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认识*
2014-03-21孙靓
孙 靓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1130)
1 引言
世界银行《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6)》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 IncomeTrap)的概念。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长期徘徊不前,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像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国家,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从此陷入了经济增长停滞期。这些国家在工资方面无法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在尖端技术研制方面无法与富裕国家竞争,至今没有摆脱“中等收入陷阱”的束缚。
中国由于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我们仅用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许多国家近百年才能达成的经济目标,2012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100美元,2013年达到6619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面对 “中等收入陷阱”这个课题,认真研究、客观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2 中国发生“中等收入陷阱”的诱因
2.1 对粗放的增长方式的依赖
用粗放的增长方式追求较高的GDP增速对于我们来讲可谓轻车熟路,各级政府,许多行业都存在这种依赖惯性。这与我们的政绩观、干部任用机制、局部与全局利益、眼前与长远利益的考量都有关系。
这种方式的不可持续性是落入“陷阱”的诱因。其一,粗放的增长方式消耗大、收益低、失衡严重,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们也付出了较大的代价。我国目前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三产业比重低,第二产业大而不强,以高耗能、有污染、劳动密集为特征的企业较多,就是这种方式的必然结果。各种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这种方式的不可持续。其二,自主的、先进的核心技术的缺乏,决定了行业、企业处于全球产业链低端,附加值低。如果说,我们现有的,靠加工组装的产业可以脱贫,那么,我们缺乏的,靠研发、技术、专利、标准制定和品牌、销售、服务等高附加值的环节才可以致富,而且,粗放的发展方式会面临国际市场更粗放的竞争,不断被动的局面使之不可能持续,会使落入“陷阱”成为必然。
2.2 收入分配等制度的缺陷
我国现行收入分配制度存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重过低等缺陷,这些缺陷造成了一些分配结果不合理的现象。例如,政府积累财富的比重大,个人收入占比小;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普通百姓收入偏低;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权力资本利益扩大的同时,小企业盈利的空间被挤压等等。这些现象又会引起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
较大的贫富差距是一个大问题,它会导致有效需求不足,居民消费率过低。占有社会财富较多的少数人,消费水平在提高到一定程度后便趋于稳定,大多数的中低收入人群占有社会财富较少,虽然有较高的消费倾向,但由于可自由支配收入较少,应该形成的消费不敢消费、消费不起、不能消费,形不成现实的购买力。消费不足会使企业运行不畅,进而影响经济增长,使发展缺乏后劲。
较大的贫富差距,还会导致仇富、仇官甚至仇视社会等危害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会影响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影响人们参与经济建设的热情,从而影响经济效率。
根据对比长期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的国家(如阿根廷、马来西亚)和成功从“陷阱”中走出的国家(如韩国、日本)不难发现,较大的贫富差距是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个重要诱因。
2.3 城镇化比例虚高,公共服务短缺
城镇化比例虚高,公共服务短缺同样是使我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诱因之一。据第六次人口普查公告,全国城镇人口比例达49.6%,但如果以户籍为标准,起码有1亿多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没有真正城市化,而是“被城市化”了——许多进城打工者实现了职业转换、地域转移,却未能实现身份的转变,无法享受城市人口应有的福利待遇,形成了城市内二元结构。同时,各项公共服务短缺,社会事业的发展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买房难等民生问题愈发突出。这些问题增加了低收入者的生活压力,进一步加大了贫富差距。
当然,我国现阶段面临的 “中等收入陷阱”的诱因不止这些。然而,即使面临如此多的困难,我们还是具备许多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利条件。
3 中国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有利条件
第一,中国30多年来的发展证明,改革是中国政府永恒的主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是政府的本质职责所在,这个职责决定了政府必须把发展作为硬道理,发展就必须要不断改变那些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改革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变”是改革的形态,前进和发展是改革的目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是改革的动力。
目前,我国各项改革的力度在逐渐加大。新一轮的改革由基层需求开始,从顶层设计启动,完善市场制度,推进市场化改革,松绑“无形的手”,解放生产力的力度正在逐渐加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利益集体对改革的羁绊,对政府权力分配的不合理以及监管的缺失形成的权力寻租等问题的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我国具备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现实状态。如表1所示,虽然我国的人均GDP增速减缓,但经济增长相对稳定,没有像其他长期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中的国家(如阿根廷)那样大幅波动。
表1 中国历年GDP总量与增速
第三,中国区域经济差异大,生产力水平差异大,在客观上仍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由于我国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带和京、沪、津三个城市的工业化率已经达到100%,已经完成工业化,但是西部落后地区的工业化尚处于起步阶段,中部地区和其他地区的工业化率处于二者之间的水平。根据世界他国的经济发展史和我国的发展目标来看,我国真正实现工业化还需要近20年的时间,这为我国继续保持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也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客观条件。
第四,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方针明确而现实。“经济发展转到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不断促进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这样的方针明确而现实。较庞大的经济体量,一定的财力积累,相当的区域发展空间、行业发展空间,不断提高的劳动者素质都为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基础条件,这些基础条件恰恰是那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所不具备的。例如:区域发展空间和行业发展空间使我国摆脱出口依赖、投资依赖,形成均衡、健康的内源式增长成为可能。再如,虽然“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但是教育投入力度的加大、教育资源的丰富,使劳动者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相对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能抵消我国劳动力数量增速下降引起的劳动力不足。如表2所示,我国普通高校录取人数逐年递增。
表2 我国普通高校录取情况
第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思路明确。低收入人群没有资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受教育水平较低,会逐渐沦为弱势群体,弱势地位会逐渐固化,贫穷被世袭,这部分人的整体素质会下降。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阶层固化会阻碍经济增长,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了缩小贫富差距,十八大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同时,以促进居民消费增长为目标,加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改革和发展,稳定居民的收入和支出预期,不断增强居民消费倾向,实现消费拉动型经济增长。
4 结语
中国领导人充分意识到了中国正面临“中等收入陷阱”,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积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引领我国跨越“陷阱”。金融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教育体制改革,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设,金融体系完善等等,无不证明领导者的清醒、智慧与自信。
虽然面对相对复杂的局面,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能够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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