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14-03-28
简讯
陕西协税:探索救灾资金监管新途径
陕西省南郑县协税镇财政所积极探索救灾资金管理新机制,以开拓创新的思维方式和锐意进取的改革胆识,狠抓救灾资金监管业务建设创新,推出救灾资金管理新模式,强化民政救灾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其救灾救济类民生资金财政管理与财政业务改革工作荣获市财政局财政创新奖,同时这项改革创新在全县财政系统得到全面推广。其主要做法是:
第一,对救灾资金管理设立救灾资金审核会计和资金专管员2个岗位,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在镇财政所农村财务服务大厅设置救灾资金固定服务窗口,专门负责办理救灾资金窗口业务。
第二,制定印发了协税镇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救灾资金五审制操作流程,改变民政救灾救济类资金“领导签字、民政付款”的传统管理模式,制定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实行“民政办专管员预审、财政专管员初审、财政所会计复审、财政所所长审核、镇政府领导审批”的“五审制”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了“民政管事、财政管钱”。同时,细化了一些具体的监管办法,如制定了《协税镇躁狂性精神病人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的管理使用实施意见,确保该项资金规范运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第三,为了便利救灾资金惠农一折(卡)通的兑付,撤销了原农行城区分理处的救灾资金专户,新开设了协税信用社救灾资金专户,除需急办和零散小金额的兑付资金在财政所农村财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现金兑付,其余各项救灾资金全部实行了救灾资金惠农一卡通兑付。
第四,扩大救灾资金管理内涵,延伸救灾资金工作半径。实行包村负责制。首先,在资金兑付前,凡涉及的救灾专项资金,在民政办专管员预审的基础上延伸审核核查工作半径,按照镇民政办提供的兑付花名册,由包村干部负责入户审核核查,按照再审核、再落实的方法步骤兑付救灾资金。其次,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实行入户走访,访贫问苦,对特困户和遭受到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的受灾农户,包村干部必须亲自上门走访送温暖,充分展示财政干部贴近三农、服务三农的宗旨意识。
(李汉域 黄秀芳)
贵州雷山:“三方会审会签”让村级财务规范透明
今年以来,贵州省雷山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村级财务“三方会审会签”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让村级财务开支规范、公开、透明,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
“各小组长还有村民代表,可动还是不可动?同意还是不同意?请大家发表意见……”这是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乌东村动用村里3000多元开展自来水饮水维修改造工程的讨论现场。现在,该县许多村寨每动用村里的一笔开支,都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村级财务“三方会审会签”制度,经过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方可支出。
该县在全县推行 “村财乡代管”和设立村级对公账户的基础上,按照村级财务“三方会审会签”制度规定,村里的每一项收支都必须在通过会签会审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后,将财务开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向群众公开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这样的村级财务新举措自然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促进了村干部勤政廉政。
“现在村里面什么项目资金都要通过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来商量讨论决定,这样明明白白的开支我们群众都很放心,很满意”。该县乌东村村民杨光洲对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举措表示赞同。
通过实行村级财务 “三方会审会签”制度,切实改善了该县村级财务监管盲区,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遏制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促进村干部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满意度,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公开化和民主化。
(李光祖 梁定华)
宁夏:开展支出进度督查 切实加快支出执行进度
为提高全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快支出执行进度。
上半年,自治区财政厅分别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预算执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从区本级和市县两个层面切实加强全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改进资金拨付方式,灵活运用提前通知、预拨资金、切块下达等方式,加快财政支农资金、产业化资金、科技资金、企业扶持资金拨付进度。结合去年11月份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对该区存量资金的审计情况,采取措施激活趴在账上“睡大觉”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切实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还开展支出进度督查,推进预算执行到位。由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专门负责对各部门业务处室、各县市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加快支出进度。针对方案制定、进度执行、与部门协商成效,资金拨付率按旬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根据每旬情况对各处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加强落实整改。根据资金执行进度,督促自治区各主管部门加快支出进度,除据实结算项目外,截至5月底,资金执行率要达到45%。8月底(支出目标70%)、10月底(支出目标85%)作为督查部门支出的重要节点,加强督查结果总结分析。开展市县财政执行进度大督查活动,以3月底、6月底、8月底、10月底为节点,对各市县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与自治区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挂钩,激发市县的积极性,推进市县加快支出进度。
上半年,全区公共财政支出完成417亿元,同比增加88亿元,增长27%,增幅居全国第3位、西部第1位。该区支出增幅4月份全国第3,5月份全国第1,6月份全国第2。
(常保阳)
湖北洪湖:安排部署财经纪律大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纠正查处财经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8月1日,湖北省洪湖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财经纪律大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财经纪律大检查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企业单位。检查重点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及设立“小金库”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普遍自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8月1日至8月31日是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要对照相关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工作报告。报告应包含存在的问题、违规资金情况、存在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日至9月30日是专项检查阶段,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人员分成若干个检查小组,采取查阅账目、调查了解情况、座谈走访以及提取违规财务账册、原始凭证、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各检查组检查一个单位形成一份报告,报告应包含存在的问题、违规资金情况以及整改、处理建议,报告由该组组长、成员签字后上报市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10月1日至10月31日是处理阶段,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凡属自查阶段查出的问题,并已及时进行纠正的,可以从宽处理;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问题,要从严进行处理。如发现被检单位存在不如实反映情况、不认真自查自纠、不接受处理等情况,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月1日至11月30日是整改建制阶段,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反映的问题,市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督促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
(於金海)
山东临沂:加强资金监管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08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加大住房保障融资力度,创新建设模式,加强资金监管,有力促进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08年至今,临沂市已投入住房保障资金近130亿元,自2011年享受国家中部地区优惠政策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奖补资金12亿元。为破解资金投入瓶颈问题,经积极争取运作,2013年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把全市20个改造项目列入国家开发银行合作项目,实现融资贷款50亿元,并与工商银行、临商银行签订了10亿元的支持安居工程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有力解决了全市安居工程后续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该市还创新建设模式,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后结余土地为主,鼓励开发企业利用闲置土地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
为加强资金监管,该市积极配合市房产局制定出台棚户区改造政策,参照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免收,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最低标准的30%收取。在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中,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既可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又可享受安置房政策。同时,对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事前财政投资评审、事中按进度拨款、事后全部直接支付的支付流程,做到财政监管全覆盖,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王培钊 林小茗)■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