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异化、冲击与引导*
2014-03-26陶鹏
陶 鹏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河南郑州450002)
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异化、冲击与引导*
陶 鹏
(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河南郑州450002)
新媒体构建起一种新型的社会语境和媒介生态,媒介的融合诱发了社会变革,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因而呈现出多种异化与畸变现象,给社会管理带来了冲击与挑战。如何在新媒体语境下有效地引导网络舆论,已经成为社会管理范畴的重要课题。因此,需要通过议程设置重构、完善网络问政机制、加强网络社交管理、规制政府行为失范、提升主流媒体公信力等途径,实现对网络舆论的有效引导,从而促进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得以健康稳定、和谐有序地发展。
新媒体;社会语境;网络舆论;网络沟通;引导策略
新媒体为社会舆论提供了全新的载体和空间,使传统话语权力格局受到颠覆性解构,社会公众也充分意识到了新媒体蕴含的内在能量,将其视为行使参与权、表达权和知情权的重要工具。但正如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所说:“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又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而总的说来,如果不加以适当的控制,它为恶的可能性则更大。”[1]基于新媒体的网络舆论构建起一种新型的社会语境和媒介生态,导致现实社会管理和虚拟社会管理面临着更多的风险考量。如何在新媒体语境下有效地引导网络舆论,已经成为社会管理范畴的重要课题。
一、新媒体语境下网络舆论的异化与畸变
(一)形成过程加速
网络文化是一种大众文化,对事物的理解本身就缺乏深度的思考,新媒体语境加快了网络文化的消费过程,使源自于浅层思考的产物变得更加粗放。多数受众在接收到新媒体传播的各种信息之后,通常不会深思熟虑,而是基于对事件的直接看法或是第一印象快速发表个人意见,带有很强的随意性,使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变得更加快速。与此同时,新媒体的裂变式传播极大地提升了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借助这种优势,新媒体信息传播不仅具有了与传统互联网信息传播相同的特点,而且实现了从信息采集到信息发布、从无线移动网络到有线固定网络的瞬时传播,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灵活性和快速性。在移动网络平台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微博、微信、网络社区、社交网站等新媒体形态,能够快速地传播和汇集信息,更是为网络舆论的加速形成提供了最佳的孕育空间和传播载体。新媒体还进一步丰富了快速形成网络舆论所需的各种素材,符号化的语言使信息传递更加便捷,随手即可获得的视频、图片、声音等资料,让信息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充实,激发了社会公众参与讨论的热情。以往由传统媒体引发的社会舆论,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加以酝酿,互联网的应用大幅缩短了所需时间,现在基于移动网络平台的新媒体让这一时间周期缩短至近乎可以忽略。与事件进展同步、动态的信息供给,让社会公众更愿意选择新媒体作为信息来源,并围绕所获得的信息迅速展开讨论,由此导致网络舆论快速形成。
(二)参与态度消极
网络文化具有非常明显的娱乐性特征,新媒体的大量应用把网络文化的娱乐性推向了新高度[2]。美国著名学者尼尔·波兹曼在其著作《娱乐至死》中做出过警示:“在这里,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个娱乐至死的物种。”[3]新媒体反映出了社会公众对大众文化娱乐性的追求,在这种心态的主导下,人们把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信息用于消遣娱乐。即便是信息本身属于较为严肃的社会事件、政治事件,人们也会用娱乐的心态、戏谑的口气、恶搞的语言对其进行意见表述,导致很多社会公众关注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由事件衍生出的恶搞桥段。随着大众文化娱乐性内容的不断丰富,人们开始把新媒体当作一种新型文化娱乐工具来使用。各种新媒体传播工具以移动终端的方式,被人们在工作生活闲暇之际用于娱乐休闲,这种使用方式以及使用时间、使用场合本就属于非正式的使用状态。各种网络媒体看到了其中蕴藏的经济利益,加大了通过新媒体推送带有娱乐性质的信息内容的力度,助推了新媒体娱乐化倾向的深入发展。消极的心态与消极的使用方式,促使社会公众对于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持消极的参与态度。在娱乐性越来越强的文化氛围影响下,人们对网络舆论的判断力却越来越弱,消解了作为“社会人”应有的责任感,渐而成为被动的文化消费群体。
(三)舆论走向多变
新媒体的使用者和网络舆论的参与主体,通常都有着强烈的个性彰显需求,宽松的文化环境使得他们能够自由地进行舆论表达。由于个体的思维方式、观察角度、价值取向存在着较大差异,在追求个性因素、获取个人价值的社会认同预期的驱使下,他们注重强调个人感受,会基于个人角度发表多种舆论意见,甚至不乏出现完全相悖的舆论走向,使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表现出多元化走向的特性。而新媒体自身的技术性限制因素,在某种程度上也强化了网络舆论多元化走向的特性。以移动网络为传播载体的各种新媒体形态,一次所发布信息的内容存在着字数限制,很可能只容纳了事件的极少量部分,无法对具体事件进行系统描述,破坏了事实真相的完整性。受众由此接收到的是碎片化信息,不能完整地了解事件的真相与演变过程。不同受众接收到不同的零散信息,据此展开观点迥异的讨论,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网络舆论自然也会呈现出碎片式的多样化。在网络舆论的传播过程中,参与者的情绪化状态也会诱发网络舆论的走向产生多种变化。每个人都对网络舆论所涉及的事件、人物、行为有着自己的评判标准,一旦触及到个体已经内化的标准底线,其反应激烈程度会远远高于现实社会空间。互联网的虚拟性催化了网络舆论参与主体的情绪状态,导致他们会以非理性状态下极端化的言论进行意见表达,强行改变网络舆论的正常走向。通过梳理已出现过的网络舆论,可以发现,目前网络舆论的非理性表达已常态化,因而网络舆论的走向也经常产生多变。
(四)意见表达失范
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摆脱了诸多现实中的制约因素,社会公众开始以自我意愿为主,随性表达个人意见。相对于传统模式下产生的网络舆论,新媒体加剧了意见表达中的失范现象。针对新媒体传递的信息,部分受众的第一反应不是冷静地加以思考,进而再表达意见,而是根据自身的直观感受快速发表评论,且意见表达严重缺乏责任感,往往是表达过后就不管不问,根本不顾及舆论后果,直到有新的兴趣点出现引起他们的再次关注为止。新媒体构筑起了一个开放快捷的舆论空间,促使海量的意见表达蜂拥而至,但表达质量良莠不齐,有见地的和无意义的个人见解掺杂在一起,反而不利于形成有序、有效的意见表达,更达不到推动事件妥善解决的目的。当不同的网络舆论走向出现碰撞和冲突时,许多网络舆论参与主体根本就没有给自己留下思考时间,而是迫不及待地选择站队方向,迅速加入到舆论混战之中,成为无序意见表达中的一员。人们会围绕碎片化的信息内容,用情绪化的思维方式得出不全面的判断,即使某些舆论内容已经被证实存在偏颇,他们仍然固执地坚持错误的个人意见,直到该事件的网络舆论消亡为止。在这一过程中,原有的舆论群体会在网络舆论演进中分化,在相互指责中再次酝酿组合,而混乱的意见表达必然会引发失范,也更容易出现“群体极化”效应,导致网络暴力、网络侵权等多种失范现象的产生。
二、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对社会管理的冲击
(一)应对时间周期缩短
传统的舆论传播存在等级障碍,各种信息通常是由政府控制下的主流媒体审核上报后才发布,即使出现社会影响较强的舆论,政府机构也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去应对。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传播完全突破了等级障碍,其传播速度远远超越了传统媒介,甚至连基于传统有线互联网传播的网络舆论也无法与之相较[4]。这完全印证了尼葛洛庞蒂的观点:“(互联网)一个个信息各自独立,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信息,每个信息包都可以经由不同的传输路径,从甲地传送到乙地,……正是这种分散式体系结构令互联网能够像今天这样三头六臂。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客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信息还是传送出去了,不是经由这条路,就是另外一条路出去。”[5]凭借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往往信息刚引起公众关注就形成了网络舆论,近乎达到了同步采集和即时传播的效果,很快通过各种移动终端广为扩散。这会扩大网络舆论的社会影响和舆论走向的不确定性,留给政府机构应对的时间周期大为缩短。然而网络舆论在传播初期的影响力是最强的,大多数具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论在爆发初期,就会打破政府机构和舆论传播的常态化运转体系,使社会管理层处于被动地位。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对其加以引导和控制,一方面,它将会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它也会发展为更具破坏力的社会危机。新媒体语境下网络舆论所具有的突发性特征,对政府机构和负责官民沟通的主流媒体都提出了挑战,倒逼政府进行改革并注重及时倾听来自于社会公众的呼声,也增强了主流媒体在引导网络舆论中的危机意识。
(二)网络舆论更加真伪难辨
传统媒体下的舆论传播需要先对其进行梳理甄别,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传播,采用的是先公开发布,而后依靠网络舆论的自滤功能,或是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功能加以梳理甄别。网络舆论的自滤功能作用极为有效,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功能又明显存在滞后效应,这无形中加大了社会公众对网络舆论真实性的判断难度。以新媒体为载体的网络舆论通常会把智能手机当作首选传播工具,具备很强的定向传播、人际传播和互动传播效果,是一种以人际关系为导向的互动式全息传播。网络舆论在形成并开始传播之初,往往会选择自我生活圈内的关系群体作为第一受众,建立在现实社会人际关系基础上的“情感链”,会让受众轻易接受网络舆论所传播的内容,且不对其真实性产生过多疑问。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网络舆论的传播速度,并且会导致虚假网络舆论迅速扩散。网络舆论的受众群体不仅来自于自我生活圈,在虚拟社会高度繁荣的今天,还来自于网络社交圈。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工具,构建起了信息时代的新型人际关系,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网络社交群体。少数成员为了吸引群体的关注,会选取符合自身意愿的事件部分内容进行特别强调,或是用自我联想后的夸大不实言论制造舆论,以网络动员的方式引发群体共鸣,产生半真半假的网络舆论传播效果。其他成员即使有不同的看法和言论,出于被群体孤立的担心,往往也只是浏览信息而不发表言论,于是出现了“沉默的螺旋”的独特现象。
(三)社会风险爆发频率大为提高
随着新媒体逐渐发展为社会公众首选的社会化媒体,每一个社会个体都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的发布来源,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不当言行也可能引发网络舆论风暴,甚至演变为社会危机事件。一方面新媒体发挥着显微镜功能,检视着社会中细微的失范行为;另一方面它也起到了放大镜作用,把一些原本被忽略的社会风险无限放大,无形中增加了社会风险爆发的频率。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针对这种现象曾指出:“技术进步表现为积极力量,但它并不总算是如此。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风险问题紧密相关。”[6]新媒体使传统意义上的“受众”角色发生了变化,兼具网络舆论的采集者、制造者、传播者多种身份,通过自我议程设置,社会公众可以自行主导网络舆论的内容和走向。新媒体营造出了社会个体的专有话语空间,使原有的社会权力格局面临解构重建,为官方舆论力量和民间舆论力量提供了公平博弈的机会。特别是当社会转型期的多种矛盾冲突和利益诉求集中延伸至虚拟社会,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更是受到了社会公众的格外青睐。近年来,67%的重大舆论事件是以新媒体为传播渠道的网络舆论推动政府解决的[7],这已经能够充分说明网络舆论在公共事件中的作用。与此同时,它也对政府行为主体实施了全方位的民主监督。政府行为主体的失范行为,会因新媒体网络舆论的介入而无所遁形,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形象有着负面影响。网络舆论还经常表现出反权威传播倾向,对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管理权威性起到了消解作用,诱发社会风险与政治风险频繁出现。
(四)舆论误导公共决策
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无法回避内容上的纷繁芜杂、观点上的各持己见、客观上的真假难辨,但是却实实在在地形成了强大的网络舆论漩涡,使社会管理层在进行相关公共决策时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虽然新媒体影响下的传播语境,其构造主体是社会公众,但毕竟网民并不能代表全体社会公民,更何况新媒体使用者的总数也远低于网民总量,因此那种把新媒体视为能够代表主流社会力量的观点为时尚早。“新媒体舆论的议题则更多的是自发地源于网民的个人议题。”[8]不论是拥有强势特征的网络舆论,还是拥有众多追随者的网络意见领袖,都不能代表全体民意,也无法让舆论覆盖到所有的社会阶层。如果依据网络舆论来进行公共决策,难免不会以偏概全。社会公众对网络舆论的真实性不能准确辨识,自然也不能确保网络舆论一定是最真实的民意反映。由于新媒体自身的技术性因素,以及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同一主体可以在网络舆论传播的各个环节以不同的身份、名称反复出现,看似反映集体意见的网络舆论实质上只是极少数个体操纵的结果,被个体利益绑架的网络舆论只能让人们产生多重误判的连锁反应。随着网络中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冲突的加剧,新媒体经常沦为各种现实社会因素影响下的博弈工具,网络舆论空间也成为裹挟着流言、充斥着非理性情绪的无序世界。为了应对信息技术带来的挑战,社会管理层同样想利用新媒体倾听民声和收集民意,作为公共决策的依据,却在方向选择上出现了失误。
三、基于新媒体的网络舆论引导策略
(一)议程设置重构
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主体,依靠互联网的分散化和去中心化特点实现了自我议程设置,在网络舆论传播的内容和走向选择上起着一定程度的引领作用。然而错误的选择会让网络舆论走向极端,同时网络舆论中的多种观点也容易让公众出现盲从,为此,需要根据网络舆论的发展演变情况及时进行议程设置重构,用权威性的声音为网络舆论指引正确方向。虽然网络舆论是自发形成的,其议程也由参与主体按照自身意愿设置,但这并非外力不可改变,只是增加了议程设置重构的难度而已,政府机构还是能够通过议程设置重构,去主导网络舆论的走向。作为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一方,政府机构应在平时就做到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跟进,针对公众的疑惑第一时间做出说明解释,避免在网络舆论传播初期因政府缺位导致自身形象受损,进而使自己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要积极为议程设置重构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各种主流媒体也应该与新媒体、网络媒体开展互动合作,发挥本身所具备的专业优势,对网络舆论涉及的内容及时甄别、调查、梳理和报道,让权威性的声音与网络舆论同步出现,压缩非理性言论的传播空间。跨媒体的多元化合作,将有助于主流媒体顺应时代潮流,提升自身辅助政府机构进行官民沟通的能力。政府机构、主流媒体需要与新媒体相互配合,通过共同设置议程达到引导网络舆论的目的,让社会公众对错误的舆论走向能够自我发现,对消极的议程设置能够自行否决,从而使舆论向着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网络问政机制
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之所以会形成今天这种令人生畏的媒介力量,网络民粹主义是一方面的影响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来自于民意表达渠道的缺乏和畅通。在网络舆论的传播过程中,官方与民意的碰撞并不是偶然或情绪化的小概率事件,网络舆论的理性回归,必然要给予意见宣泄的出口,在现有的方法和手段当中,完善网络问政机制是一种较为直接有效的实现途径。政府行为主体应积极提升施政管理中的科技含量,主动在网络问政中引入新媒体工具,以务实的态度真正加以应用,而不是出于做秀的目的装点门面。只有真正意义上的互动交流,才能帮助政府准确把握和判断社会运行机制的状况。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便捷的民意表达渠道,使普通民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倾听和回应,从而化解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冲突,消除网络舆论主体的非理性状态。在此基础上应根据新媒体语境下网络舆论的特点,以现有的网络问政平台为依托,建立起信息搜集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当发现非正常状态的网络舆论开始传播,政府能够及时接收到舆情,在社会公众形成非理性情绪前予以疏导,降低网络舆论参与者的表达热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最终以网络问政的常态化,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以网络问政的实效化,保障社会公众的表达权;以网络问政的民主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以网络问政的制度化,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并促使这种四位一体的关系以网络问政为纽带得到深化,真正让网络问政在新媒体影响下的社会语境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网络社交领域的管理
新媒体推动了弱纽带联系,网络社区、社交网站、网络社交圈等应用形式日渐兴盛,网络社交领域迅速扩展。网络社交领域的成员通常有着较为一致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思维方式和行为标准也较为接近,群体的整合使他们能够制造出具备强势特征的网络舆论。由于现实中各种规范性力量的消退,以新媒体为联系纽带建立起来的网络社交关系脆弱且短暂。在这种语境下所形成的网络舆论,必然存在诸多不和谐因素,需要对其加强引导和管控。目前的网络社交领域种类、数量繁多,不可能在每一个网络社交空间内都培养出完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意见领袖,更不可能去大量设立具有官方性质的信息把关人,对所有的意见表达都进行审核甄别。网络社交领域有着非常明显的自管理特征,因此强化其内部管理是关键。应通过网站备案程序的严格审核备案、后台实名制度的真正落实等措施,让内部管理人员明白网络空间并不是与世隔绝的,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法规高于网络社交领域的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成员的言行不仅要遵守社交空间的内部管理制度,更要与现实中的各种规范相一致。当内部空间传播网络舆论时,管理人员应主动设置议题来引导舆论,防止群体极化效应影响下的非理性情绪在社交空间蔓延。加强网络社交领域的管理,还要注重防控技术漏洞,防止出现利用信息技术刻意躲避监管,传播虚假网络言论以及色情、暴力等网络文化负面产品等行为。应借助新媒体的技术优势,发挥主流文化、主流价值观在网络社交领域的引领作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对非理性网络舆论的认知能力,以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危机意识与责任意识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因网络社交领域成员自身言行失范导致网络舆论失控的现象发生。
(四)规制政府自身的行为失范
新媒体作为网络舆论参与主体实现话语权的工具,有效地提升了社会公众的参政议政意识和民主监督意识,许多网络舆论衍生出的社会危机均源自于政府自身的行为失范。这就要求政府立足于信息传播技术飞速发展的现状,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政府行为与舆论传播效果之间的关系,以自身行为的规范化提高网络舆论的引导效果。面对网络舆论,无论公众是理性化还是情绪化,批评是尖锐还是平和,政府行为主体都应以此为契机检视自身的施政实践活动,查找是否存在行为失范等情况。只有在不断对自身日常行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才能促进政府社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政府只有真正把权为民用、约束权力的思想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解决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要避免自身出现“失德”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政治性网络舆论危机的爆发频率。在应对网络舆论的过程中,政府应及时同公众进行全面沟通,在适当的时机出现在适当的位置上,避免因政府“失语”导致网络舆论失控。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互动式交流,才能在新媒体影响下的社会语境中有效地处理网络舆论。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应科学地协调网络舆论中政府、媒体、公众三者间的主体关系,以宽容的态度接纳媒体,以诚恳的姿态对待公众,用各方都能接受的时代化语言介入议题,使网络舆论在顺其自然的状态下得以合理引导。避免因政府“失策”而激化网络舆论、产生舆论风暴,进而演变成威胁政治安全的网络政治动员。
(五)提升主流媒体的公信力
“传统主流媒体在公信度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重要地位是日积月累、深植人心的,任何新兴媒体一时间都难以比拟。”[9]主流媒体之所以引导网络舆论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公信力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主流媒体在面对网络舆论时,往往因为体制因素的制约和社会因素的牵绊,出现不能及时作出反应而失声的情况,属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公信力下降。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网络舆论经常处于非理性传播状态,社会公众因为自身的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对官方的声音缺乏信任,属于外界因素造成的公信力下降。公信力的有效提升,首先,主流媒体要完成与信息时代的全面对接,在坚守传统舆论阵地的同时,借鉴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尽快完成数字化、网络化的转型。这种转型不能局限于媒介形态的转型,关键是要与构建服务型政府一起,把自身打造成服务型媒体,真正发挥社会公器的作用。用信息化、现代化的传播手段,做到既能够“上情下达”,也可以“下情上达”,构建起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官民沟通渠道。其次,主流媒体应摆正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任何一种性质的传播媒介,如果把追求经济效益当作根本目标,把自身应担负的社会责任抛之脑后,只会扭曲传播媒介的基本功能,成为非理性网络舆论大肆传播的帮凶,最终危及虚拟社会乃至现实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失去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主流媒体的生存基础也将受到威胁,只有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发挥自身的社会服务作用,才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赢共享。在这一过程中,主流媒体树立起的负责任、敢担当的良好形象,将有助于其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四、结 语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变革,新媒体以其自身所具备的多种传播优势,成为当前信息传播的首选载体。新媒体介入后的社会语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媒介的融合诱发了社会的变革,新媒体语境下的网络舆论因而也呈现出了新的特征。失控的网络舆论导致社会风险出现的突然和频繁,需要政府及时应对并合理引导。由此可见,信息时代的政府,已经成为网络舆论的引导主体和网络舆论平息之后的归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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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nation,Im pact and Guidance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under New M edia Context
TAO Peng
(Party School of CPCDirect Organization in Henan Province,Zhengzhou 450002,China)
New media has formed a new type of social contextandmedia ecology.However,the fusion ofmedia inducing social reform and network public opinion under newmedia context appears various phenomena of alienation and distortion accordingly.As a result,socialmanagement will face various impacts and challenges,such as cycle shortening,more difficulties to distinguish truth from fake,public opinion becoming changeable and misleading public decision-making.Consequently,how to guide network public opinion effectively under newmedia contex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subject of socialmanagement category.It is necessary to realize the effective guidance of network public opinion so as to further improve the healthy,stable,harmonious and orderly development ofmodern society through themethods of re-setting agenda,perfecting the network politicsmechanism,strengthening themanagementof socialnetwork,regulating the behavior anomie of government itself,improving the public trust formainstream media.
new media;social context;network public opinion;network communication;guiding strategy
C931
A
1673-8268(2014)02-0087-06
(编辑:李春英)
10.3969/j.issn.1673-8268.2014.02.018
2013-07-08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网络文化视阈下的网络谣言成因与治理研究(2012BZZ005)
陶 鹏(1976-),男,山东莘县人,副教授,中共河南省直机关党校信息中心主任,主要从事网络文化、虚拟社会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