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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的思考

2014-03-28武玲玲唐玉华

财政监督 2014年24期
关键词:财政管理财政监督预算编制

●武玲玲 唐玉华 胡 浩

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的思考

●武玲玲 唐玉华 胡 浩

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就是要按照大监督格局,将财政监督融入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进行及时有效的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各个管理环节的审核把关作用,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以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一、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的重要性

(一)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是财政部门履行法定职能,维护公共利益的必然要求

在政府预算的管理中,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是年度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监督是关系到政府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和预算目标执行效益、质量的重要环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财政部门负有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监督、决算草案审核的责任。从公共财政的本质来看,公共财政资金取之于公众,它能否全部有效地用于公众,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公共利益,这必然要求对公众之财合理预算、强化监督。从这一角度来说,部门预算同步监督要监督政府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以及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否体现了广大纳税人的公共利益。

(二)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是实现财政分配科学有效合理的重要保障

财政问题从根本上讲属于分配范畴。有分配,客观上就必然要求有监督,因此,预算监督功能直接导源于财政预算的分配属性,是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同步监督。这种相伴而生的关系决定了部门预算监督贯穿于财政分配活动全过程,是财政运行机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在预算运行过程中,只有加强预算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运行中的偏差,才能保证财政分配的科学有效合理,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决策,促使公共财政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弥补市场缺陷,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

强化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是预算管理改革的目标。但是,目前部门预算监督同步严重缺位,财政预算管理中普遍存在重预算编制轻监督检查、重资金分配轻绩效考核、重资金拨付轻跟踪调查、以拨代管或只拨不管现象。这些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使得财经领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及时被发现和纠正,给国家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影响了预算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妨碍了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二、目前部门预算同步监督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财政部门探索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目标定位不够准确

很多地方仍然以单纯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增加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在监督工作中重视检查、忽视整改,重视处罚、忽视堵漏,重视眼前利益、忽视长远效果的现象依然较为明显,而部门预算同步监督及时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作用发挥得不够。

(二)监督系统不够完备

尽管实行了事前、事中监督,但与财政管理结合不紧密、参与程度不深,监督仍以直接检查为主,针对事后的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处理。由于缺乏事前同步监督审核,部门预算单位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以争资金、上项目为目的,对于项目立项可行性、绩效等问题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严重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由于缺乏事中日常监督、追踪问效、分析反馈、分权制约和信息沟通,致使不能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现象。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还不能有机结合起来,并将监督有效地寓于预算管理工作之中,导致在具体工作中监督缺位。

(三)方式方法有待改进

部门预算同步监督特别是参与事前、事中监督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手段不够先进,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致使财政监督工作深度不够、效果不好。此外,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在部门预算同步监督工作中应用还不够充分。

三、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的建议

强化部门预算同步监督,要适应财政管理与改革的需要,突出财政监督的管理特色,加强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紧密融合,把握重点环节,实现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将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有机结合。

(一)监督与预算编制审核同步

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是财政监督的第一个关键环节。如果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即使监督措施到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也难以达到应有的要求。因此,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审核监督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财政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财政监督加强事前审核监督的重要方式。要在财政业务部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财政监督专门机构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核再监督,包括预算编制程序、依据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预算编制基础数据以及预算收支数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发展性支出预算项目的程序性及其基础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结合监督检查结果,重点检查、审核财政资金安排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和财政法规要求,促进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财政专职监督机构要全面了解掌握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的基本情况,积极参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部门预算编制发表意见,通过对预算编制的监督,检查核实部门预算的准确性、效益性,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发挥事前监督作用。要参与重点项目立项,对项目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项目预算编制中“编”项目、凑资金等问题。

(二)监督与预算执行监控同步

要依托信息化建设,建立预算执行即时监控系统,按照“大监督”格局,科学划分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处室的监督职责,构建全员参与、全方位、全过程监控格局。建立预算执行跟踪监督机制,随时掌握预算单位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的去向和使用实行有效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核查纠正,有效防范化解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以绩效为导向,开展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安排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重点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监管工作,采取检查、调查等方式,重点对预算调整、专项资金拨付、专项资金追加、财政法规、财政政策以及财政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资金拨付方式、程序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促进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要从以揭露问题为主,转变到以剖析情况、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源头预防为主,提出改进或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的有益建议,促进监督成果有效利用,真正实现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紧密融合。

(三)监督与决算编制审核同步

根据年初预算、追加预算、调整预算和预算单位动态管理台账,核实预算单位决算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监督预算支出是否符合正常规律,年终有无突击花钱的现象;暂存、暂付等其他各项往来款项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应清未清或应作本年决算收入、支出的款项;根据决算数和预算数的对比差距,审查结余和超支的主要原因。要加强结余资金监督,重点监督有无将结余列入决算报销,转作单位“其他存款”的情况;在决算结余中,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结转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通过对部门决算的审核监督,发现对财政运行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多发性问题,从体制、机制方面深入分析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服务宏观决策和促进规范管理的参谋作用。■

河北经贸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河北省财政厅)

(本栏目责任编辑:阮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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