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改进分析
2014-03-20邱晓玲
邱晓玲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 苏州:215009)
在当前我国已建立起“奖、勤、贷、补、减、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制度的出发点是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如何使贫困生资助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如何最大化地保证资助的公平,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收入、消费及生活水平有很大差异,因而贫困生资格认定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标准,但如何科学、准确地认定贫困生,是做好资助工作的首要问题和基础环节,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显得十分迫切。
1 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改进策略
1.1 贫困生认定的程序
做好贫困生的认定是高校做好贫困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高校在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将《江苏省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放入通知书档案,新生在入学前填写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章交到学校。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要求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以便为评比当年的国家助学金工作做好准备。
1.2 贫困生认定的困境
事实上,生源地所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实在难以甄别。原因如下:第一,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大。以某学院为例,该学院在校生人数近万人,各类奖助、资助学金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发放1200万-1400万的费用。很多学生甚至家长在利益面前缺乏诚信意识,冒充贫困生获得助学资源;而有个别真正困难的学生出于自卑和虚荣的心理,不积极主动争取,导致助学资源分配失真。在贫困生走访调查过程中,学院发现有极个别男生就一天吃中午一顿饭,但从来没向学校提出过贫困申请。其二,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对要求出具贫困证明材料的人往往是来者不拒,对被证明者的情况不审查、不核实,开具贫困证明。这样就会出现国家助学资源的不公平和浪费现象。如部分农村地区家庭子女多是客观存在因素,但随着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实际家庭的收入完全能支付子女在学校的学费和生活费用。
1.3 贫困生认定的对策
各高校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首先要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分团委负责人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在分档层次上,分为“困难和一般困难”“特别困难”两档。其中特别困难比例占学生总数建议一般不超过6%,一般困难和困难的比例占学生总数一般不超过18%。在学校进行评定时,要求把特别困难和困难、一般困难的范围界定给罗列出来,如孤儿、烈士子女等一般界定为特别困难对象。学生在每学年结束前,应向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在校学生提供《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班主任根据学生提交的《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和实际支出对照学院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组织评议小级进行民主评议工作,具体如下:
(1)认定评议小组召开班会,给每位学生发一份全班学生名单,全体学生以无记名的方式,按经济情况对班上的学生进行排名(经济最困难的学生排在最前位)。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并认真进行核实。
(2)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受资助情况、日常消费情况、困难程度班级排名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确认推荐学生名单,并将评定结果对全班学生公示。
(3)认定评议小组将通过班级公示的困难学生申请材料及认定评议小组信息表送交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系认定工作组要认定审核认定评议小组中报的初评结果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进行公示,达到互查监督的作用。
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负责建立贫困生信息档案。学院和各系每学年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少于25%),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对一卡通月消费进行审查。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院将及时做出调整。
作为高校,一定要建立动态的贫困生信息资料库,及时更新、补充那些突发临时大事件的家庭。只有贫困生认定首要工作做好,接下来的学院资助工作才更能体现公平、公正。
2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改进策略
2.1 创新工作模式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构建了以“奖、勤、贷、补、助、减”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这是高校基于保证教育机会的平等和社会的稳定,培养国家需要的各类人才等目的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帮困助学体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资助精神,公办高职院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用于学生的资助。学院可以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把受奖学生的总比例提高。以某学院为例,原来的学院奖学金比例为25%,经过今年奖励办法的修改,提高到30%。这样给在校的学生也起到激励和榜样作用。高校贫困生资助要创新模式,扩大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生由无偿资助变有偿资助。贫困生通过一定量的劳动获取一定数额的报酬,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而且可以克服困难学生消极依赖的思想,培养学生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的精神。公寓是学生除了教室之外的主要学习休息场所,可以在学生公寓管理方面成立公寓部,设立公寓组团,在公寓组团中开发勤工助学岗位,主要负责洗衣机管理、宿舍巡逻等工作。在临时困难补助上,可加大对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急剧贫困的学生的资助力度,学校可提取一部分备用资助金解决发生突发事件急需用钱的学生。对于发生重大急病的学生,学校相关领导要及时进行慰问。学校可多方位地让企业奖助学金入驻到高校,一方面学生获得了资助,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培养储备人才。
2.2 贷款和感恩诚信教育
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引导学生诚信还贷,并可邀请专家进行贷款诚信知识讲座。高校在贷款毕业生做网上系统进行毕业申请确认时可印发《致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详细讲解还款的重要性、各县(区)资助中心的联系电话,发放给每位贷款毕业生还款指南。
在毕业生返校期间做好诚信主题班会活动,学校可通过校宣传栏进行宣传,树立诚信还贷的大版海报进行报道,团委广播站进行贷款知识定时讲解。学校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传递正能量:如微博群、微信群、人人网、飞信群、QQ群等多方面的力量共同帮助贫困学生。饮水思源、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高校积极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培养贫困生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意识和个人信用观念。使受助学生不仅在学校懂得感恩,在毕业后也要对社会、对生活懂得感恩和保持诚信。
2.3 心理辅导工作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要坚持物质资助为前提,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学生受到资助后,要积极地引导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让学生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同时对于贫困生的心理健康要多加关注,贫困生在完成学业的过程中,常常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易导致人际交往差、自卑等心理现象。针对此点,学校要定期关注贫困生的心理动态,在贫困生当中定期开展心理活动特别是团体心理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他们科学应对挫折,培养心理调适的方法和能力,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3 结束语
我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在我国高校的学生管理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作为高校的重点工作之一,对促进高校稳定和构建和谐校园发挥着重大作用。高校在实践资助育人过程中,还有许多地方可以探索和研究,这需要学校和社会多方面力量共同努力,更好地帮助贫困生走上他们的成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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