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生态及其伦理的新认识与整体层次观
2014-03-25韩东银
韩东银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北京 100083)
人类文明已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原始文明。人必须依赖集体的力量才能生存,物质生产活动主要靠简单的采集渔猎,约在石器时代,为时上百万年。第二阶段是农业文明。铁器的出现使人改变自然的能力产生了质的飞跃,为时一万年。第三阶段是工业文明。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开启了人类现代化生活,以人类征服自然为主要特征,为时三百年。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中,特别是三百年的工业文明、世界工业化的发展,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为人类的生存和延续创造了充裕的物质条件,物质的极大丰富又促进了人的思想意识的变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取得了丰富成果;另一方面,对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资源的掠夺性挖掘、大量开发利用地球表面种类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大规模开采地下水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等人类生产活动,已经严重破坏了地球的自然生态平衡,制造和引发了许多与人类活动相关的地球生态灾难[1-4]。正如恩格斯研究所得出的结论[5],后一方面的结果常常把前一方面的成果重新消除。日益严重的一系列全球性生态危机也说明地球正艰难地支撑工业文明的继续发展。人类若要真正取得预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实现幸福生活的“真实自由”,就必须反思自己的文明,尽快觉醒而步入 “生态文明”的路径。
一、生态文明之 “生态”的新认识
目前“生态”的内涵仅指作为人类环境之一的“生物的存在状态”,即生物内部及其与环境结成的关系形态,包括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即“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6],或“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7]。
“生态文明”的权威定义是:“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及社会)和谐发展规律,推进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8]照此定义,“生态文明”已经赋予了“生态”新的内涵,即“文明的生态”,具体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含义:
(一)“生态文明”的“文明”内涵扩展到了全体人类所反映的“自然界万事万物内在规律”上,并具有人类智慧深层次人格化的“生命”性质
按照 “生态文明”定义,人类按照万事万物客观的内在规律,真正取得了物质与精神成果,这个“内在规律”就是“科学技术”,但并不是现代科学层面的含义,而是高于哲学层面的、研究宇宙整体的自然生态伦理规律和内在规律的智慧科学——简称为“宇宙生态学”的含义,既是宇宙总和的科学技术的成分(符合 “深生态学”的“最高前提”的整体主义世界观[9]),也是人类智慧的“生命”活动的成果,此正是“生态文明”的“文明”内涵。对比目前权威的“文明”定义——“文明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逐步形成的思想观念以及不断进化的人类本性的具体体现”[10]——可见,“生态文明”的“文明”已经突破了“文明”本身的涵义,而且由于人类认识可以无限逼近客观的宇宙自然界,因而扩展到了等同于全体人类所反映的“自然界万事万物内在规律”的含义上。而且,从“文明”的“不断进化的人类本性的具体体现”,以及“生态文明”的“文明”所表示的人类智慧的“生命”活动,可见“文明”具有人类智慧深层次人格化的“生命”性质。
(二)“生态”定义由“生物体”层次扩展到深层次的“文明体”层次
目前以研究“生态”为主旨的“生态学”的主要定义为:“生态学是生命体与构成环境的非生命体之间关系的研究,是有机体与环境要素之间关系的产物。”[11]而“生态文明”的“生态”定义,伴随着微观领域的信息学、量子物理学和宏观领域的宇宙学等学科的发展,也由“生物体”层次扩展到深层次的“文明体”层次。“智能”是万事万物的内在规律,具有人类智慧深层次人格化的“生命”性质,因而,也就是“生态文明”的“文明”。“文明体”生态也就是“智慧能量生命体”,可简称为“智能生命体”。
(三)自然事物都是“生态”
任何事物都有自身演化的内在规律,都具有基本的“智慧能量”,即具有基本的“文明体”生态,因而都是无数类别的“基本生态”及其演化而成的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的“生态”。“生态文明”定义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也赋予了整个自然界事物之类似生物界的生命性质,而“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也将人类社会以及精神现象包括在自然的“生态”范畴之内。人们常常用“生态”来定义许多美好的事物,如健康的、美的、和谐的等事物,“生态”的内涵不仅超越了“生物界”、回归到了其源于古 希 腊 字 的 本 来 意 思——生 态 (Eco-)指 家(house)或者我们的环境,而且涉及的范畴越来越广,几乎达到了自然社会的所有范畴。
(四)事物生态都相互组成并共同组成宇宙的“合一生态”
事物生态都是暂时的存在,没有完整的独立的自体,而是由周围的所有环境要素生态和宇宙整体生态来组成并彼此间相互组成,正如“深生态学”所指出的“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存在物的性质,是由它与其他存在物以及与自然整体的关系决定的”[9]。无数的基本“智慧能量”或“文明体”生态都是来自“宇宙永恒生态”——“没有局限的智慧能量”或无限性的“全部智慧能量”或“宇宙自由智慧”,还可称之为“自由智慧能量”,类似于“深生态学”的“生态智慧”(Ecosophy or ecological wisdom)或“深广的生态自我”[9]。因此,相互组成的事物生态共同组成宇宙的“合一生态”,也就是具有无限性的“全体文明”。
(五)“人类”生态因其高度的文明智慧而可以向“全体文明”的生态层次自我进化,并调节和带动事物生态实现进化
“生态文明”定义中人与人的“和谐共生”,表明个体的人是“个体生态”。而人类之于自然界也是“个体生态”。“个体生态”中“自由智慧能量”的含量就是其“文明程度”。人类生态是可以向“全体文明”乃至“自由智慧能量”生态层次自我进化的高度文明的生态。“自我进化”类似于“深生态学”的“自我实现”,是人类精神向非人类存在物以至自然整体认同的过程。当然,这个自我进化的过程也必然实现人类整体文明程度提高,而且,“生态文明”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类似“深生态学”所指出的“在自我实现中,人不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无所不在的关系物;自然也不再是与人分离的僵死的客体,而是‘扩展的自我’”[9],因而人类在自我逼近“自由智慧能量”的同时,可以调节和带动事物生态实现层次进化。“深生态学”中的“自我实现不只是某个个体的自我完成,同时也是所有事物的潜能的实现”,这是一个从纯“自然主义”的角度来阐述“自然价值”的世界观[9]。而人类对所有事物生态发挥其高度文明智慧的调节和带动作用,则避免了“深生态学”的这种缺陷和矛盾。
生态文明的“生态”在其内涵扩展后,按照以上五个方面的含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自然人格化,即自然界万事万物之事物生态都具有的“独立人格”,也都具有人格化的生命性质。在人类不断地否定改变自然界的自然状态的过程中,自然界总是竭力地、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尤其是不断以生态灾难“报复”了人类,自然界使人类产生了敬畏,人类也认识到自然界的“独立人格”。
二是人性自然化,即人及人类也是与自然界万事万物地位平等的“生态”且具有促进事物生态进化的自然使命。人是自然界演化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产物,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生态平衡被人类破坏到一定阶段,威胁着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类觉醒而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12]。进入生态文明时代,人及人类已经置身于“生态”之中,成为与万事万物地位平等的自然成分。另一方面,人性自然化还表现为:人类“生态”因其高度的文明智慧而可调节和带动自然的事物生态实现层次进化。
三是形态广泛化,即“生态”的形态已不仅是“生物的存在状态”而是等同于形形色色的一切自然事物。生态文明的“生态”在内涵上从生物的生态经由自然的生态、人类的生态深化为文明的生态,范畴由生物界扩展到整个自然界,再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态的形态广泛无边,此一生态的生(命)物是彼一生态的环境,而此一生态的环境又是另一生态的生(命)物,生态形态交叉重叠、无穷无尽。
四是同源一体化,即一切生态形态都有联系,共同源于“自由智慧能量”的“宇宙永恒生态”,共同组成宇宙的“合一生态”或“全体文明”。一切生态形态从根本上说是文明所反映自由智慧能量含量的智能生命体的存在状态,而每个智能生命体及其向内、向外与各种相对的环境结成的时间与空间不断变化的各种关系形态都最终归于源头的自由智慧能量的波动变化。所有的生态形态都有联系,都是不同层次生态网络体系中的一个纽结,所有形态的生态共同组成宇宙的“合一生态”或“全体文明”。
二、生态文明之“伦理”的新认识
“文化伦理形态”也是“生态文明”中重要的“文明”内容之一。由于“生态文明”赋予了“生态”新的内涵,“生态”在范畴上涉及到万事万物、而层次上进入到逼近宇宙本体的“文明的生态”,因此,生态文明“人与自然、人与人的文化伦理形态”不仅仅是伦理道德体系一个分支的“生态伦理”,而是经扩展后等同于整个伦理道德体系的“生态伦理”。等同于整个伦理道德体系的“生态伦理”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关系方存在文明差异性,即生态伦理关系中的各个关系方的文明程度是有差异的
伦理的关系方无论是同一生态(系统),还是不同的生态(系统),均存在一定的文明程度的差异,也即是自由智慧能量比重的差异,这也即自然成为各关系方不同作用功能定位的原因。如人类作为高级动物,因其特殊的智慧知识,与普通动物相比,具有较高的文明程度,从而形成了其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主体定位。但另一方面,由于其文明还在不断进化而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缺陷,因而不同时代的人类之间也存在着文明差异性,从而也就有了工业文明时代主宰自然界和生态文明时代依靠人性中的智慧性促进人性与自然性共同进化的差异性。
(二)伦理结构有序性,即由生态伦理的各个关系方所结成的伦理结构是合理有序的
生态伦理的各关系方按照一定的结构合成各层次生态(系统),如以他人及人类社会为“人”的环境的社会生态系统是第一层次的生态系统,以地球作为人类的环境的地球生态系统是第二层次的生态系统,以地球大气圈以外的宇宙空间作为人类及其载体的环境的宇宙生态系统是第三层次的生态系统。生态伦理的各关系方都应按照层次与结构所确定的位置和功能要求而有序活动。
(三)关系方地位平等性,即生态伦理的各个关系方的地位是平等无异的
虽然构成生态伦理关系各方的位置和作用都不相一致,但发挥功能的地位都是平等的。虽然具有高度文明智慧的人类是价值评价的中心,生态伦理的评价也以人为本,人类可以调节和带动事物生态实现层次进化,但人类却不应该因此去主宰自然环境关系方。不应该有制造了严重的人类生存危机的极端人类中心主义,当然也不存在否定人类智慧作为、否定科学技术发展的极端生态、生物中心主义。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各方都是生态伦理关系的中心。类似于“深生态学”的“生命中心平等”(biocentric equality)或 “生 物 圈 平 等 主 义”(biospherical egalitarianism),但应消除其“生物中心主义的平等”的缺陷和矛盾。由于文明程度的差异,在具体实现的平等中总是有条件的平等,即是尊重文明差异性前提下的平等性。
(四)关系方演化整体性,即生态伦理的各个关系方的演化,总体上具有协同整体性
由于生态的同源一体化,生态伦理的各个关系方,形式上是多方,实质上是相互依赖、紧密联系,并共同构成上位层次的生态系统。而且时间演化中不同阶段的生态之间也具有协同整体性,如当代人的发展与祖先历史遗产及后代人的发展具有相互依赖的整体性。历史上,人类在影响与改变自然而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时候,却带来了自然生态系统的紊乱,进而给人类造成诸多的生态灾难,使人类演化的进程遇到了障碍。因此,为了维护整个人类、地球、宇宙的整体生态平衡演化,人类必须对人与社会、地球、宇宙整体演化的生态伦理关系加以觉醒。
(五)伦理关系全息性,即层次差异的生态伦理关系中存在着全息的同一性
微观的生态伦理关系可以反映宏观各个层次的生态(系统)的伦理关系,各个层次的生态差异性中存在着全息的同一性。思维智能与生物机体合一的人体生态内部各组分之间的伦理关系,是人类社会生态、地球生态、宇宙生态等是生态系统内部要素之间伦理关系的缩影,如人自身的生态伦理关系具有宇宙生态系统的生态伦理关系全息特征——“人体是一个具有感应、认知和接受宇宙全息、运行、输出的小宇宙”[13]。甚至生命信息DNA密码生态内部要素的生态伦理关系都是个体生物生态、地球生态、宇宙生态等系统内部伦理关系的全息。
三、实现生态文明目标需要遵循的伦理道德规则——生态伦理的整体层次观
按照“生态文明”的定义,其目标是人类实现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就是人类取得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最大化(包括实现幸福生活的“真实自由”)。为实现这一目标,按照“文明的生态”内涵,人类可以依靠宇宙生态学层面的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这就需要向“全体文明”及“自由智慧能量”的生态层次自我进化。在此进化过程中,科学研究及教育、技术开发与普及是重要的途径之一,而且信息的研究与应用也十分重要。信息文明和生态文明是脱胎于工业文明的双胞胎。信息的高度发达,为“个体生态”和人类生命体回归“全体文明”及“自由智慧能量”提供了一定的条件,这也是时代发展进入了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同时,还必须遵循生态文明的伦理要求。
需要遵循的生态文明的伦理道德规则,可以概括为生态伦理的“整体层次观”:由整体性行为的整体5观和与层次性行为的层次5观组成。整体性行为具有合一的、平等的、全息的、协同的、同一的特点,层次性行为具有结构的、有序的、因果的、渐次的、科学的特点,整体性行为与层次性行为是一体的两面,两者相互结合、相互补充。
(一)生态文明生态伦理的整体性五观
1.天人合一观,即人及人类生态与自然万事万物生态之间应遵循权利平等、共生合一的生态伦理规范
人类的所作所为都与天与地有着切肤之痛的关联,对地球、宇宙、自然的任何过分损害,最终破坏的都是人类自身生存的基础。人性的自然化,要求人类对自然要爱,使自然界权利受到充分尊重。人类结束对地球自然的野蛮行径、对宇宙自然的无知破坏,也就是避免了对自己的伤害。另一方面,人类视自然与自己为一体,自然也因人类的爱护提升而人格化调整发展,自然而然地为人及人类的发展提供和谐安全的环境。遵循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观,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2.个体平等观,即人类社会内部“个体生态”之间应遵循地位平等、相互组成的生态伦理规范
人类社会内部都是由他人和整体人类来组成,彼此间都是这样相互组成,从根本上来看,单独的个人是不能存在的,所有的各个人的内涵和外延相加起来,都是相同的一个生态体。因此,人与他人权利都受到平权尊重,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互利关系,服务他人就是服务自己。自己的真正快乐是建立在他人快乐基础上。反之,对他人幸福的践踏,就是对自己幸福的埋葬,对他人生命的伤害,也就是对自己生命的忽视。
3.伦理全息观,即微观的生态伦理关系与宏观的生态伦理关系之间应遵循的大小不二、相互容纳的生态伦理规范
生态文明生态伦理关系的全息性强调了注重细微生态伦理关系的重要性,并表明了关爱个体与尊重整体的生态伦理一致性,个体的行为要对整体的结果负责,而整体的实现应从个体做起,如关注宇宙、地球、人类社会,要从关注每一个体生命做起(这就是以人为本的生态伦理理论基础)。同时也表明了生态(系统)中细节与全体的相互决定的伦理关系。如社会系统生态伦理关系在整体考虑下要注重细节、从细节做起,同时在细节中也要把握整体、避免影响大局。
4.进化协同观,即人、人类、社会、自然之间应遵循的相互依存、协同进化的生态伦理规范
事物生态彼此间的相互组成,决定了最终获得的进化是依靠遵循相互依存、协同进化的生态伦理规范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人类应该利用自己的高级文明生态优势,调节自然不利进化的因素,谋求与他人、当代人与后代人、人类与社会及自然共同进化。
5.人宇同一观,即宇宙生态伦理规范与人体生态伦理规范具有同一性的生态伦理观点
在实现生态文明目标的进程中,人类向“全体文明”及“自由智慧能量”的生态层次自我进化,并不是遥不可及,而其遵循的宇宙生态伦理规范也并非虚无缥缈。由于人自身的生态伦理关系具有宇宙生态系统的生态伦理关系全息特征,因而当人遵循自身生态伦理规范进入“自由智慧能量”生态层次时,则可发现宇宙生态伦理规范,并广泛遵循之而可以使人类社会进入“全体文明”时代。
(二)生态文明生态伦理的层次性五观
1.有价结构观,即万事万物生态在同源一体的结构中应具有各自独特功能作用的生态伦理观点
各关系方生态在依照一定的结构排列组合时,都在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如生物生态系统中的生产者、消费者、还原者等任何一方的天然作用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其独特作用都应受到尊重。“深生态学”也指出:所有机体和存在物,作为相互联系的整体的部分,都具有的内在价值(intrinsic worth)[9]。
2.行为有序观,即人类社会内部“个体生态”之间在受到平权尊重的同时,还应遵循行为有序的生态伦理规范
在人类社会的家庭、单位、各种规模的社会单元等不同层次的生态内部以及彼此之间、层次之间,“个体生态”的各关系方的排列组合都是有序的,所有“个体生态”的行为均应遵循有序性排列组合的生态伦理规范。
3.个性因果观,即万事万物生态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的生态伦理观点
形形色色的事物生态之间都具有多种多样的因果生态伦理关系,而且任何事物生态个性都有其对应的之前时间段的原因生态及之后时间段的结果生态。因此,人类应通过因果关系的生态伦理教育,趋向美好的生态结果,而避开不利的生态结果,最终回归一切生态起源的真善美“宇宙永恒生态”。
4.递进渐次观,即人、人类、社会、自然生态在总的共同进化之中,各关系方应遵循有序渐次递进的生态伦理规范
人、人类、社会、自然生态有着不同的生态系统层次,在其共同进化之总进程中,具体的进程都是顺着层次阶梯渐次实现的,不好高鹜远,不拘虚笃时。例如,首先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态层次关系,才可能去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生态伦理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只有实现了对同类个体或同类整体的文化与社会尊重,才会真正对异于人类的非人自然存在做到这一点。
5.科学联系观,即人类在遵循人宇同一观而向“全体文明”及“自由智慧能量”生态层次的进程中,应保持与时代科技密切联系的生态伦理观点
无论是浩瀚无边的宇宙,还是深不可测的超量子层面极微领域,科学的分析研究及技术手段都可以到达那里。在通向“自由智慧能量”生态层次的进程中,人类自然智慧的网线可以将宇宙无穷无尽的关系方联系在一起,但只有与科学分析精神相结合,保持与时代科技密切联系,才能最终实现人类整体的“全体文明”。今天的网络社会只不过是非常初级的网络,但已经揭示了这一观点。
四、结论
(一)“生态文明”的“生态”新内涵是“文明的生态”,包含五个方面的含义:“文明”内涵扩展到了全体人类所反映的“自然界万事万物内在规律”上,并具有人类智慧深层次人格化的“生命”性质;“生态”定义由“生物体”层次扩展到深层次的“文明体”层次;自然事物都是“生态”;相互组成的事物生态共同组成宇宙的“合一生态”;“人类”生态因其高度的文明智慧而可以向“全体文明”的生态层次自我进化,并调节和带动事物生态实现进化。并归纳“生态”具有“自然人格化”、“人性自然化”、“形态广泛化”和“同源一体化”四个特点。
(二)“生态文明”包含的“文化伦理形态”的新内涵是等同于整个伦理道德体系的“生态伦理”,具有“关系方文明差异性”、“伦理结构有序性”、“关系方地位平等性”、“关系方演化整体性”和“伦理规则全息性”五个特点。
(三)为实现“生态文明”的高度发达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按照“文明的生态”内涵,人类应当依靠宇宙生态学层面的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这就需要向“全体文明”及“自由智慧能量”的生态层次自我进化。在此进化过程中,除了科学技术和信息等途径外,同时必须遵循生态文明的伦理道德规则,概括为“整体层次观”,其中整体性行为规范有“天人合一观”、“个体平等观”、“伦理全息观”、“进化协同观”、“人宇同一观”五观,层次性行为规范有“有价结构观”、“行为有序观”、“个性因果观”、“递进渐次观”、“科学联系观”五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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