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农的政治调和论
2014-03-20王继平崔大权
王继平,崔大权
(1.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2.湘潭大学 历史系,湖南 湘潭 411105)
调和论在“五四”前后一度流行,与新文化运动者的激进反传统、割裂现代与传统联系的主张相对而生,成为解决文化问题、挽救政治危机、探索民族出路的一种温和思维方式。最早提出新旧调和主张的是杜亚泉,1917年他在《东方杂志》上发文《战后东西文明之调和》阐述文明调和论,章士钊于1919年提出新旧调和论,阐释调和的内涵与基本构想。梁启超、李大钊、陈独秀等人也相继撰文论调和主张。学界对于杜亚泉、梁启超、章士钊等人的文化调和论皆有专门论述,对于李剑农政治调和主张却极少研究。如果说杜亚泉、章士钊、梁启超等人的调和论更多的是倾向于文化、文明问题的话,李剑农则把调和论的重点放在政治上,准确地说他的调和论是为现实政治服务的,从现实政治出发,最终的归宿也在政治问题的解决。据此,暂且把李剑农的调和论命为政治调和论。
一 政治调和论的理论指向与内涵设定
李剑农的政治调和论不是凭空产生,它渊源于欧美宪政思想,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当时文化调和论思潮的影响。早在英国留学时,李剑农就致力于宪政学、政治学的研究,倾心于宪政、分权、自治主张,其积极号召立宪,提倡联省自治、地方分治就是典型代表。他深谙西方宪政的精神即在于“相让妥协”,凡政治必保有一定的弹性,“弹性之量宏者,其容许政习发生之量亦宏,弹性之量狭者,容许政习发生之量亦狭。制宪者万不可不保留相当之弹性,使之恒获优游发育之余地,则为培养政治生物之公例”[1],一定程度上来说,宪法的弹性即是宪政内涵的缩影,李剑农政治调和主张发源于西方宪政思想自不待言。除此之外,李剑农还直接受到章士钊等人的影响,曾与章士钊等人共事于《甲寅》,政见主张颇类,常共同被视为中国渐进自由主义的代表,其发表在《太平洋》杂志的关于调和论的政论文章屡有提及章士钊等。可以说,李剑农的政治调和论的理论指向是多维的,其内涵设定也是在多维视角下展开的。
调和,顾名思义,调节和同,调节矛盾斗争的双方或多方,以求“两相让也”,并使之趋于和谐。关于调和论的内涵,必然涉及到几个重要问题,即双方或多方势力被调节之如何可能?如果可以调节,那么这些势力要各占多大的比例才能使之趋于和谐?和谐后的发展方向究竟在哪里?李剑农的政治调和论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回答。
李剑农受斯宾塞社会学说的影响,认同于天演论,他认为“凡革制易政之事,新者未能猝立,旧者未能猝除,良恶参半,乃天演自然之象”,凡是变革总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者不能立刻确立,而旧事物仍旧存留,新旧事物共生共存。在李剑农看来,这种现象在任何时期、任何历史状态中必然存在,这是“天演自然之象”,只能遵守,不能违背,“使当国者徒欲用其最真之理解,以方柄而纳于圆凿,势不可行”[2],因为是天演自然规律,良恶参半、新旧杂糅成为社会历史的应然且实然之状态,这是调和论可能的历史基础。此外,必须指出的是,人的本性在于趋利避害、避难就易,新旧之间难免格格不入以至于暴力争斗,出现如霍布斯所言的社会状态,即“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这种具有破坏性的社会状态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十分冲突,且“凡社会组织之变革,及各种文化形式之成长,皆由渐次进展而来”[3],在渐次进展的社会过程中,人在本性的驱使下,自然会倾向于选择温和的手段,而调和“按步而趋,无伤于固陋,亦无所狥新旧蜕嬗群体进化之机以成”[2],恰吻合于社会实然状态与人的本性,因此形成了调和论可能的现实基础。
对于各方势力要各占多大比例才能趋于和谐的问题,李剑农的回答所占分量很小,其实不惟李剑农难以回答这样的问题,即使最先提倡调和论的杜亚泉、章士钊、梁启超等人也含糊其辞。诚如章士钊所说“新者不必一新而无不新,姑以其所期无不新者,待诸异日旧者不必固执其旧。姑放弃其旧者之一部,以让新者处之”[2],只是“一部”而言,究竟“一部”为多大比例,此“一部”在内容和结构上如何处理,章士钊未作进一步回答。李剑农所能回答的也只是“良恶参半”,“新者得半之位,而今日之新者,又渐为余半之旧”[2],此处之“半位”如何衡量?因为没有指标加以测衡,“半位”也就无从谈起。实际上,凡是涉及到融合调节问题,在不能进行量化分析的情况下,空论调节比例是没有价值的,就如同在“中体西用”理论中,难以分辨中西到底要占多大比重。李剑农此处所论之“半位”是试图构造一种用平等性来维持和谐的模式,所用“半位”旨在暗示新旧势力之间是平等的,更准确地说,这是在平等语境下的一种理论象征,而非数量关系。在李剑农看来,新旧之间是有共同点的,也可以说“李剑农强调的是新旧之间的共性”[4],因为有共性,新旧各方势力才具有实现平等的前提。调和论下的新旧两方要能互相作出让步、互相妥协,直到出现共处的杂糅局面,所设定的让步比例,只是在尝试降低问题解决的难度而已。只要有温和处之的可能性,调和“何尝不为一种之法”[5]?
调和论指向进化,即新者建立、旧者消亡,在这一点上李剑农是非常肯定的。调和论有一个显而易见的理论渊源即进化论,李剑农所阐释的政治调和论其基本脉络也遵循进化论。李剑农认为:“调和者,新旧蜕嬗、群体进化之象,非新旧相与腐化、群体衰败之象也。”[2]调和是进化之象,调和是新者与旧者暂时的和解,旨在寻找进化之机,这个进化之机“乃在使新者渐即于完全成立,旧者渐即于完全消释”[2],在此处李剑农点出了和谐后,调和的下一步发展方向。和谐只是一个相对妥协的状态,也是调和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前提。这种状态最基本的属性是动态进化,在互不伤害的状态下,新旧事物处于动态消长中,在一定时刻,旧者“完全消释”,新者“完全成立”。
和谐状态下,新旧并存,李剑农一再提醒,新者要保持其新,这是进化的前提,要认识到调和的目的是为了新者的进化,而不是“牺牲新者而从旧者,使得进化的新机渐为旧污所渍,蜕嬗之消息停滞,积而久之,遂成腐化,是乃群治之大忧也”[2]。在旧者势力强大而新者力弱时,新者要始终能保持不为旧污所渍、保证不被旧者腐化,是很难的,新者除了秉持自我为进步之象的理念外,还需要合理的策略,鉴于此,李剑农指出:“调和精要之所在,特为新者不可以锐进过猛之势,使若柄凿不相容,决非使新者自毁其新,削其方柄以入于圆凿也。”[2]不“锐进过猛”,不“自毁其新”,寻求进化之机,使新者立、旧者亡,这正是调和的真要和归宿。
二 政治调和论的势局起点与现实关怀
李剑农无论在政治实践还是学术研究上,都有强烈的现实关怀,应势局而起,以现实为终,其提倡政治调和论更是如此。自袁世凯称帝未果身死,中国进入了军阀混战时期,各种主张异彩纷呈,你方唱罢我登场。由于对国外情况不甚了解,各派持一己之见以为真理,对另一派的学说政见群起而攻之,所谓守旧者必然成为求新者的攻讦对象,而求新者之间也时常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倡导中庸调和者则必然会遭到新旧两派的集体围剿。总之,北洋军阀时期,新旧杂糅、武力荼毒,社会政治问题层出不穷,无论政治形势还是理论交锋都呈现不可开交的乱象。李剑农就是在这种势局下起而号召政治调和论的。
在调和论初起时,有人抨击调和就是瓜分富贵、互植权势,就是各个利益政团分割权力的工具和掩护,因此予以激烈批判。李剑农认为调和本身并没有危害,中国真正的问题不是调和太多,而是很不够,中国经过长期混战,武力解决矛盾已经走到了尽头,当时最需要的是在武力之外寻求新的解决方案,这些解决方案自然要警惕激进和暴力,调和即是其中一种。李剑农认为,调和对于中国而言“足贵”,为什么呢?从中国当时的政局便可以一窥究竟,李剑农指出:
今日之政局,非所谓合新旧各分子而一炉冶之者乎?曰缓进曰急进曰官僚……皆此一炉所共冶之各派,相与为泥中困兽之事。是诚斯宾塞所谓杂而不纯、抵牾冲突为天演之行之真相矣。然默揣其所演出之结果,则若常使旧者独为渔人,新机所伏,渐缩渐狭,彼所谓新者或潜移默化于无形,与旧者相抱和,或自毁其章帜,舍新而谋旧。[2]
因为新旧各势力不分伯仲、互为消长,且基本分成激进、缓进和守旧等较为明确却又混杂的三派,正符合了“杂而不纯、抵牾冲突”的天演规律,这已经具备了调和的现实基础。另外必须引起注意的是,新者不能自新,反而被旧者污渍,自毁其新,逐渐丧失了存新除旧的机会,这就更彰显了调和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李剑农观当时政局,发现中国政治纷乱的问题不仅在于新旧之间,更在于新与新之间,“新与新互呈一两不相让之势。其结果乃至各相趋而入于旧。新旧之间反若不必求其两让,而自呈一两相莫逆之事”[2]。新势力中的急进和缓进之间相互攻击,纷争不断,急进者认为缓进者好勾结旧官僚,成为自己的梗阻,所以不得不攻之;缓进者认为急进者太激进,心术不正。
按理说,新与新之间理应抱合,因为急进缓进总是在方向上等同,都定位于除旧布新和社会进化,但事实并没有按照这个套路进行,方向上的一致没有保证新势力中急缓两派在努力过程中的团结,反而常常会出现越相近越离心的悖论。新者求进化,就这一点而言应该与固陋者划清界限,进者为新,固陋者为旧,新旧之间不能相让可以理解,新势力中急缓两派斗争若此却令人匪夷所思。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是,新势力中急缓两派斗争得比新旧之间还要厉害,这种新派的内部斗争已然成为当时中国政局的一种怪诞现象,李剑农将其总结为“反的而行”,并进而指出:
进者急缓两派之共的也。今各弃其的而与固陋不进者相抱合,所争反不在进,而在收揽固陋势力之多少以为胜负。所以导致的结果,不是新旧两让的调和,而为新者共腐化于旧者之调和急缓二流。各自摧毁之构成之新想,以求合于安常蹈故之俗癖,各自排弃其最高之真义。[2]
急缓两派虽然都有贤明自省之人,但是互相猜疑,把问题相互归咎于对方,皆认为自己一派主张正确,他派才是造成问题的罪魁,所以两派要么是反的而行,要么是无的,即使有的,也是富贵和权势,通过这种方式达到树立自己一派威信以及打压他派的目的,因此才会招致调和为瓜分富贵、互植权势的批判。李剑农鉴于复杂的势局和现实政治问题的紧迫性,担忧“急缓两派之情感愈离,而固陋者之势益固如磐石且以时而漫延”[2],所以提出政治调和论,希望新势力中急缓两派能够握手,无伤于固陋,按步而趋,形成进化之机,最终求得现实政治问题的合理解决。
三 政治调和论的实际之境与理想之境
正如前文所指出的,李剑农的政治调和论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其出发点在政治问题,落脚点亦然,关怀政治、面向现实成为其一生政治实践与学术研究的基调。在政治调和论的理论建构中,李剑农担心调和论流于形式,成为口号,所以多次提及调和论作为政治解决手段的现实价值,始终强调调和论在现实政治中的实现问题。
作为理论,调和主义是理想之境,各派势力能够相让妥协,互不争斗,旧者愿意让出一步予以新者,新者能自守其新且无伤于固陋,寻求进化之机,在和谐共处的温和环境下实现由旧到新的过渡。而实际上,调和主义的构想与现实有相当的距离。由于政治势力的交错复杂,调和论的理想之境在遭遇实际之境的时候,必然困难重重。二者需要在相对的尺度下实现统一。李剑农引章士钊语,对理想之境与实际之境做了精确的论述:
政治之事有两领域,广袤等焉,一即实际,一即理想。无实际政治无由行,无理想政治无由进。前者政家所为,后者哲家所为,政学两派融合而并迈,固最足尚,苟不可得,即一时之舛迕,亦无所妨,要之一国有政而无学,举所施厝,皆苟且颟顸之为,而无辨理析义之士盾乎其后,其国将不足以久存。[6]
李剑农注意理想与实际的关系,并在坚持二者统一的前提下,倾向于政治调和论的实际之境。作为政治学说而言,调和论具有一定号召力,不失为一种无法情况下的解决思路;作为一种政治理想,调和论有其理论上的完整体系以及实施脉络,所以李剑农号召要能够真正理解调和论的内涵,这正是他写《调和论之本义》的目的。他始终相信不是调和主张不可实行,而是各派势力不能理解调和的本义,不能真心实意地实行。在论民国统一问题时,李剑农指出,军阀不认可平等均衡,即使认可也只是暂时的,最终还是以武力攻取,所以“语以让步、容纳、调和等种种之名词,彼辈皆面从而心非之”[7]。其在倡导联省自治时也指出,联省自治之所以没有成功,在于“对于联治制度,赞否的两方都没有真确的认识,没有为国家谋统一的诚心”[8]512,这是李剑农对于政治学说的一贯认知。
然而理想的政治学说终究还是要实际化,一方面,对于理想要做足准备;另一方面,在实际之境中不能理想化。这是李剑农对于理想与实际最基本的态度。在论议会政治举步维艰的原因时,李剑农认为原因大致可分两点,一是中国历史上为官的传习,只认做官才有权;二是对于三权分立学说的错误理解,以为议会仅为第二三流政客之议场,第一流领袖政客皆以内阁为政权唯一代表,所以只以进内阁为目的。这种政治思维一时难以扭转,虽然调和论有如何如何调节之法,面对现实状况也只能望洋兴叹,正如李剑农所说的“虽日言调和,亦实无术可施”[5]。
在问题的真正解决上,李剑农一直偏于实际之境,并尽量避免政治理论在理想之境中的虚泛化,他甚至指出在现实中,调和论的理想之境可能会引发的问题。在《地方制之终极目的》中李剑农认为,地方制是宪法审议会的焦点问题。各派相互商榷、调和、让步,最终通过入宪大纲十六条,经过调和达成的大纲十六条双方都有满意的地方,也有不满意的地方,所以“调和者,实际之境,非理想之境也”[6]。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在各方势力纠葛繁杂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某种意义上的调和已实属不易,大可不必以理想而强求现实,“若别无良术以令双方之完全满意。虽如何至高之理想,终属理想而已”[6]。地方制大纲成于调和,肯定不能视为绝佳之制,尚有可以谋求的空间,而李剑农旗帜鲜明地指出理想终归是理想,在实际之境不能理想化,“若复以理想之论重诱争端,实际上既不可达,是徒为无谓之纷扰也”[6]。在李剑农看来,理想常常是要给现实让步的。
当然,客观地说,在理想之境与现实之境间游离的李剑农,难免出现思想上的困顿和纠葛,他时刻提醒自己立足于现实之境,然而在现实中失落的时候,他不自觉地会转向理想,在理想中寻求精神减压,正如李剑农在论联省自治时那样,他明明知道军阀们根本不会放弃利益,支持所谓的废都裁军,也不会“坐下来谈”,共谋和平,然而,他却说“倘若全国朝野人士都抱着这两种意义进行,未尝不可成功”[8]516,这正是其退一步在理想之境中求得精神释放的表现。
结 语
政治调和论是李剑农学术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本奠定了李剑农政治实践以及学术研究的思想基调,“渐进式的进化”成为李剑农观察社会、提出问题、研究历史的主体思维模式。在斯宾塞社会学说以及章士钊等人的影响下,李剑农构建的政治调和论处处体现着和谐与进化。李剑农设定了调和论的基本内涵,提出了其可能的理论指向,他的政治调和论起始于复杂的政治局势,并落脚于现实政治问题的合理解决,在现实与理想之间,李剑农时刻保持清醒,警惕自己调和论的理想化倾向,然而在政治愿景难以实现时,李剑农也难免在理想之境中寻求减压,这正是其亦政亦学双重身份决定的。虽然政治调和论在当时的历史时代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也不失为一种解决之法,作为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和民族出路的探索,李剑农的政治调和论在政治史、思想史上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1]剑农.宪法与政习[J].太平洋,1917,1(1):9-20.
[2]剑农.调和之本义[J].太平洋,1917,1(1):1-8.
[3]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M].北京:三联书店,1957:27.
[4]郭双林.论前期“甲寅派”政治调和的意涵及思想来源[J].晋阳学刊,2012(1):94-104.
[5]剑农.读甲寅日刊之舆论一束[J].太平洋,1917,1(2):1-9.
[6]剑农.地方制之终极目的[J].太平洋,1917,1(2):11-22.
[7]剑农.民国统一问题(篇二)[J].太平洋,1917,1(9):1-13.
[8]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