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以湖南省郴州市为例
2014-03-28湖南省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湖南省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组织力量,对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了财政财务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并不理想,存在一系列管理上的问题。2012年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相继出台,如何根据新制度要求,切实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当前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从近年组织的各项检查和专项调研情况看,目前,郴州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并不乐观,财务管理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的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有些单位使用会计科目时,不是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而是凭自我想象、自我感觉随意使用会计科目;有的会计核算不严格,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未按照要求分别进行核算,基本支出中有项目支出的内容,项目支出中有基本支出的内容;有的票据使用不规范,自制票据、外购票据、白条报账等时有发生;有的会计档案不全面,重视整理归类纯会计类的凭证、账簿、报表的保管存档工作,忽视合同、会议纪要、审批文件等财务资料收集、保管和存档工作;有的原始凭证不完整,少附交易发票、不附交易清单、不附各类基金费用提取的依据等;有的证证、证账、账账、账表核对不符,财务处理错误等;有的为满足主管部门年终考核需要,随意调账。因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不能正确反映单位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营者和管理者无法准确掌握单位真实情况。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目前,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现象,固定资产的采购、处置、出租、出借、报废等管理不规范、审批手续不严。有的固定资产采购时,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有的采购办公用品时,超标准采购,却只作单位支出,不入固定资产账;有的为主管部门购买电脑、打印机、相机等,既不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也不作备查账,造成资产流失;有的未建立财产财物管理制度,或者固定资产验收、保管、维护工作流于形式,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账实核对,如A单位整体出租的空调、电视机等设备由租用方使用多年未盘点,设备是否毁损、丢失,单位完全不知情;有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报废等未按规定到财政部门报批,逃避财政部门监管,容易滋生腐败。
(三)招待费过高,随意发放津补贴、奖金现象突出
有的招待费支出在正常 “招待费”科目列支外,还在专项经费、工会经费中列支,或者在差旅费、福利费中列支,且开支数额较大,如B单位2010年至2011年共发生招待费431.83万元,年人均达2.4万元。有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奖金,未履行审批手续随意发放,如B单位2011年发放的工资及各类津补贴、奖金626.94万元,人均年收入达11.83万元;2009年,C单位发放各类奖金及岗位津贴98.47万元,年人均7.03万元;D单位行政后勤人员发放各类奖金及加班费等年人均4.6万元;A单位发放各类奖金、津补贴名目繁多,年人均2万元。
(四)支出结构不合理
如E单位2011年总支出407.98万元,其中招待费43.77万元、会议费27.18万元、销售奖励51.37万元,三项合计占比29.98%;基本建设支出26.61万元,占比6.52%。2012年总支出543.72万元,其中招待费47.10万元、会议费51.82万元、销售奖励103.95万元,三项合计占比31.31%,比上年增长65.84%;基本建设支出3.59万元,占比仅0.66%,比上年下降86.52%。
(五)预算管理缺位
从近年的检查情况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基本上没有纳入预算管理,没有按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有钱就多用,没钱就少用。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依法理财观念淡薄是主要原因。财政部出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定。郴州市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及奖金发放也进行了严格规定。但有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领导依法理财观念淡薄,重业务拓展,轻财务管理,管理手段粗放,甚至以领导意志为主,财务管理流于形式,削弱了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有的重提高职工个人收入,轻严格按规定发放,支出审批不严,甚至巧立名目滥发财物,在财务管理上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财务监管机制缺失是关键原因。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自收自支”为借口,收入不愿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不愿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逃避财政监管。主管部门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上只是业务上的指导,财务管理基本是不闻不问。财政部门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上是重视专项检查,而疏于日常管理。加之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没有形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监管机制缺失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财务人员素质不高是重要原因。有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财经法规、财务理论、财务知识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认识,主观上疏于对财务的规范化管理。有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是从业务工作人员中抽人担任,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财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会计核算混乱,从客观上制约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二、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
建议组织专门力量,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彻底清理摸底,将具有行政职能及公益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将纯经营服务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列为一般监管对象,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对重点监管对象、一般监管对象的财务管理方式、财务管理手段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等分别进行明确。
(二)规范财务行为
建议按照2012年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等进行明确和规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 《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度的要求,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的空白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形成运转协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公正透明的财务运行机制,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强化监管机制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内部管理要求和组织类型,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单位领导、财务主管和相关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及财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内部牵制制、内部稽核制、财务收支审批制和财产物资管理制,采用不相容职务相分离、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控制等,进行全方位财务监管。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和稽查。审计、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加强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形成合力,定期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检查。
(四)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一方面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对财务工作的新业务、新知识、新方法、新手段进行针对性培训,如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务、公务卡管理、网上政府采购等知识,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另一方面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提高财务人员思想政治水平和依法理财水平,树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诚履职理念,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单位领导的培训教育。分期分批举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领导财务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班,不断提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领导依法理财、依法用财观念和意识,使单位领导明确自身所承担的责任,了解财务、熟悉财务、支持财务,牢固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