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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到现代
——积极老龄化视域下养老文化的思考

2014-03-24吴海涛

关键词:礼俗伦理养老

吴海涛,王 晶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长春130024)

从传统到现代
——积极老龄化视域下养老文化的思考

吴海涛,王 晶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长春130024)

伴随着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深刻社会转型,养老模式亦经历着传统和现代的冲突与融合。笔者立足于养老文化,研究传统养老文化遭遇的困境,深入挖掘养老文化嬗变中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和文化伦理等因素,尝试以积极老龄化的视角建构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的养老文化,为养老政策提供建设性的思考。

养老文化;社会转型;孝道

2012年我国重新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把“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写入法律条文中的第二章第十八条。这意味着养老不仅仅是社会保障问题,也是文化伦理问题。自家庭产生以来,人类的养老大都是依托家庭和儿女的照料来实现,体现着人类养育与反哺的自然规律与法则,并沉淀成养老敬老的文化传统,保障了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长幼有别,其乐融融的家庭养老伦理。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和社会流动的加速,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传统的家庭养老文化也出现了严重的割裂现象。为此,本文认为,在建构当前中国有效的养老模式,解决基本养老保障的同时,我们要更加注重解决社会转型背后的养老文化转型危机,在积极老龄化视域下寻求有效途径来实现养老的文化认同和养老政策的整合。

一、困境:传统养老文化的失落

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不同的视角对文化的定义也不尽相同,文化定义的不确定性表明,文化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不断被丰富发展的动态范畴,它既表现为人们思想观念的共识,也表现为人们稳定的行为模式。中国传统养老文化也不例外,在几千年尊老、敬老、养老文化的浸润下,我国一直沿袭着养儿防老的家庭式养老模式。这种模式以“孝道”为伦理根基,老年人的赡养融于传统的家庭格局,它不会构成社会问题。费孝通对这种养老传统进行了形象的描述:“在男孩长大后便与父亲并肩劳动,终于,甚至在成婚前已比他父亲担任更多的工作。女孩帮助母亲料理日常家务及养蚕缫丝。当他们对家庭的贡献超出他们自己的消费时,便已开始赡养父母。”[1]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养老面临着由传统向现代、从现代向后现代的双重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传统养老文化发生了一些变化,既有思想观念的割裂,也有行为礼俗的淡化,这种传统与现实的错位考验着传统养老模式在现代社会的生存空间。

(一)传统养老观念的割裂

在传统养老观念中,养儿防老和家庭养老是养老方式的首选。以家庭为单元来实现养老功能,不仅是经济的选择,更受到文化习俗、历史传统和道德规约影响,它是以血缘关系为伦理纽带,以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孝道”为文化支撑的应然生活方式。“孝道”作为中国传统的养老、敬老伦理体系,是家庭养老的核心价值,它具体要求了家庭养老中谁来养、怎么养和养得怎么样的道德标准。尤其在乡土社会中,任何破坏这种行为方式的行为,都会受到乡规民俗的排斥。

但是,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深入,多元文化开始取代一元文化,知识不在被长者和老者所独有,经验知识的价值逐渐被科技所取代,以往相对封闭的传统文化融入了多元文化,被多元文化稀释下的传统养老文化的地位逐步下降,以“孝道”为核心的传统养老观念被现代多元文化割裂,作为巩固传统养老文化的行为模式被中断,传统养老文化的自我确证性也遭到质疑和抛弃。在传统养老观念割裂的背景下,以子女和父母为主体的养老关系开始松散化,表现为代际之间养老关系的约束力下降以及养老伦理标准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例如,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化,老年人在家庭经济中的地位下降,以往依靠经验取得的传统权威地位被受到现代教育的青年精英取代,老年人在家庭机构中的作用弱化,而青年人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上升,不再依赖老年人的权威。在家庭养老中,青年人大多把赡养简化为向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有些甚至经济支持也难以保障,而日常生活的照顾以及精神上的慰藉内容被逐步淡化。

(二)家庭养老礼俗的淡化

在我国,与传统养老观念相互印证的是一整套制度化、习俗化的养老礼俗。养老礼俗就是围绕养老观念建构起来的关于养老的行为模式,同时,这种行为模式又通过观念的形式进行社会化的认同和强化,形成了完整的伦理体系。它依靠伦理责任来规约代际之间的养老关系,用礼俗的形式将养老关系中的行为标准和行为模式确定下来。这种家庭养老礼俗作为一种道德伦理,在传统社会的社会化过程中进行着代际的传承和社会化,形成所有人必须认同和遵守的规范。这样的规范没有明文规定,它依靠周围人的舆论产生伦理性的约束力。至今,家庭养老仍是在人们的情感惯性中难以割舍的浪漫皈依。

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封闭性和自足性被破坏,家庭养老传统礼俗的约束力基础被多元的文化冲散、动摇。主要表现为:一是家庭养老礼俗的代际传承开始松动。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青壮劳动力离开乡土,婚丧嫁娶等很多乡土礼俗的传承被中断,传统养老礼俗也位列其中,面临着后继无人的风险。二是家庭养老礼俗的情感认同弱化。养老礼俗得以实现主要依赖情感认同和伦理约束,随着市场文化的侵入,养老责任被简单量化为物质照顾,物质赡养取代情感赡养,养老礼俗的社会化精神动力被削弱。三是家庭养老礼俗的正统地位动摇。伴随着城市主导的经济增长,各种以现代都市文化为样本的思潮涌入乡土社会,各种乡规民约的正统主流地位遭遇了边缘化的命运,虽然习惯上的家庭养老形式仍然是主要养老形式,但是这种养老礼俗在思想上的正统地位明显下降。

二、归因:文化伦理与社会结构的双重变迁

传统养老文化遭遇的困境,作为一种普遍化的社会事实而不仅仅是个别的社会现象,给中国养老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传统养老文化的困境根源于当前中国正在经历的社会结构转型和文化环境的嬗变。关于文化与社会结构变迁的关系,威廉·奥格本认为,文化变迁要滞后于经济社会转型,她说“物质条件的变迁在先,适应文化没有适应新的物质条件作出调整”,并且“由相互依赖的各部分组成的文化迅速变迁,且各部分的变迁速度不一致时,就要产生问题”[2],她将这种现象称为“文化堕距”或“文化滞后”。与之相反,马克斯·韦伯却认为,文化可以引导社会结构的变迁,他认为“新教伦理是资本主义精神产生的源泉,而后者直接导致了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出现。”[3]无论是文化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孰先孰后,正是二者之间的错位,诱发了养老文化价值认同与社会变迁之间的断裂,所以,厘清传统养老困境的社会结构与文化嬗变的根源,是解释和解决当前养老问题的重要前提和切入点。

(一)生产方式的变迁削弱了养老文化的传承

任何生活方式的变化都能从生产方式的变革中找到根源,养老这一人类基本生活问题也不例外。马克思曾经对生产方式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有过经典的论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4]在传统小农经济时代,家庭是结构和功能自足而相对封闭的经济主体,它表现为,家庭依靠土地取得生活来源,父母和子女共同劳作、共同生活,子女在继承父母的土地资源、家庭财产和生活经验的同时,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父母和子女依靠土地取得生活来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完成生产生活任务的同时,也同时完成了家庭养老的责任,且并不需要付出特别多的时间和精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方式发生着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荡涤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传统小农经济开始出现瓦解。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社会分工的扩大,家庭的经济功能的独立性被削弱。在农村,种植、养殖、经营以及代工、雇工、租赁等生产方式大量出现,家庭不再是由全体成员共同劳作的封闭性经济体,而成为市场经济的一个环节;在城市,家庭成员更多的是以个体身份融入社会分工,成为独立的经济个体,从而导致家庭经济功能的弱化。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理解的现代社会是以异质性的有机分工体系取代了同质化的家族纽带,血缘和地缘对现代社会的约束力越来越让位于工业社会法则,他认为现代社会“允许甚至鼓励个人之间差异的发展,个人差异的出现损害了集体意识,并且这种集体意识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反过来又变得不重要了。”[5]以广大农村为例,进城务工或求学成为当前农村青年的主流选择,广大农村以进城务工或求学为主要特征的人口流动,疏离了血缘和地缘,动摇了农村生产方式的社会关系基础,代际之间的生产经验传承过程被中断,老年人的经验已不是权威,农业生产经验让位于工业生产知识,传统家庭养老文化的传承失去了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二)家庭结构的变化影响了传统家庭的养老功能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在人口数量上控制了人口的规模。目前,独生子女家庭(或少子女家庭)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它直接促使了家庭结构的小型化,核心家庭成为主要的家庭结构类型,人们用“421”描述当前家庭结构中的赡养或抚养功能,即一对夫妻需要赡养两家四位老人,抚养一个(或两个)孩子,甚至随着人口健康素质的提高,人口寿命不断延长,将出现一对夫妻需要长期赡养四位老人或更多老人的养老重负。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和核心化成为主流发展趋势,传统大家族式的家庭养老被以核心家庭为基础的家庭养老所取代。核心家庭的核心主要是指年轻夫妻,他们是家庭经济和社会参与的主力,取代了传统大家庭中老年人的主导或权威地位,从根本上改变了家庭的利益重心和决策重心,也就推动了家庭功能的转变。

在小型化的家庭中,子代成为家庭关注的重心,随着子女受教育年限的延长,增加了家庭抚养功能的时间投入和经济投入,使得家庭的经济功能、人力成本向后代倾斜,客观上削弱了家庭对上代的养老功能。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求学和就业促使青年人大量的迁移和流动,直接疏远了代际之间的时空联系,使传统居家式的照顾、赡养难以实现。同时,如前所述,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小型化转型也是市场分工的一个缩影,促进了一部分家庭功能的精简和社会化,在家庭结构上,家庭内部的养老功能在形式上被排除在核心家庭之外,核心家庭在人员、时间和经济能力上,很难实现传统家庭养老的预期效果。

(三)社会伦理环境的嬗变降低了传统养老文化的约束力

在传统社会中,老年人或长辈因为时间和阅历的优势,掌握着生产生活经验,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而青年人要以老年人为楷模,习得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和生活的技能。如玛格丽特·米德对后象征文化的形象描述:“后象征文化是一种变化迟缓、难以察觉的文化。祖辈把刚出生的孙儿抱在怀里,除了他们往日的生活外,他们想不出孙儿们还会有什么别的未来。成年人的过去就是每个新生一代的未来,他们早已为新生一代的生活定下了基调,孩子们的祖先度过童年期后的生活,就是孩子们长大后要体验的生活,孩子的未来就是如此造就的。”[6]20-21而且中国儒家的“孝道”强化了这种伦理模式,“孝道”伦理的地位至高无上,成为一种约束行为的强制性力量,用来维护传统社会的秩序,并构建了一整套制度体系和行为礼俗使得养老文化得以在代际之间延续和强化。传统“孝道”不仅仅是经济赡养,还包括顺从、德行,以至忠君爱国等内容。如《孝经》所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7]传统社会的历代政府也都强调“孝道”文化伦理的重要性,并在制度和典籍上给子强制的约束力,对于不肯赡养父母的不肖子孙则给予严厉的惩罚,如官员的“守孝”制度,家有年迈父母者免除徭役制度,以及“不孝罪”列入“十恶大罪”范围等。在中国传统社会,通过儒家文化与统治秩序的融合,孝道已经不仅仅是伦理范畴,更是一种宗教式的信仰,如李泽厚认为孝道已经“从外在的规范约束变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把原来的僵硬的强制的规定,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把一种宗教性神秘的东西变为人情日常之用,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里欲求融为一体。”[8]所有这些,为传统社会的家庭养老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力量,使家庭养老模式成为传统社会必然选择和秩序基础。

随着青年人知识经验的习得以及受现代社会多元文化的影响,人们对传统社会的“孝道”进行了反思,人们认为,传统的“孝道”并不完全是美德,和其他传统思想一样,是一定历史环境的产物,其精神的内核存在着维护传统社会的统治秩序的因素,由此,传统的“孝道”文化的自我确证性被否定了。现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养老做了一般性的规定,如“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9]。此外,主要通过社会习俗、舆论的力量来教育青年要赡养老人,但不论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是社会舆论,都无法对赡养的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就没有具体的惩戒措施,家庭养老的硬性约束下降,加之目前价值多元的环境下,传统“孝道”文化的主流地位遭遇挤压,很多家庭为此出现了赡养矛盾和赡养纠纷。养老文化从制度性、强文化伦理的硬约束转变为依靠舆论力量的软约束,这也是传统养老文化遭遇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探索:建构和谐幸福的积极老龄文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社会事实,广大老年人能否实现“老有所养”不仅是衡量社会文明和谐程度的重要尺度,也是关乎人类尊严和福祉的社会基本伦理道德问题。为此,在积极老龄化视域下,重拾养老道德,把尊老、敬老、爱老价值观念整合为社会的基本共识和行为礼俗,在此基础上构建以和谐幸福为基点的养老文化,是解决养老问题有益探索。

(一)培育富有时代精神的“孝道”文化

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倒退,我们不能寄希望于重新回到传统“孝道”的生存土壤,而应该面对时代,构建富有时代特色的“孝道”文化。“孝道”是养老的文化内核,是我国传统文化在养老行为上的表达,是实现社会代际传承秩序的伦理依据。在家庭养老中,“孝道”要求子女对父母有养老的伦理责任,它不仅规范了养老的内容,还通过养老的形式强化了养老的内容。它要求子女既要做到物质或经济上的奉养,满足父母的生活需要,又要以诚心和敬仰的态度表达,让父母在精神上愉悦和满足。而且,“孝道”又不局限于家庭或家族的内部,正如《孟子》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0]。“孝道”还是一种由己及人的敬老道德观念和社会行为规范。为此,构建富有时代精神的孝道文化,就要剔除传统“孝道”中的等级思维和扭曲人性的僵化思想,要在社会主义道德框架下,把孝道伦理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社会公德、做人美德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中,加强对养老的文化教育和道德教育,培育青年人养老的道德责任感,弘扬全社会敬老爱老的道德规范和社会风气。

(二)构建积极和谐的代际养老关系

赡养关系本质上是子女和父母的双向互动关系,并且互动的质量和互动的方式决定了代际养老关系是否和谐。在现代社会,由于知识和经验的平面化,老年人对青年人的生产和生活已无法提供唯一正确的指导,那么他们的最佳互动方式就是互为榜样,互相学习。正如玛格丽特·米德在互象征文化指出的那样,“年轻一代的经验与他们的父母、祖辈和社团中其他年龄较大成员的经验有着极为显著的不同。……他们的祖先都不能向他们提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生活模式。他们必须根据自己的经验发展新的形式,并向同代人提供榜样。”[6]46在现实生活中,养老保障包含着经济和精神情感的双重满足,它不只是子女对父母的供给,还要实现父母意愿的达成,在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经济和文化重心向青年一代转移的趋势下,传统社会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族共同生活格局下的居家养老形式必然弱化。培育子女和父母的积极互动关系,既要求青年人加强责任感,发挥敬老、爱老的主体能动性,又要求老年人重新建构养老观念中的时代内容,培养积极的暮年养老文化。为此,构建和谐的代际养老关系,就要注重代际沟通,相互尊重,根据当代社会自由、平等、民主的发展价值取向,构建子女和父母的“对称的责任伦理”,即“双方都相互对对方具有权利,也相互对对方承担义务和责任”的“权责伦理”[11]。在对称的责任伦理中,年轻人获得被抚养的权利,也要承担赡养老年人义务,在承担经济赡养职责的同时,更要注意尊重老年人自己的养老意愿,不要打击甚至摧毁他们的自尊和自信基础;作为被赡养的老年人也不应该固执地恪守传统的养老理念,要理解家庭角色的转变,适应社会变化的新型伦理关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丰富暮年生活的内容,提升情感养老的来源和质量。

(三)提升养老政策和制度的适应性

养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是社会问题和伦理问题的交融,既要考虑经济的投入,又要考虑情感需求的满足,既要考虑时代的内容,又要反思传统的诉求,这就不仅需要新时代年轻人传承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还需要老年人参与和理解现实的社会生活,更需要养老政策制定者的高超智慧。

养老保障体系是一个系统化的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过程,它的目的是满足人们的多元化养老需要。因此,养老保障制度只有与当代社会结构及其变迁有机结合,才能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目前,我国主要有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模式:家庭养老以血缘和伦理关系为纽带,在家庭经济功能的支撑下,实现对老年人的经济扶助和情感归属;社会养老以社会福利机制或社会保障制度为基础,通过政府和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不同的养老模式,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诉求,前者更适用于依靠血缘、礼俗、宗教等传统社会团结为纽带的社会结构中;而后者是市场经济环境下,适应社会分工范围扩大、人们时空位置分散,依靠理性契约实现的社会分工式养老。而无论家庭养老还是社会养老,因地域文化的差异,其实现方式和效果也不尽相同。为此,在制定养老政策时,要提升政策的文化内涵和适应性,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地理的、人文的、经济的、情感的诸多因素,综合运用传统的、现代的多种手段,在保障老年人口老有所养的前提下,满足人们的多元养老需求。

总之,如何应对中国老龄化所带来的一系列养老问题,很多学者都聚焦于社会化养老模式以及国家养老保障模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同时,面对中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在国家和社会养老资源不够充足的条件下,我们还要从积极老龄化理念出发,汲取传统养老文化的精华,培育与构建具有时代意义的养老文化,不失为是积极老龄化视域下解决养老问题的有益探索。

[1]费孝通.家庭结构变迁中的老年赡养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3).

[2][美]威廉·费尔丁·奥格本.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M].王晓毅,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107-109.

[3]周晓虹.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38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

[5]谢立中.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17-18.

[6][美]玛格丽特·米德.代沟[M].曾胡,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7]孝经·十三经注疏[M].长沙:岳麓书社,2003:2545.

[8]李泽厚.中国思想史论(上)[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25.

[9]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12月修订)第二章,第十三条.

[1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卷一·梁惠王章句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3:209.

[11]廖小平.伦理的代际之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83.

From Traditional to Modern——the Consideration of Pension Culture with an Active Aging Perspective

WU Hai-tao,WANG Jing
(School of Marxism,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

With the profou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which Chinese society is experiencing,Chinese pension mode is also experiencing both integration and conflict between traditional and modern.Based on the pension culture,the paper studied the dilemma that the traditional pension culture faced,excavated deeply the factors through the evolution of the pension culture from the production mode,social structure,cultural ethics and so on,tried to construct a pension culture conforming to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modern society with an active aging perspective,provided a constructive thinking for pension policy.

Pension Culture;Social Transformation;Filial Piety

G91

A

1001-6201(2014)04-0213-05

[责任编辑:何宏俭]

2013-11-08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十八大重点项目(2013A07)。

吴海涛(1980-),男,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博士研究生;王晶(1963-),女,吉林长春人,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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