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醒石》与晚明官场吏治
2014-03-21方盛汉
方 盛 汉
(安庆师范学院文学院, 安徽 安庆 246133)
《醉醒石》与晚明官场吏治
方 盛 汉
(安庆师范学院文学院, 安徽 安庆 246133)
《醉醒石》全面深入地展现了晚明的官场与吏治图景,呈现出明末官吏的选拔与任用、官府的机制与行政的官场风貌,对认识晚明社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寄寓了作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重建儒家伦理的构想。
《醉醒石》;晚明;官场;吏治;儒家伦理
《醉醒石》是明末清初模仿“三言”、“二拍”而创作的众多拟话本小说集中的翘楚之作。缪荃孙在《醉醒石》的序中说:“大凡小说之作,可以见当时制度焉,可以见风俗之纯薄焉,可以见物价之低昂焉,可以见人心之诡谲焉。于此演说果报,决断是非,挽几希之人心,无聊之妄念,妇孺皆知,不较九流为有益乎?况又笔墨之简洁,言语之灵活,又出于寻常小说者。”[1]此书内容确如缪荃孙所言出于寻常小说,大有可观之处。书中塑造了形形色色的官员形象,丰富多彩地呈现了晚明的吏治世界。小说作者能面对明末的社会现实,揭露明末官场黑暗,赞扬可贵的官吏,在道德层面上惩恶扬善,体现出作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重建儒家伦理的理想。
一、 官吏的选拔与任用
晚明的政治制度在拟话本小说中有零散表现。《醉醒石》完整地表现了当时的官场选官用官风貌。
明朝选官,初授曰“听选”,升任曰“升迁”。《明史》卷七十一云:“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光禄寺、詹事府属官,由官荫生选;州县佐贰、都布按三司首领官,由监生选;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流、未入流官,由吏员、承差等选。”[2]1715可见明代的任官制度开始是非常规范、有秩序的。“明朝的选官途径,经历过一个从荐举、科举两途并用,到专用科举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可视为明朝选拔官员的制度化过程”[3]。这些在小说中都有体现。
首回,姚一祥就近纳了一个县吏,后来选个江西九江府知事,最后当了个司狱官缺官。第十回,三个福建会试举人在赴京赶考中被强盗打劫,浦肫夫及时帮助了他们。不久三举人很顺利地考中进士,黄进士选了个兵部主事,林进士选了馆,张进士人上央人,讨得个常州府推官。后来“林吉士散馆,得个浙江道御史。黄主事改了吏部验封司主事。吏部官说吏部事,极是容易。两个援纳考中,浦肫夫得个县丞,戴簪得个典史”。
第十一回,魏推官一味专心读书,其妻每怨恨读书费他妆奁,导致穷困。魏进士没法只得好言安慰,倘若中举,保证一生福禄。果真中举,又联捷中了进士,殿了三甲。后“该选推官,先观政都察院。一时便有长班、雇马、交际之费。观政毕,选期尚远。但路遥,往来不便,只得在京守候。一住半年,租房火食,庆吊公分,及至选官,备送上司礼,又借了若干债”。魏推官借了不少京债,妻子竟然收受强盗贿银六百两,劝夫:“图名不如图利。你今日说做官好,明日说做官好,如今弄得还京债尚不够。有这一主银子,还了他不成。”交际的债务逼迫这些刚走上官路的人铤而走险。
这里有几个信息值得注意:
其一,明代士子进士及第后都是先派遣到六部九卿等衙门实习政事,然后再授官,这就是明代进士观政制度。此制度肇始于洪武十八年,一直沿用至明亡。《明史》卷七十《选举二》:“(洪武)十八年廷试,擢一甲进士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进士之入翰林,自此始也。使进士观政于诸司,其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吉士,亦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也。”[2]1696《醉醒石》中的魏推官就是先观政都察院。
其二,观政期间是一段非常痛苦难熬的日子,开销花费很大。观政进士虽有俸给,但很低。如江盈科在《雪涛谐史》称其同乡张三崖:“三崖方谒选时,称贷路费,笑曰‘样样借人的,如贫汉种田,工本都出富翁,比及秋成,还却工本,只落得掀盘帚。我们借债做官,他日还了债,只落得一副纱帽角带’,闻者皆信其然。”[4]
其三,推官以后的待遇至少“一时便有长班、雇马、交际之费”。
可见明代新科进士刚做官是非常清苦的,既要借债为官,为官后又要还债,同时进士候选的命运也是未知数。后来魏进士终于到了选官的日子了,他掣得个湖广江陵府,其实这掣签也是很有名头的。文中说:“凡遇好府,毕竟有几个京官,或是同年,或是座主来拜,要借重,图他到任后照顾,好说分上。就为他见选君讨缺,缺十个九个是坐定的。大凡掣签,或分南北中,或分上中下。如魏进士广东人,筒中故意放江陵广东二签。掣着广东,是本省,不当选,则自然是江陵了。或是以一湖广人陪掣,湖广人不当得江陵,这缺又该魏进士了。”
正如有学者认为:“利用观政时间为自己日后正式任职谋取‘优缺’‘美缺’也是一项重要内容……事实上,吏部官员为了索贿,往往‘善地多留而不除,曰养缺’。因此,没有靠山,不行或少行贿赂,‘进士’有数年不得出者。”[5]
这里很具体详细地将当时一些选官的潜规则展现给读者,颇有史料价值。
魏进士赴任途中,体面、威势。刚进衙门,各府县乡绅送礼。在后衙门虽然日日有事,却不过是抚按藩臬守巡批行,府堂牒送。终日费自己精神,替他人挣纸赎而已,自己额外的收入不多。到“年余,代巡委一次查盘,府县折程折席,也有百金。平日只靠端阳年节二次,全省县官来送节礼,约莫一人四两之数。还有地远县小,躲过不送的”。虽有灰色收入,但没有预想中高,其妻抱怨:“好好。做了教官了,一节才有些活动。他还多些拜见,进一番学,有一番束修。”这段话很逼真地展现出当时的为官规则,连具体的钱数都一目了然,为官的“隐形收入”来源也让读者有了深入的了解。魏进士的遭遇体现了普通新科进士选官、刚开始做官时的生存状态。
总之,明代读书人科举登第之后并不是万事大吉。《戒庵老人漫笔》卷七《薛宪副三同年》就说过:“士子未中时,须先成家,后来方可立功名。”[6]明代郎瑛的《七修类稿》说过:“进士一旦居要地,遂过数十年之财主。”[7]意即读书士子先挣大钱,使生活非常富裕,然后才可以中进士、立功名,当然也就能挣到更多的钱,也就能“官久自富”了。只有有了充足的经费保障后,进士及第才是很多贫穷读书人脱贫的最佳选择。
二、官府的机制与行政
按照典制规定,一州一县的官吏设置,有主官、佐贰官、属官、教职、杂职、吏典、胥吏等。作者在小说中对这些基层官吏的描写全面且深入,这在古代拟话本小说中并不常见。
(一)县官的行政。
《醉醒石》里多次写到县官,文中有时称他们为县尊,这因为明、清时尊称知县为县尊,知州为州尊。作者对他们关注颇多,韩南曾点出:“作品有强烈的道德和爱国倾向,叙述的调子一色的严肃。古狂生作品的社会焦点集中于下级官员,写的最高的官员是县令。”[8]160在话本小说里上写到县官的篇章确实不少,但很少深入全面。明代州县官职责繁重,本州县的事无不在其职责之内,虽然他们级别不算高,但在所属辖区内还是具有极强威性。《醉醒石》里面就写到既有为民做主、受人爱戴的好县官,又有贪赃枉法、终遭报应的奸险县令,而这也符合晚明的官场实际。
第三回里面的县官比较正直。当钱秀才对他的一群朋友说出自己的妻子淑娘以前曾经许配给汤小春后,在场的余琳趁机冒充汤小春将淑娘骗走,事发后,钱秀才误将汤小春告上县衙。当汤小春为自己辩解时,县官不理睬,“夹将起来”,县官一概不理会邻居的叫屈。后来典史上堂,问明情况后,说自己看见一男子带一妇人匆忙出城,此人不是汤小春。县官知错就改,重新判案。后来典史将两人带回县衙,一切都水落石出。钱秀才这时主动提出来要将新婚妻子“物归原主”,还给汤小春。县官重其为人,将钱氏又做了一头好亲事。汤小春也来感谢县官的明智,县官不贪功,致谢捕衙。
不让人满意的知县也大有人在。第四回,程翁的女儿已经许配给了张秀才,但徐家看中其女,要硬娶,程翁不肯,徐家不服。徐家和本县王乡宦很熟,所以徐家请来了王乡宦来给他的儿子做媒,以势压人。王乡宦亲自说媒,程翁无情拒绝。徐家不甘心,又生一歹计,欲告伪状,诬陷程家赖婚私聘。于是曾经的举人知县王乡宦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尽天良,助纣为虐。后来张秀才去求当地的县官,但县官已收了王乡宦的人情,只叫张秀才明哲保身。徐家找了伪证人做了伪证,程翁一时激动,气绝身亡。徐家干脆告程家赖婚,王乡宦跑到省里督抚那告状,督抚不明就里,批示:“赖婚抗官,殊藐法纪。速仰该县严提究结,仍取成婚日期缴。”知县连忙差人将程式拿到。知县警告程式不可违拗其妹妹与徐家的婚事。
程式不答应,县官恐吓,若不服从,解到督抚,身家齑粉。基层官员就是这样欺压下层百姓,可程式依旧不依不饶,知县大怒,鞭打程式。徐家强娶程氏,程氏轿中自缢而亡。县官非常恐惧,反省思过,放出程式,令他领尸收葬。最终张秀才将程氏的棺材抬上张家的祖坟,以示自己对妻子的敬重。县里人亦对程烈女敬佩不已,瞒着县令,私下吊挽,不敢为他立碑立匾,而县官得了怔忡病,不一年告病回籍。
在这里不管是前任举人知县还是现任的知县都是不称职,但是社会黑暗,官官相护,最终也只能借助“恶有恶报”的果报思想来寻求心理的平衡。
第五回写到倭寇来犯,府县官相当慌张,与卫官佥点军民,分城防守,出文书求救。守城当然是府县官的重要职责,县官请来名将刘总兵,可县官下面的官兵竟然调戏起姚指挥的小妾曹瑞贞,她为了贞节骂贼而被官兵杀死。县官为了掩饰罪过,谎称曹瑞贞遇倭骂贼,不屈死节。此处的县官又是多么猥琐无奈。
父母官有好坏、忠奸之分。小说第十回写到当地县官擅作主张,为了弄得进京之费,就随意支取花费;在小说的第五、七、八回中,都提到了县官的所作所为。
在政治败坏的时候,州县官出于保官求荣、息事宁人、躲避祸患等目的,千方百计地对上使用阿谀奉承、弄虚作假等手段巴结上司。这些政治活动可少不了“孔方兄”,为了它就只能加紧对百姓的盘剥,进而导致州县政治的败坏。第七回中的吕孝廉,耗费千金买了一个仪真知县,他到任:
乡绅举监生员来见,满面春风。送礼只回盘盒;征钱粮,兑头火耗,准准只加一五。问词讼,原被干证,个个一两三。买食用,一两也给三四钱,还要领他一载。给钱粮,十两定除一二两,何妨预借一年。拿着强盗,是他生意到了。今日扳一个,明日扳一个,得钱就松。
这就是当时为官之道的一缩影,他们弄来的钱三七分,三分结识人,七分收入己,官吏们毫无约束的贪污、巧取豪夺。州县官在上下左右的包围中,既被别人支配,又支配别人,人情复杂时时考验着他们的为官准则,他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基层官员,对一个国家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所以作者花了很大篇幅去写他们的好与坏、忠与奸。
(二)其他级别官员的行政
小说除了涉及对县官较多的描写之外,对其他级别的官吏也有描述。小说描写的这些人都是正面人物。《醉醒石》写到很多官卑权轻的小吏,但他们又想有所为。首回,姚一祥在司狱司任职,只因官卑职小,不能为含冤犯人申冤感到非常遗憾。当新任察院大人愿意帮助这些误判的犯人时,他万分高兴,在两者中间斡旋,在有机会正当收取七千金谢金时都能婉拒。这种精神当然是作者东鲁古狂生非常欣赏的。
第二回中刘巡检英明果断地破了两个案子,他坚持自己正确的看法与主管上司激烈争辩,这种执着勇敢的精神难能可贵。作者感慨道:“以卑官能如此执持,却是少有。”
书中还写到典史。典史是明清之际在知县之下掌管缉捕、狱囚的属官,地位在县丞、主簿之下,也被称为“四爷”。按典制规定:一州一县的官吏设置,主官就是知县,县的佐贰官有县丞、主簿。州县的直属官只有一职,在州为吏目,在县为典史,前者官阶九品刚刚入流,后者则不入流。典史都由吏员充任。所以属官的地位非常卑微,常受主官轻视。明代虽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主官打骂属官,但私下里主官却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他们。
第三回中知县能尊重典史是不容易的。知县对典史很客气,“缉捕逃亡,原是贵衙的事,而今便劳尊上心缉捕一缉捕”。此处县官为人和睦,尊重属下,关系和谐;同时也可以看出他们管辖不同,典史主要职责在缉拿嫌疑犯。如海瑞就说典史掌巡捕民间盗贼,争斗微事就使得州县官很难亲自体会民生疾苦。因为明代官吏分别,职责分明,“官主行政,吏主事务”[10],这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这也是朱元璋反复强调的。下乡巡查的任务就落在典史的身上,典史手下有自己的胥吏和一些衙门捕快,他们可以下乡到县属各处去办公事,出入乡里,威风八面。在第三回中,典史下乡去捉拿钱岩,耕田的农夫连忙丢了锄头铁耙,近前磕头,不明就里为何下乡。
庄上人见典史亲来捉获犯人,感觉是天大事情,都怕惹火烧身,于是赶紧把余琳以及冯氏都交送出来。庄人还杀鸡宰羊盛设款待了典史一行。可见老百姓是非常怕官的,见到“四爷”典史都会喊老爷,诚惶诚恐。相比县官,典史更接近下层民众,他们把官的权势直接施加给底层百姓。
“州县上司衙门的佐贰首领官,除了一些正选,如府同知、通判、推官等,其级别比州县正官高之外,其余的级别都不如州县正官。级别大小不能决定权力轻重,只要是身在上司衙门,就难免要管到下面的事。”[11]以府推官而论,在府中排位老四,号称“四府”,在《醉醒石》第十一回中,张四府在任上“不过照例到府县衙门,查一查仓库,点一点人役,把罪囚过一过堂。凭吏书简几个矜疑的,听代巡开释。向府县正官,讨一讨佐二杂职贤否,并不好书吏应戒饬的,造册以候代巡奖戒”。
第十一回中作者写到魏推官为官的不易。他本来想公正执法,拿倒强盗陈箎 ,挣个好名声,但是他的夫人却擅自收受陈箎的银子。魏推官告诫夫人不要急,官久会自富。夫人急了眼:“官久自富!已两年进士,一年推官,只得这样。见钱不抢,到老不长,任你怎么,我只要这宗银子。”最终,魏推官屈服了,对盗贼一案只是照前问拟,包庇犯人。
“官久自富”、“见钱不抢,到老不长”,也是那个时代对为官、弄钱的普遍性看法。可见在明代金钱至上、贪贿成风的政治环境下,想做个清官很难,即使自己想保持廉洁的本性也会受到很多外部势力影响。
小说流露出为政摸爬滚打的不易心态,有了钱完全可以过逍遥自在的生活。首回,察院为了报恩姚一祥,最好的办法就是想为他弄一笔养老费,察院劝他:“君将此银归家怡老,逍遥林泉之间可也,何必为五斗粟折腰?”
通过对官府机制与行政的描写,小说作者立场非常明显,作者期待社会多一些好的地方官出现,因为基层的法治、执政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政局败象与儒家伦理复兴
《醉醒石》在对晚明官场吏治的描写,丰富了话本小说的内容,加强了拟话本小说的创作的现实性和批判性,作者提出了殷切的期盼,反思国家乱想的原因,并寄寓了作者良好的重建儒家伦理的愿望。
(一)反思国家乱象
关于战场上的腐败,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国事之败,只缘推诿者多,担当者少;贪婪者多,忠义者少。居尊位者,以地方之事,委之下寮。为下寮者,又道官卑职小,事不由己,于是多方规避,苟且应命。古人有云:不敢以贼遗君父。其谁知之?为文官者则云:我职在簿书,期会而已,戎马之事,我何与焉。为武将者则云:武夫力战而殉诸原,儒生操笔而议其后,功罪低昂,不核其实,徒令英雄气短耳,朝廷误人,何苦以身为殉。古人有云: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则天下太平。又谁知之?”
此段说教评议非常透彻到位,将官吏的为官心理揣摩的淋漓尽致;作者感叹官卑职小不利执政,但这非理由,国家的兴旺发达要靠文武百官共同努力,若一味敷衍塞责、相互排挤、钩心斗角,国家将难有作为,无论官职大小,只要是爱国爱百姓的,民族才不至于堕落。
关于判案:
故古断狱所戒,曰: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罪惟均。官是官宦势力,反是报复恩仇,惟内是妻子、或私人请托,货是贿赂,来是干谒书札。总之枉法杀人一也,按狱者慎之懔之。(第十一回)
作者对官员的不负责任的审案忧心忡忡,它用“官”、“反”、“内”、“货”、“来”五个很简练的字,就将古人断狱所能遇到的种种情况概括的极其全面、准确,发人深省,也令今人受益。古代“官钱粮”生意,这在中国小说史中是难得一见的。此文对这类描写颇为详尽。青楼女穆琼琼本是个出身名门的良家女子,只因夫家做“官钱粮”失败而弄得家破人亡,下面我们可从穆琼琼的遭遇来审视当时的“官钱粮”生意过程:
解当借贷已竭,官府迫比不休,遂至典田卖产,累眷扳亲,一身毙狱,妻子零落……穆琼琼家,也只为钱粮所误。至丈夫终日穿绫着绮,食美吃肥,吃钱粮穿钱粮的,也不免累死于钱粮。产尽,亲友累尽,人亡家破。把个嫁来不年余,受享无几时的穆琼琼,也从官卖。(第十三回)
官商勾结,民不聊生;普通百姓想在这里面分一杯羹,也无异于镜花水月,到头来只弄得家破人亡,这只是上层官员剥削下层的游戏,普通人参与只能引火自焚。
(二)重建儒家伦理
韩南在阐述《醉醒石》的作者“东鲁古狂生”的道德观时指出:“古狂生对行政法律制度不像凌濛初那样持讽刺挖苦态度,他相信只要人人负起自己的职责,行政法律制度还是有用的。他的道德世界的中心形象是官员,不是商人。他的道德观也是官员的道德观。”“写作的目的是按儒家思想扬善责恶,寻求重振儒家的责任感,也就是说,提倡人们要实现社会职责……他认为恶不是人性生而有之的,而是不遵循正确思想规范的结果。因此他的小说就要说教。”[8]16韩南提到了东鲁古狂生重建儒家伦理道德的历史责任感,他写小说的目的正是在此,这首先要从规范官员的道德规范入手。
“三言”里,“情”占据的比重很多;“二拍”里,“奇”的成分浓,而到了《型世言》、《醉醒石》、《石点头》里,说教就成了关键词,他们不得不把说教当成一大任务,因为儒家传统伦理纲常已被人践踏,作为负责任的下层文人,他们义无反顾。
明朝自立朝以来,就始终尊孔崇儒。朱元璋视儒家伦理纲常为“生民之休戚系焉,国家之治乱关焉”,故特别重视,并在日常生活中努力践行。他深知底层民众苦难,故重视“安民”、“恤民”,所以要选拔最优秀的官员治理国家。他非常注重州县官的选拔及任用,曾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间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12]29还谈到:“朕向在民间,常见县官由儒者多迂而废事,由吏者多奸而弄法,蠹政厉民,无所不至。”[12]72因此他经常制定形形色色的条例来规范处置州县官吏,这从其颁布的《大诰》中可见一斑。明初的“洪武之治”,后来“永乐盛世”都是在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下出现的 国家强盛繁荣的和谐局面。
但是越到后来,弊窦从生,尤其明中叶之后,官场腐败,贿赂成风,经济崩溃,边防告急。“1587年申时行说的‘自古国家未有如此而能长治久安者’,已经把这个道理说得非常清楚了”[13]讲的也就是这个道理。到了明末,国家如病入膏肓,表现在科举考试上,如同第七回吕孝廉千金买知县时仰天大笑说:“读甚么书,读甚么书!只要有银子,凭着我的银子,三百两就买个秀才,四百是个监生,三千是个举人,一万是个进士。”科考的无原则可一窥政治的腐败。
与《醉醒石》同时代的作品如《石点头》、《型世言》、《醒世姻缘传》以及清初的《鸳鸯针》、《八洞天》成书宗旨都有相似之处,都是为了劝世醒世,但在反映晚明官场吏治以及作者的社会责任感方面还是稍逊一筹的。东鲁古狂生的头脑是非常清醒的,晚明的官场可直接影响民族的败落,若重振儒家伦理道德,还是有可能实现民族复兴的。
综上所述,东鲁古狂生应该对官场不陌生,更准确地说对基层官员非常了解。不论是对官员的揭贪扬善,还是评议时局,解析为官“智慧”,作品展现了一幅生动的官场生存图景。书中保存的宝贵的科举、吏治史料,对认识晚明社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作者惩恶扬善,弘扬儒家伦理,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这些都充分展现了当时有识之士的一种文化救国精神,也是值得后人深思的。
[1]东鲁古狂生.醉醒石[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139.
[2]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杜婉言,方志远. 中国政治制度通史(明代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22.
[4]江盈科.雪涛谐史[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9:8.
[5]关文发,严广文.明代政治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281.
[6]李诩.戒庵老人漫笔[M].北京:中华书局,1982:307.
[7]郎瑛.七修类稿[M].上海:上海书店,2001:183.
[8]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9]陈义钟.海瑞集[M].北京:中华书局,1962:147.
[10]吴晗.朱元璋传[M].北京:三联书店,1949:174.
[11]柏桦.明代州县政治体制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243.
[12]余继登.典故纪闻[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3]黄仁宇.万历十五年[M].北京:中华书局,2007:137.
责任编校:汪孔丰
2013-09-02
安庆师范学院校级青年社科基金项目“拟话本小说集《醉醒石》研究”(SK201313)。
方盛汉,男,安徽太湖人,安庆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硕士。
时间:2014-4-18 17:23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4.02.005.html
I207.41
A
1003-4730(2014)02-00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