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身份的复合
——论唐顺之对曾巩散文的评价
2014-03-26邹书
邹 书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唐顺之(1507-1560),字应德,号荆川,武进(今属江苏常州)人,是明代八股文名家、古文评点家,也是唐宋派的重要代表作家。唐顺之一生的学术思想丰富多彩,反映在理论领域,其文学思想经历了从复古秦汉,到师法唐宋,再到标举“本色”的三次转变。黄宗羲《明儒学案》卷二十六云:“(顺之)初喜空同诗文,篇篇成诵,下笔即刻画之。王道思见而叹曰:‘文章自有正法眼藏,奈何袭其皮毛哉!’自是幡然取道欧、曾,得史迁之神理。久之,从广大胸中随地涌出,无意为文而文自至。较之道思,尚是有意而为好文者也,先生之学得之龙溪者为多,故言于龙溪只少一拜。以天机为宗,无欲为功夫。”[1]又唐鼎元《明唐荆川先生年谱》说:“公二十以前专精制艺之文,故负海内盛名,为场屋圭臬。三十左右为师古文辞,……四十以后专研理学。”①在七子派“文必秦汉”复古主义创作风气盛行时,王慎中率先倡导取法唐宋古文并开创唐宋派。嘉靖十一年,唐顺之与王慎中初识于京师,互为知己。受王慎中和阳明心学的共同影响,不久之后,唐顺之一改“诗必唐,文必秦与汉”,追随王慎中,推崇欧、曾之文。《明史》卷二八七《王慎中》载:“慎中为文,初主秦、汉,谓东京以下无可取。已悟欧、曾作文之法,乃尽焚旧作,一意师仿,尤得力于曾巩。顺之初不服,久亦变而从之。”[2]王慎中和唐顺之同为唐宋派的翘楚,在王的师法谱系中,曾巩始终居于最核心的位置,是其一生最为推崇的作家。而唐顺之对曾巩散文的评价则显得相对复杂些:嘉靖二十一年,他提出“三代以下之文未有如南丰”。嘉靖三十五年,在他编选集大成之作《文编》中,曾巩散文的入选数量又居于唐宋八家之末,曾文的地位可谓直转急下。因此,关于唐顺之或者唐宋派对曾巩散文的评价问题,不能做简单化、静态化的处理,需要有进一步的探究分析。
一、“三代以下之文未有如南丰”
从三十岁左右到四十岁是唐顺之文学思想逐步演进的阶段——由追随何(景明)、李(梦阳)转向推崇唐宋古文,成为唐宋派文学理念的主要申张者,再到摒弃文辞向理学家的角色过渡,成为“南中王门”的代表人物。②这个阶段,唐顺之一方面接受魏校传授的天根之学和程朱理学。魏校《答唐应德》云:“天根之学,妙在涵蓄而忌于漏泄。高明之士或亦有助焉耳。应德聪明绝人,更愿用志不分,以其全力而向于道,勿溺心于世俗词章,以耗吾真元,汩吾神明,则其进何可量也!”[3]天根之学强调剔除外在枝叶词章的沾溺,转向内在道德的涵蓄,从而保持心灵主体的空明澄澈。嘉靖十四年,唐顺之以吏部主事罢归家居时,他卜居阳羡山,潜心研读儒家经传圣贤之书。《与王尧衢书》云:“春来卜居阳羡,此中山水绝情,无车马迎送之烦,出门则从二三子登山临水,归来闭门食饮寝梦。尚有余闲,复稍从事于问学。然诗文六艺与博杂记问,昔尝强力好之,近始觉其羊枣昌斀之嗜,不足饥饱于人,非古人切问近思之义。于是取程、朱诸先生之书,降心而读焉。初未尝觉其好也,读之半月矣,乃知其旨味隽永,字字发明古圣贤之蕴,凡天地间至精至妙之理,更无一闲句闲语。”③天根之学和程朱理学对唐顺之早期的思想与心态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在嘉靖十六年左右,给朋友的书信《与应警庵郡守》中说:“仆尝窃谓今世人才,未便不如古人,惟古人为学,坚苦磨练,忍嗜欲以培天根,久之则此心凝静,百物皆通。而今人则未免沾带,未免牵引,沾带之根固于中,而牵引之势摇于外,所以精神力量辄见不如古人。”③又《与项瓯东郡守》云:“自去官归家闭门静坐,大抵人穷则反本,霜降水涸,天根始见。于是大海曩时孟浪,痛自磨刮,直欲扫去枝叶文饰,从根本上着力,久之,亦渐觉有洒洒处。”③另一方面,与阳明后学王畿、罗洪先等深入交流探讨,逐渐接受心学理论。嘉靖十一年,王畿第进士,唐顺之与其相交,始略知心学之端绪。李贽《佥都御史唐公传》:“王龙溪以阳明先生高第寓京师,公一见之,尽叩阳明之说,始得圣贤中庸之道矣。”[4]嘉靖十五年左右,泰州学派的创始人王艮携王畿到宜兴与唐顺之共同探讨心学。嘉靖十八年,唐顺之与罗洪先同为右春坊右司谏兼翰林院编修,期间,他们与同僚邹守益、赵时春、徐阶等互相讲论道德修养,探讨钻研圣贤之学。其中唐顺之与罗洪先、赵时春交好甚密,时有“三翰林”之称④。通过这种深入的交流探讨,使唐顺之更加精进于心学。然而,不管是天根之学、程朱理学还是阳明心学,其共通性都在于回归内在主体,加强思想道德修养,高扬独立自觉的主体精神意识。因此,着眼于这种共通性,此阶段的唐顺之是力图融会陆王、程朱之学的。王升《万古斋行状》载:“若荆川之言,盖多与阳明暗合,然究其指归,其牴牾晦翁者鲜矣,今阳明去世,而道通复尔沦没,岂非遗悔哉!”①通过长时间的学习、交流和探讨,唐顺之彻底抛弃了秦汉派的文学主张,认同“文以载道”的文学观念,并极力反对摹拟秦汉古文,片面追求华辞丽藻、雄豪亢硬的文学形式。文章本身承载的道德内涵成为唐顺之考量文学价值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他甚至多次写信给朋友,规劝友人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体悟圣贤之道,勿因沉溺于“枝叶无用之词”而白白损耗精力。嘉靖十九年十二月,唐顺之、罗洪先、赵时春上封章请皇太子出御文华殿,接受群臣朝贺。世宗看到封章后勃然大怒:“朕方疾后,未全平复,遂欲储贰临朝,是必君父不能起者。罗洪先等狂悖浮躁不道,姑从宽,俱黜为民。”[5]唐顺之罢归回家,临近四十,眼看复出无望,对仕途丧失信心,心情极度苦闷,遂将自己放置于狭小的内心世界中,更加沉潜于道德学问的钻研,对宋儒理学也有了更加透彻的理解,对文学的理解也更加接近于理学家。嘉靖二十一年,唐顺之在书信《与王遵岩参政》中写道:
不会兄于武夷,终是此生不了心事。三年之间,定当发兴耳。近来有一僻见:以为三代以下之文未有如南丰,三代以下之诗未有如康节者。然文莫如南丰,则兄知之矣。诗莫如康节,则虽兄亦且大笑。此非迂头巾论道之说,盖以为诗思精妙,语奇格高,诚未见有如康节者。知康节诗者,莫如白沙翁,其言曰:“子美诗之圣,尧夫更别传,后来操翰者,二妙罕能兼。”此犹是二影子之见。康节以锻炼入平淡,亦可谓“语不惊人死不休”者矣,何待兼子美而后为工哉!古今诗庶几康节者,独寒山、静节二老翁耳,亦未见如康节之工也。兄如以此言为痴迂,则吾近来事事痴迂,大率类此耳。兄尝谓非兄不能序吾之文,非吾不能序兄之文,诚然诚然。仙道逼人,笔墨久废,然于兄终当果此约,勿以久近拘之也。③
这封书信把曾巩的文章和邵雍的诗歌放置在同一层面上来谈论,可以说是唐顺之过渡到理学家的最好表征。曾巩散文“道充于腹而文随之”,显得平实谨严,在唐宋八大家中,艺术性最差而道学气最为浓厚。邵雍是北宋著名的理学家,《击壤集》以说理论道为主要内容,是宋代理学诗的集中代表。《击壤集提要》论道:“沿及北宋,鄙唐人之不知道,于是以论理为本,以修词为末,而诗格于是乎大变,此集其尤著者也。”[6]而文章提到的白沙翁是指明代前期著名的理学家、性理诗代表陈献章,陈献章指出杜甫是诗家之圣,邵雍是儒家“别传”,主张将杜甫诗的锻造与邵雍诗的理道“二妙”合而为一,对文学还没有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而唐顺之在“文以载道”的道路上则走得更远,他极力推崇邵雍诗歌,甚至凌驾于伟大的诗人杜甫之上,基本上否定文学的外在审美性和文学自身的存在价值[7]。由此可知,唐顺之之所以说“三代以下之文未有如南丰,三代以下之诗未有如康节者”,主要在于曾巩散文中深厚的儒道理学内容,是其特定思想情境下的产物。另外,这是一封写给王慎中的书信,而王慎中恰恰极度推崇曾巩之文,故恭维、哄抬的成分恐怕也是存在的。刘尊举在《唐宋派“师法唐宋”辨析》一文中指出:“其实,此文真正要强调的只是后者,而之所以会对曾巩作出如此之高的评价,恐怕只是出于对老朋友的尊重罢了。”[8]这种说法不一定准确,但颇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究。然而,此信的主体内容是谈论邵雍理学诗,加上唐顺之多次在《跋自书康节诗送王龙溪后》、《答皇甫柏泉郎中》等文中表达过喜爱邵雍之诗,也多次在一些文字中征引邵雍之诗作为强调“文以载道”的论据。这种对邵雍理学诗的多次征引和推崇,至少能表明唐顺之对儒家理学,对“文以载道”观念是有着极高的认可。因此,唐顺之在信中把曾文与邵诗并置,也同样能表明他欣赏曾文之儒道内容的态度。除此之外,茅坤《复唐司谏书》中载唐顺之于嘉靖二十四年前后与之往复讨论师法唐宋的创作主张时曾提出:“唐之韩愈,即汉之马迁;宋之欧、曾,即唐之韩愈。”[9]茅坤对唐顺之这种主张提出了质疑,后唐顺之又在《答茅鹿门知县》其一一文中立足于道德本心委婉地指出茅坤的认识误区,劝导他勿以“山川形貌”强分古今文章之高下,而应该脱离文章形貌用“道眼”去细细领略文中的“一段精神命脉骨髓”,“真精神与千古不可磨灭之见”③,这样就能发现欧阳修、曾巩散文和韩愈、秦汉古文的内在共通性。这段往复的论述,同前面的书信一样,是就文章的内在儒学义理而言的。然而,即使这样,我们依然不能据此一两段文字内容而简单地认为唐顺之最推崇的散文家就是曾巩,因为这是他在剥离文学艺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以一种近乎理学家甚或就是理学家的心态发表的言论,属于一种哲学上的“僻见”。其实,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复杂多变的,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唐顺之尤其如此,他一方面厌弃枝叶文饰、忽视文学的外在审美表现,另一方面又不能完全舍弃文学,抛开八股文名家的身份。同王慎中一样,唐顺之长期游弋于文学与儒学之间,在文与道之间徘徊抉择。诚如刘尊举言:“作为一位笃诚的心学学者,唐顺之势必会从思想价值的角度对诗文创作提出要求,自然会强调创作主体的心性修养与生命境界。同时他又是一个名气很大的文章家,有时难免会摆脱心学的思维模式,从文学自身的角度考虑问题。”[10]因此,当唐顺之回归到文章家的思维模式时,艺术性较差的曾文,其价值和地位就会发生较大的变化。
二、“唐宋八家之末”
唐顺之站在理学家的立场,从“文以载道”,否定散文艺术性的角度出发,对散文的儒家义理内容表示出了高度的认同,并进一步提出了他的哲学主张——“天机说”。黄宗羲在《明儒学案·襄文唐荆川先生顺之》中概括他的学术主张时说:“以天机为宗,无欲为工夫。谓‘此心天机活泼, 自寂自感, 不容人力,吾惟顺此天机而己。障天机者莫如欲, 欲根洗尽, 机不握而自运矣。’”[11]“天机说”反映在文学思想上,则为其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本色论”。关于“本色论”的内涵、价值和意义的研究已有十分充分的论述,故本文不再作过多的阐述⑤。唐顺之笔下的“本色”,是与“文采”相对而言,在创作内容上表现为重在抒写创作主体一己之道德本心,在创作方法上则表现为轻视法度。《与洪方洲书》云:“盖文章稍不自胸中流出,虽若不用别人一字一句,只是别人字句,差处只是别人的差,是处只是别人的是也。若皆自胸中流出,则炉锤在我,金铁尽熔,虽用他人字句,亦是自己字句。如四书中引《书》引《诗》之类也。愿兄且将理要文字权且放下,以待完美神明,将向来闻见一切扫抹,胸中不留一字,以待自己真见露出,则横说竖说,更无依傍,亦更无走作也。何如何如?向曾作一书与鹿门,论文字工拙在心源之说,兄曾见之否?”③本段文字的核心要旨在“文字工拙在心源”,文辞的工拙不取决于文字本身的遣用和锻炼,而是在于创作主体内在心性的不断“完美”。由此一来,在具体的文学创作中,“法度”已然没有了存在的必要,而只需“完美神明”以待自然流出好文章。但事实上,作为一个明代八股文大家,唐顺之并没能将“法度”排除在理论之外。相反,他多次通过对古文进行评点,来阐述他心目中的“文法”论。他在嘉靖三十五年编选刊刻的《文编》就旨在展现前人创作法度,示学习者以作文之法或写作门径。除此具体的篇章评点外,他还有关于“法”的集中理论阐述。如《董中峰侍郎文集序》云:
汉以前之文,未尝无法,而未尝有法,法寓于无法之中,故其为法也,密而不可窥。唐与近代之文,不能无法,而能毫厘不失乎法,以有法为法,故其为法也严而不可犯。密则疑于无所谓法,严则疑于有法而可窥,然而文之必有法,出乎自然而不可异者,则不容异也。且夫不能有法,而何以议于无法?有人焉见夫汉以前之文,疑于无法,而以为果无法也,于是率然而出之,决裂以为体,饾饤以为词,尽去自古以来开阖首尾经纬错综之法,而别为一种臃肿捃涩浮荡之文。其气离而不属,其声离而不节,其意卑,其语涩,以为秦与汉之文如是也,岂不犹腐木湿鼓之音,而且诧曰:吾之乐合乎神。呜呼!今之言秦与汉者纷纷是矣,知其果秦乎、汉乎否也?③
这段话无疑强调了文法对于文学创作的重要性。唐顺之认为秦汉文“法寓于无法之中”,“密而不可窥”。秦汉派七子文章创作追拟秦汉,只能从外在的文辞章句入手,从而造成字模句拟,难得古文的内在精神格调,以致于“臃肿捃涩浮荡”。相反,唐宋文是“以有法为法”,“为法也严而不可犯”。因此,他竭力主张精研唐宋古文,从中领悟到“开阖首尾经纬错综之法”之后,再上窥秦汉之文。唐顺之对文章结构法度的讲究与其“直写胸臆”、“率意流出”的“本色论”发生了矛盾。然而他努力用“神明”来消解这种矛盾。《文编序》云:“不能无文,而文不能无法。是编者文之工匠而法之至也。圣人以神明而达之于文,文士研精于文以窥神明之奥。其窥之也有偏有全、有小有大、有驳有醇,而皆有得也,而神明未尝不在焉。所谓法者,神明之变化也。《易》曰:‘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学者观之,可以知所谓法矣。”③又《与两湖书》:“每一抽思,了了如见古人为文之意。乃知千古作家别自有正法眼藏在,盖其首尾节奏,天然之度,自不可差,而得意于笔墨蹊径之外,则惟神解者而后可以语此。”③文法是创作主体内在精神自然变化而形成的“正法眼”,是错综变化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格式和套法。后人唯有熟读、精研前人的优秀作品,用自我的神明去感悟古人的精神意度。唐顺之巧妙地将“法度论”纳入了“本色论”的范畴内,实现了“文道合一”的创作境界。然而,抽象的“神明”,毕竟是玄虚莫测的,除非有卓越的才情和领悟力,不然普通的科举士子或者读者是很难以理解这种所谓的高明洞见。因此,唐顺之在编选《文编》并进行详细的评点解析时,必须向现实妥协,舍弃“神明”的玄虚,回归到文学篇章中去,做一些结构法度的揭示工作,以给出直观的、易于把握的、可供具体操作的方法论,从而更好地贯彻和申张他的文学理论,扩大其理论的现实影响力。当然,现实与理想固然有差距,现实状况固然无法达到他的心里预期,但这都丝毫不会影响他对内在“审美理想”的追求,他还始终是希望创作者能够摆脱死法,注意融会贯通前人法度,掌握法度的灵活变化,以有法为作文路径,以无法为作文之最高境界。即“以古文为时文”,以古文错综变幻的“活法”来摆脱八股时文的“死法”,给日益衰颓、刻板呆滞的文坛注入新的活力,刮上一股清新朴素之风⑥。从某种意义上说,唐顺之自提出“本色论”以后,一直努力完成对创作法度的超越,消解本色与法度之间的矛盾,走出自我创设的理论困境。只是这一步,他终归没能彻底走完而已。茅坤《唐宋八大家文钞》征引唐顺之评语122条,内容涉及到文体论、文风论、结构论和叙事法四个方面。相比王慎中而言,唐顺之对于法的论述显得更加全面系统。然论及曾巩散文的只有16条,且侧重于结构论。下面就通过分析这些具体的评点来考察唐顺之对曾文的评价情况。
一是段落层次分明。
此文作两段,一段言用于异乡之难为治,一段言用于其土之易为治。(评《送江任序》)⑦
此篇三段,第一段叙党锢诸贤及孺子事,第二段比论二事,第三段叙作亭。(评《徐孺子祠堂记》)⑦
二是篇章布局巧妙而富于变化,追求奇特效果。
前后照应而错综变化不可言。此等文字,苏、曾、王集内无之。(评韩愈《送杨少尹序》)⑦
叙得奇。此等文字,苏、曾、王集内无之。(评韩愈《送杨少尹序》)⑧
此等文,欧、苏、曾、王俱无之。(评韩愈《送石处士序》)⑧
《送杨少尹序》先略述二疏辞官归家的盛况,然后设想杨少尹年老辞官归家的送别情景,在写法上采用今昔对比,在对照中自然生发议论,构思巧妙,奇特婉转。刘大櫆云:“驰骤跌荡,生动飞扬,曲尽行文之妙。”[12]相比言,《送石处士序》更是序文之别调,极尽变化之能事。谢枋得《文章轨范》云:“韩文公作文千变万化,不可捉摸,如雷电鬼神使人不可测。”⑨储欣《唐宋八大家类选》云:“不是以议论行叙事,正是以叙事行议论耳。此法自韩而创,然大较由《史》、《汉》出,而公尤变动不测,参差历落。”⑩“法者,神明之变化也。”唐顺之论文章结构,力图摆脱一成不变的格套,强调文章结构布局的巧妙构思和错综变化,努力追求一种奇特的效果。因此,在唐顺之眼里,韩愈的文章最富于变化,而曾巩的文章则显得平实而谨严,艺术性相对较弱。
三是行文浑融圆转,了无痕迹。
文一滚说,不立间架。(评《王平甫文集序》)⑦
此文三段。第一段叙,第二段议论,第三段叙立祠之事。叙事议论处,皆以捍贼忤奸分作两项,而混成一片,绝无痕迹,此是可法处。(评《抚州颜鲁公祠堂记》)⑦
唐顺之主张精研前贤往哲的优秀作品,从优秀作品中领悟到“开阖首尾经纬错综之法”,然后加以调适融合,在自我的创作中纯熟地运用这种法度,努力达到圆融浑成、了无痕迹的效果。“以有法为无法”是唐顺之追求的最高境界。
四是重视行文的“前后照应”和结构安排的谨严。
此文入题以后,照应独为谨密,异于南丰诸文。(评《送蔡元振序》)⑦
南丰之文大抵入事以后,与前半议论照应不甚谨严。(评《送丁琰序》)⑦
议论谨密。(评《赠黎安二生序》)⑦
“前后照应”是唐顺之法度论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达到圆融浑成境界的可具体操作方法。
此外,同王慎中一样,唐顺之重视叙议结合,特别是议论的生发。如评点《清心亭记》:“程朱以前,此等议论亦少。”⑦又评《上欧蔡书》:“叙论纡徐有味。”⑦
唐顺之对曾文的评点,大都着眼于行文结构技巧,为学习者指明行文关键和窽节处,以利士子科场,而并没有发表太多关于文章思想内涵、论点本身等层面的意见。立足于此,他认为曾文文法过于平实,相比韩愈、欧阳修、苏轼等其他八家之文在“开阖圆转”、“错综变化”、“前后照应”等他最为欣赏的臻于化境的整体行文风姿方面确实差强人意。比如,他评韩愈《送浮屠文畅师序》云:“开阖圆转,真如走盘之珠。此天地间有数文字。通篇一直说下,而前后照应在其中。”⑦事实上,在收录上起先秦下迄南宋一千二百余篇文章的浩博卷帙《文编》中,欧阳修和苏轼二人的文章入选最多,这也足可见出唐顺之对他们的偏爱。此外,史传唐顺之在选编《文编》的同时还编有《苏文嗜》六卷[13],在当时那个苏文选本并不多见的时间节点,或许也能佐证他对苏文行文风貌的喜爱。因此,在唐顺之编选的旨在展示前人创作法度的《文编》中,曾巩散文居于八家之末,地位急转直下也就不难找到理由了。
综上所述,由于受到多重身份和多重思想的复合影响,唐顺之对曾巩散文的评价与接受显得颇为复杂。因此,我们断然不能根据某一时间段的某一篇章或某一小段文字,而简单片面地、静态化地认定唐顺之欣赏或是不欣赏曾巩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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