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探讨
2014-03-31曹庆奎台秀珍
曹庆奎,台秀珍
(河北工程大学 组织部,河北 邯郸 056038)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就高校而言,基层党建工作主要是指高校二级党组织所担负的党建工作,高校二级党组织在高校党委与基层党支部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是高校党建工作的基础和重要平台。因此,对高校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落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需要,也是保证高校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举措和有效路径。而且,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基层工作会产生“催化作用”,实现“以考评推动工作,以考评促进成果”的目的,也将对增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活力、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现状
近年来,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但在具体的实践中,由于各高校具体情况不同,不同高校之间考核评价标准、方式、方法等有很大差异,而且大部分只注重考核评价的形式,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考核评价标准设计不够科学、合理
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是做好高校党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最基础工作,但在调研中却发现,一些高校在设计考核评价标准时,要么内容过于单一,量化指标太少,起不到应有的定量考核的作用;要么内容过于繁杂,面面俱到,使可比性和可操作性降低。另外,在设定具体的指标分值方面,由于各高校实际情况不同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考核评价的结果。
(二)考核评价方案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多数高校在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方案机制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缺乏相对完善的考核评价方案。近些年各高校结合年终考核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方案已逐步完善,而多数高校把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只是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部分,没有整体性的设计,更谈不上以文件的形式去下发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二是考核评价组织不健全。没有一个长效、合理的考核评价组织,往往是到年终考核时临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随意性较大。三是缺乏对考核评价结果合理运用的机制。目前很多高校只是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或二级党组织评先评优的参考,并未真正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相关的奖惩机制,这就往往会使考核评价工作成为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考核评价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目前,多数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常常和基层单位的年终考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并进行,而且有时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只是作为年终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在考核评价方式上缺乏创新思维,多是看材料、听汇报,真正深入到单位中检查的比较少,既使能够到各单位具体查看相关材料,一项一项去认真核查的也不多见,大多是凭印象给出分数,而且还存在参与考核评价的党员和群众不够广泛的问题,这就使得考核评价的质量会大打折扣。
二、构建科学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构建科学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关键是要确立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在具体设计指标时,要以高校基层党组织也即二级党组织为考核评价对象,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结合高校实际,设计 6-8个一级指标,如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特色与创新工作等;同时,在每个确定的一级指标下,设计2-3个二级指标,如民主建设、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等;在每个二级指标下,又可具体设计 2-3个观测点和相应的分值,如此,才能全方位覆盖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使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更科学、合理。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另外,经高校党委研究同意后,可给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适当物质奖励。
三、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程序
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具体考核评价程序为:
(一)自我评价
高校各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回顾一年来的党建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并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价,给出自评分。
(二)交叉互评
高校应将考核评价对象分为管理、教辅系列党组织和教学机构系列党组织两个系列,组成两个考核评价小组进行小组间交叉互评。即:由管理、教辅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教学机构考核评价小组,对教学机构各党组织进行考核评价;而各教学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成管理、教辅考核评价小组,对管理、教辅部门各党组织进行考核评价。
(三)领导小组评
高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学生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教学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高校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考评。
交叉互评和领导小组评,主要是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听汇报、实地查阅相关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四)确定考核评价等次
高校各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的自评分仅作为参考,交叉互评分和领导小组的评分各占考核评价总分的 50%,即考核评价总分=交叉互评分×50%+领导小组评分×50%。依据考核评价总分,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四个等次。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每年考核评价后,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撰写考核评价情况报告报送高校党委,并在全校各级党组织中进行通报,对考核评价中存在问题的基层党组织(二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同时,考核评价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备案,作为评选
四、建立完善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保障机制
要使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能够真正的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高校党委应把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列入学校党委的工作议程。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党委组织部门要重点抓,党委其它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抓,形成领导有力、协调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目标管理机制
高校党委要在每年初对全校党建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及广大师生的热切期待,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三)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高校党委组织部要结合每学期的期中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完成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和党的建设情况如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师生反映的具体实际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
(四)建立奖优罚劣机制
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基层党组织,除校党委下发文件进行表彰外还应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基层党组织要给予一定的惩戒,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失去评为“优秀”的资格、评选“两优一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时减少给定名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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