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财政监督水平 规范财经纪律落实
2014-03-28潘南峰
●潘南峰
提升财政监督水平 规范财经纪律落实
●潘南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明确指出了财政工作的重要性,也给财政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监督是财政的重要职能,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组织与协调融汇于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是一种多层次、多环节、全方位的监督。财政部门要真正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必须更加突出财政监督职能,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业务,维护财经秩序。
一、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工作
紧紧围绕整顿财政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这个主题,用改革的方式进行整顿,在整顿的基础上加快改革,切实扭转秩序混乱、纪律约束不强的状况,促进形成秩序井然、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助力。强化财政部门既是财政资金的分配者,也是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更是财政资金活动的监督管理者的观念。在新的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应当充分认识到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财政改革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大力支持依法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二、以财政“大监督”理念为指导,强化各项财经检查
(一)促进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结合
财政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以预算监督为重点,切实将监督关口前移,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构建起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机制,积极参与年度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绩效考评,项目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和使用,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申报依据的审核等,及时发现并纠正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形成部门协作参与日常管理监督链条
结合会计监督检查、“小金库”常态化治理等工作,实现与纪检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监督资源共享,建立财监机构和有关单位整体联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机制。
(三)着力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开展对财政财务制度建设、内部控制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水平情况的检查,从根本上纠正违规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控机制。通过对财政部门的内部监督,促进财政政策、法规、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控和自我约束,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质量,真正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三、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监督执法质量与水平
(一)依法监督,执法必严
当前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现象相当突出,财政监督机关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遵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办事,维护合法权益,坚决惩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堵塞资金漏洞、规范财务行为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让财经纪律真正成为约束单位和个人的标尺,强化财政监督在整顿和规范财政经济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单位预决算公开、资金分配使用公开、项目申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做到取信于民。尊重和保障民众和社会各方面在财政资金方面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加快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各有侧重、相互支持的新模式,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公布投诉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阳光财政”建设。
四、加大财政处理处罚力度,发挥财政监督保驾护航作用
(一)统筹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关注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发挥专职监督机构在财政监督工作中主导作用,以教育、交通、医疗、就业、“三农”等领域为检查重点,以预算编制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三公”经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纵向延伸至各主管部门下属预算单位,横向延伸至财政内部业务管理部门,实现管理与监督的有机融合。
(二)开展预算支出绩效监督
坚持将预算支出绩效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重要方向加以推进,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资金流的末端,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管理规定的人或事,实现重要岗位重点监督,重要环节重点管理,重大资金重点跟踪,促进财政监督检查的成果利用与转化,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和“防盗门”,充分发挥好财政监督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对落实财经纪律的监督
坚持将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及时检查、纠正财经纪律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保证财经纪律的有效执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与频率,将腐败根治在源头。结合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预算收支管理、财政内部监督、审计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对来信来电举报案件联合核查,对违规问题认真处理处罚纠正,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财经纪律行为的曝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提高财政监督人员执法能力
(一)加强业务建设
财政监督人员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注重学习与实践,努力提升自身素养和业务水平。支持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各种类型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会计、审计、经济法等财经法规方面以及检查软件使用的知识,及时掌握被查单位的财务活动及资金运作情况,增强整体监督功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尽快掌握新政策、新制度,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执法水平,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保证和促进作用。
(二)加强作风建设
全面贯彻财政“大监督”理念,促进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推进廉政建设。既要做好财经纪律的带头执行者率先垂范,也要做好财经纪律的有力传播者抓好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发挥爱岗敬业精神,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公仆形象,带动各有关单位和财政业务部门财政监督联络员,形成良好作风,扎实开展好财政监督工作。
(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通过有针对性地对上争取和分类指导,促进财政监督机构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专职人员、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协调机制,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整体效能。深入推进基层财政监督工作开展,特别是进一步探索财政“大监督”理念下乡镇财政监督职能转换的路子,强化一线监督和基层监督。为切实提高财政监督权威性和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在浓厚创新氛围、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工夫、求实效,全面打造学习实践型、专家业务型、管理服务型、团结协作型、秉公廉洁型“五型”财政监督队伍。■
安徽省黄山市财政局)
(本栏目责任编辑: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