帮助客户弥补管理上的不足,纠正市场营运过程中的偏差,调整经营方向上的偏离,找到畅通的市场销售渠道,介绍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等。通过为客户出谋划策,力争扭转其经营中的困难局面,使不良贷款尽早收回。
六、借助关系法
对借款人的配偶、儿女、亲属、朋友要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选择出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与其进行接触、交谈、交往,达到整合程度,适时谈其用意,使之理解进而愿意帮助,由有影响力的人单独与借款人谈还款问题和利弊分析,劝其归还贷款,也可以共同与借款人讨论贷款问题,寻找还款的最佳途径。
七、调解法
在拒绝归还贷款和即将依法起诉的矛盾相持中,不急于采取依法起诉,而应当拓展新的思路,寻找新的方法,像村干部、乡镇政府干部、公安干警等都是应考虑到的因素,利用这些因素充当第三者,以中间立场出现,帮助分析利弊,拉近双方距离,化解矛盾,进行有效调解,使借款人在依法诉讼前归还贷款。
八、群体进攻法
信贷员一个人的能力和智慧是有限的,但应尽职尽责。面对难点,应当考虑多名信贷员共同参与工作,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寻找突破口,选择出最佳时机,发起群体进攻,一气呵成,取得成果。
九、信息捕捉法
信息对各行各业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相对借款人来讲也是如此,尤其是借款人的经济往来信息,产品销售信息,应收账款信息,资产处置信息等,对这些信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发现有利因素,立即采取措施。特别有多头开户的各家银行账户,务必搞清查实,一旦发现进账款项,立即展开工作或依法冻结账户,创造出收回不良贷款的必要条件。
十、刚柔相济法
面对不同脾气秉性的借款人,应当采取各自不同的方法。有吃软不吃硬的,有吃硬不吃软的,这就需要在实践中体会摸索,避其强,攻其弱,采用刚柔相济法,或先柔后刚,论情,论理,论法层层深入,使借款人先从观念转变,愿意归还贷款,然后再进一步开展工作。
十一、债权抵顶法
经营时间越多,往往形成债权的数额越大,追讨难度也相对加大,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影响因素。对于这种因素。信贷员要认真仔细研究,准确评估对方债务人的还债能力后,考虑以债权抵顶不良贷款问题,如果可行,应与借款方,借款方债务人三方以书面协议形式加以认可,确定开展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但在贷款还清前不可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十二、担保责任追究法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本质意义在于借款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归还贷款时,担保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以保证借款合同的全面履行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然而,在现实工作中,重视借款人而轻视担保人的现象较为严重,这是一个误区。贷款一旦形成不良,一定要借款人与担保人一并追究。当借款人不足以归还贷款时,不能忽视对担保人担保责任的追究,直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
十三、抵质押品处置法
抵押物品和质押物品,主要以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有价单证,机器设备等为主要内容的物品,作为贷款的保证特品。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这些内容会不断地增加和变化,但核心是评估和变卖处置值一定要大于贷款本息,评估和变卖处置现值大于贷款本息的差数越大,贷款的安全性就越高。当贷款不能按期归还时,一定要及时按合法程序处置抵质押物品,确保贷款安全。
总之,事物是变化的,清收不良贷款的方式也应多种多样,多样并举注重实践,遵守法律,崇高科学,不搞教条,勇于创新,让更多好的方法服务金融领域。
[1] 戴国强.西方金融创新及其评价[j].财经研究,1995(2)
[2] 乔炳玉.介绍西方金融变革的背景、内容及其影响[j].国际金融,1994(6)
(作者单位:农行浙江省临海市支行 浙江临海 317000)
(责编: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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