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战”与传统电视产业危机
2014-03-29
传媒 2014年3期
2013年以来,“盒战争”的硝烟笼罩了整个电视产业。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针对的是家庭用户,将“盒子”连接互联网后再与电视机相连,不仅有电视功能,还可以在线点播和收看视频;此外,还有在线购物、游戏等应用服务。据络达咨询统计显示,2012年中国互联网电视用户规模达2610万户,机顶盒终端用户600万户;预计到2015年,互联网电视用户将达7800万户,机顶盒用户将达4610万户,总用户复合增长率56.95%。面对如此庞大诱人的市场,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传统硬件制造商、传统电视厂商以及互联网公司都来凑热闹参与这场“客厅大战”了。
2011年底,原国家广电总局下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将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纳入管理范围。该文件明确限制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直接访问互联网内容,“盒子”必须与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的牌照方合作才能生产销售。“盒子”上允许播放的内容实际上只有两种,一是牌照方提供的内容,二是机顶盒厂家自己有版权的内容。此政策对传统电视产业的保护意味十分明显,但“盒子”及智能电视对传统电视产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是必须面对的现实,需要研究和关注,这正是本期《特别策划》选择了“‘盒战’与传统电视产业危机”这样一个主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