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发展方兴未艾 任重而道远
2014-03-22贾常艳
/本刊记者 贾常艳/
伴随着国家对清洁能源发展的支持与推动,风力发电的装机量和发电量都呈现了竹节攀升之势。
2008年,为了大力开发风电,政府计划的七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规划建设开始启动,确定的七大风电基地为河北风电基地、内蒙古东部风电基地、内蒙古西部风电基地、吉林风电基地、江苏沿海地区风电基地、甘肃酒泉风电基地、新疆哈密风电基地,共计83个风电场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428万千瓦。根据规划各大风电基地到2020年将实现总装机容量1.38亿千瓦,相当于建造6个三峡电站。此外,海上风电也在积极稳妥的开发中。据悉全国有17个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已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准,总装机容量为39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河北(2个)、江苏(7个)、上海(2个)、福建(3个)、广东(2个)、浙江(1个)。此外,还有28个项目正在争取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总装机容量850万千瓦。
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1352个风电场并网发电,累计吊装风电机组58601台。2013年底风电并网装机容量7716万千瓦,占全国电源总装机容量的6.2%;全年风电上网电量达1357亿千瓦时,占全国上网电量的2.5%,同比增长0.5个百分点。风力发电成为继火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主力电源。
政策夯实基础
2014年风电行业迎来了多项利好政策,使得我国风电发展逐渐走出了低谷。
2014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集中送出与就地消纳结合,稳步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安全高效发展核电。2014年,新核准水电装机20GW,新增风电装机18GW,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GW(其中分布式占60%),新增核电装机8640MW。制订、完善并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管理办法,逐步降低风电成本,力争2020 年前实现与火电平价。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能资源开发。有序推进酒泉、蒙西、蒙东、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9 个大型风电基地及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合理确定风电消纳范围,缓解弃风弃电问题。
2014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列入“十二五”第四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总装机容量27600MW。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云南省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各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
2014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把不断提高风电等清洁能源在电力消费中的比重作为产业发展的核心目标。
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发展清洁能源和转变能源结构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保障,该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50GW的目标。
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2017年以前投运的潮间带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人民币0.75元,近海风电项目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人民币0.85元。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另行研究制定上网电价政策。
2014年8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海上风电推进会”,并公布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涉及44个海上风电项目,共计1027.77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其中包括已核准项目9个,容量175万千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35个,容量853万千瓦。列入这次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由开发企业自担风险,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具备条件后,报地方主管部门核准建设。
2014年9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能源局表示近年来,我国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出现了市场无序竞争、部分设备技术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地方保护现象严重、市场监管仍需加强以及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此,提出了加强检测认证确保风电设备质量、规范风电设备质量验收工作、构建公平、公正、开放的招标采购市场、加强风电设备市场的信息披露和监管的12项要求,从而为风电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重要基础。
规划开启未来
为统筹风电开发与配套电网建设,提高电网消纳风电能力,确保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实现,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从2014年9月开始开展“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研究工作,以推进三北地区风电规模开发、中东部风电有效利用和海上风电有序建设,并为下一步制定“十三五”全国风电发展规划、衔接“十三五”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打好基础。受国家能源局的委托,9月16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编制了省级风能资源开发规划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并印发了《十三五风电规划和消纳能力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计划在2015年5月完成“十三五”全国风电各项研究报告及总报告。
其中初步研究阶段为2014年9~10月,9月为开发规划研究阶段,10月为消纳能力研究阶段,9~10月为大型风电基地规划研究阶段。在开发规划阶段主要任务是风能资源储量分布及风电场厂址选择,风电开发设想建议,风电出力初步研究,编写各省(区、市)风能资源开发规划研究报告(中间稿)。消纳能力阶段以风能资源开发规划研究中间层成果为基础,研究各规划水平年本省(区、市)电网消纳风电能力、消纳方案及外送需求,编写各省(区、市)风电消纳能力研究报告(中间稿)。大型风电基地规划研究阶段主要是结合大气污染防治通道和拟规划建设的特高压输电通道研究成果、风电市场消纳、风电开发规划的中间成果、开展大型风电基地开发规划研究及风火打捆外送方案,编写大型风电基地开发规划研究报告。此外,11月~次年1月还有跨区消纳、各省风电规划、各省消纳能力、风火打捆调度运行、风水互补规划、蒙西调度运行、电力电量平衡和跨区输电技术措施、政策保障阶段的研究工作。
工作主要从风电规划、并网运行和政策三个方面解决风电现存的问题,落实全国风电发展规划目标,以满足2020年不少于2亿千瓦风电开发需要,落实2020年规划目标和建设布局,同时衔接风电开发规划与市场消纳能力,研究确定市场消纳方案,最终提出保证风电与电网协调发展运行的调度规则和政策措施,保障风电有序并网、良好运行。
在整个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和能源革命的新形势下,风电发展面临着多方面的要求和问题,技术、经济、政策以及社会问题等,这让人更深刻地认识到风电的发展不仅要功在当代,更要利在千秋。当前,国家在保障风电发展方面的政策日趋完善,让风电发展从江湖混战、一蹶不振,走向了今天井井有条的发展环境中,靠得不仅是新形势的推动,也是政府和风电行业的坚持。眼看着风电行业披荆斩棘,突破重围,利用自己的优势由补充能源向主力替代能源发展,让人看到风电发展的未来:方兴未艾,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