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贫困问题是中国城市化的核心问题
——基于中国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思考
2014-03-26文时萍
文时萍
(上海师范大学 商学院,上海 200234)
一、引言
毫无疑问,中国正处在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时期。纵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历程,中国的城市化运动可以用“摊大饼”式的所谓“土地的城市化”来加以概括,即城市化主要通过城市土地的过度扩张来带动。在过度扩张的同时,城市新增人口却在不断地被“边缘化”,没有能够真正融入所在城市的生活。“土地的城市化”尽管在一段时间内维系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同时也带来了产业结构失调、全社会债务负担过重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发酵,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正在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从未来看,这样的城市化模式已变得越来越难以持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一届政府提出了城市化发展的新战略——城镇化战略,试图改变以土地扩张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内在机制,使中国的城市化回归到以人为主体的健康的轨道上,让中国城市的新增人口不再被“边缘化”,成为城市的真正主人,即所谓“人的城市化”。但问题是,如果中国的城市化不能依靠土地扩张来推动,那么推动中国城市化的未来动力是什么?或者说“人的城市化”的核心要素是什么?目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实现“人的城市化”的核心要素是保障城市新增人口的就业和逐步改变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对城市新增人口构成身份性歧视的不公平制度。从拉美国家的经验看,保障城市新增人口的就业以及对城市新增人口构成身份性障碍的制度改革固然重要,更为重要的是如何解决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问题,让城市家庭能够承担市场化的住房价格,这才是所谓“人的城镇化”的核心要素所在。否则,中国的城市化将可能演变成“贫民窟上的城市化”,中国将可能步拉美国家的后尘,深陷“中等收入陷阱”的泥潭。
二、住房贫困——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标志
当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阶段,工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会迅猛增长,与之而来的是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转移,随之开启这个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双化”进程往往能够推动一个国家经济的迅速增长,使一个国家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从低收入国家跨越到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然而,当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以后,其经济往往会在长时间内出现停滞、反复甚至倒退,从而使该国长期徘徊于中等收入国家的阵营,难以实现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转变,这就是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世界银行2006年发表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首次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①,该概念一提出便成为学术界的热点议题。
提及“中等收入陷阱”,让人首先想到的是拉美国家和亚洲国家,尤其是拉美国家可谓遭遇到了“中等收入陷阱”的集体沦陷。国际统计年鉴(1997—2011)的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拉美35个国家中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高达28个。截至2011年,拉美国家在“中等收入陷阱”中的平均滞留时间为37年,成为“中等收入陷阱”的高发地区,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阿根廷,早在1962年阿根廷便进入到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1962年阿根廷人均GDP高达1148美元,日本则是634美元;到2010年,阿根廷的人均GDP仅为9124美元,仍然没有跨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日本人均GDP则高达42 831美元。阿根廷在“中等收入陷阱”中徘徊了整整50年。
事实上,拉美国家在“中等收入陷阱”上的集体沦陷绝不是特例。在二战以后70年的历史中,全球范围内能够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或地区寥寥无几,比较成功的案例主要出现在东亚地区,如日本、韩国、新加坡以及我国的台湾地区。日本从1972年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到1984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用了 12年时间;韩国从1987年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到1995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用了8年时间。
为什么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方面反差会如此巨大?固然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文化、政治、历史等方面的差异密切相关,然而抛开这些个体上的差异,我们不难发现一个简单的事实,那就是能够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或地区最终都能解决住房贫困这样一个社会经济顽疾,而长期在“中等收入陷阱”中徘徊的国家或地区则至今仍然深陷住房贫困问题的困扰之中。
日本是唯一敢于向世界宣称在城市化过程中以及城市化基本完成后未出现规模化的住房贫困现象的国家。自上世纪50年代末以来,其贫困人口的比率仅占总人口的1%左右,即便在近20年“失去的年代中”,日本的贫困人口有所增长,最新估算为200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率依然不足2%,被人们视为又一个“日本神话”。韩国在城市化高速发展初期的1970年代,曾出现过比较严重的住房贫困问题,在经历了“新社区运动”和多轮的房地产投机整治后,至1995年,韩国完成了向高收入国家的跨越,韩国的住房贫困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新加坡更是被世界银行称为全球消除住房贫困现象最成功的国家。1970年代初期,新加坡曾出现了非常严重的住房贫困问题。对此,一名外国记者曾这样描述当时新加坡的市貌:脏乱且摆满小贩摊档的五脚基;晾着洗好衣物的竹竿无序地往窗外伸出;原本仅够两个大家庭生活的房屋挤满了50个人,而且得共用一个厨房和一间浴室……为了解决住房贫困问题,新加坡政府推出了规模宏大的“祖屋计划”,为本国居民提供体面的福利住房,只用了大约10年的时间,也就是在先于其完成向高收入国家的跨越之前,新加坡基本解决了住房贫困问题,
与日韩等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或地区不同,在“中等收入陷阱”中长期徘徊的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都深陷在住房贫困问题的困扰之中,也就是所谓的“贫民窟”问题。以拉美国家为例,联合国对贫民窟的定义是一般指有50户以上家庭成片居住,以无序建筑的简易房为主,且缺乏基本公共设施的聚居区。根据这一标准,2009年,巴西官方估计的贫民窟人口有1140万人,但联合国估计的巴西贫民窟人口数量却高达3500万人,占巴西城市人口的比率为28%左右。近20年来,巴西城市人口增长了24% ,贫民窟人口增长了118%。目前巴西有贫民窟4000余个,遍及巴西所有的大城市,并蔓延到了中等城市。巴西人口增加最快的城市也是贫民窟规模最大的城市。第一大城市圣保罗有贫民窟1548个,是巴西贫民窟最多的州;第二大城市里约热内卢城区人口550万人,其中有150多万人生活在分布于全市各个角落的800余座贫民窟里;里约市南部的罗西尼奥贫民窟是巴西最大的贫民窟,居民人数达到30万之多。尽管巴西近年来在贫民窟问题上采取了许多举措,但巴西的贫民窟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控制。联合国估计,巴西的贫民窟人口会以每年0.34%的速度不断增长,预计到2020年,将有5500万巴西人居住在贫民窟内,占全国总人口的25%。2009年,墨西哥约42%的城市人口处于贫困状态,11%为极端贫困人口。墨西哥贫民窟的数量约为2400个,分布在全国人口最多的121个城市。其中600个为条件极度恶劣的贫民窟。居住在贫民窟中的人口约为2800万人,占总城市人口的20%左右。仅首都墨西哥城贫民窟数量就有500多个,贫民窟人口约400万。墨西哥城的基玛华坎贫民窟人口超过130万,是墨西哥城最大、也是拉美最大的贫民窟。事实上,拉美其他主要国家的贫民窟人口总量基数都很庞大,占城市人口的比率均超过20%。
我们可以确立一个判断能否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简单法则,即所谓的“贫民窟”法则。依据该法则,只有那些在城市化过程中最终有能力解决贫民窟问题的国家或地区,才有可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很明显,贫民窟问题的背后是城市新增人口的居住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能否解决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贫困问题便成为了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基本标志。
为什么住房贫困问题会成为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基本标志?存在着一条清晰的社会经济逻辑:住房贫困问题的背后对应的是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则意味着这个国家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首先,这个利益集团掌控了国家发展的主要资源;其次,这个利益集团能够利用自己所掌控的资源,通过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获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当一个国家的主要资源被异化为社会财富分配的工具而不是社会价值创造的工具时,这个国家便失去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应该高度重视中国的住房贫困问题
几年前,一位访华的马来西亚官员曾向发改委中小城镇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表示出羡慕之情,羡慕在中国根本就看不到连成一片的贫民窟现象。可见在许多外国人的眼中,中国的城市化在解决新增人口的居住问题方面堪称世界的楷模。
联合国对住房贫困人群的定义是:居住在以无序连片建筑的简易房为主,且缺乏基本公共设施的聚居区的城市居民。在我们看来,联合国的定义只是从物理学角度给出了住房贫困人群的定义,没有从经济学角度给出住房贫困的定义。
我们知道,从经济学意义上分析,人们之所以栖生在比较恶劣的居住环境下,无非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缺乏购买体面住房的经济能力,二是无法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福利。因此,从经济学角度对住房贫困下定义的话,住房贫困人群就应该表述为:无法承担住宅市场价格,同时又无法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福利的城市居民。可以想象,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人群要在城市中栖生,只能将自己的居住条件降低到体面的标准之下,将他们定义为住房贫困人群合情合理。依据上述对住房贫困人群经济学意义上的重新表述,我们自然将注意力转移到中国城市化过程中那些既无法承担住宅市场价格、又无法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福利的人群身上。为此,我们不难发现,在目前的中国符合上述定义的群体主要居住在三种场合。
(一)工厂的集体宿舍
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中国目前有近3亿农民进城务工,形成了规模庞大的所谓“农民工”群体。一方面,由于制度设计的缺失,“农民工”不能享受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福利;另一方面,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的收入更是无法承担市场化的住房价格。
对于那些进入工厂(制造业企业)工作的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居住场所是工厂提供的集体宿舍。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一般会为企业建造专门的职工宿舍提供极其廉价的土地,大幅降低企业在员工居住上的开支。否则,企业就必须给员工以高工资,让员工到市场中去解决居住问题。以目前的高房价水平,没有企业能够承担涵盖住房市场价格的工资水平。因此,企业在政府提供的廉价土地上兴建职工宿舍,从而大幅降低企业在员工居住上的开支,这是中国制造业没有受到高房价影响的奥秘所在,也是中国经济奇迹的奥秘所在。不过,很少有人清楚这里的奥秘。那么工厂集体宿舍的居住条件又是怎样的情形呢?不妨让我们走进著名企业富士康的员工集体宿舍。
在富士康发生了震惊中外的系列性员工跳楼事件后,有记者专门到富士康的员工集体宿舍进行调查,了解其员工的生活居住状况。根据记者的调查,富士康职工宿舍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分配,一般管理者入住4人一间的宿舍,一线的普通员工则是8人或12人一间。职工宿舍中,每个楼层配备专门的电视机房和开水房,尽管没有配备洗衣机,但是有专门的洗衣公司免费清洗衣服。富士康职工宿舍由专门的物业公司管理,宿舍内有热水、衣柜,整个宿舍区内有乒乓球台、篮球场等多种运动设施。可见,富士康职工宿舍的物质条件是不错的。但问题在于宿舍内的生活质量。由于不同的员工来自天南海北,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和感情的基础;由于频繁的员工工作转换,以至于同一宿舍的室友难得相处半年以上;由于作业时间不一致,上夜班刚回宿舍入睡的员工常常会被准备上白班的室友的动静所惊醒……我们没有必要继续追究富士康集体生活更多的细节,便可以想象,这样的居住环境缺少相互沟通交流的氛围和条件,与其说是一间宿舍,倒不如说是一间常年包租的通铺旅社,大家来去匆匆,形同陌路。在这里,心中的苦闷无处倾诉,生活的快乐无人分享,只留下孤独、郁闷和冷漠。这些情绪甚至发展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上铺室友轻生跳楼,他下铺的“兄弟”还不知道新闻里报道的就是他的名字。
对于农民工的集体生活,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所谓的“两栖生活”。由于租不起房,更买不起房,造成大量成家的农民工只能在城市中过集体生活,却把家庭留在了农村,而且自己也不可能扎根于城市,在“出卖青春”之后便回乡度过余生。中国因此表面上避免了贫民窟问题。这种“两栖生活”在农民工的心里留下了太多的阴影,带来了太多的创伤,更是对农民工的生活形成了极大的扭曲。
(二)“城中村”
进入第三产业的农民工则主要居住在所谓的“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在中国,“城中村”既可能指在城市迅速扩张过程中原先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村落被纳入城市的版图,被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包围所形成的“都市里的村庄”,也可能指城市原有低收入居民的居住区。
深圳市统计局的数字显示,目前深圳共有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城中村”241个,其中关内有91个,关外有150个;而以自然村落为单位的“城中村”共有2000余个,总土地面积43.9平方公里。深圳目前人口数量已超过了1200万,其中仅有200多万为户籍人口,剩余上千万外来人口中,近50%居住在“城中村”内。由此可见,在中国,“城中村”以其庞大的体量已经成为众多外来打工的低收入群体的主要居住载体。
“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如何?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城中村改造建设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对“城中村”的现状进行了概括:(1)人口杂乱,“城中村” 由村民、市民和流动人口混合构成。流动人口成为主要犯罪群体,治安形势严峻。(2)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 风景独特。由于房屋密度高,采光通风条件差,村民居住环境差。(3)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太差。各种管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成灾。街巷狭窄、拥挤,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4)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非法出租、转让、倒卖,管理混乱等。“城中村”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也阻碍城市化进程,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已成为困扰许多城市发展的“痼疾”。
或许著名学者姚树洁先生的考察能够使我们对“城中村”的环境有更为感性的认识。姚树洁先生的考察对象是北京东三环中路一处普通的“城中村”。对于该“城中村”里一家住户的生活居住状况,姚先生是这样描述的:这是一家三代四口人的河北沧州人家,丈夫做物业,妻子无工作,还有婆婆和一个年幼的孩子。这家人的所谓“家”,只不过是一间4平方米大小的房子,里面放了一个小双人床,除了能走人,没有任何其它空间。没有任何家具,房子外面接着一个小间,大约1平方米,放了一个小桌子,一个很小的电磁炉。没有厕所,没有洗澡间,没有厨房,这个小电磁炉是用来煮饭的。水到外面的水龙头接,上厕所也是在外面,洗澡就在厕所。房子这么小,是睡觉用的。在晚上,三代4口人只能是老人和孩子睡一角,夫妻睡一角。即便是如此简陋的4平方米的房子,月租金也需1000元,占了这家人全家收入的极高比率。在姚先生看来,河北沧州人家的居住条件是北京“城中村”居住条件的典型代表,北京目前有50%的流动人口(350万人)居住在这样的“城中村”里。而且在北京,这样的“城中村”已经人满为患,根本租不到房。
工厂的集体宿舍是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住房贫困现象,然而“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可能与其它国家或地区贫民窟中居民的居住条件没有什么两样。
(三)“群租”房
或许还有不少人对中国城市新增人口的居住问题不以为然。在他们看来,“有几个老板没有在‘城中村’里居住过”,只要我们勤奋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够最终摆脱住房贫困,中国城市的居住问题是一个发展中的问题,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得到不断的改善,不值得大惊小怪。然而中国的现实却与上述观点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我们看到,随着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利益的不断固化、住房价格持续的大幅上涨,尤其是住房价格持续的大幅上涨所带动的住房租赁价格的持续攀升,中国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贫困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出现了进一步扩大和蔓延的趋势。近几年来,“中国特色”的住房贫困现象已经从工厂集体宿舍、“城中村”扩展蔓延到了城市中的普通公寓甚至豪华公寓中,即所谓的“群租”现象。“群租”现象可能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住房贫困现象,因为“群租”在全球各地都存在,但是“群租”只有在当下的中国才有可能如此被异化,以至让外表光鲜亮丽的公寓被演化成了中国城市另类的“城中村”。
所谓“群租”,按照字面的理解就是几个人合租一套住宅,例如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由三个人每人租住一室。然而,中国当下的“群租”完全突破了一般人对“群租”的思维底线,不是几个人合租一套房,而是几十个人合租一套房,甚至极端的,一套90平方米两室一厅的住宅割断成20多个“单间”,最后由52个人来“合租”。因此,我们讨论的“群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群租”现象,而是突破伦理底线的“群租”现象。
这种突破伦理底线的“群租”现象已经蔓延至中国的各大城市,在这些城市交通便利的主要区域都存在比较大规模的“群租”现象,根据民意中国网、腾讯新闻频道的一项对一千个住户的调查结果,有93.9%的住户表示身边存在“群租”现象。
可以想象,当几十个人“群租”在一套普通的公寓中,早上洗漱需要排队,洗澡需要排队,甚至平时上洗手间也需要排队;不可能同时几十人一起做饭,因为厨房也被出租的床位占用,人们做饭只能使用自备的电器,而几十人同时使用电器做饭,将会使电压负荷难以承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由于空间已被床位挤满,人的活动空间只能局限于自己的床上,身体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日积月累,身体的正常机能不断被时间所侵蚀;由于生活的空间过于拥挤,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在所难免,人际关系紧张,口角和肢体冲突频繁上演;晚间休息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被邻居被动地听到,个人的隐私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可能做梦都需要提高警惕。由于人多嘈杂难免扰民,因此学会忍受隔壁邻居的白眼是“群租”生活必须练就的基本功之一;长期生活在狭窄的空间之中,如同产期被禁锢在禁闭室一般,生活工作的压力无处释放,心里的积郁越来越多……这些“群租”的生活细节我们不难想象,从中也不难看出,在这里没有生活,只有生存。
可能没有人愿意过这样的“群租”生活,对于那些“群租”的主要群体(新近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以及各类低收入人群)来说,“群租”是他们面对高房价和住房保障不力的无奈选择。根据北京统计局发布的信息,2012年北京大学生的平均起薪为3200元/月,在北京即便是如此条件的“群租”房,每个床位的月租金也达到了1000元。而且在北京,近几年“群租”房租金的上涨幅度达到了每年20%的水平,远远超过住房租金平均上涨幅度,也远远超过平均工资增加幅度。可以想象,对于那些新近进入城市的年轻人来说,无奈地选择“群租”生活可能是一种宿命。除非你有一个殷实的家庭做支撑,有一个“富爸爸”作为后盾,但是又有多少年轻人能够得到“上帝”的如此眷顾呢?因此我们说,“群租”房现象愈演愈烈表明了中国城市新增人口的住房贫困有扩大和蔓延之势。
四、结语
作为一般规律,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从中等收入水平向高收入水平转变往往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完成的。我们的分析表明,能否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消除大规模的住房贫困现象,有效解决城市化过程中新增人口的居住问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实现从中等收入水平向高收入水平的转变,从而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所在。
中国正处在城市化持续发展的进程之中,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同样需要完成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历史性转变,实现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跨越。然而,持续高涨的房价却导致了中国住房贫困一定程度的扩大,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趋势,中国将可能步拉美国家的后尘,长期挣扎于“中等收入陷阱”的泥潭之中。因此,消除住房贫困自然成为了未来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重中之重,是衡量中国城市化是否健康发展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所谓“人的城市化”的核心要素。
然而,目前中国财经界的意见领袖们却将“人的城市化”的核心要素放在了户籍制度改革上。我们并不否认户籍制度改革对于未来中国城市化的重要意义,因为只有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才能真正确立城市新增人口融入城市生活的主体资格。“人的城市化”更为核心的问题是如何使人在城市扎根,或者说在城市安家,这才是城市化最大的挑战。我们不妨以印度为例。印度宪法规定:一切公民均享有在印度领土内自由迁徙的权利,不管他们在什么地方居住,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均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同时,法律还规定只要连续使用一块土地30年,就自动获得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印度法律规定:只要政府没有规定不能住,那就可以居住。然而,就是这个对于人们移居城市有着如此宽松法律的国家,却存在世界上最严重的住房贫困现象,被称为“贫民窟上的国家”。可见,仅解决人的城市户籍,不让人有立锥之地,这样的城市化决不是“人的城市化”。
总之,住房贫困问题是中国城市化的核心问题,消除住房贫困应成为中国未来城市化的基本出发点。只有这样,中国才有可能实现“人的城市化”,才有可能实现对“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跨越。
注释:
①世界银行公布的2008年最新收入分组标准为: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97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在976至385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3856至11 90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高于11 906美元为高收入国家。
参考文献:
[1] 王希怡.贫民窟:全球城市化进程之瘤[N].广州日报,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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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秦晖.没有贫民窟中国农民工都住在哪?[EB/OL].[2013-09-05].秦晖新浪博客.
[4] 华生.日韩城市化的经验和启示[EB/OL].[2013-08-28].华生新浪博客.
[5] 姚树洁.北京城中村考察[EB/OL].[2013-08-30].姚树洁新浪博客.
[6] 张健.走进北京的群租生活[EB/OL].[2013-08-02].搜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