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迅猛
2014-03-30刘晓春
刘晓春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迅猛
刘晓春
2013年7 月 30 日,北京银行与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合作协议,普天研究院将以专利权作为抵押,一次性从北京银行获得 2 亿元的贷款融资,一举刷新了迄今为止北京市单笔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最高放贷额度。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于具有较高资金需求的高新企业,一直是颇具诱惑力的一种融资工具,也是顺应了国家金融政策导向的一种融资方式。尽管模式很美好,但是多年以来由于缺乏一系列配套机制和环境,面临多个发展瓶颈,其广阔的发展前景还有待开拓。普天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它主要从事信息通信系统与终端研发领域,在推广应用TDSCDMA 标准工作中进行了大量前期投入和研发试验,自主研发的科研成果已有800 多件专利获得授权。
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制度建设上,知识产权方面的主管政府机构付出了实质的努力,这一点也是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和融资市场发展过程中特有的现象。比如,在上述北京银行与普天公司的融资合作中,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就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主动提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建议方案,又选择了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成员中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具备多年成功经验的北京银行,组织银行和普天对接,促使双方达成明确的贷款合作意向。
这种政府驱动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模式,在全国也获得了实质的进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办公室的消息,2012年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进一步扩大,专利、商标、版权全年分别实现质押融资金额141亿元、214.6亿元、27.51亿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28个地区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在10个省市、5个市区以及8个高新技术园区开展了企业专利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组建了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整体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政府明确提出,日后的目标是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相关政策,制定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搭建20个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许可权、股权其他资产组合的新模式试点工作。
在复杂的创新链条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仅仅是链条末端的最后一环,知识产权对于创新的激励和激活效应,应当在创造、交易、融资等等各个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凡此种种,企业最是冷暖自知。因此,政府的主导和牵头固然值得鼓励,但是对于市场力量和企业意愿的充分尊重和听取,也是政府在进行制度和模式创新中应当时刻铭记在心的理念。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