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生人口素质相关监测的城乡和地区差异分析
2014-03-28查树伟许豪勤吕年青刘启兰邹文霓
查树伟 许豪勤 吕年青 刘启兰 刘 艳 邹文霓 孙 庆
江苏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南京,210036)
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出生人口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预防出生缺陷、控制和减少儿童的各种疾病、有更加健康的体质和更好的心理行为发育以及减少儿童死亡率等[1]。在这些评价指标中,城乡和地区差异是其群体差异最明显的表现之一。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开展的预防出生缺陷和儿童健康监测等有关项目中对与出生人口素质相关的儿童生长状况、儿童智能发育与社会生活能力、儿童出生缺陷以及儿童死亡状况进行了监测[2-6],并在项目设计时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选定上充分考虑了城乡和地区的差异因素,为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建立有关出生人口素质方面的评价指标提供了基础研究依据,现就相关监测资料进行总结报告。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资料
1.1.1 “十五”基础调查 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十五”期间考虑到江苏省是个大省,经济和文化等方面苏南、苏中、苏北各有不同,采用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因子的分层抽样和整体抽样相结合的方法,随机抽取了19个区(县)中110个街道(乡、镇)为项目点。自各项目点启动时日起,所有妊娠12周内的孕妇全部参与,各项目点抽样时间均为1年。2002年7月~2004年8月启动,2005年8月时共筛查妊娠妇女26 803例,监测围生儿出生缺陷360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34.3/万。
1.1.2 “十一五”跟踪调查 2006年9~10月对上述26 803例妊娠结局资料完整的儿童进行出生缺陷和死亡情况第1次跟踪调查,并对其中24 910例儿童身高和24 830例儿童体重进行测量;2009年12月~2010年4月进行了出生缺陷和死亡情况第2次跟踪调查,并对21 030例儿童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和19 187例4~7岁儿童进行智能发育或者社会生活能力(SAB)筛查,智能发育筛查包含发育商(DQ)和智力指数(MI)。累计发现7岁以下儿童(包括围生儿)出生缺陷545例,发生率为203.3/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233例,死亡率为8.7‰。
1.1.3 “十二五”儿童调查 2014年3~5月在苏南、苏中、苏北各选择1个项目县(市)作为项目点,每个项目点随机整乡(村)抽取400~500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后出生的3岁以下儿童进行儿童智能发育(DQ和 MI)与SAB筛查,实际筛查1282例。两次儿童筛查合计为:6岁以下儿童DQ正常8727例,正常率为89.8%;6岁以下儿童 MI正常8612例,正常率为88.6%;7岁以下儿童SAB正常11224例,正常率为94.5%。
1.2 监测方法
1.2.1 儿童生长状况(身长和体重)测量 儿童出生日期按出生证明日期填写。统一培训专业医务人员,统一配备经过统一标准化的测量工具。
1.2.2 儿童智能发育与社会生活能力筛查 测试人员与受测儿童(或家长)进行一对一调查。儿童智能发育筛查采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研制的0~6岁发育筛查测验(DST)工具,按照DST使用手册[7]分别测试儿童的运动、社会适应和智力3个能区,并量表评分儿童的DQ和MI,DQ或MI≥85为正常;SAB筛查采用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8]评定,SAB≥10为正常。
1.2.3 儿童出生缺陷和儿童死亡监测 围生儿出生缺陷调查主要参照国际出生缺陷监测情报交换所出生缺陷种类和病种标准,以医院明确诊断作为诊断依据,由项目点的技术人员填写《妊娠结局随访卡》,对出生缺陷疾病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儿童出生缺陷(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跟踪调查采用现场方式,重点了解有无体表畸形和其他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对7岁以下儿童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在儿童跟踪调查的同时,对5岁以下死亡儿童以及原因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
1.3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城乡和地区比较采用t检验或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2~7岁儿童身高体重城乡比较
城乡儿童身高平均差值1.5cm、2.0cm,体重平均差值0.7kg和、0.5kg,详见表1。
表1 江苏省2~7岁儿童身高体重城乡比较
2.2 出生人口素质相关监测城乡比较
城乡比较均存在明显差异,且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包括6岁以下儿童DQ和MI正常率城区(94.1%和94.1%)大于乡村(87.5%和85.6%);7岁以下儿童SAB正常率城区(93.0%)小于乡村(95.3%);围生儿和7岁以下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乡村(147.8/万和229.0/万)均大于城区(111.0/万和158.9/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乡村(10.1‰)明显大于城区(6.3‰)。具体见表2、表3。
表2 江苏省儿童DQ、MI及SAB正常率城乡比较
表3 江苏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及儿童死亡率城乡比较
2.3 出生人口素质相关监测地区比较
DQ正常率为苏南>苏中>苏北,MI正常率为苏南和苏中>苏北,SAB正常率为苏南>苏中和苏北,其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出生缺陷发生率围生儿在地区比较无统计学意义,在≤7岁儿童苏中和苏北大于苏南(P<0.0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苏南与苏中、苏北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4。
表4 江苏省不同地区出生人口素质相关监测指标比较
3 讨论
出生人口素质研究成果既为相关的人口健康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提供理论和实践的依据,也为制定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提供方法和数据[9]。因此,中国至2050年人口健康科技发展路线图已将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提高优生优育的水平作为人口健康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10]。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文明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人口素质的提高。目前中国每年有20万~30万肉眼可见的出生缺陷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数年才显现的缺陷,每年各种出生缺陷儿童总数高达80万~120万,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出生儿童的健康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
目前儿童生长状况(身高和体重)的对比研究大多采用 WHO推荐参考值(2006标准和2007标准)[11,12],主要包含性别和年龄指标,而无城乡标准。中国由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组织,从1975年开始每10年进行一次,在北京、哈尔滨、西安、武汉、南京、上海、广州、昆明、福州9城市的城区和郊区,调查儿童生长状况,取得城郊7岁以下儿童的身高、体重等体格发育监测值(2005标准)[1],为城乡儿童对比研究提供依据。2005年的调查显示,中国儿童生长发育水平城乡间的差距在缩小,但还是存在三大问题,包括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仍然存在、营养不良仍然是影响儿童生长与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城市中儿童超重(肥胖)人数明显增加且呈快速上升的趋势[13]。同样,江苏省儿童生长发育也存在城乡差别,城区儿童身高和体重测量值大于乡村,值得注意的是,学龄前期男童体重测量值城乡差别明显,这与城市儿童的超重和肥胖人数日益增多有关。最近,全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背景材料提示,中国儿童营养状况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农村地区儿童低体重率和生长迟缓率约为城市地区的3~4倍,而贫困地区农村又为一般农村的2倍,农村儿童的营养状况亟须改善[14]。
儿童的神经发育和心理发展与体格生长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智能发育和社会生活能力监测日渐受到重视,这以利于有针对性地对在神经发育和心理发展方面有问题的儿童进行早期教育和干预训练,并为进一步开展群体监测研究提供科学依据。DST是由中国设计并制定了全国常模,适用于6岁以下儿童[1]。研究表明,出生前、出生时和出生后的不良因素对婴幼儿的智能发育有重要影响[15]。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包含多个发育能区,应用简单,能对婴幼儿进行有效的早期发育筛查,在中国广泛应用于儿童社会生活能力的评估,研究提示,婴幼儿不同领域的发育速度是不均衡的[16]。通过以人群为基础的江苏省儿童智能发育和社会生活能力评估,从正常率的角度分析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其中DQ和MI正常率城区大于乡村,而SAB正常率则乡村大于城区,这在制定干预策略时应各有侧重。
出生缺陷严重影响出生人口素质,中国从1986年开始采用以医院为基础的围产期监测方法开展出生缺陷监测,但医院人群通常不能完全代表该地区出生缺陷发生情况,漏报率也影响监测质量。相关统计研究表明,通过加强监测管理,漏报率可以从12.1%~20.0%下降至0~2.5%[17-20]。也有研究认为,监测系统尽管存在一定的出生和畸形病例的漏报,但漏报率很低,基层监测点具有较为完善的出生和畸形登记、上报和管理机制,监测人员对于出生缺陷监测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并且具备对于出生和畸形的记录和报告意识,因此监测资料的来源较为可靠[21]。还有研究发现,从孕20周监测到孕27周、出生后7天、1周岁和3周岁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17.6‰、34.0‰、43.6‰和53.7‰,认为要获取一个地区准确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数据,需要监测该地区所有的出生,完整地收集出生缺陷病例,不仅需要开展出生时监测,还应跟踪观察到出生后一段时间,并认为以医院为基础的监测不能包括所有的出生人口,应开展以人群为基础的监测和调查[22]。江苏省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并延长监测时段至7岁以下儿童,其出生缺陷发病率乡村明显高于城区(总发生率为203/万),略高于卫生部《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公布的中国2011年出生缺陷发生率153/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是乡村(10.1‰)明显大于城区(6.3‰),总发生率(8.7‰)略低于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报道的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1‰,城市和农村7.4‰和10.4‰”[23]。
中国城镇化速度在建国初期较快,60年代后减缓,80年代开始速度急速加快。90年代以来,城镇人口的比重和增长速度都达到建国以来的高值。2011年12月,中国社会蓝皮书发布,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超过50%,目前城乡人口大约各占50%。由于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村人口的健康素质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农村人口健康状况存在着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较低、婴儿死亡率虽有下降趋势但目前仍处于较高水平、农村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服务还处于较低水平以及健康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4]。
目前国家要求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在城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中,包含了反映城乡社会发展、城乡经济发展、城乡生态环境条件、城乡基础设施、城乡人口、城乡生活等方面的指标。研究显示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城乡每万人拥有医生数、城乡人均居住面积、城乡每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比以及城乡居民文教娱乐支出比在城乡社会发展的指标中使用频率最高[25]。其中城乡万人医生数差距指标可衡量城乡居民医疗条件的差异,从而反映城乡医疗保证的公平性[26]。如果将出生人口素质作为城乡人口健康的评价指标加以研究可以直接反映农村医疗条件等公共服务的改善及其效果,江苏省反映出生人口素质的相关监测结果对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刘湘云,陈荣华,赵正言.儿童保健学[M].第4版.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1-516.
[2] 查树伟,刘启兰,刘艳,等.江苏省健康儿童生长状况跟踪调查与对比研究[J].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13,24(1):4-8.
[3] 刘艳,查树伟,陈银花,等.江苏省有代表性地区4~7岁儿童智力发育和社会生活能力筛查分析[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2,20(6):498-500.
[4] 刘艳,刘启兰,胡娅莉,等.江苏省26803例围生儿出生缺陷监测[J].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10,21(3):152-154.
[5] 刘启兰,张春延,王京玲,等.江苏省7岁以下儿童先天性和遗传性疾病发生情况监测[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2,20(10):679-682.
[6] 刘启兰,刘艳,查树伟,等.江苏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状况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27):4206-4209.
[7] 郑慕时,冯玲英,刘湘云,等.0~6岁发育筛查测验(全国城市常模)使用手册[M].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07:1-55.
[8] 左启华,张致祥,梁卫兰.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日本S-M社会生活能力检查修订版)[M].北京: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1988:1-68.
[9] 郑晓瑛.再论人口健康[J].人口研究,2003,27(4):13-24.
[10] 中国科学院基础科学局.中国至2050年人口健康科技发展路线图[J].前沿科学,2009,3(3):8-10.
[11] WHO Multicentre Growth Reference Study Group.WHO Child Growth Standards:Length/height-for-age,weight-for-age,weight-for-length,weight-for-height and body mass index-for-age Methods and development[M].Geneva:WHO,2006.
[12] WHO.The WHO Child Growth Standards[EB/OL].[2014-09-01].http://www.who.int/childgrowth/en/.
[13] 王朝君.卫生部报告称儿童生长发育存在三大问题[J].中国卫生,2007,2:70.
[14]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全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情况[EB/OL].[2014-09-01].http://www.nhfpc. gov. cn/fys/s3586/201402/26a0ee6c486542fb8212053ba446c013.shtml/.
[15] 赵冬菊.影响婴幼儿智能发育相关因素调查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2009,24(32):4579-4581.
[16] 冼丹霞,林美英,金宇,等.社区6~36月龄儿童社会生活能力发展状况调查[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3,27(6):457-461.
[17] 白云,王济.四年出生缺陷监测漏报调查结果比较分析[J].山西临床医药,2001,10(1):44-45.
[18] 罗晓航,刘颖.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J].中国妇幼保健,2006,21(23):3212-3213.
[19] 罗晓航,刘秀玲.培养监测单位“专干”的管理能力,出生缺陷监测质控关口前移[J].中国妇幼保健,2008,23(19):2641-2642.
[20] 张莹,夏宏伟,闫学明.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与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质量[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10,18(7):110-111.
[21] 李智文,任爱国,张乐,等.山西省四县出生缺陷监测质量的评估[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6,27(3):208-211.
[22] 张霆,王芳,林良明,等.中国出生缺陷高发地区不同监测时段结构性出生缺陷发生率的比较分析[J].中华流行病学杂志,2008,29(3):220-223.
[23] 凌寒.卫生部发布《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J].中国当代医药,2012,19(28):1.
[24] 毕秋灵.提高农村人口健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西北人口,2007,28(1):107-115.
[25] 霍松涛.城乡一体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13,9:27-28.
[26] 杨洁,韩润春.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城乡差异评价体系探析[J].当代经济,2013,5: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