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视野中公共性建构面临的危机及其化解
2014-04-01陈仕平海军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湖北武汉430033
陈仕平,海军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湖北武汉 430033
龚任界,福建工程学院文化传播系,福建福州 350108
公共性(publicity,又有人译做common nature)如今频繁出现于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学科领域对公共性概念的理解存在着不同的学理分析。关于马克思哲学视域中的公共性内涵学者多有探讨。郭湛认为公共性是与社会属性紧密相联的概念。他说:“就社会整体而言,众多个人的主体间性及其公共环境、公共需要、公共活动、公共规则、公共精神等汇成一种公共性,弥漫于社会生活之中,这种公共性是社会最重要的属性,是通常所说的社会性的基本涵义”[1]。即社会作为共同体在公共性上应该一致的。在这里,公共性被看做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基本属性。而有的学者认为,“一般地说,我们把共同体中公共意志、公共情感、公共理性、公共价值、公共需要、公共利益对于个人意志、个人情感、个人理性、个人价值、个人利益的代表性或体现度,称为公共性,简言之,共同体的公共性质就是公共性。”[2]2综合各家之言,可以认定公共性是主体在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属性和观念体系,是标识人的共在性和相依性的意识和情感。对于公共性探讨是多角度的,而对于公共性建构面临的危机也有所涉及,如沈湘平提出“公共性是一种基于共在而历史地达成的统一性。同时,公共性是脆弱的,即使在获得之后,也可能发生危机:一方面可能是公共性被极端同一性所替代;另一方面可能是公共性被极端的私人性所颠覆。”[3]限于文章的主题不在于此,作者于此着墨不多,而此问题对于公共性建构影响重大,有必要展开论述。极端同一性和极端的私人性体现于何处呢?依据公共性内涵,公共性表现为群体意义的共享和群体身份的获得,由此极端同一性和极端的私人性在这两个领域各有其体现,也有其规避之策。
一、群体身份归属领域公共性建构中的危机表现及其克服
公共性表征人的共在性,共在性的体现是个体加入群体或者汇聚成为组织体,组织体成为公共性赖以存在的实体形式。共同体成为社会运转的基础和个体参与社会活动的共同平台和体现公共利益公共空间,个体认同某个组织体,获得群体身份过程正是公共性构建的过程和体现。公共性建构过程中主体之间的关系有两个维度,即群体与群体、个体与群体;就个体与群体关系而言,二者的是关系是微妙而复杂的。在社会公共性形成和维系过程中,人们希望拥有自由、保持个性,同时又想以融入群体、感知公共意志、公共情感,取得归属感,获取公共理性和公共价值。在不同的时空域上,保存个性与融入群体而取得归属感是不同心理需要,两者可以独立存在,不发生冲突。可是,当它们共存于公共性建构之时,彼此间常常会呈现出一种紧张关系。综合而言,如果因公共性建构牺牲个人自由,那么危险性将随之而来,反之亦然。对此哈贝马斯曾指出,“同一性的模糊,是同一性受到损害的一种形式”,“强行一体化的同一性或者分裂的同一性,是同一性受到损害的另一类形式。”[4]70。
1.公共性建构之群体身份归属领域极端同一性和极端的私人性对于公共性建构的损害
公共性建构对个体发展产生积极作用是以自身不走向绝对化为前提的,当共同体内有一种价值被确定为最高价值的时候,并以其绝对的、超越一切的自由和价值淹没甚至否定他者的价值,个体自由遭受威胁,就会带来严重后果。首先,由于过度强调一致性而抹杀了个体的自由权利。公共性对个体生活有其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以理解为强制性的力量。有论者认为,“公共性具有不可排除性或难以排除性;具有强制性或被迫接受性(不可躲避性);公共性对个体产生干预性影响,从而对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正常有序状态产生一种干预性影响,即可能导致社会正常的、原有的生产与生活秩序发生间断,产生跳跃性变化。”[5]由于同一性的绝对化,强制性影响力力度剧增,产生群体对自我的绝对压制,因此尽管使主体获得了意义和身份确定感而不至于产生认同危机,但是却使个体丧失了自主选择和发展的自由。自我作为一个主体,只有服从外在群体意志依照严格等级排序建构共同的价值观和确定群体身份资格。因而,虽然群体身份确定了,共同体的秩序建立起来了,然而个体个性发展也受到了严格限制。人的自我的失落,会使人在群体中丧失主体性而被迫接受群体的价值观沦落为有奴性的个体。当个体为了确认自身地位和发展自我而通过公共性建构进入共同体,但最终却以自身自主性丧失而作为结局,南辕北辙的后果令人难以接受。在无法保证群体同一性优劣性质的情况下,单单强调群体利益有可能对个体确定共享价值观和群体身份资格采取强制指定的方式,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侵害个体权益。其次,自我对共同体的过度依赖,会使自我丧失对群体的批判和反思能力而迷失自我。自由主义认为,自我的自主性内涵之中自我应具有批判和反思能力。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他的著作《乌合之众》中详细描述了个体浸入到群体之后容易丧失对群体反思能力和自我的情况。勒庞认为,在个人组成的集合体里,所有人的思想、情感沿着同一方向发展,使个体的个性消失,集体同一性得以形成。这种集体心理具有本能的性质,个体受到群体心理一致性规律的支配,个体盲从于共同体,个体的行为变得盲目,这不利于个体的发展[6]18。
群体身份获得过程极端的私人性对于公共性建构损害有多方面体现。当个体自主性被绝对化,自我沉迷于完全的个体性和绝对的主观性中,使自我与群体的关系处于冲突状态,不利于公共性生成。首先,容易侵害他人权利,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个体自由尽管为个体权利的实现和自我的独立发展提供了无限可能,但是假如缺乏对基本的价值准则的认同,人们就会变得自私自利,显示出永无止境的占有欲和支配欲,与此同时它也使自我失去了共同体的约束和调控,使自我的行动失去了外在确定性秩序,将“自我实现”集中于个人的实现,以纯粹工具性态度对待他人和社会,自我不受任何他者的影响,个人只凭自己的固定而僵化的价值认定去行动,就会导致将他人工具化,肆意侵犯他人的权益、限制他人的自由,乃至于非法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和财产,破坏社会秩序,侵害公共利益。有研究者提出极端私人化容易成为非理性存在物,简单地以是否对自己有用来选择行为,容易导致个人为极端势力利用[7]212。其次,形成个体的焦虑,导致人与人心灵的疏离。个体过度自我使得个人的自我无限膨胀,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和异化从而无法与他人相沟通、相理解,个体的心灵世界处于孤独状态。个体把群体作为一种工具手段,群体不再提供个体需要的精神家园,最终使其面临归属感匮乏和身份感模糊的困境,陷于对“我们在何处和我们究竟是谁”的追问当中。社会学家齐格蒙·鲍曼的论述切中了现代人的生存处境:“我们生活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在这样的世界中,我们变得日益自由,然而问题是,我们不再有安全感,一切变得琢磨不定,难以预测。”[8]4当代英国政治哲学家迈克尔·奥克肖特也讲到,个人主义的兴起摧毁了“人在共同体的紧密结合中彼此承认的伙伴身份,以及透过集体目标来认同自己的深刻满足。在这一过程中,人逐渐被推向一个既冷酷又充满敌意的世界。”[9]如此看来,当个体自由多了,个性过分张扬,公共性面临被解构的局面。现代性的扩展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的最大变化无疑是个人特殊利益和特殊价值观念的凸显,个人的自我独立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逐渐脱离了集体而存在,公共性难以达成,集体和群体丧失了稳定性。对于极端个体性,吉登斯曾担忧地认为,我们没有被局限在马克斯·韦伯所构想的铁笼内,作为集体性人类,我们注定要分裂下去,这不可挽回[10]60。这应该引起我们应有的重视。
2.公共性之建构群体身份确立过程同一性和私人性的统一具有的正面意义
合理调整群体同一和自我独立的关系前提在于明确群体同一和自我独立综合效应,这是明确彼此边界和协调彼此关系的理论基础所在。一方面适度私人性意味着个体应有自我独立实现,个性独立和发展是公共性构建的基础。自主性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证,表明人所具有的独立认识、选择和实践、创造的能力、权利和责任。应该说个体对公共性建构的选择,不是来自于外来的强制命令,不应服从于任何专断的安排,它应当源于个人内在的生命体验,来自于主体的理性思考和自主决断。正如密尔所言:“生活应当有多种不同的试验;对于各式各样的性格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应当给予自由发展的余地,不同生活方式的价值应当予以实践地证明,只要宜于一试。总之,在并非主要涉及他人的事情上,个性应当维持自己的权力。”[11]40这有其道理。只有在主体的自由意识支配下所选择的共享价值观和身份归属,个体才能发自内心地认可、赞赏共同的意义和维护共同的身份,维护公共利益,而这种自主选择的公共性才可以反过来对主体的行动具有引导作用,并对人的实践活动具有鼓舞和激励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公共性建构过程,适度同一性形成的共同体为个性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发展平台。公共性建构形成现实和精神共同体,它们成为个人的生存依托,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在社会中顺利生存的基本条件,为个性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发展环境,“奠定了人们超越其个人有限性的相应条件,从而衍生出其超越历史存在的可能性”,对于个人融入社会生活,寻求前提的庇护,防止本体性焦虑,确立生活和道德的方向等方面均有重要的作用。
3.实现群体身份确立过程同一性和私人性的统一的具体举措
客观分析同一性和私人性对于公共性建构的复合影响,可以让我们看到,不存在私人性保留与群体同一谁更优先的问题,因为二者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各自抓住问题的一个方面,都无法彻底解决人类生活中的群体身份归属问题。个人一般是群体中的个人,群体肯定是个人的有机集合。有时过于突出其中的一方面就会出现偏颇,对另一方面的需求就会随即出现,就需要纠正绝对化和极端化的倾向。公共性建构与个性发展二者之间应该避免单方面的绝对化,才能使得二者互为基础和条件,相辅相成、共同发展。为了超越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局限性,惟有从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出发,把个人与社会看做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和互动过程。因此我们不能不重视同一性,也不能只重视同一性,反之对个体发展也是如此,而是要在群体同一和个人自主之间取得平衡。自主意识的确认和保持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形成共同意义视界的应有前提。同时,独立的自我及其价值追求只有历经公共性建构、在与群体的理性互动关系中才能得到发展和完善。个人与社群从来就不是一个静止的关系,它是统一的、互动的生生不息的。在个人和群体之间、在权利和责任之间寻求平衡,这是持久的过程。
具体而言,要实现公共性建构形成过程群体同一与个性发展二者有机统一。要建构公共性,坚持多元中的普遍性的形成,同时又要谨慎小心,避免以群体名义强行统一侵害个体权益,这要求我们承认个体的差异和特质,避免群体对个体的强制,每一个主体的价值都应该受到尊重。公共性建构形成过程应承认对方的平等主体身份,确保各种主体参与对话并对各自的价值做出合理的评价,目标是展开对话和交往。另一方面,个体也不能走向个体原子主义,拒绝任何群体的同一性。在现代性在全球扩展的今天,公共性危机不仅揭示了因突出个体的地位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的问题,而且使群体的价值和地位尤其是对他人的关系和责任得到了强调。因此要特别注意主体对共同体和他人的义务,适度约束、控制自我欲望。各主体要明确他人、群体利益和价值的合理存在和实现,平衡共同体和个体的利益。
二、共享意义领域公共性建构中的危机表现及其克服
公共性建构过程体现为谋求理解、共识和合作的态度、立场和集体性观念,并以相应话语体系体现出来,概况而言是凝聚成公共理性的过程。为此我们需要面对共享意义领域同一性和私人性相冲突协调问题,即共有意义建构的一元化和多样化统一协调问题。共享意义领域同一性强调的是公共理性成为占有绝对影响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文化理念,对个体其他共享价值观产生特别的影响,也可以理解为将单个共享价值观中差异性强化倾向,在同一性形成之际是对非认同一方的排斥。私人性强调的是价值观、道德观和文化理念的多样性、不确定性和时代条件的不同性。共享意义领域私人性也可以理解为将公共性建构中差异性相对化倾向,诸多价值观边界相对模糊。在现实领域,共享意义过程同一性和私人性冲突协调问题经常出现。在现代性扩展背景下,觉醒了的主体有着多元的价值认同,出现当代人类的公共性建构迷茫和相对主义倾向,通俗的说法是,“倘若无法获得绝对,那么怎么都行”,在如此情况下,人们享受多元共享意义之时希望有终极性认同,但又对曾有的一元绝对化价值观同一性压制深感恐惧。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领域极端同一性和极端的私人性体现出诸多不良后果。
1.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领域极端同一性和极端的私人性的后果
当强调公共性理念演变为极端的的同一性,它体现为在多元价值认同体系中成为一元的占有绝对影响的共享价值观,其影响力对其他可共享价值观是统治性和压倒性的,此时有其局限性。公共性理念犹如历史上一些绝对化终极性价值认同用一个至上的理念如上帝、佛陀、真主、天理、天道等统摄其他价值体系,将自身对社会人生的认识和规范视为惟一正确的形式,有着绝对的至上性,具有了独断和超乎各方的地位,此时公共理性认同作为形而上的教条而发挥作用,强调自身逻辑推理具有惟一性,在适用性方面强调非此莫可,它对于个体其他价值体系总有一种排斥力,往往不顾一切去捍卫公共理性的纯粹性,个体只有服从,自由丧失,任由他人操控,备受束缚,导致个体自主性丧失。
当多元认同追求彻底的差异性、多元性、分离性、破碎性,把相对性推向极端,认为价值观不存在低劣和落后的问题,认为一切价值观都是相对的、个人的、自主的,不存在一般的、普遍的价值观,甚至否认任何确定性的个体认可的公共理性,完全反对绝对性、整体性、共性,由此必然会带来一些问题。在学术领域有一些思想为相对主义张目。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罗蒂的新实用主义和利奥塔尔等各种各样的后现代主义者主张反基础主义、整体主义、本质主义,拒绝宏大叙事,成为相对主义新代表。相对主义一般是把公共性建构和共识多样化和多元化,否认和警惕绝对化和终极性价值认同的存在和出现,甚至有极端的相对主义否认价值共识的可能,认为主体的意义世界是动荡变化或者是碎片式的。例如,为了反对本质主义和基础主义,激进的后现代主义哲学把差异完全绝对化,否认同一性,在反讽、倒置、混乱等方式应用情况下把相对性完全扩大。德里达为了突出差异提出了“延异”概念,突出强化时间和空间的不同一性和不在场性,表征个体思想任意性和相对性,抵制同一意义存在。共享意义领域出现极端的私人性容易产生如下不良后果。首先难以认可公共理性存在,阻碍公共性建构。极端私人性之后,对个体而言,其对多元价值观的选择容易转化为价值中立,进而趋向不对任何价值作出评判,对所有价值观不做是非、善恶、高低、美丑的评定和区分。价值观既然没有高尚卑劣之分,难以激发人们追求高尚、进步和先进的价值目标,产生不了这样的冲动,如此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无导向,价值评判标准丧失或者模糊,从而泯灭善恶的界限,根本否认人的行为有善恶之分,就会丧失对落后思想和价值观念的批判;价值认同的相对性无限夸大,就会放弃或者拒绝对美好公共理性的追求,阻碍公共性建构。其次引发价值冲突和危机,导致公共性解体。就相对主义而言,虽然它认为怎么样行动都行,哪个主体都可以平等存在,但是本质上隐藏着一个目的即对多元之中的自我的突出和强调,这实际上是成为一种对绝对性谋划的特殊形式,这种绝对是一种相对的绝对。在价值相对主义的世界里,各主体坚持己见,在评价尺度上难以形成共识,从而导致彼此争执不断,容易引发社会的价值认同危机,导致个人利益和私人事务占据了人们生活的重心,公众对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漠不关心,缺乏参加公共生活的动力,公共精神面临沦丧的危险,最终导致人与社会的分离,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冷漠,同时虚无主义和多元主义泛滥,最终形成的不是价值认同的广泛实现,而是不同价值观碰撞加剧和冲突激化,以致造成认同公共理性主体规模缩减,导致形形色色的“想象的和真实共同体”走向离散,丧失应有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导致公共性的丧失。德国著名哲学家尤尔根·哈贝马斯早在他著作《包容他者》中不无担忧地指出,“不同种族共同体、语言集体、宗教群体和生活方式之间的平等互存,不能以社会的零散化为代价”[12]167,这也说明,“痛苦的分离过程不能把社会分解为无数相互隔离的亚文化”[12]134-149。
2.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领域实现同一性和私人性的有机统一的路径
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领域极端同一性和极端的私人性的后果表明,应该反对价值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泛滥,应用唯物辩证的方法去达成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领域同一性和私人性的有机统一,才能最终实现共享价值观一元和多元的和谐共存。对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形成而言,既反对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领域极端同一性,抛弃那种追求绝对确定性、坚持可把一切差异整合于某种终极存在之中的观念,也反对极端的私人性,避免陷入“倘若无法获得绝对,那么什么都行”的无主导性价值观认同的状态。消除彼此消极作用的有效途径就是将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领域同一性和私人性维持在一个合理的“度”内,即把握公共性建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的分界线,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抑制其不利影响。在当代,许多哲学大家包括新自由主义罗尔斯、诺齐克,以查尔斯·泰勒、麦金泰尔、桑德尔为代表的社群主义,还有阿伦特、倡导合理交往的哈贝马斯,都在提醒警惕我们纯粹主体性的危害,以保证人们的共在持续可能。国内学者何怀宏论及文化认同多与一、差异与共识的辩证关系曾经讲到:“只有充分地认识和接受文化的多元,才能努力地寻求和恰当地界定一种共识;同样,也只有恰当地界定并且坚持某种共识才能真正使多元文化和平地共存乃至发展。”[13]这也正是达成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领域同一性和私人性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具体解读,具体的统一途径如下。
实现“由异求同”和“求同存异”辩证统一。公共性建构重要的问题是对待差异的问题,我们在今天谈论不同价值之间的对话,需要秉承一种“由异求同”或“求同存异”的对话宗旨,实现公共性建构绝对性和相对性统一,避免因强调公共理性绝对性而通过强制方式形成对群体强制价值认同,也反对拒绝任何共识达成的倾向。所谓“由异求同”,即要辩证看待差异,又要善于从差异导向同一。尽管我们是以差异性为参照形成了认同,但差异性的普遍存在,则意味着大千世界人们具有多种多样的生活经验与生存感悟,这其中有些是不合时宜甚至是反人类,有可能孕育着矛盾和冲突,甚至有害于社会进步发展的,但是相当部分差异性是构成了人们对生活世界多角度的理解,是人类智慧的体现,构成了社会发展可以利用的思想资源的差异性能够成为人们可以利用的思想资源,则在于彼此的交流和沟通。谋求具有差异的人们之间充分交流,在统一与宽容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以此使公共性建构成为一个多功能接受系统,在发展中不断地完善扩展同一性。当然这里的“异”是自然形成,绝不可能认为制造差异即造异求同。在西方有学者霍米·巴巴提倡对差异的一种兼容的而非排斥的作法。依据这一设想,差异不必总是形成“我们”与“他者”水火不容的对立,而是宽容和平等的互动关系。他提出差异对立之中带有“混杂性”的“中间状态”。这一状态反对你死我活的处置差异的方式,而是警惕霸权性的权威的作祟,同时它也建构沟通的平台,拒绝了非此即彼的敌对的观点[14]4。所谓“求同存异”即应该看到有些差异是不可能消除和弥合的,那就存而不论,将一些一时难以澄清或者暂时不必弄明白,或弄清了未必有益处问题悬置,不肯定、不否定,就是不争论不下定论,以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分歧的出现和激化。古今中外这成为实践领域处理分歧矛盾的方式之一,即搁置争议,先行实践;在思想领域,观念交锋有时也难有定论,也需要存而不论。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源源不断出现的新奇事物和思想观念人们很难在短时间弄清是非,形成定论,从而也就很容易让众人无所适从,莫衷一是。这时候为了达成公共性,就需要对一些问题存而不论,或者先行实践,或者通过时间的推移化解矛盾、淡化分歧、扩大对公共理性的共识。
对主体必要宽容和价值引导统一。尽管在公共性建构形成价值观绝对性和差异性,而绝对性和差异性可能会导致人们的冲突,但也应认识到差异并不必然导向冲突和矛盾,人们实际上在拥有多样化价值认同建构情况下由于宽容的心态作用而实现价值观共存。宽容意味着对人们对彼此独特个性的承认和尊重。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就是容忍差异,包容异见,反对将意见强加于你,承认彼此存在的合理性,避免用主导价值观去代替一切、将主导价值观与其他价值观对立起来的做法。当然宽容确实允许不同价值和信仰的共存,但绝对不是没有价值判断,更不是价值悬置。在公共性建构之共享意义过程中,应该看到我们的价值认同不能是放弃一切内在规定性的无条件的对各种价值观念的接受与肯定,多元社会存在着一种为多元价值体系所共同接纳的一元价值精神,在公共性建构领域就是公共理性。“人们有权要求自己的需求由人类的智慧来满足,在公共社会中必须对个人的本能倾向予以充分制约。”[15]69在公共性建构过程中公共理性作为具有绝对性地位的共享价值观对各种价值冲突起抑制和消解作用,并且能够使存在差异的多样价值观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宽容的底线是促进价值观、文化理念朝着有利于社会和个人发展的方向前进。
[1]郭湛:《从主体性到公共性—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走向》,载《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2]袁玉立:《公共性:走进我们生活的哲学范畴》,载《学术界》2005年第3期。
[3]沈湘平:《历史性转折与公共性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转换》,载《哲学动态》2008年第6期。
[4](美)丹尼尔·夏克特:《找寻逝去的自我》,岛申存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5]蔡芸:《论公共性的本质特征》,载《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6]勒庞:《乌合之众》,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
[7]郭湛主编:《社会公共性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8](英)齐格蒙·鲍曼:《后现代性及其缺憾》,郁建兴、李静韬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
[9]吴玉军、李晓东:《归属感的匮乏:现代性语境下的认同困境》,载《求是学刊》2005年第9期。
[10]杨敏:《社会互构论:从差异走向认同的追求》,载《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1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12](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包容他者》,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3]何怀宏:《寻求共识》,载《读书》1996年第6期。
[14]HomiBhabha,“Cultures'in-between”,in Stuart Hall and Paul de Gey,eds.,Questions of Cultural Identity,London:Sage,1996.
[15]柏克:《自由与传统》,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