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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理念

2014-03-31李万春袁久红

关键词:恩格斯马克思价值观

李万春,袁久红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18)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理念

李万春,袁久红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18)

“自由”是当代世界意识形态斗争的焦点话题之一。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来自对西方自由价值观的批判超越,这种超越使两种价值观在“为什么要倡导的自由”、“倡导什么样的自由”、“怎样实现自由”等问题的理据与意蕴上呈现出根本的不同,社会主义倡导自由是基于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逻辑,为的是无产阶级与全人类的自由解放,其本质内涵是个人全面自由与社会整体正义的统一,其实现则取决于人类从资本的统治与奴役下解放出来的程度与历史进程。而西方自由价值观以主观抽象的人性论为基础,其本质指向是维护资本的“自由”统治,核心就是免受干预地发展资本主义的自由,是自私自利的个人最大限度地满足自我意欲的自由。

自由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西方价值观

“自由”被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并排在“三个倡导”社会层面价值要求的首位加以强调,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值得大书特书的突出创新成果。长期以来,有些人对自由讳莫如深,似乎马克思主义不谈自由,社会主义不要自由,如此,实际上是把“自由”拱手让给资本主义。实际上,“自由”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在积极扬弃资本主义自由观基础上倡导一种更彻底、更广泛、更全面的自由,它总体上代表了人类通向自由解放的正确方向,实践上也开辟了人类自由发展的新道路、新境界。当前,面对西方自由观假借“普世价值”论而大行其道,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的科学研究与培育建设,其中,基础性工作是要科学阐明社会主义为什么倡导自由、倡导什么样的自由、怎样实现自由,本文就是对3个问题的一些思考。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何以要倡导自由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所以要倡导自由,理据有三:首先,自由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我们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论依据,而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总体上说就是关于无产阶级和全人类解放的科学,简言之,即“人的解放学”[1]。而人类解放的实质和目标就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1842年5月,青年马克思在《莱茵报》上发表《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中就指出:“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因此就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自由的现实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2]1671848年马克思与恩格斯合著的《共产党宣言》明确地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1894年1月,晚年恩格斯在回答意大利人卡内帕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核心思想究竟是什么时,再一次肯定地指出,《共产党宣言》中的上述这段话最恰当不过了。确实,“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句至理名言,可谓表达了人类自由理想的极致,是迄今为止人类对自由问题探索所能达到的最高认识,其深刻与精辟,古今中外,无与伦比。而也正是它,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建构的科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灵魂与核心。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产主义就是人类自由理想的实现,到那时,人类将最终从支配他们生活和命运的异己力量中解放出来,实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开始自觉地创造自己的历史,成为自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与自己的主人。总之,如果说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主题,那么,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就是全部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与最核心的价值真理。

其次,自由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本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大声疾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科学论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直接原因就是他们身处的资本主义社会虽倡导自由,也史无前例地推进了人的自由发展,但其自由却是片面的而非全面的,是少数人的自由而不是一切人的自由,是形式的自由而不是实质上人人皆可及的自由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及资本统治下的社会关系的全面物化就是导致不自由的根源,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阶级才能实现一切人的自由,使全人类得到彻底的解放。换言之,必须用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取代之,人类才能走向真正自由。恩格斯就指出,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奴役、剥削和压迫等不自由现状的反抗,是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伟大事业,他说:“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4]因此如果说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那么,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第三,自由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有之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忠实坚持马克思主义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的价值理想,秉承“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理论与实践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仅仅只是物质生活的改善,更重要的是要保证人民能够充分享有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条件和自由,使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全面地发展,都能享有“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机会。党的十八大明确地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那就既需要保障人们所拥有的言论、思想等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干涉,又需要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自由发展的资源、机会和条件。实际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各项改革举措,都旨在扩大人民的自由,使每个人都能有更大的权利、更多的机会、更完善的社会条件来实现自己美好自由生活的梦想。比如,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推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政策全放开,特大城市施行积分制落户,居住证一般不再设置条件,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文件还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全国统一以居民户口登记。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退出了历史舞台,由此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居住自由、迁徙自由等不再是梦,而将逐渐成为现实。这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案例,而总体地看,我们可以说,30多年来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及其“道路”的精髓,就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尊重、保障与不断扩展、实现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的自由。

二、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质内涵

“自由”,就其最一般的意义来说,指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够按照自己的需要、利益与意志,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活、表达自己的思想、实现自己愿望的能力与行为。社会主义自由是人类自由追求的崭新形态,它更有其独特的丰富内涵,包括本质内涵与具体表现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自由”,其实质可以从3个方面理解:首先,它追求的是一种真实的自由,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对自由之本质的基本规定就是:自由是人们自主自觉的活动,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是真善美的统一。恩格斯有言:“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5]当然,“对必然性认识”包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更包括对社会历史必然性的认识,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真”的基础上的,亦即必须使人自身的活动合乎客观世界的本质与规律,否则,非但不能实现自由,而且会受到“必然”的惩罚。“真”是必要的,但如果凭借这种“真知”去干坏事,甚至去做灭绝人性、违反人道的事,这显然不是我们社会主义倡导的“自由”(那是“自由”的暴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倡导的自由,不仅是合规律的,更是合乎人性的,须遵循美的形式,合乎伦常道德,质言之,自由就是真善美的统一,这是社会主义自由追求的最高意境。

其次,现实的自由是权利与义务、责任的统一。在现代社会中,自由总是以权利为载体的,自由是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体系中得到社会的、法律的确认,并且受到法律、社会规范的保障,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并进行活动的权利。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2]183但务必注意,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绝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超历史的“人权”——作为权利的自由归根到底是由特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这是马克思主义把握自由的实质的根本立场。马克思就说过:“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6]

第三,理想的自由还是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高度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始终指向一个精神自由与行动自由、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完美统一的社会理想,指向一个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自由发展的条件”为基本原则的“自由王国”(“自由人的联合体”),在这个“自由人的联合体”中每个人都能得到充分自由和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又并不以牺牲其他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而是互为条件、互为补充,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臻于高度统一。

以上所谈的社会主义自由的本质尚嫌抽象,社会主义自由还是具体的,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中还有不同的内涵,具体表现为经济自由、政治自由、道德自由、表达自由等。

首先是对经济自由的追求。资本主义的所谓经济自由指的社会经济生活彻底私有化、市场化、全球化,实质是个人占有财产与自由交换的自由,与此根本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倡导的经济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是让它成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条件下进行物质交换。但是,这个领域的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的本身的人类能力地方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7]。当然这是共产主义的理想状态。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当代中国,经济自由指的是不断解放与发展生产力,让一切财富的泉源充分涌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自主”,消灭剥削,实现共同富裕。

其次是社会主义的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相对于政治上异己权力的束缚、奴役、专制等而言的,体现着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自由的实质在于主体的自主、自立和自决。在政治领域中,社会主义自由意味着公民得到认可和保障的按照自己的意志平等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自主权利。列宁说:“政治自由就是人们处理全民的、国家事务的自由”[8];“争得政治自由即争得以法律(宪法)保证全体公民直接参加国家的管理,保证全体公民享有自由集会、自由讨论自己的事情和通过各种团体与报纸影响国家事务的权利。”[9]人民当家做主,行使国家政权与管理国家事务,这就是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的核心内容,也是政治自由的真正实现。

第三是社会主义道德自由。道德自由是指人们具有自觉选择符合需要的社会行为规范,并再将其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信念与律则以调整自身与社会关系的能力与行为。道德自由问题涉及我们每个人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集中关注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是一种好的生活。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良善生活的观念及其践行,这要由每个人自己来决定,不能由外部来强加于人。你认为再好的生活的理想、生活的观念,如果强加于人,都是对别人的奴役。社会主义道德自由强调道德的自主,同时也强调每个人都要肩负起自我道德抉择的责任(“为仁由己”),强调道德自由与责任、义务的统一。你拥有道德自由,但你不能自由到不讲道德。特别是因为人们在一起过社会生活,秩序是必不可少的,而构成社会良序的重要基础就是共同的道德底线,它是不能“自由”地突破的。

第四是社会主义新闻自由或表达自由。《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表达自由,这种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并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与思想的自由。”在表达自由或新闻自由问题上,社会主义主张新闻自由的阶级性与相对性,世界上并没有超党派、超阶级、超国家的所谓绝对的新闻自由,西方新闻自由观主张“独立媒体”,主张所谓新闻中立公正等是最具有欺骗性的。社会主义新闻自由观始终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坚持新闻真实性与正确导向性的统一,坚持法治与自由的统一。新闻自由或表达自由也有底线,不能违法,更不能造假、制假、传播谣言,比如说网络自由,网络造谣并不意味着是言论自由,不仅不是自由,而且还要严惩。

三、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与西方自由价值观的差异

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不是无源之水,它直接来自于对近代以来西方自由价值观的批判继承。恩格斯就指出:“现代社会主义,就其内容来说,首先是对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有财产者和无财产者之间、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以及生产中普遍存在的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的结果。但是,就其理论形式来说,它起初表现为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们所提出的各种原则的进一步的、据称是更彻底的发展。”[10]“更彻底的发展”意味着超越,意味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和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观在内涵、本质上存在根本区别,这种区别体现为4个方面:

首先,从思想基础与价值导向上看。西方价值观中的自由是建立在抽象的人性论基础上,是一种唯心史观,因而基础是不科学的,它的价值导向是个人主义的,它崇尚个人价值,认为个人有不受约束的权利,个人权利永远高于社会,社会不过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社会主义价值观强调的自由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以集体主义为根本价值导向,强调自由一定是在集体中的自由,如同马克思指出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集体主义倡导“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个人自由和集体自由在社会发展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其次,从内容与特点上看。西方自由价值观一般将自由分成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同时突出强调“消极自由”,也即强调个人权利不受干涉的自由。实际上,消极自由不是自由的全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所保障的自由不仅包括消极自由,还包括积极自由,即人人都有自我发展、自我实现权利和机会的自由[11],国家在这方面应积极作为。可见,社会主义所倡导的自由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是最广泛而全面的自由。此外,在特点上,资本主义自由的工具性和社会主义自由的目的性构成鲜明对照。西方自由观的提出在十七八世纪主要是反封建专制与宗教神权统治,19世纪中叶以后,主要针对的则是国家的强权和政府过多干预,因而都带有强烈的工具性。而总的来说,西方所标榜的自由不过是资本及其代言人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相比之下,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内容,自由不仅仅是工具性的,它本身就是目的,是人及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和本质规定,是人类的彻底解放。

第三,从实质与功能上看。任何价值观的产生都是为特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无论是社会制度层面还是意识形态层面,它反映的都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为阶级利益服务的。资本主义自由价值观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它的本质归根到底是为了资本及其代言人的利益,是为其利益服务的工具,其所谓的自由归根到底是资本的自由。社会主义的自由观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其实质就是要让人民做主,为人民谋利益,实现人民的共同利益,或者更简单来说,它的一个根本的价值观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是区别于为资本服务的那种价值观念的,作用大为不同。

第四,从自由实现的道路与方式看。西方自由价值观虽也强调人类自由的实现有其条件性,需在法治下进行。但这种“条件性”根本而言是建立所谓的“自由”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其法治质而言之也就是要推行体现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所谓的“宪政”。而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强调的自由的条件性,包括社会经济条件、社会基本制度、道德伦理、纪律法律等,其中对人类自由解放来说,根本条件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看,社会主义社会理应是自由度远远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实际上也为人们自由的实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更为全面的条件。当然,就当前我国而言,因为我们毕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故而社会自由与个人自由的发展受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历史形成的政治经济体制等因素影响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离马克思“自由王国”的理想更有遥远距离,但我们绝不能因此丧失信心,而要更加努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积极促进我国社会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断扩展社会主义自由秩序。

[1]高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新论[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6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70.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55.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926.

[8]列宁.列宁全集:第7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114.

[9]列宁.列宁全集:第2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90.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3.

[11]郭建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77.

B018

1671-4970(2014)04-0018-04

10.3876/j.issn.1671-4-970.2014.04.005

2014-08-29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SZA0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AZD001)

李万春(1969—),男,安徽合肥人,博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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