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道德冷漠的原因及其制度规范
2014-04-01崔雪茹黄汉杰
崔雪茹,黄汉杰
(西南财经大学 人文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当代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失范现象,既是两种生活范型转化中的必然,又是制度有效供给不足的表现。克服现存的社会失范现象,尤其是道德冷漠的现象,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各个领域的协同作用,而加强制度有效供给则是其关键。
一、社会转型与道德冷漠释义
(一)社会转型释义
“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在本文中特指“社会结构转型”(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construction)的。
“社会结构”不能在一般情况下简单地理解为社会构建的框架,它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指的是具有相对稳定功能体系的社会存在范型[1]。这个存在范型使得整个社会体系中各个具体制度、规范要求趋于系统性的协调匹配,分配着社会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决定着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各种利益分配,充实着社会文化的基本内容并使得社会成员共享这种文化的基本方式,培育和塑造着社会成员个体完美人格,因此社会结构是决定社会公正的第一主题[2]。社会结构作为社会存在的范型,具有在时间空间向度上突破具体的有限性而延伸的特性,引导着千差万别的日常生活的具体实践,并使这些看似千差万别的具体实践成为一个在时空中延伸的系统性存在[3]79。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社会结构可以形象地理解为社会关系存在的某种框架,以及由这种框架所决定了的社会关系的相互联系或秩序,但是,一方面这种框架在表象上不是实体性的,它只是主体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这种内在秩序不似物理现象那样可以被直接描述,它须通过抽象被理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种如吉登斯所说的“虚拟秩序”[3]79。然而,就社会结构本身,是主体间内在关系的整体性存在而言,结构又是实体性的。因为,只要作为实体存在的主体总是以关系状态存在,这种关系就是实体自身所固有的一部分,离开了其内在关系,亦无所谓实体。所以,社会结构还是应当被恰当地作为实体来把握,如是,才能真正把握社会结构自身的客观性特质。
社会结构转型时期是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事情。虽然社会变革可以在不同的意义上被理解,但只有那些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变化,才能真正被称之为变革,社会结构转型正是这样一种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社会变革。本文所说的变革时期指的正是这种社会结构转型时期。变革时期与社会结构转型时期两个概念在本文中可以互换。就其历史承负而言,它以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社会深刻变革为现实载体。
(二)道德冷漠释义
“冷漠”就是表示一种对人或者对事的冷淡,不关心,特指情感状况,即缺乏情感,无动于衷。万俊人先生指出,道德冷漠(moral indifference;apathy in moral)是一个道德心理学概念,“它是指一种人际道德关系上的隔膜和孤独化,以及由此引起的道德行为方式的相互冷淡、互不关心,乃至相互排斥和否定”[4]。道德冷漠并不是一般的情感冷漠,而是特指个体道德情感的匮乏及其引起的道德判断上的不思考或道德行为上的麻木,即个体虽具备一定道德知识和道德观念,但对现实情境中所提出的社会道德要求毫无体验和反应,体会不到道德的召唤,意识不到道德问题的存在,或是在面对道德问题时没有作出思考,对现实社会的道德要求和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5]。道德冷漠是一种非道德现象,它的出现不是由于道德知识或者道德观念的缺乏,而是消弥了对道德的感受力,缺乏面对现实道德问题采取思考与行动的主观能动性,背离了正常的道德关系的心理状态。这不仅仅是道德认知水平上出现的问题,更是阻碍道德实践功能正常发挥的障碍。伦理学的责任不应仅仅是让我们学到一定的道德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要让我们在已经学到的道德知识的指导下去行为,从而达到知、情、意、行的统一。道德归根到底是一种实践精神,它来源于实践并最终回归于实践中,在实践中得到检验。我们大家熟悉的2011年10月发生在广东佛山的小悦悦被碾压事件,就是道德冷漠的最好的事例,18个路人的道德冷漠让我们反思,这一事件再一次刺痛了社会集体的良知神经。
二、道德冷漠的历史与现实成因分析
既然道德冷漠带来了这么多的问题和弊端,那么分析和研究其成因的必要性就成为必然了。以下主要从历史原因、现实原因、大众心理层面等三个方面来探讨道德冷漠的成因。
(一)历史原因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社会结构以一家一户基本单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家庭聚居的社会团体,家庭在社会结构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家族中的关系,即亲属关系,是主要的社会关系。冯友兰先生提到,“儒家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这种家族制度的理性化。中国的社会制度便是家族制度。传统中国把社会关系归纳成五种,即君臣、父子、昆弟、夫妇、朋友。在这五种社会关系中,‘父子、昆弟、夫妇’是家庭关系,另两种虽不是家庭,却也可以看作是家庭关系的延伸:君臣关系被看成是父子关系,朋友关系则被看作是兄弟关系”[6]。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引入了“差序格局”概念来说明中国家族制度对个体道德义务的影响。他认为:西方的社会组织像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都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7]25。此为西方人关系的“团体格局”,他指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7]26即为费老所称的“差序格局”。所以在社会关系中,我们“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7]27。
在乡土社会中,每一个都是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所以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熟人社会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道德上的谦谦君子,乐于助人,能够很好地融入到熟人社会;反之在陌生人社会中,我们可以在面对陌生人出现危险或需要帮助时无动于衷而且还毫无愧疚,原因就是在于此。在熟人社会中作恶的成本是非常高的,小时候做的错事可能到老了还是被人指指点点;而在陌生人社会中作恶的成本相对来时是很低的,如果我做了错事可以远走高飞,远离家乡。这种传统伦理文化造成了社会中个人对“陌生人”的道德义务缺位。最形象的比喻就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之下,我们可以心安理得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体在道德危机事件中,可以无视他人的困境不去施以援手。这种“围观者”的心态在鲁迅先生的文中早已经批判过了,但是这种民族的劣根性依然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面临各种各样的西方思潮的涌入,传统的价值观念遇到了挑战,甚至被颠覆。即使是举手之劳也要索要报酬,而如果是救人那就更是要开出天价,“天价捞尸费”的现象让我们又一次体会到了道德冷漠。2009年10月24日湖北荆州长江大学三名大学生舍己救人让我们感动,而在舍己救人者尸骨未寒之际,“天价捞尸”这种道德冷漠让我们心寒和愤怒!在打捞3名大学生英雄遗体过程中,打捞尸体的公司“挟尸要价”现场向学生收取3.6万元。这一现象让我们痛感道德失范行为,尤其是道德冷漠已经到了让人窒息的地步。传统社会条件下本来个体就缺乏对于陌生人的道德义务,加上现代社会中西方思潮涌入,个人主义盛行,导致个体对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就变为一个冷漠无情的“局外人”“陌生人”,如同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所描述的“他人即是地狱”。
(二)现实原因
1.奖惩机制失衡打破了对德福一致的信仰。有德之人一定有福报,无德之人一定没有好报,这是我们人类社会一直以来的美好的愿望,是一种愿景。但是在现代社会,更多的是德福相悖,好人不长寿,坏人活千年,导致人们对于千百年来德福一致的信仰发生了动摇。
德福一致在个人价值取向方面,要求人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努力与人为善,求得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如果在社会中每一个人都讲求道德,有修养,多为他人考虑,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是一个美好和谐的社会。因此,个体的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基础。而在社会方面,要求社会能够提供保证德福一致的社会机制,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一个不公正的社会是无法保证德福一致的,因而也是不能长久地存在下去的。
高兆明认为:“德行有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这一命题可以从作为行为主体的个体和社会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认识。就行为个体而言,德行有价值这一社会生活中的技巧性智慧凸显了其强烈的世俗性,有一个思想境界、操守品性有待提升的问题。不过,一方面,人是复杂的社会存在,人总是需要物质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另一方面,人的思想境界的提升有一个内在作用机制问题,其行为及其内在操守也有一个他律和自律关系问题,故即便在个体层面,对此命题也不能简单否定。而从社会角度,此命题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一个社会的结构应当如此建构,在这个结构中,德行是社会唯一的通行证。社会应当为其成员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应当建立起公正的社会制度及其激励机制。”[8]
一方面,付出道德行为的人没有得到相应的物质补偿。我们现在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政府在道德义务方面不能实现德福一致,导致见义勇为的英雄常常得不到物质补偿,英雄们往往“光荣一阵子,痛苦一辈子”“流血又流泪”,德福一致的道德奖惩机制严重失灵。这样就产生了使得人们不愿也不敢去做见义勇为的英雄。同时,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道德风险却不断增加,比如前面提到的彭宇案,就是告诉人们你好心去帮助一位被车撞的老太太有可能被认为是肇事者,付出精神、经济上的沉重代价。这种及其扭曲的道德与幸福的关系使人们面对道德危机事件时,顾虑重重。
另一方面,个人名誉失去评价载体。人们为善的动力不足,但是作恶的机会成本降低了。在社会转型之前,相对稳定的传统社会中,稳定的村落、家族和单位等就形成了道德共同体,这些道德共同体一起构成了熟人社会。我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7]9。在“熟人社会”,社会舆论能够迅速形成和传播,这种社会舆论的压力自然而然会激起个体的内心羞耻感,从而使其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所以在“熟人社会”每一个人都是道德高尚的君子,“熟人社会”是一个道德社会。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揭示出熟人道德共同体对于败德行为冷酷而有效的惩罚,道德冷漠是以很难在熟人共同体中发生。相反,在“陌生人社会”,由于大家都是陌生人,所以道德共同体对人们的道德约束力下降,人们作恶的机会成本就下降了。每个人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进行自我选择时就会有不同,道德冷漠在社会中发生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就会出现所谓的社会道德“滑坡”。
2.对道德共同体的归属感下降。首先,在社会转型时期,腐败现象和不公正的现象层出不穷,使得人们对于党和国家这个道德共同体的归属感下降。腐败现象是在任何一个人类社会中都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是在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会严重破坏政府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孔子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意思是说为政者的道德风尚会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起到引领和影响作用,所以为政者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而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制度方面不可避免存在的漏洞和人性方面的缺陷,所以腐败现象还是很多的。这就使得人们对国家这个道德共同体失去了本应该具有的归属感。
其次,社会利益矛盾疏离了人际关系,降低了社会的凝聚力。社会转型时期衍生出许多利益团体,这些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疏离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说由于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东南沿海发达地区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就存在着利益矛盾;由于行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各个行业之间就会有矛盾。人们在面对这些矛盾时,越发觉得需要社会公平。
最后,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的原则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唯一的相互交往的原则,使得人们做善事的原动力不足。面对道德危机事件时,不会主动对需要帮助的人施以援手,而是存在功利的考量。
三、如何矫正道德冷漠
前面分析了道德冷漠的成因,接下来针对这些成因提出具体的对策。道德冷漠的矫正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程,寻找矫治道德冷漠的途径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社会道德风尚的改善,二是道德调控能力的协调,三是道德个体的自我完善。这三个方面是相得益彰,互为补充的,通过这三个方面去改变道德冷漠的现状,重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
(一)社会道德风尚的改善
个体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社会整体的道德风貌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甚至决定着个体的道德水平。西方的“环境决定论”固然有失偏颇,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社会环境对个体道德的影响不容忽视。而中国古代“孟母三迁”的典故,更是清楚地说明社会环境对个体的道德水平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出污泥而不染”是个别现象,“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则是更为普遍的现象。由此可见,社会道德风尚的改善,对于提高个体道德水准起到制约作用。而改善社会道德风尚,建立良好的道德氛围就必须依靠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水准,使得每个人都成为社会道德的拥护者和践行者。
“没有公民道德,社会就会解体”[9]66。在社会转型时期,提高公民的公德意识是消解道德冷漠的基础。在传统文化背景下,人们的公德心就被自私心驱逐了,“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都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小到两三家合住的院子,公共的走廊上照例是尘灰堆积,满院生了荒草,谁也不想去拔拔清楚,更难以插足的自然是厕所。没有一家愿意去管‘闲事’,谁看不惯,谁就得白服侍人,半声谢意都得不到。于是象格兰亨姆的公律,坏钱驱逐好钱一般,公德心就在这里被自私心驱走”[7]24。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更是缺乏公德心,“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我们长期以来的道德教育存在假大空的教条主义现象,只是一味要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而在这样的教育背景下,道德上的圣人没有出现,就连正常人都很难找到,以至于很多人对道德采取冷漠态度。
环境伦理学家何怀宏说:“作为社会的一员,即使我思慕和追求一种道德的崇高和圣洁,我必须从基本的义务走向崇高,从履行自己的应分走向圣洁。”[10]社会公德是现代社会生活的底线伦理,既是每一个人应当遵守的底线,又是我们必须承担的义务。只有提高了社会公德,我们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消除道德冷漠的现象。
(二)道德控制能力的协调整饬
1.加强社会舆论建设,宣传正能量。道德作为一种软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发挥自身的调节作用。其中社会舆论是规避道德冷漠的主要手段。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要求我们“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良好的社会舆论范围可以培养人们善的情感,同时抑制恶的情感和行为的产生。
新闻媒体作为舆论导向的主要阵地,就需要提高自身职业道德。伦理学的角度看,新闻报道的道德底线是尊重客观事实,及时准确的报道事件,尽可能客观的报道事件,而不加入任何感情色彩。但是对事件报道要有一个导向,发挥舆论报道扬善惩恶的作用,从而使得那些败德者无处可逃,为大家所唾弃,而那些善良的人们为我们所敬仰。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树立一种风气,“诚实的劳动比起诈骗和不诚实来说是达到经济利益的较为可靠的途径,真诚和坦率带来信任,而谎言和欺骗却是觅友的糟糕手段”[11]。
2.加强道德赏罚,确保德福一致。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种良性的社会道德赏罚机制,这一机制应遵循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为善者在做好事情所带来的德行收益,应该大于或等于他所付出的道德成本,使有德之人有福,为善之人有福报;相应地,为恶者在作恶时,他所付出的代价应该远远大于他的收益。社会应当向其社会成员提供一套德行有用的社会制度和激励体制,在这个社会制度与激励体制中德福是一致的,在这个社会制度与激励体制中,德行是社会唯一的通行证,并且是个人从社会获得收益的最好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克服社会普遍的德福背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建立一种社会制度。在这个制度中,不道德行为的机会成本大大提高,以至于得不偿失。在这样的社会制度保障下,现在社会上泛滥成灾的德福背离现象由于失去了其存在的土壤,将会得到有效遏制与克服。正是通过建立良性的德行奖罚机制,由外在的强制力来激发民众的向善的决心和意志力,才能从外部保证德福一致的实现。
罗素曾指出道德赏罚对德行形成的作用,“在不具备刑法的情况下,我将去偷,但对监狱的恐惧,使我保持了诚实;如果我乐意被赞扬,不喜欢被谴责,我邻人的道德情感就有着同刑法一样的效果;在理性盘算的基础上,相信来世永恒的报答和惩罚,将构成一种甚至是更为有效的德行保护机制”[9]73。
(三)道德个体的自我约束
1.培养公正意识。要维护社会整体的正义,需要从每一个个体的公正意识着手。个体的公正意识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前提与基础。只有社会整体中的每一个都有一种嫉恶如仇的精神,每一个人都有义愤填膺的正义感,这个社会才分有希望实现公正。如果每一个人对邪恶、不公正的事情都漠不关心,那么整个社会都将弥漫着道德冷漠的浓雾。正义与邪恶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一方增长,另一方就会退让。“一个国家中的每个个人抵抗不公正行为的力量与这个国家所出现的不公正行为的总量正好成反比”[11],人们越执著于公正,这个社会中道德冷漠的现象出现就会越少。
2.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荣辱观是人们对何谓荣誉、何谓耻辱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肖群忠教授认为它“一方面体现了一定社会在倡导什么,以什么为荣,反对什么,以什么为耻,这种荣辱观是社会对人们的行为的价值评价与价值导向。另一方面,荣辱观也是一定社会成员的主体道德精神,是该成员的是非观、善恶观的体现,它一旦形成,对该社会成员的行为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是主体道德实践的价值方针和心理动因”[12]。
当前社会道德冷漠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出现了偏差与混乱,是非不辨、荣辱不分。在社会上有很多不正之风,求人办事托关系,走后门,裙带关系盛行,很多人对这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官场上贪官污吏层出不穷,欺上瞒下,对上级极尽溜须拍马之能事,对下面压制有才能的人。在学术界一是官场学术不分,官员压制学者,二是师生关系被扭曲,三是浮躁之风盛行。所以,迫切需要加强荣辱观教育,让公众明辨荣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弃绝道德冷漠,重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关心,就像歌中所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如果每一个都能够献出自己的爱心、对他人能够多一些同情之心,在面对他人遇到困难时,能够伸出自己的手。“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那么我们的社会就能够消除道德冷漠,重建一个温暖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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