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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竑救灾活动与传统政治思想的优秀成分*

2014-03-21南炳文

关键词:天灾景泰灾民

南炳文

(南开大学 历史研究所,天津300071)

王竑 (1413-1488)是正统后期至成化初年很有作为的政治家。赈灾是王竑居官期间 “击奸党、活饥民”[1]两大卓越表现之一,而其救灾活动主要发生在景泰年间第一次担任江淮地区巡抚期间。本文专就这一时期其所进行的救灾活动略作论述,以揭示王竑与我国传统的 “爱民”“行仁政”政治思想的关系。

一、王竑任职江淮面临严重的天灾

景泰二年十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官衔身任总督漕运一职的王竑,被命 “仍依前敕总督漕运”,此外新加 “兼巡抚淮安、扬州、庐州三府,并徐、和二州”[2]卷209,景泰三年九月,又被命另加 “兼巡抚直隶凤阳府并滁州、仍兼理两淮盐课”[2]卷220的职务。至此,王竑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官衔,身任总督漕运、巡抚江淮、管理两淮盐课三种职务。其中巡抚之职,担负的任务包括 “抚安军民,禁防盗贼”等多种,甚为广泛,“督令有司,凡遇人民饥荒,设法赈济”则为各项具体任务中极为重要的一种。而王竑几乎是自担任江淮巡抚之职后不久,即不得不面对这一任务的解决。

自景泰三年开始,连续二年江淮地区天灾不断,《明英宗实录》(以下简称 《实录》)对此有诸多记载:

山东、海 (当作河)南东昌、开封抵江北徐、淮等处,去年 (景泰三年)正月大雪异常,树介数次,夏、秋雨水,人民庐舍飘荡,麦稻渰没,老稚颠连流徙。迩者新春,风雨连月 (当作日),寒沍倍冬。” (景泰四年正月丁亥十七日)[2]卷225

今年 (景泰三年)夏初,淮安雨水,二麦无收。至五月,复被山东水涨,冲塌房屋,漂流人畜,失业缺食者众。” (景泰三年七月丙午十五日)[2]卷218

淮安 (府)海、邳二州,安东等县,大水冲塌军民庐舍,漂流畜产农具,麦田淹没,人民缺食。(景泰三年六月己丑二十八日)[2]卷217

“淮安、凤阳府所属州县,今年六月以来雨水泛滥,田禾淹没,冲塌房屋,漂流牲畜。”(景泰三年闰九月壬戌三日)[2]卷221

以上四条记载说明,河南、山东至江北淮安、徐州地区,景泰三年正月发生雪灾,夏秋雨大,四年正月风雨致寒。

直隶徐州奏,本州今年自二月来阴雨连绵,麦苗俱已淹死,春田至今不能耕种,恐无收成之望。(景泰四年三月辛巳二十四日)[2]卷227

南直隶江北府县并山东、河南地方,去岁水灾,今春久雨,军民艰食。(景泰四年五月丁巳一日)[2]卷229

直隶徐州大雨水,渰没禾嫁,民饥愈甚。(景泰四年五月甲戌十八日)[2]卷229

直隶凤阳淮安府、徐州,河南开封、卫辉、南阳,山东兖、青、莱诸府,各奏自五月以来,淫雨连绵,河水泛溢。 (景泰四年七月丙辰一日)[2]卷231

以上四条记载说明,河南、山东及南直隶江北地区在景泰四年春天至秋天雨大成灾。

山东、河南并直隶淮、徐等处,连年被灾,人民困窘。去岁十一月十六日至今正月,大雪弥漫,平地数尺。朔风峻急,飘瓦摧垣。淮河、东海冰结四十余里。人民、头畜冻死不下万计。鬻卖子女,莫能尽赎。劫夺为非,捕获甚众。(景泰五年二月丁未二十六日)[2]卷238

少保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陈循奏:‘近闻凤阳、淮安、扬州、徐州并河南所属,自去冬至今积雪成冰,夏麦已种者皆不复生,虽欲再种,民多乏种。(景泰五年二月戊申二十七日)[2]卷238

江南苏、常等府积雪,民冻饿死者甚多,常熟一县至一千八百余人。江北淮、徐等府亦然,有一家七八口全死者,有父死子不能葬、夫死妻不能葬者,其生者无食,四散逃窜,所在仓粮又各空虚,无以赈济。 (景泰五年三月辛酉十日)[2]卷239

直隶苏、松、凤阳、庐州、淮安、扬州,俱大水。(景泰五年七月癸酉二十四日)[2]卷243

以上四条记载说明,河南、山东及南直隶江北地区,自景泰四年十一月至五年春天,大雪成灾,五年七月南直隶江南北地区,又有大水。

由此可知从担任江淮巡抚之职后两个月起,即从景泰三年正月起,王竑立即面临着辖地接二连三以大雨大雪为主的天灾。这些天灾的特点有三,一为范围广,几乎遍及了江淮地区各府州,并且相邻的河南、山东、江南地区也时有发生;二为频率繁,自景泰三年正月至五年七月凡32个月份,有天灾发生的高达19个月份,占总月份数的60%,即超过了半数;三为后果严重,或淹没禾嫁,甚至收成无望、军民艰食;或漂荡庐舍,甚至使灾民四散逃荒、鬻卖子女;或致死人民头畜,甚至一家七八口全死、劫夺为非之事在在发生。这种情形对于王竑无疑是严峻的考验,而他经受住了这一考验,成功地进行了相应的救灾活动。

二、王竑救灾活动出色,亮点多

王竑的救灾活动之所以可称出色,乃在于其有如下几个亮点。

1.多方设策

《实录》卷229景泰四年五月丁丑 (二十一日)载:王竑等 “奏请于淮安常盈仓支粮十五万石,并支官银一千五百两,雇船赴凤阳赈济”。这是采用发官仓粮食、银两以赈济灾民的措施。

《实录》卷217景泰三年六月己丑 (二十八日)载:王竑奏,“已督有司给粮赈济 (淮安海邳二州、安东等县灾民),并将其科买物料、逋负税粮,暂从宽缓。”这是除以官粮赈济外,更采用缓征灾民赋税的措施。

《实录》卷218景泰三年七月丙午 (十五日)载:王竑奏请 “免征 (淮安灾民)夏税,以苏民困”。这是采用免征灾民赋税的措施。

《实录》卷243景泰五年七月癸酉 (二十四日)载:王竑奏,“共支官仓并劝借粮五十八万九千余石”。这表明,除发官仓粮食外,还劝说富民出借粮食,以增加赈济力度。

《实录》卷232景泰四年八月乙未 (十一日)记载:王竑 “委官于河上,每遇经过舟船,量令出米”,煮粥赈灾,“又多方劝谕殷实之家”,出米麦谷粟、银两铜钱及绵布,“给予被灾者”。这是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解囊救困的措施。

《实录》卷226景泰四年二月壬寅 (十五日)载:王竑先奏,“徐州广运仓粮,除给官军俸廪外,今欲发赈河南、山东并徐州等处被灾饥民,计不及三月而尽。乞敕户部会议,将内外问刑衙门犯笞、杖、徒、流、杂犯死罪,如例纳米赎罪,山东定与济宁仓,河南定与被灾地方仓,南京并江南、江北直隶定与徐州仓。至是,户部议,宜从竑请。”皇帝 “从之”。这是令囚犯纳米赎罪之筹措救灾物资一法。

而在救灾物资筹措到手之后如何用于灾民身上,王竑亦采用了多种办法。徐开任 《明名臣言行录·尚书王庄毅公竑》载:王竑对灾民,“近者饲以粥,远者给以米,流徙者给以粮,病者医,死者葬,鬻者赎还。”《实录》卷232景泰四年八月乙未 (十一日)载:王竑对灾民,“其缺农具种子者”,“以官物给之”;“流入外境”者,则 “招抚”之而使 “复业”。仅计这两种记载所提及的办法,已达八种之多。总之,王竑的救灾措施,不下于十几种,称其绞尽脑汁、多方设策,实不为过。

2.以全面革新朝政为解决天灾祸患之关键

王竑救灾所思考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具体的救灾活动,而是同时主张对朝政进行全面的革新。景泰四年正月,面对着山东河南及江北徐、淮等处,在前一年正月大雪、夏秋多雨,以及本年新春又是 “风雨连日、寒沍倍冬”的灾情,王竑忧心重重,认为这是由于食禄者君子少、而小人多、从而败坏了朝政,引起了上天的不满,因而上疏皇帝,要求其 “念祖宗社稷之重、上天咎征之戒,责有位之臣,痛自修省改图”。要求“进君子而退小人,俾忠良者任政、奸邪者屏处”。要求 “省刑罚而止聚敛,节财用而抑贡献,罢无益盖造之工,严无功爵赏之滥,散财以收民心,爱民以植邦本”。更要求 “皇上日亲讲臣”,用古臣贤王之言行启沃其心, “以清出治之原”[2]卷225。景泰五年二月,面对前一年十一月至于本年正月大雪弥漫、平地数尺,徐淮等地 “人民头畜冻死不下万计”“劫夺为非捕获甚众”的局面,王竑再次感到局势之危险,又一次上疏皇帝,强烈呼吁 “皇上共责有位之臣,修厥德,新厥治”,指出:“修德也,必钦天命,法祖宗,正伦理,笃恩义,戒逸乐,绝异端,广仁爱,厚诚信,释猜疑,务果断,则修德有其诚矣。图治也,必进忠良,远邪佞,专赏罚,伸冤狱,宽赋役,溥赈恤,节财用,禁聚敛,却贡献,罢工役,则图治有其实矣。”强调:德修、治新则“将见源洁流清,功深效速。万事皆得其理,亿兆生灵咸获其福,而天意不回,天灾不息,未之信也。”[2]卷238王竑之上述二个奏疏,提出了包括正确处理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任用贤良、廉洁行政、省刑薄敛、爱民重本等广泛内容的朝政革新,并且将之与抗拒天灾联在一起,认为全面革新朝政是根本解决天灾祸患的关键所在。

3.对非本辖区灾民一视同仁

明代发生天灾的地区之官吏,有的对外来入境的灾民,不仅不欢迎、不能对其有所怜恤,反而排斥,甚至加以驱逐迫害。《实录》卷224景泰三年十二月壬辰 (四日)载:“兵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商辂奏:近闻河南开封等府并南直隶凤阳府等处,今岁水涝,田禾无收,积年在彼逃民,俱各转徙,赴济宁、临清各处趁食,动以万计。有司闻其入境,一切驱逐,不容潜住,缘此等流民转徙已久,无家可归,迫而不恤,恐生他变。”王竑却将非本辖区的灾民与本辖区者一视同仁,多所照应。民国 《铜山县志》卷4《纪事表》载:景泰四年三月,“河南、山东饥民就食徐州”,时任该地巡抚的王竑 “尽发 (徐州)广运仓米赈之”。《实录》卷232载,景泰四年八月乙未 (十一日),王竑向朝廷奏报,其 “外境流来而安辑之者一万六百余家”。

4.与不利于救灾的现象不懈斗争

救灾刻不容缓,而有些官吏为了个人的私利,往往推诿阻挠,每逢见到这种现象,王竑即坚决予以排除。《潜庵先生史稿》卷13列传20《王竑传》载:“是时徐淮道殣相望,竑不待报即开仓发赈。已而山东、河南流民就食者闻风猝至,诸廪悉竭,惟广运仓尚有余积而留备京储,主以中官。竑欲发之,主者不可,竑往告之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今民穷至此,旦夕且为盗,将上忧朝廷,遑惜京储耶?公不吾从,脱有变,当先斩公以谢众,然后自请死耳。’竑辞色俱厉,而中官亦素闻其杀马顺名,惧而从之。”

对于救灾,王竑认为应当全力以赴,不可吝啬物资而留后患。景泰四年,为救济宁、徐州等处水灾,国家共发银三万两,初用五千余两,剩余二万四千余两,存放于东昌、兖州二府。南京户部尚书沈翼以 “诚恐有司官吏乘机窃取,滥给妄费”为借口,奏请 “委官管送京库”。王竑当即上奏:“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而信者,又人君之大宝也。今各府州人民尚未安业,而(沈)翼惟知聚敛,略无远图,欲将前银取回京库,殊负皇上保民大信,乞储此银于原收官库,或籴粮米分给赈济饥民,或收买牛只给付贫窘不能耕作之民。”[2]卷234此奏得到了皇帝的批准。

贪污滥用救灾物资是古代救灾活动中常见的现象,危害极大,王竑对此更是坚决斗争。景泰五年,太子少师兼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江渊奉敕到淮安等处 “抚安军民”,听信知府丘陵的建议,将淮安府所属运京在途粮船追回,存留当地以备赈济。这本是一件好事,但因管理不严,“致管粮官员人等花费钱粮”,王竑又是当即上奏,使皇帝 “委御史刘泰等追查”,刘泰等 “劾渊宜黜为民”[2]卷246。此事虽终因江渊本人未涉贪腐之中,得到宽免,但王竑此举,不仅表现了其对此类妨碍救灾现象的严加抵制、深恶痛绝,而且在客观上有利于遏制这类事情的发生。

5.效果显著

王竑的救灾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其一,极大减轻了灾民的负担。雍正 《安东县志》卷16载:“景泰三年,准巡抚王竑奏,淮安雨水,二麦无收,乞免征夏税,以甦民困。诏免淮安属县无征夏麦九万七千有奇。”《实录》卷232景泰四年八月乙未 (十一日)载,王竑自报其救灾的效果为:“臣委官于河上,每遇经过舟船,量令出米,煮粥给之,赖以存活者一百八十五万八千五百余人。又多方劝谕殷实之家,出米麦谷粟二十五万七千三百四十八石有奇,银三千六百七十余两,铜钱绵布半之,给与被灾者五十五万七千四百七十九家。其缺农具种子者七万四千三百九十七家,臣亦以官物给之。流入外境而招抚复业者五千五百九十三家。”《实录》卷243景泰五年七月癸酉 (二十四日)载:王竑报告 “赈过淮安等府州并各卫军民一百八十余万。”

其二,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秩序。在天灾严重的情况下,无以为生的灾民易于发生不利于社会秩序稳定的作为,从而加剧灾难的危害,形成恶性循环。而王竑的积极救灾,对于减少这种作为,发挥了明显的正面影响。景泰四年八月乙未 (十一日),王竑在上奏中,特别报告:“即今人颇安业,盗贼稀少,较之去冬不侔”。如所周知,在景泰年间,由于刚刚过去的 “土木之役”的发生,国力受到很大影响;瓦剌在北边仍旧严重威胁着明帝国的安全;皇帝的更迭以及老皇帝之回归而不可重登皇位,使得朝中上下产生和存在着派系矛盾。如此等等,都使得尽量减小天灾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十分必要。王竑救灾活动的这一作用,极为可贵。

其三,受到了普遍欢迎。对于王竑的救灾表现,从皇帝到大臣,以及普通民众,无不赞扬备至。《德育古鉴·救济类》上载:“景泰中,徐淮大饥,王竑为巡抚,不待奏报,大发广运官储赈之。先是,大饥疏至,上大惊,曰:‘奈何,百姓其饥死矣!’及得竑奏,大喜曰:‘好都御史!不然,饥死吾百姓矣!’”景泰四年十月甲午十一日,王竑由右佥都御史 (正四品)升为左副都御史 (正三品),跳过从三品,连升二级,其原因是其时太子太保兼户部尚书金濂及少保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陈循两位朝中大臣,都说了王竑的好话。前者称:“昨者徐淮等处水灾,人民艰食,竑身任其责,往来设法赈济,活人数多”,“军民爱慕”;后者称:“竑尽心救济,宜量升擢,以励劳勤”[2]卷234。 《国朝献徵录》卷38《兵部尚书王公竑传》载:由于王竑救荒给人民带来了极大利益,江淮人民流传着 “生我者父母,活我者巡抚,凶年不荒,军民安堵”的歌谣,并 “立生祠”对之加以祭祀,有的还记其行事,“集为录,曰 ‘救灾’以传”。天顺年间王竑再次出任江淮巡抚,或称:“淮徐之人如赤子复得慈母焉”[3]卷6《名宦》或称: “淮人闻竑再至,欢呼迎拜,数百里不绝”[4]。王竑于成化元年九月获准还家养病[5]卷21,一年后即有人举荐召用,又过三个月,又有人举荐召用[5]卷21、39。自成化三年二月王竑获准致仕,至弘治元年在家乡去世,前后凡 21 年[5]卷39、[6]卷21,在 此 期 间, 据 《明 宪 宗实录》和 《明孝宗实录》的记载,王竑被举荐召用至少又有10次,其因救灾而形成的威望,无疑是引发各次举荐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正德年间,王竑被批准赐谥、立祠[2]卷127、[7]卷6,此同样是其救灾活动效果显著的重要反映。

三、救灾成功的根源在于爱民、行仁政

王竑为什么能进行古代社会中少能伦比的非常成功的救灾活动呢?根本原因实在于其深切地热爱着广大人民群众。

由于其深切地热爱广大人民群众,所以心与之相通,以其喜为喜,以其忧为忧。正德 《淮安县志》卷12记载:“饥民既苏,二麦秀实,公喜赋诗曰:‘不怜头已白,且喜麦先黄’。已而大雨连日,公仰天号泣。雨止,民间歌之曰:‘两行忧国泪,一片活人心’。”民国 《泗阳县志》卷3引旧志称:“(景泰四年)淮北大饥,巡抚王竑竭力振之。既而二麦将熟,霪雨为灾,竑冒雨露祷,继之涕泣,雨旋霁。”王竑有一首 《徐州孟春久雨有感》之诗,称:“两月连阴雨,羁怀倍惨然。有身当报国,无力可回天。积水荒农业,寒声打客船。为怜黎庶苦,夜夜不成眠。”[8]

以民之苦乐为苦乐、因怜黎庶苦而 “夜夜不成眠”之王竑,自然会心怀为民解困之志。其另一首 《徐州孟春久雨有感》诗称:“方春正二月,久雨苦霖霪。陇亩寒偏重,疮痍痛不禁。添成忧国泪,滴碎为民心。愿借西风力,凌空扫积阴。”[8]

王竑在强烈的为民纾难愿望的驱使下,主动采取行动。其一为忘我不懈以赴其事。他有一首《除夕至淮安有感》之诗,其中称: “巡行无暇日,除夕到淮安。漫说经邦易,深嗟济世难。困穷愁岁歉,老病怯春寒。无限伤心事,临炊不忍餐。”[8]为了抗灾,王竑竟然全年无假日地投入到巡视之中,直到除夕才回到其治所淮安,并且仍旧挂念着困穷老病的民众。其二为竭精殚虑,认真对待。丘濬称其在从事救灾活动中,“穷昼夜,竭精殚虑,事事躬理,有所委任,必委曲戒谕”(《王竑神道碑铭》)[9]卷24。考察至此,对于热爱民众乃为王竑救灾活动得以非常出色进行的根本原因这一判断,当可确信无疑。

中国优秀的传统政治思想中,具有一个重要的特色,即提倡爱人,主张行仁政。代代相传的所谓 “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为政以德”(《论语·为政》)等名言,正是这种特色的典型表达。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当权者在天灾到来之时要投入到救助灾民的活动之中,即成为必有之义。孟子所说保证民众 “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正是体现了这种意念。由此看来,遭逢灾荒而救济灾民,实是中国古代所提倡的诸种仁政中的一种。王竑之基于热爱民众而出色地开展了救灾活动。在上文论述王竑于救灾中主张同时进行全面的朝政改革时,曾引述其两篇奏疏,从中可以看出 “散财以收民心、爱民以植邦本”“广仁爱”“溥赈恤”之类词句屡屡出现,这正是其深受中国古代提倡爱人、行仁政这一优秀政治思想陶冶的明证。据丘濬所撰王竑之神道碑铭,王竑于正统戊午 (三年)“以礼经魁陕右乡荐”[9]卷24。查 《礼经正义》中多有关于爱民和行仁政的论述,如其卷21《礼运》中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卷60《大学》中称: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由上推测,王竑在接受中国古代提倡爱人、行仁政这一优秀的传统政治思想熏陶上,似以礼经为重要的来源。

[1] 张廷玉.明史:卷177列传第六十五[M].北京:现代教育出版社,2011.

[2] 明英宗实录[M].影印本.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7.

[3] 柳瑛.成化中都志10卷[M].济南:齐鲁书社,1996.

[4] 黄瑜.双槐岁钞[M].魏连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9.

[5] 明宪宗实录[M].影印本.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7.

[6] 明孝宗实录[M].影印本.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7.

[7] 王庭桢.江夏县志 全三册[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5.

[8] 张和.乡贤逸诗[C]∥千古人豪百世衡鉴——王竑文化六百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9] 丘浚.重编琼台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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