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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正名说的古典诠释考述

2014-03-20苟东锋

武陵学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名分论语孔子

苟东锋

(华东师范大学 哲学系,上海 200241)

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公元前489年,时年63岁的孔子最后一次来到卫国,这时其弟子多仕于卫,卫君也有请他为政之意。于是子路就问孔子:“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孔子答曰:“必也正名乎!”子路对这个回答好像不以为然,反驳说:“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孔子看子路是这个反应也很生气,马上厉声道:“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他很严肃地对这个正名说做了进一步解释:“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①这段戏剧性的对话也见载于《论语·子路》②。由于孔子对正名的解说立论严密而涵义深刻,论者都将正名说看作孔子的重要思想之一,但正名的真义究竟为何?学者们却言人人殊,两千多年之间,聚讼不已。大体而言,古今学者之间对正名说的关注焦点和旨趣有较大不同,充分了解古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是我们进一步研究孔子正名思想的前提。

孔子殁后很长一段时间,他的这段正名说似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目前文献来看,七十子之徒没有直接谈到这个问题,《孟子》中不见引用,《荀子》中也未见提及。因此,有人怀疑《论语》和《史记》中这段正名说可能是后掺入的③。这就涉及《论语》的结集成书问题,对此,宋代以前的学者一般都认为《论语》是由孔子的弟子或再传弟子结集而成的,成书时间距孔子去世不久。清代以后才开始有人提出《论语》中部分内容有后掺入的痕迹[1],又有人认为《论语》的结集时间可能晚至公元前二世纪的西汉景、武之际[2]。近来已有学者根据新出土文献对《论语》后出说进行了有力反驳④。目前来看,与今本《论语》相当的《论语》结集本可能很早就出现了,时间当在子思到孟子之间。

至于为什么众多先秦典籍特别是儒家文献很少直接称引孔子正名说,我们认为主要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后来意义上的经学传统。先秦各家的学术都注重个人创发,对前人学说的继承也主要是把握其一以贯之之道,儒家内部的发展也是如此。如《孟子》一书称引孔子之言者仅二十九条,其中载于《论语》者八条,此外尚有十数条虽未见《论语》,但所述也是“仲尼之意”,可在《论语》中找到印证[3]。不过,两者之和也不过二十余条,这与今本《论语》近五百章的规模比起来微乎其微,更不用说与数不胜数的《论语》类文献相比了。可见,先秦各家的学术精神是开放式的,其对材料的理解一般不拘泥于章句本身,而重视对其微言大义的理解。明乎此义,对于孔子的正名说,至少我们不能断然否决先秦各家没人见过,也很难否认他们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孔子正名学说的影响⑤。

当然,以上看法并不排除先秦时代已经有人直接称引孔子正名说了,《尹文子》可能就是这样一篇少有的传世文献。《尹文子·大道上》开篇云:“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名也者,正形者也。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故仲尼云:‘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也。’”今本《尹文子》,前人疑为伪书,今人则多信其为真,至多经过了后人修订[4]。尹文其人,《汉书·艺文志》云:“说齐宣王,先公孙龙。”《隋书·经籍志》曰:“周之处士,游齐稷下。”可见,尹文活跃于战国后期,正当百家争胜之时,所以《四库全书总目》说:“其书本名家者流,大旨指陈治道,欲自处于虚静,而万事万物,则一一综核其实,故其言出入于黄老申韩之间。”这个评价大抵可信。观此段文字,笔者以为“形正由名,则名不可差”,其引用孔子“必也正名”的说法,也是为了说明“名不可差”。尹文提出的“名”是道家意义下的一种广义之“名”,此“名”与“道”相对,“无名,故大道无称;有名,故名以正形。今万物具存,不以名正之则乱,不以形应之则乖”(《尹文子·大道上》),尹文从道家借来了“无名”的观念,却认为当下现实不能“无名”,只能形名相参,这大概是形名(或刑名)思想的渊源所在。这种形名思想的主要观点是“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在此意义下,“名不可差”只是用来强调“名以检形”和“名以定事”的重要性,这也是尹文理解中的孔子正名思想。

这个理解有两个要点:其一,认为孔子所言之名是一种广义之名,凡万物百事之名皆是也;其二,认为孔子所言正名也并不完备,因为正名只是强调了“名以检形”一面,而对于“形以定名”一面却未有提及。值得注意的是尹文的这种形名之学“出入于黄老申韩”之间,其与名家和荀子也有互为击应之处,所以尹文的观点,正可以作为先秦诸子对孔子正名说理解的一个代表,这是符合思想史的发展脉络的。

其后,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实性》中引用了孔子的“名不正,则言不顺”,然后着力批评了孟子的性善论,他主张:“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为之内也。”性与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就像禾与米一样,要使性成善、禾变米,必须有一个“王教之化”的过程。他又认为:“圣人之所名,天下以为正。”因而,孔子提出正名说,并作《春秋》别物之理,以正其名,正是圣人外在教化,“继天而进”的一种表现。为了弥补是说的不足,董仲舒又提出:“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将圣人之性与斗筲之性排除在所言之性以外。这样,孔子的正名说也就有了圣人制名以教万民之意,孔子之所以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就是感叹“善甚难当”于万民,故应教之训之。董仲舒此番意思在其《深察名号》中说得更清楚,这里引用孔子的另一句话“善人,吾不得而见之,得见有常者,斯可矣”,同样表达了“圣人所谓善,未易当也”之意。另外,该文以“正名”为核心,并引用“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这说明其写作背景也是孔子的正名说。

细察董仲舒对于孔子正名说的理解,有两个地方值得推敲:其一,董仲舒对于“名”的理解,他认为“名生于真,非其真弗以为名”,也就是说董仲舒理解的“名”一定是名副其实之名,如果名非其实,就要正名,所以他才说:“名者性之实,实者性之质,质无教之时,何遽能善?”他对于性善论的不满从根本上也是由于“质而不以善性,其名不正,故不受也”。可见,董仲舒的正名说乃是一种名实论,名、实二者,本来若合符节,在圣人那里就是这样,但在广大中民那里,则不然,中民之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圣人正名化育,正是以其善而正万民之质(性),使其卒归于善,所以他认为孔子的正名有善甚难当而欲兴教化使天下归仁之意。其二,董仲舒的正名说将孔子抬高到圣人和圣王的位置,这个说法孔子本人当然不承认,但从整个儒学的发展来看,却有某种必然性。《论语》《孟子》记载了子贡维护孔子圣人形象的言论,孟子将孔子称为圣人与圣王并列,荀子提出了圣王制名的问题,到了董仲舒,则将这种观点提到了理论的高度,为孔子一生的言行和生命精神作了一种理论定位,这个定位即是圣王正名,圣与王在精神上合二为一,至此,儒学才与政治建立起了一种比较稳固的关系,是为名教⑥。

汉初文献中,还可以看到一段从名教角度阐发孔子正名说的材料:“孔子侍坐于季孙。季孙之宰通曰:‘君使人假马,其与之乎?’孔子曰:‘吾闻君取于臣谓之取,不曰假。’季孙悟,告宰通曰:‘今以往,君有取,谓之取,无曰假。’孔子曰正假马之言,而君臣之义定矣。《论语》曰:‘必也正名乎!’诗曰:‘君子无易由言。’”这段材料见载于《韩诗外传·卷五》,《新序·杂事第五》也有基本相同的内容。其特别之处在于孔子正假马之言的事例正好可以用其正名说来说明,如果此事属实,那么孔子正名的意思就是通过正言语名称而定君臣之义。这里的“名”有二义:一是言语名字,如以“取”字而正“假”字,由其将“必也正名乎”和“君子无易由言”同举也可以看出名与言同意;二是名分之义,这里指君臣,君臣未尝不可曰名,所以“君臣之义定矣”也可以理解为君臣之名分正矣。

将言语名称与名分大义结合起来理解孔子的思想,《韩诗外传》不能算最早,如果承认《春秋》为孔子所作(删定),那么《春秋》的大义向来就被理解为是孔子正名思想的具体应用。《孟子·滕文公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庄子·天下》:“《春秋》以道名分。”《史记·孔子世家》:“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春秋三传》更无不体现这种以言语而正名分的意思,其中有的事例更与《韩诗外传》类似,如《左传·宣公二年》记载了一个有名的故事:赵盾之弟赵穿杀掉了为君不君的晋灵公,太史董狐因为赵盾身在境内而不去讨伐,遂书“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有趣的是,《左传》还记载了孔子对这件事的评价,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如果这个记载属实,那么《左传》作者是在暗示孔子以言语正名分的思想有着更久远的“书法”传统。《韩诗外传》对孔子正名说的这种理解可以说上承周代的书法传统,下贯其后的整个经学传统。

后来的经学著作对孔子正名说的理解遂一分为二。一些学者认为孔子正名主要是正名字。此说可从东汉马融算起,何晏《论语集解》解“正名”引:“马曰:‘正百事之名’。”马融的“正百事之名”应该有所渊源,《礼记·祭法》:“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尚书·禹贡》:“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尚书·吕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可见,“正百事之名”有命名和正名之意。此后,郑玄的注就更加明确了:“正名,谓正书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礼记》曰:‘百名以上,则书于策。’孔子见时教不行,故欲正文字之误。”[5]南朝皇侃在《论语义疏》中发挥了郑玄的这个说法:“所以先须正名者,为时昏礼乱,言语翻杂,名物失其本号,故为政必以正名为先也。所以下卷云‘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之属,是正名之类也。”皇侃还于其说之后引用了《韩诗外传》孔子正假马之言的例子为证[5]。此后,《隋书·经籍志》小学类叙亦云:“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谓书字。”[6]唐人陆德明在《经典释文序》中也引孔子正名说并持类似看法[7]。宋人邢昺的《论语正义》虽然对皇侃的说法有所保留,但也说:“卫君欲得孔子为政,故子路问之曰:‘往将何以先行?’子曰:‘必也正名乎’者,言将先正百事之名也。”

宋明儒持此说者少,清儒则重拾此说。臧琳著《经义杂记》,其中提到:“马、郑说不同,亦各有所本。学者喜马说之平易,便斥郑为迂远。为郑学者专主其说,又以马解为非。俱未尝便考也。”其时,皇侃《论语义疏》已成佚书,学者多不信郑说,臧琳为郑说找到两条依据,一条是《周礼·外史》中“掌达书名于四方”,郑注:“古曰名,今曰字。使四方知书之文字,得能读之。”另一条是《仪礼·聘礼》中“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郑注:“名,书文也,今谓之字。”臧琳还根据《说文解字叙》“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认为许慎也以正名为正书字。需要注意的是,臧氏并未专主一说,他也承认:“朱子《集注》本《史记》指卫辄拒父言之较马说更切近。”[8]梁玉绳《瞥记》则主调停之说,认为朱子“不父其父而祢其祖”之说是由称名问题引起的[9]891。钱大昕《潜研堂集》谓:“名即文也,物即事也,文不正则言不顺而事不成,马郑本无二义,故唐以前说《论语》者皆因之。”[10]其后,卢文弨、江沅、臧庸、陈鳣等逐渐力主郑说,如卢文弨说:“文与字,古亦谓之名……郑康成注《周官》、《论语》,皆谓古者谓之名,今世谓之字。”[11]江沅说:“孔子曰‘必也正名’,盖必形、声、义三者正,而后可言可行也。”[12]臧庸《拜经文集》说:“孔子书字必从保氏所掌古文为正,病时不行,故卫君待子以为政,而子以是为先也……《孔子世家》以此章列卫辄父不得立之下,当是孔氏古文之误,郑君不取也。”[9]891

至此,正名字说竟有排除异说而成唯一正解之势,这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其一,与清代汉学的门户之见有关;其二,与清代中叶皇侃《论语义疏》从海外重新传回中国,从而给予清代汉学家以鼓舞也有一定关系[13]。

另一些学者认为孔子正名主要是正名分。这个说法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与名家的比较中突出了孔子正名的正名分之义。《汉书·艺文志》名家叙云:“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及譥者为之,则苟钩鈲鋠析乱而已。”认为名家源于古礼官,其主旨是强调名位和礼数,这与孔子正名说是一致的,只是后来被人搞成了奇辞辨析那一套。

这种对于名家的评论其实早就有了,只是当时并没有明确和孔子的正名论联系起来,如《荀子·非十二子》对惠施和邓析的批评:“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即惠施和邓析不守礼义纲纪,而好治怪说、玩琦辞。又如《史记·太史公自序》:“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这里不仅看到名家有好“苛察缴绕”的消极一面,还认为名家提出的是一种“控名责实”的积极主张,这种“控名责实”未尝不能理解为一种孔子意义上的正名分之说,即以名分之名而求名分之实。《汉书》的观点很可能就是发展了《史记》的这种想法,并顺理成章地加入了孔子的正名说。到后来,《隋书·经籍志》则更进一步综述了《史记》与《汉书》的观点:“名者,所以正百物,叙尊卑,列贵贱,各控名而责实,无相僭滥者也。《春秋传》曰:‘古者名位不同,节文异数。’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周官》: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辨其名物之类’,是也。拘者为之,则苛察缴绕,滞于析辞而失大体。”可见,这种对于名家的评述完全是一种儒家的立场,孔子的正名论正是这种立场的一种现成资源。不过,恰恰因为是一种比较,孔子正名论相比于名家正名论的特色才被凸显了出来,孔子的名是一种名位礼数之名,其作用主要是叙尊卑、列贵贱。与此同时,对孔子正名思想的理解也在不知不觉间以一种原本属于儒家之外的名实或形名的观念来理解,所谓“控名责实,参伍不失”“各控名而责实,无相僭滥者也”云云。

另一种情况是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解读孔子的正名论,这时的正名也可以看作正名分。这种解读肇始于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在介绍孔子正名的背景时说:“孔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是时,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于卫,卫君欲得孔子而为政。”这个背景给人以下暗示:其一,孔子对卫国政治情况很关心,也很了解,并随时可能为卫国所用;其二,卫国政治这时有一个特殊状况,当国君主蒯辄之父蒯聩长期流亡在外,没有被立为君;其三,当时的国际舆论是“诸侯数以为让”,也就是说当时诸侯纷纷责怪卫国当局使蒯聩流亡在外而不得为君的做法。在此背景下孔子以正名为首要大事,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是想正君臣父子的大义名分。

朱熹注解孔子正名章就明确采信了这种说法:“是时出公不父其父而祢其祖,名实紊乱,故孔子以正名为先。”[14]142朱熹认为出公蒯辄有为子不子之虞,那么正名也就包涵了要正其父的世子之名之义。有赞同朱熹这个看法的,如全祖望认为:“孔子以世子称蒯聩,则其尝为灵公所立无疑矣。观《左传》累称为太子,固有明文矣。不特此也,其出亡之后,灵公虽怒,而未尝废也……蒯聩之归有名,而卫人之拒无名也……故孔子之正名也,但正其世子之名而已。”[15]张甄陶《四书翼注》认为:“集注此笔郑重分明之至。盖卫辄之据国,至是已九年矣。前此名之不正,有所不得已……至是则名宜亟正,不正则于义更无可通。”[9]885刘宝楠认为:“正名者何?正世子之名也。《春秋》哀二年:‘夏,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孔疏:‘世子者,父在之名。蒯聩父既死矣,而称世子者,晋人纳之,世子告之,是正世子以示宜为君也。《春秋》以其本是世子,未得卫国,无可褒贬,故固而书世子耳。’据此,是世子之称,《春秋》不以为非而存之。……《太史公自序》云:‘南子恶蒯聩,子父易名。’谓不以蒯聩为世子,而辄继立也,名之颠倒,未有甚于此者。”[16]

也有人对朱熹之说表示了异议,其中一种意见认为卫出公不可能拒父,如恽敬《先贤仲子庙立石文》说:“卫出公未尝拒父也。……度出公之即位也,内外十岁耳。二年,蒯聩入戚,三年春,围戚。卫之臣石曼姑等为之,非出公也。”[17]但这个因素并不能作为出公到孔子至卫时还要继续拒父的理由,所以张甄陶才说“前此名之不正有不得已……至是则名宜亟正”云云。夏炘在《卫出公辄论》中就说:“灵公薨时,辄至长亦年十余岁耳,以十余岁之童子即位,则拒蒯聩者非辄也。……孔子于辄之六年自楚至卫,辄年可十七八岁,有欲用孔子之意。故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孔子以父居于外,子居于内,名之不正,莫甚于此,故有正名之论。”[9]886-887真正对朱熹提出实质性异见的是毛奇龄,他认为“辄之得罪在拒父,不在祢祖”,“其前此祢祖,以父未立也。父未立,则父也,非祢也,名有然也……父成君则君也,祢也,而实考也,名有然也”。也就是说卫出公在适当情况下祢祖或祢父,这是正当的,没什么可指责。问题在于拒父,“盖拒父一事,第使隐悟,不可明言耳”。据毛氏考证,蒯辄是否受命于卫灵公在当时还是不明了的,《谷梁传》和《公羊传》都有“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不以家事辞王事”之语,说明蒯辄曾经受命于灵公,所以当时卫人之所以拒蒯聩于外,是以为灵公拒逆为名,并没有提及蒯辄拒父,连孔门如子贡、子路等都以为然。但实际上蒯辄得位只是因为子郢以其私意荐位于他,所以孔子此时“正欲辩其受命之名,拒父之名也”[18]。

朱熹的解释还引发了国君易位问题的讨论,起因是他引了胡安国语:“夫子为政而以正名为先,必将具其事之本末,告诸天子,请于方伯,命公子郢而立之,则人伦正,天理得,名正言顺,而事成矣。”[14]142《传习录》记录了王阳明与弟子关于这个说法的讨论:“问:孔子正名,先儒说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废辄立郢,此意如何?先生曰:恐难如此。岂有一人致敬尽礼待我而为政,我就先去废他?岂人情天理?”阳明认为孔子的意思一定是以其至诚调和父子关系,使其相互礼让几番,最后各方依理仍推辄为君,而聩为太公,如此“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顺,一举而可为政于天下”[19]。王夫之也说:“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夫子不拒,而但言正名,则固许委贽于卫之廷矣。圣人因时措宜,视天下无不可为之事,岂介介焉必立郢而后可哉?”[20]黄式三对此有更详细的讨论:“夫子以求仁责辄何也?盖聩之不宜得国,公论也,非辄之所得言也。辄苟悔拒父之非,心所安惟有让国而已。让国非己所得专,告之天王,询之众议,而父之能得国或不能得国,付之公论而已。辄所为求仁得仁而无怨者,其立心必如是,不可有立国之心也。若夫子之筹划卫事,必有进于是。”[21]张甄陶《四书翼注》则说得更清楚:“正名之论,非废辄也,教之让也。彼待我而为政,我教之让于父,夫子之论,明明可行,又何烦后儒之聚讼哉?”[9]885

此外,对于胡安国所言“告于天子,请于方伯”,则有人提出异议。毛奇龄《四书改错》说:“胡氏注《春秋》,无一不错,而注偏引之……当时有何方伯?惟晋最强恶,自文、襄以后,遂以方伯自居,贬齐、鲁、卫三国为属国,特定朝聘之期、贡赋之等,奔走悉索者已阅百年……向使当是时夫子欲下请方伯,讨拒父以立子郢,而其所请者,则正灵公所累战累伐、假纳聩以据戚邑之晋午赵鞅。昏头昏脑,吾不意讲道论世注经立教者,而一致于此。”[22]郑浩《论语述要》也说:“且不计义理,事亦绝不得行。当日天子号令不出国门,若方伯则晋是也,赵鞅方帅师纳蒯聩,何异与虎谋皮?是无天子方伯之可告可请也。公子郢辞灵公、南子之命于无事之时,又安肯出任于蒯辄父子纷争之日?是请告之后,仍无可立之人,徒使继嗣不定,争立之乱,未知延至何时也。一出与人家国而釀乱至此,夫子为之乎?”[9]896

总的来看,通过还原历史情境的方式来解释孔子的正名,势必存在很多争议和不确定性,但将正名理解为正名分,各方却默以为然。不仅如此,也绝少有人将正名仅仅看作卫国的特殊问题,正如朱熹引谢良佐语:“正名虽为卫君而言,然为政之道,皆当以此为先。”[14]142在正名分的意义下,君臣父子、家国关系等儒家核心性问题就都被纳入进来了。

纵观孔子正名说的古典诠释,从战国后期到汉初这段时间,大致属于孔子正名思想的探讨和定型阶段,其间尹文的正名尚带有黄老形名之学的先秦学派痕迹,到董仲舒则从大一统的角度,借助名实等观念对孔子正名以及整个孔子思想做了剖判定位。随后,关于孔子正名的理解就逐渐转向从经学角度出发的正言语从而正名分,在汉、宋思想的交错中,又逐渐分化为正名字与正名分两个分支,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了清末民初。整个古代孔子正名思想的历史其实也是儒家思想在古代中国立足、发展和主导的历史,因此这段时间关于孔子正名思想的理解大都带有强烈的儒家色彩。不过也偶有例外,晋代鲁胜在《墨辩注序》中就说:“名者所以别同异,明是非,道义之门,政化之准绳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则事不成。’墨子著书,作《辩经》以立名本,惠施、公孙龙祖述其学,以正别名显于世。孟子非墨子,其辩言正辞则与墨同。荀卿、庄周等皆非毁名家,而不能易其论也。”只是这种言论在经学传统下的古代中国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直到晚近才广受关注⑦。

注 释:

①根据《史记·孔子世家》:“其明年,吴与鲁会缯,徵百牢。太宰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贡往,然后得已。孔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是时,卫君辄父不得立……”又据《左传·哀公七年》“夏,公会吴于缯。吴来徵百牢”,可以断定这段话具体发生于公元前488年,即鲁哀公七年。但朱熹却说:“是时鲁哀公十年,孔子自楚反乎卫。”(《四书章句集注》)朱子此说,可能本自《史记·十二诸侯列表》:鲁哀公十年“孔子自陈”返卫。但是正如黄式三所说:“(世家)与注所言年数不合,据十二诸侯年表,又与注自楚不合。狄惺庵作《孔子编年》云:‘哀公六年归鲁,十年自鲁入卫。’”(《论语后案》)可见,今本《史记》记载本身就有矛盾,所以也引起了学者的争论。今姑且从《史记·孔子世家》的说法。

②《论语》的记载与《史记》稍异。比较重要的一个差异是《论语》中“君子名之必也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史记》作:“君子为之必可名,言之必可行。”

③持此看法的主要是一些国外学者,如津田左右吉认为:“《论语·子路》说‘必也正名乎’,这果真是孔子说的话吗?令人怀疑。”武内义雄也持类似看法。参见曹峰著《孔子“正名”新考》载《文史哲》2009年第2期。此外,阿瑟·魏莱和H·G·克里尔也认为孔子的“正名”概念应该归于后人,尤其是法家,说孔子有“正名”观念是个时代错误,因为其“与孔子的学说并不相容”。参见郝大维、安乐哲著,蒋弋为、李志林译《孔子哲学思微》第207-208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④参见郭沂著《〈论语〉·〈论语〉类文献·孔子史料》载郭沂著《郭店竹简与先秦学术思想》第333-369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梁涛著《〈论语〉的结集与早期儒学的价值观》载“简帛研究网”,2002年11月20日。

⑤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可参见苟东锋《孔子是否提出了正名说?》载《理论界》2011年第10期。

⑥《春秋繁露·玉英》阐述了名教大义:“是故治国之端在正名,名之正,兴五世,五传之外,美恶乃形,可谓得其真矣,非子路之所能见。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此段文字虽未直接引用孔子正名说原话,但从“非子路之所能见”也可想见,这也是以孔子正名说为背景的。察其文义,与《实性》和《深沉名号》所论是一脉相承的。

⑦参见房玄龄等著《晋书·隐逸·鲁胜传》第2433-2434页,中华书局1974年版;清人有毛奇龄对鲁胜推崇备至,称其:“极言隐显虚实同异真似之辨,毫厘谶悉,其有分剖,其文甚著。”(《论语稽求篇》)近代自胡适以来渐重鲁胜思想,胡适说:“《晋书》说鲁胜有《墨辩注》,今看其序,可见那注定极有价值,可惜现在不传了。”(《中国哲学史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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