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音乐在中学音乐教育中的价值
2014-03-21陈飞李璐
陈飞+李璐
[摘 要] 网络音乐的出现对中学音乐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它深化了音乐教育的内涵,扩充了音乐教育的外延,切实促进了音乐教育的繁荣发展。但网络音乐在发挥其教育价值的同时也给当前的中学音乐教育带来了新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表现在音乐教育的内容、结构、手段、教学关系、评价等方面的改变,也冲击着当前师生对音乐教育的理解。探讨网络音乐在中学音乐教育中的价值作用,有利于对网络音乐的教育性形成正确的认识,唤起对网络音乐不良教育影响的思考。
[关键词] 网络音乐;中学音乐教育;教育价值
[中图分类号] G633.95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4)01-0106-04
网络音乐是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现丰富了人们的音乐文化活动,并在与传统音乐教育的碰撞与融合中,逐渐改变着人们的音乐教育观念,在音乐审美取向、音乐价值追求等方面深刻影响着当前的音乐教育。网络音乐充实了音乐教育的内容,促进了音乐教育手段和途径的多元发展,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音乐教育的内在关系结构,给音乐教育赋予了新的理解。
1 网络音乐
1.1 网络音乐的定义
目前,学界关于网络音乐概念的界定有多种观点,这些定义分别采用描述性、规定性的方式从网络音乐的创作形式、传播途径、存在特点、消费模式等方面对网络音乐进行了相关界定。例如所有借助于网络进行传播的音乐均可称之为网络音乐[1]。这种观点着重在传播途径上区分了网络音乐与传统音乐。还有学者认为网络音乐仅指音乐制作人或音乐爱好者将音符转化为数字技术,通过网络生成的音乐作品[2]。这种定义侧重于网络音乐的创作方式和制作技术两个方面。以上两种观点反映出,当前关于网络音乐的界定仍然停留在现象层面,仅根据网络音乐的特点对其进行概念界定难免会有以偏概全之嫌。2006年,文化部发布的《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网络音乐是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音乐产品,其主要特点是形成了数字化的音乐产品制作、传播和消费模式。其主要包含通过电信互联网提供在计算机终端下载或者播放的互联网在线音乐和无线网络运营商通过无线增值服务提供在手机终端播放的无线音乐[3]。这种定义对网络音乐的属性、传播途径、特点及结构进行了揭示,较为全面的对网络音乐做出了界定。另有一些学者分别从文化、艺术等研究视角对网络音乐进行了概念的界定。纵观近几年的研究成果,基于教育学视角对网络音乐的研究相当薄弱,对网络音乐的教育价值研究较少。
探讨网络音乐对中学音乐教育的价值,需立足于教育学视角对网络音乐进行概念界定。据此,把网络音乐定义为:网络音乐是根据音乐教育对学生的培养要求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旨在促进学生发展而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采用的一种内容载体及其工具形式。这样界定内涵有三:首先,将网络音乐作为音乐教育的一种内容和工具形式,视网络音乐为音乐教育的构成要素;其次,网络音乐的运用需根据音乐教育与学生发展的内在要求,表明使用网络音乐的目的性,这也成为肯定网络音乐教育价值的前提;最后,为促进学生发展而有组织、有计划的运用网络音乐,表明网络音乐本身具有内在的教育价值和作用,能够引起教育界对网络音乐教育作用的思考,进而形成对网络音乐教育价值的正确认识。
1.2 网络音乐的特点及其教育性思考
网络音乐自产生之日起就以其独特的存在和表现形式显示出自身的特点。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网络音乐打破了传统音乐的固有体系,并对传统音乐进行了继承与创新,使音乐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局面。但网络音乐在发展的同时也对音乐艺术的价值规范、创作观念、审美取向等形成了新的冲击。表现为:在音乐创作层面,网络音乐具有开放、自由、民主的特征,其创作主体不再局限于音乐专业人士,呈现出大众化趋势;在音乐传播与使用层面,网络音乐不受时间、空间、地域限制,使不同群体随时随地都能交流与共享;在音乐类型上,网络音乐表现出种类多元的特征,并以不同的主题和风格彰显着时代性。
音乐是美的集中表现,是人们认识生活、认识社会、认识世界的主要手段[4]。网络音乐作为音乐的组成部分,能够帮助人们去感悟生活、了解社会,树立良好的审美价值取向和世界观。但在积极作用的背后,同样存在人们对它的质疑。人们怀疑网络音乐“异彩纷呈”背后的内涵问题、管理与规范问题、娱乐性与欣赏性问题、高雅与低俗问题、音乐价值观念问题等。网络音乐遭受的质疑及其属性特征也给它在音乐教育中的应用带来新的思考。音乐教育有其特殊的教育对象和教育目的,其对象是身心发展尚未成熟的学生,其目的可一般表述为旨在促进学生取得良好的发展。网络音乐作为音乐教育的一种要素,以内容和手段的形式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学生。如何发挥网络音乐积极教育的作用,克服其不良教育影响,这势必要成为当前音乐教育领域引人深思的问题。
2 网络音乐教育价值的阐释
探讨网络音乐的教育价值是网络音乐在音乐教育中发挥作用的逻辑起点,具有重要意义。网络音乐的教育价值实质上是网络音乐融入音乐教育后,其价值的继承、繁衍和创生。人们一般认为,教育价值的研究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即:理论价值研究、实践价值研究和介于二者之间的价值观研究[5]。基于此,探讨网络音乐的教育价值则需对其理论价值、实践价值以及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价值观进行考察。
具体来说,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把教育价值分为教育的价值和教育中的价值[6]。这种观点基于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把教育的价值作为目的,把教育中的价值作为手段与途径;第二种观点把教育价值分为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7]。这种观点是基于教育的社会本位观与个人本位观对教育价值进行研究;第三种观点把教育价值分为宏观价值与微观价值[8]。这种观点立足于教育对社会发展、个人发展的价值和教育活动中的价值进行研究,宏观价值指教育对社会和个人发展的促进作用,微观价值指教育活动中具体的价值作用。探究网络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价值,无异于对网络音乐的教育价值做出了范围的限定。基于对网络音乐的本体价值和上述三种观点的思考和汲取,认为网络音乐存在三种教育价值,即:网络音乐的本体教育价值、网络音乐的教育价值和网络音乐在教育中的价值。
网络音乐的本体教育价值主要表现在对网络音乐存在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的认识以及对其自身具有的价值作用的肯定,使网络音乐与音乐教育融合具备可能性与合理性前提。网络音乐的教育价值表现为网络音乐的应用有利于实现音乐教育目的,以音乐教育目的的达成和学生的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网络音乐在教育中的价值则表现为把网络音乐作为达成音乐教育目的的内容和途径。因此,网络音乐的本体价值是其在音乐教育领域发挥价值作用的基础;网络音乐的教育价值是音乐教育价值追求的组成部分,是以目的为导向的价值;而网络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价值则表现为它有助于实现音乐教育目的,是具体化的工具性价值。网络音乐具有的三种教育价值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充分认识网络音乐在音乐教育领域中的价值有助于对网络音乐形成正确的认识、发挥网络音乐对实现音乐教育目的的作用、提高网络音乐应用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3 网络音乐在中学音乐教育中的价值
3.1 改变音乐教育观念,彰显音乐教育的时代性
网络音乐的出现不仅丰富了音乐文化,也推动了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网络音乐是对传统音乐的继承与创新,并表现出诸多本体特性,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具有很高的教育价值。随着新时期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网络音乐逐渐被引入到音乐教育领域,与音乐教育进行了融合。这种融合使音乐教育在保留传统的同时萌发出许多新特性,给音乐教育赋予了时代特征。它使音乐教育工作者的教学观念由封闭、单一转向开放、多元,使教师的主体性和主导作用发生变化、教学方法和途径灵活多样、教学内容突破了书本的限定等。同时,网络音乐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也对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教师在提高对网络和媒体工具的应用能力、掌握使用网络和媒体工具方法的基础上具备对网络音乐进行解析、讲授、评价等的综合素养,全面提高对音乐教育的宏观把握与具体操作能力。
3.2 充实音乐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把网络音乐作为教学内容是发挥网络音乐本体价值和网络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价值的具体表现。网络音乐的独特存在形式使其可以借助教学媒体成为师生共同的学习对象,这是对传统以书本为载体的教学内容的发展。当前,处于中学学习阶段的学生具有个性鲜明、想法多元、崇尚自由、追求娱乐等心理特征,尚处于人格形成的不稳定时期,具有很强的变化性和波动性。网络音乐凭借鲜明的主题特色、灵活的演绎形式、个性化的艺术风格和彰显时代气息的内涵等特点极大程度的迎合并满足了学生的心理需要,成为当今学生群体倍感兴趣的学习内容。网络音乐的上述特点不仅使其成为教学内容具备了可能,其本身更是对教学内容的充实和拓展,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的学习动机,对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3 丰富音乐教学形式,拓宽音乐学习路径
网络音乐的繁荣发展使音乐学习不再局限于学校的课堂之中,而是将学习的场域延伸至家庭和社会。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学生可以运用网络随时随地获取音乐资源,开展学习、欣赏、娱乐等音乐活动,这对传统的课堂音乐学习来说是一场颠覆性的革命,彻底打破了以往音乐学习范式和途径的单一,拓宽了音乐学习渠道,呈现出音乐学习方式的多元化局面。同样,在音乐教学方面,网络音乐的应用使音乐教学方式不再局限于教师的示范,它能够通过教学媒体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在师生面前,成为师生共同学习的客体和教师间接教育学生的媒介。教师通过视频、音频等不同类型的网络音乐对学生进行直观教学,引导学生开展模仿、分析、练习等一系列学习活动,使音乐课堂教学更为生动、形象。网络音乐的应用丰富了音乐的教学形式和学习途径,这也是网络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价值的具体表现。
3.4 形成客观评价机制,保证评价科学准确
客观、科学的评价能够对音乐的教与学起到良好的指导和激励作用。传统音乐教学的主体多以教师为主,通过教师的示范和讲解等方式引导学生进行学习。这样,针对教师教学进行的评价会存在不客观、不科学等问题,往往表现为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方式缺乏多样性、主观色彩浓重等倾向。通过网络音乐开展音乐教学能够有效的克服评价存在的问题。无论把网络音乐视为教学内容还是教学手段,在其教育性上都发挥着教学主体的作用,在其工具性上又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客体。因此,在评价过程中,网络音乐及其教育价值便成为受评客体,教师和学生便成为了评价主体。这种主客体关系的转变,使评价主体和评价方式由单一走向多元,评价过程无需受到客体心理感受、情感体验等因素影响,克服了评价的主观化倾向,切实提高了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这既是对网络音乐教育价值的诊断和评估,也是对网络音乐教育价值的肯定。
3.5 降低教学资源成本,资源获取快捷便利
网络音乐超越了传统音乐所受的时间与空间、地域与国界限制,极大程度的实现了资源的共享与整合,使人们不再局限于书本、音乐会、磁带、碟片等载体获取音乐资源。这不仅扩大了音乐教育资源的选择范围,也降低了获取音乐教育资源的成本。依托网络,广大师生可以根据教与学的需要进行快捷迅速的资源搜索来获得满足教育需要的内容。与此同时,网络音乐具有内涵丰富、主题各异、形式多样等资源特点,这些特点为满足师生的教育需要提供了广阔的、个性化的选择空间和范围。无论是欣赏、娱乐,或者学习、交流,运用网络音乐都减少了资源获取的时间,降低了资源使用的成本,表现出空前的廉价性与便捷性,展现出当前音乐教育的时代特征。
4 网络音乐在中学音乐教育中的局限性
网络音乐与音乐教育的融合给音乐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有未的变革,使音乐的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手段和方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在运用网络音乐进行音乐教育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样是“异彩纷呈”、“错综复杂”。这些问题不能回避、不可回避,也不得回避[9]。必须正视、思考这些问题,探索发挥网络音乐最大教育价值的有效策略。首先,在教学过程方面。教学过程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对人类已有知识经验的认识活动和改造主观世界、形成和谐发展个性的实践活动的统一[10]。教师、学生和实践活动构成了教学过程的主要要素。而运用网络音乐进行音乐教学,无论是把它作为学习的客体(教学内容)还是教学主体(替代教师授课),整个教学过程都会淡化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尤其体现在师生之间的心理关系、伦理关系、社会关系方面,使师生之间的情感淡薄、思想沟通受限,教学过程机械僵化,缺乏生动色彩。其次,网络音乐的运用改变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学关系。教师在教学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表现为对教学过程的宏观组织、具体操作和对学生的积极引导。运用网络音乐进行教学,尤其是网络音乐替代教师发挥教学作用时(把网络音乐作为教的主体)容易淡化教师的主导作用,使教师主动性的发挥受到限制,表现出被动倾向。第三,在教学评价层面。通过网络音乐开展教学,虽然可以保证评价客观、准确,但就教学过程整体来说,易出现:评价注重教学效果,忽略效果背后的理念;评价注重网络音乐的本体作用,忽略教师的主导作用;注重评价的诊断功能和管理功能,忽略评价的激励功能和导向功能等问题。这些问题尚待音乐教育工作者深入思考。
5 深化网络音乐对于中学音乐教育价值的 反思
网络音乐固有价值,但价值只是其成为教育资源、发挥教育作用的前提条件,而不是教育价值本身。因此,要正确认识网络音乐的本体价值,开发其教育价值,科学、合理的运用网络音乐开展音乐教育,全面提升音乐教育质量。
首先,挖掘网络音乐的资源优势,提高音乐教育成效。运用网络音乐进行音乐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通过网络音乐建立音乐教育的辅助机制。这就必然要求音乐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要正确看待网络音乐的优势与不足,结合当前音乐教育的性质和内在需要,合理开发网络音乐的资源优势,发挥网络音乐作为教学主体与学习客体、内容与手段的整体功能。
其次,消除网络音乐的负面作用,发挥网络音乐的正向功能。网络音乐类型、特点及其属性决定了它对不同受用群体在多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作用。受音乐学习者身心发展水平和音乐教育性质的影响和规约,要充分发挥网络音乐的积极作用,克服网络音乐对音乐学习者的不良影响及其反教育性作用。这也是当前学界关于网络音乐的“教育性”与“娱乐性”、“高雅”与“低俗”问题讨论的关键所在。
最后,建立网络音乐选择与使用标准,规范网络音乐在教育领域应用的管理。规范网络音乐应用的管理,形成良好的选择与使用标准有利于优化网络音乐的来源、认识网络音乐的教育性作用、完善网络音乐的使用方法、合理把握网络音乐的使用程度;有利于构建网络音乐“选择-应用-效果分析-价值评价”全方位、一体化的作用与保障机制,发挥网络音乐的最大教育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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