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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范畴化动因研究
——基于词类多功能性的视角

2014-03-22陈艳新

关键词:词类语词句法

陈艳新,刘 江

梯度范畴化动因研究
——基于词类多功能性的视角

陈艳新1,2,刘 江2

对词类多功能性的分析表明,具有跨语言普遍性的词类多功能现象,构成了梯度范畴化的动因。词类多功能性是“语言是对言语的抽象,言语是对语言的具体运用”这一事实的必然结果,因为语言运用是创造性的运用,而这种创造性的运用既有合乎规律的创造,又有不合乎规律的创造。在语言研究中必须高度重视语言和言语的关系,以及语言运用中合乎规律的创造和不合乎规律的创造。

梯度范畴化;词类多功能性;语言和言语的关系;语言的创造性

范畴化是人对客观世界及其自我构建的根本方式。除了原型范畴化,学界还提出了各种范畴化理论,其中体现了语言学史两线之争的范畴化理论当属梯度范畴化[1]136。从通俗意义上说,范畴化就是分类。在语言学上,分类是为了讲语句结构,其包括结构上的分类和功能上的分类。功能上的分类,即一般所说的划分词类[2]27-28,与词类划分并列的是词类多功能性问题。本文拟以词类多功能性为切入点,探讨梯度范畴化的动因问题。

一、梯度范畴化内涵

对语言梯度研究可溯至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和尤布利德斯,但是梯度范畴化首见于大卫·丹尼森(David Denison)2006年的《范畴变化与限定词系统中的梯度》一文。就笔者所见,对梯度范畴化论述比较系统、全面、详尽的学者当属巴斯·亚特(Bas Aarts)。他于2007年出版专著《句法梯度:语法不确定性的本质》,学者拉尔夫·沃格尔(Ralf Vogel)将亚特的研究称为梯度范畴化。国内梯度范畴化理论发轫尚浅,对语言模糊的研究始于伍铁平,范围也限于外语界,如对夸克1985年编著的《英语语法大全》中关于语言梯度研究的引介[1]。

语言梯度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指对某种语言现象的可接受性和合乎语法性判断的不确定性[3]4;狭义指两种语言范畴α和β之间边界模糊现象。亚特论述偏重狭义,将语言梯度区分为类内梯度(subsetive gradience)和类际梯度(intersective gradience)。他既不同意“非此即彼”的二元论,也不同意“无处不在”的普世论,而是倾向折中:既认为范畴中的确存在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又坚信范畴间边界清晰可见。也就是说,亚特既接受原型范畴化,也坚持梯度范畴化。其原因在于[3]87-90:

1.梯度是一种语法现象,即从语言成分及配置(linguistic elements and their configurations)角度研究,而原型理论则更多关注实体概念,其领域远超语言学之外。但实体范畴和语法范畴截然不同:语法范畴不是客观实在。实体不以其原型效应为存在前提,但可通过实证来与原型相比较,而语法则以其原型效应为存在的前提,但无法通过实证来确定语法概念原型的存在。语法范畴属性多为主观关联,而实体范畴属性则是客观固有。对实体的典型性判断受到语外环境影响,但语外环境对语言要素归类不起作用。

2.原型理论主要从句法和语义角度对语言成分(linguistic formatives)范畴化,并以语义范畴为重点,如亚特承认句法与语义存在关联,但认为句法为语言范畴化的原点。

3.原型理论关注范畴的内部模糊,梯度范畴化还关注范畴间模糊。

二、激生梯度范畴化的词类多功能现象

(一)词类多功能性作为一种跨语言普遍现象

朱德熙指出,“在印欧语里,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有一种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而 “汉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都是‘多功能’的,不象印欧语那样,一种词类只跟一种句法成分对应。”其“根源在于汉语语法特点是缺乏形态变化”。[4]4-9因此,词类多功能性一直被视为汉语独有。事实上并非如此。在日、韩语料中,表示具体实在的名词和及物动词并不鲜见[5];现代英语之中更是存在大量名源动词[6];即便是语态丰富的俄语也有人认为其词类转用很普遍[7]。研究表明,词类多功能性是一种跨语言普遍现象。亨格维尔德(Hengeveld)对37种语言词类进行考察,将其分为柔性词类系统(flexible parts-of-speech system)(如萨摩亚语)、分化词类系统(differentiated parts-of-speech system)(如英语)和刚性词类系统(rigid parts-of-speech system)(如尼夫赫语)。因为各词类系统在使用时不断变化。亨格维尔德又区分出中间词类系统(intermediate parts-of-speech system)。此后,Rijkoff(2008)进一步指出,除了所区分出的柔性词外,刚性名词(rigid lexical category noun)还可分出集合名词(set noun)、类别名词(sort noun)和一般名词(general noun)等柔性词[8]727。威廉·克罗夫特(William Croft)的词类普遍类型学理论(universal-typological theory of parts of speech),实质上也以词类多功能现象的跨语言普遍性判断为前提。

(二)梯度范畴化作为词类多功能性的必然选择

吕叔湘认为:“由于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许多语法现象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态’。”[2]10与词类多功能现象类似,语法分析遇到的‘中间状态’也并非汉语少有形态变化使然。夸克指出:“语法在某种程度上是个不确定的体系。例如在类别和结构之间常常没有明确的界限。”[9]90

词类划分基于范畴的固定性,而词类多功能性则体现了范畴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导致了范畴的中间状态,即范畴从言语进入到语言的中间状态,也形成了词类之间的连续性,而这种连续性存在一定的等级,即表现为一种语言梯度[10]。因此,词类范畴是稳态的、含动态的存在[11],但不能因此就认为词类不可知。否则,词类划分就失去了意义,正确理解复杂言语也不再可能。词类范畴灵活性使范畴内部及范畴间存在梯度,即:其一,范畴内部存在典型成分与非典型成分;其二,范畴间的边界是清晰的。从梯度范畴化视角看词类问题既能照顾词类多功能性作为跨语言普遍现象这一语言事实,又能便于对语句结构深入研究。由此可见,词类多功能现象是梯度范畴化的诱因之一。换言之,因为词类多功能性是一种跨语言普遍现象,才使得梯度范畴化更具普通语言学意义。

三、词类多功能性的根源

(一)语义特点、语法特点和语法槽位在言语中的互动

亚特认为语法是自主的;确定语法范畴,先要考虑分布行为,其次是语义和语用。虽然梯度是语法的必然属性,但在特定形式下,语法范畴还应根据分布行为数量(即特定语言形式的形态句法特征数量)严格界定[3]202。据此,他首次对英语句法中的梯度现象(词类、短语、小句、构式定义和区分)进行了考察,形成了类内梯度和类际梯度。后来,丹尼森通过从历时角度对英语限定词系统内梯度的分析,他指出:共时层面边界模糊的范畴可能是个集群概念(cluster concept),特定语词拥有与某一范畴相关的部分特征;在历时层面,范畴变化源于其特征的逐步获得,而非同时获得多个新范畴‘排他类’定义性特征[12]300。

亚特和丹尼森在确定语词范畴归属时都依据其形态句法特征,这对形态变化丰富的英语来说是合适的,但对其他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则不甚合理,因此该方法不具跨语言的普遍性。威廉·克罗夫特则认为,物体词用于指称名词,性质词用于修饰形容词,动作词用于述谓为动词;梯度形成于语词的语义类和命题行为之间的有标记组配;语词用于有标记组配需要进行结构编码或行为编码,例如,英语中系动词是编码述谓的构式,它可以使名词或形容词用于述谓,而且用于有标记组配的语词在语篇中的出现频率也不会高于无标记状态下它在语篇中出现的频率,克罗夫特分别将之称为结构标记、行为标记和语篇标记[13]。克罗夫特还指出,通过语义和语用功能互动定义的名词、动词、形容词在语言运用中发生功能转移时,还伴随着语义的转移[14]。与亚特(2004,2007)和丹尼森(2006)通过特征数量来确定语法范畴不同,夸克(2001/2009)更加重视语言和言语关系。他认为“语词的语义类和命题行为之间进行有标记组配”,实质上是语词返回言语所表现出来的规律。通过详细区分不同形态句法特征在确定语词范畴成员资格时所起的不同作用,使该理论更具跨语言可比性。李宇明在1986年就从语言和言语关系角度,尝试以语法单位和语法位共同作用来解释汉语名物化现象[15]。尽管该文针对汉语词类多功能现象,但其思路具有普通语言学意义。综上,词类形成于对言语中语词的抽象,这一抽象过程中是以牺牲语词的语义个性、语法个性及其所在的语法槽位的特点为代价的;被确定为某一范畴的语词在返回言语时,除了保留其在语言中的语义特点和语法点外,还会因为其固有的语义特点、语法特点与言语中语法槽位的互动,重新获得新的语义个性和语法个性,从而实现了词类的多功能性。也就是说,词类多功能性是语词语义特点、语法特点和语法槽位特点整合的结果。

(二)语言创造性的必然结果

迄今,对语言创造性最为经典的阐释是洪堡特(1997)的论述:“语言绝不而是产品,而是一种创造性活动”[16]54-55。他从语言和言语关系出发,高度评价了语言创造性的作用:语言的创造性无时不存在于语言的运用之中;抽象、一般、完整的语言只能存在于具体、个别、不完整的言语之中。正如姚小平所阐释的:在言语活动中,不断有新的东西被造就出来;每一言语行为都是对言语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即使表面看似简单重复的话语,也是精神力量的劳动所为[17]122。那么,语言的创造性何以可能?对此,洪堡特指出:“各个民族致力于表达思想,这种努力与业已取得的成就对人们产生的激励作用结合起来,造就和培育了语言的创造力。”[16]193洪堡特将语言的创造性区分为规律的创造和非规律的创造。规律的创造是“有限的手段,无限的运用”,由此可见,“规律的创造也就是形式的创造。在每一次这样的创造中,总是可以看到和过去类似的、同形的东西。有限的、现成的规则和基本要素的生命力在于其无限的运用,而无限的运用也就是一再重复的、可预见的出现”[17]128。语言运用不是简单重复和模仿,而是一种“创造性活动”。语言的这种创造性不仅表现为在“有限的、现成的规则和基本要素”基础上的合规律性创造,更表现为“不受任何现成规则和材料的制约”,于刹那间形成的非规律性创造。例如,英语“E-mail me.”,汉语“电话我”等表达。这两种创造性在共同丰富人类语言的生命同时,也使词类多功能性成为必然。

四、结 语

范畴是静与动的辩证统一体。词类多功能性的本质是范畴的灵活性。词类范畴的灵活性使经典范畴化对许多语言现象无法解释,而现实物体与语法范畴的本质差异,使得辩证吸收经典范畴化和原型范畴化合理内核的梯度范畴化成为必然。词类多功能现象的普遍性这一特点使得梯度范畴化更具普通语言学意义。语言是对言语的抽象,言语是对语言的运用。对言语的抽象,以牺牲语义个性、语法个性及其所在的语法槽位为代价,被确定为某一范畴的语词在返回言语时,除了保留其在语言中的语义特点和语法特点外,还会因为其固有的语义特点、语法特点与言语中语法槽位的互动,重新获得新的语义个性和语法个性,从而实现了词类的多功能性。词类多功能性是语言创造性的必然结果,不仅是“有限的、现成的规范和基本要求”基础上合乎规律的创造,更表现为“不接受任何现成规则和材料制约”,于刹那间形成的非规律的创造。梯度是语言创造性的必然产物,梯度范畴化是追求语言描写充分反映语言事实的必然要求。在语言研究中,欲对语言事实所表现出来的规律做出合理的归纳和解释,必须高度重视语言和言语的关系以及语言运用中的规律的创造和非规律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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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9

大连大学青年博士专项基金项目。——基于词类多功能性的视角

H0

A

1001-6201(2014)05-0278-03

1.吉林大学文学院;

2.大连大学英语学院)

[责任编辑:张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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