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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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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完善预算公开和审查监督
跨越十年、历经三届人大、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8月25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四审稿对预算公开和审查监督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预算公开是预算法在修改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之一,草案四审稿在此前三次审议稿基础上,对预算公开的条款进一步完善,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一是增加规定,公开预算时,应当将向人大报告的本级政府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予以公开;二是将“使用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情况”修改为公开“政府采购的情况”,使公开的范围更加完整;三是增加规定,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开。
草案还增加了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在预算审查中作用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大进行预算审查监督。另外,关于地方债务问题,草案四审稿在三审稿基础上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作出规范。
现行《预算法》共计79条,草案四审稿增加至101条,并在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转移支付、预算审查制度、地方债等方面有诸多亮点。《预算法》的修订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推动治理现代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国税总局“询意”电商征税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牵头研究电商纳税征管的政策方案,和国内一些大型电商人士接触,商讨具体征税细则。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电商全面征税,受影响最大的就是淘宝上700万职业卖家。相比阿里和京东等完整的工商体系,淘宝客户散户经营的特点也成为税收征管的难点。尽管有征管难度,电商征税特别是C2C平台类的税收征管或已成为大势。
对于未来征税体系的设立,电商业人士则建议可以通过建立以网络交易平台为中心的控制“信息流”的税收征管模式,建立以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心的控制“资金流”的税收征管模式。此外,还应该从物流着手,强化实体商品交易电子商务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方法来解决电子商务征收困难的办法。同时要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协助制度。
国务院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持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深挖潜力,不断向纵深推进,用硬措施打掉“拦路虎”,让市场主体“舒筋骨”,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以促改革稳增长。会议决定,在各部门晒出权力清单、开展社会评议的基础上,顺应群众期盼,有针对性地推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措施。一是便利企业投资经营,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8项,做到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遗留尾巴,同时尽快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减轻企业负担,再取消19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建立目录管理制度,凡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开展。四是再取消一批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专业性不强、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就业创业创新不为繁多的“证书”所累,让各类人才放手拼搏。会议强调,要加强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在放的同时着力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竞争环境,尽政府应尽职责,使简政放权等改革成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药”。
工商总局: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登记
8月19日,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级工商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一是严格规范工商登记程序。各级工商部门将认真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登记规范工作,对于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二是切实规范经营范围的登记。各级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的章程、合伙协议或者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栏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是完善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级工商部门将根据改革进程,及时调整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和信息查询系统中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确保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平稳运行。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登记信息,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
住建部:下半年专项督查全国住房公积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8月22日对外发布消息,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国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工作,通过督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服务主要涉及五方面:一是通过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健全服务制度。二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合理简化业务办理手续。三是降低中间费用。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降低业务办理现场提供的复印、打印等服务收费。四是改进服务方式。五是提升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