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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正国清:优良家风家规的伦理价值探索

2014-03-20田旭明

武陵学刊 2014年5期
关键词:家规家风伦理

田旭明

(江苏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江苏徐州 221116)

家正国清:优良家风家规的伦理价值探索

田旭明

(江苏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江苏徐州 221116)

家风家规既是一种德性伦理文化,又是一种规范伦理文化,反映了人们对道德品行与伦理规范的一种企盼和期许。在现实实践中,优良的家风家规蕴含着丰富的伦理价值,有助于守护家庭幸福,有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道德要求,有助于凸显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自觉。为了确保优良家风家规伦理价值的顺利实现,必须注重父母的“言传身教”、家庭日常训诫与奖惩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媒介宣传相并进以及相应制度跟进和保障。

家风家规;伦理价值;道德自觉

近年来,社会上“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许多人对家庭教育的深刻反思。2014年春节以来,央视《新闻联播》持续开展的“家风家规”问题讨论,在全社会掀起了一股“说家风、晒家规”的热潮。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刘奇葆特别强调家风是一种无言的教育,润物无声地影响孩子的心灵。众所周知,家风家规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无论是帝王将相、先哲名人,还是普通百姓,都非常重视家风家规的教化与熏陶,都自觉将家风家规通过诸种教化方式渗透到家族成员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立身处世的人生态度中,甚至将“齐家”与“修身、治国、平天下”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这足以可见,家风家规作为一种伦理道德文化,在家庭道德建设、社会风气形成和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今天,全社会正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而弘扬、重塑良好家风家规,加强家风家规的道德教育就是一条很好的路径选择。基于此,将良好家风家规的培育纳入伦理语境中,对其进行深刻的伦理观照,挖掘其蕴含的伦理精神及价值,推动其向实践转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提供积极的实践支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优良家风家规的伦理观照

“家和万事兴”,这句脍炙人口的格言是每个中国人一直追求的生活价值观,更是对良好家风家规作用的直接肯定。作为社会系统中最基本的细胞和单元——家庭,是人类传承生命的场所,也是传递文化、锤炼品行的家园。人的生存与发展,从婴儿出身到接受启蒙教育,再到成长成才,都离不开家训的教化,离不开家风家规潜移默化的熏陶。家风家规不仅关系到子女成才与家庭幸福和谐,还能汇聚社会好风气,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民风政风国风的清醇。自古以来,家风家规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颜氏家训》中《治家》篇言:“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陵,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导之所移也。”指出了家庭管理需要家风教化。在中国古代社会,凡是开明君主、贤德儒士、民间雅士、忠贞女子等等,都通过书面文字、口训等方式垂训、教育子孙后代,形成了良好的家风家规。如周文王姬昌告诫子孙“厚德、广惠、忠信、至爱”,周公诫子伯禽“德性宽裕,守之以恭者荣;土地广大,守之以俭者安”(《韩诗外传》卷三),李世民教导诸王子“夫帝子亲王,先须克己。每著一衣,则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戒皇属》),岳母刺字“精忠报国”。可以说,中国古代家风家规涉及忠君、修身、立志、报国、清廉、节俭、孝悌等方面,是一种典型的伦理文化。在以农耕为本的小农经济土壤中,在家长制盛行的宗法制社会,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家风家规的制定及教化,除了重视修身处世之外,还在于他们普遍认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家训文化的精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高尚品德必须从小开始培养,从娃娃抓起。要在孩子懂事的时候,深入浅出地进行道德启蒙教育;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由此可见,家风家规训导和陶冶是当代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公民良好道德品质的养成,应该从家庭教育抓起,而家风家规就是这项教育工作开展的最好资源和素材。

家风家规不是一种普通的社会文化,而是具有深刻伦理精神的道德文化,具有很强的教化、稳定社会和国家的功能。自古以来,家风家规都普遍反映“忠、孝、仁、信、廉、耻”等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不仅教育子女什么是一个好人?如何做一个好人?还告诫子女何为合理的道德规范?什么样的行为才符合道德规范要求?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家风家规既是一种德性伦理文化,又是一种规范伦理文化。在伦理学领域,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一直以来被认为是两条伦理路径。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伦理学界关于中国道德建设到底选择哪条路径进行了较长时间的争论。其实,德性伦理和规范伦理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优势互补、相生发展的关系。德性伦理注重品德、人格的修炼,认为人只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品行,就能辨清是非,做出符合道德的选择和行为,而规范伦理注重义务的履行和规则的遵守,认为人们不能简单靠良知和直觉来判断是非曲直,而是要根据已经设定的道德规范来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合情合理,就要看其是否在特定道德规范的允许范围内。这两种伦理路径各有所长,也都有其不足。在现实伦理生活中,伦理行为的形成,既要人们形成相应的伦理品行和情感,还需要借助外在的规范力量来帮助内在修养的提升。规范是达到目的的手段的一部分,它“不仅具有预防性,而且是达到使主体摆脱其人生道路上的巨大困难和自私障碍的积极目的的手段”[1]。因此,只有让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在所有道德实践中相互契合、优势互补,实现伦理道德的自律与他律机制相互合作,才能使社会共同体成员都成为道德主体,进而激发全社会的道德意识觉醒。反观家风家规的伦理精神,就是典型的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契合的代表。祠堂里、家谱中以及父母的日常劝诫中,既要求子女明白积善成德,加强人格品质修炼,又要他们学会正确的道德评价,增强道德认知能力,懂得只有遵守善的普遍法则才是正确的伦理道德选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家风家规体现了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的统一。

二 优良家风家规的伦理价值

优良家风家规作为一种伦理道德文化,其蕴含的内在品行规范和伦理教化内容既是一种日常生活道德评价标准和行为伦理准则,又是一种优化社会风气,提升国民道德素养的精神助推力,在当代社会有着重要的伦理价值。这种伦理价值以德性伦理和规范伦理为核心,从道德人格培养、道德规范认证以及道德评价等角度开展道德教育和伦理批判,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对当前相关家庭案例以及社会文化建设现状的分析来看,良好家风家规的伦理价值可以归纳如下。

第一,有助于守护家庭幸福。温馨、幸福的家庭需要家庭伦理的呵护。如果一个家庭没有基本的伦理价值观,那么这个家庭必然是没有活力和凝聚力的。在现实家庭生活中,家风家规在维护家庭伦理,守护家庭幸福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家风家规反映了一个家族或家庭的共同价值追求和伦理底线。一个家庭和谐与否,幸福不幸福,不能完全用物质的丰裕与否来衡量。良好的家风家规,以及在这种家风家规影响下家庭关系的和谐,家庭氛围的温馨,以及家庭成员的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也是衡量家庭幸福与和谐的重要标准。一个家风败坏、家规不正的家庭,不仅很难培养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也很难构建“忠诚、孝悌、仁爱、勤廉、守法”的幸福家庭。近年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由于家教不严、家风冷落,“官二代”“富二代”和“星二代”的违法犯罪率上升,“为赚钱而疏于管教子女”“包庇子女犯罪”“过分溺宠子女”“包养情人和小三”等不道德事件也层出不穷,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严重伤害。轰动一时的李某某案件留给人们最大的沉思莫过于家庭教育的失败。家庭教育本是一种德才兼备的教育,但是现实生活中家庭教育却是重才轻德,造成人才人格扭曲、道德水平低下、心智不健全。吴潜涛教授在《当代中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一书中指出:“父母在对待子女方面,一般都可做到关爱子女,但更侧重于才的教育,而忽视德的培养。”[2]有些父母把望子成龙和望女成凤理解为“升官发财”的家训。这种家庭教育模式往往都忽视了良好家风家规的潜移默化影响。当今社会,面对诸多家庭暴力、夫妻不和、父不慈子不孝、子女犯罪等家庭伦理缺失酿成的悲剧事件,“家风日下”已危及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过去,人们习惯将家风家规刻在祠堂里警示家族后人,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淡化。与此同时,随着现代社会节奏和人员流动的加快,很多人远离故土和家乡,常年外出打工、工作和生活,使得一些人原有的乡土亲缘、情缘理念逐渐淡薄,家族中传承下来的一些良好的家风家规的影响力也随之减弱。面对由此产生的道德焦虑,人们开始重新思索家风家规建设。因为家风家规是维护家庭团结与和谐的重要精神力量,是家庭幸福的重要保障。良好的家风家规能引导家庭成员遵守良好的道德规范,形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勤俭节约、忠诚奉献的家庭氛围,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幸福。

第二,有助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道德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表征,是当代中国伦理道德建设的核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良的家风家规是一个很好的依托和载体。一方面,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相关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都要求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培养高尚的品格和良好的道德规范意识。优良家风家规的熏陶和教化机制正好能发挥这种作用。“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风清则国正,只有从小就接受文明家风与严格家规的陶冶及教化,形成正确价值判断,培养勤劳、清廉的生活习性,养成遵纪守法、诚信友爱的道德品行,才能自觉将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与个人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养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要求的习惯,真正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另一方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必须立足于中国传统美德,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正如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所强调的:“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3]家训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其蕴含的忠、孝、仁、义、信、廉、勤等伦理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反映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的内容,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有着相通之处,千百年来一直影响着千家万户。从农村家中悬挂的图画,到城里人张贴的对联,从农家祠堂到城市社区,从革命伟人家庭到普通百姓家庭,都能看到不同的家风家规。这些家风家规多源于传统家训文化,蕴含着传统家庭美德,在日常生活中演绎成众多家庭都普遍认可的伦理规范,渗透到家庭子女成长成才的教育和教化实践中,促使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道德感。这无疑是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精神。因此,培育和践行优良的家风家规,就是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道德要求。

第三,有助于彰显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自觉。增强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是保证社会和谐,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保障,更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觉的重要体现。弘扬优良家风家规,有助于凸显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自觉。一方面,弘扬优良家风家规凸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迫切需要。在社会快速转型的当下,道德文化的跟进式发展成为一种必然。近年来,社会上道德滑坡和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地沟油”“毒馒头”“小悦悦事件”等等引发了人们的道德焦虑与精神困惑,这些严重困扰着我们的道德建设。某些人对当下社会道德现状的估计过分悲观虽然有失偏颇,但警示着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确保道德文化建设及时跟进,经济建设与伦理道德建设保持一致,实现二者的协同发展并建立高度的自觉。为此,我们将目光转向日常的家风家规建设,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日常训诫、规范引导、氛围营造,对孩子进行良好的家风家规教育,使家风家规蕴含的伦理规范和道德理念在孩子心中落地生根,这不仅使孩子终生受益,有助于他们在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都能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底线,而且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重塑优良家风家规,加强家庭道德熏陶与教化,凸显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人们对当前社会道德现状的自觉反省,期望从中找到化解当前道德困境的方法,唤醒社会大众心中善良的人性和道德良知。在当今社会,这种道德反省有助于彰显与增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自觉。另一方面,弘扬优良家风家规有助于增强道德主体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自觉认同。“每个民族的道德准则,都是受他们的生活条件决定的。倘若我们把另一种道德反复灌输给他们,不管这种道德高尚到什么地步,这个民族都会土崩瓦解,所有个人也会痛苦地感受到这种混乱的状况。”[4]中华民族在历史中创造的优秀道德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国人对老祖宗留下来的优良美德及道德文化要有自觉认识,并由此产生强烈的道德认同,才能真正达到费孝通先生所理解的“文化自觉”境界,即:“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发展的趋向。”[5]在现实生活中,要凸显和增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的自觉认同,除了国家层面的意识形态导向、学校层面的道德教化之外,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社交方式、家庭教育等等都可以成为很好的方法及途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弘扬中国传统家训文化,重塑现代家风家规,培育文明家风,并将其贯穿于家庭子女教育的全过程,有利于增进社会大众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伦理道德的认知和认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这种认知和认同不仅有助于守护中国本土的传统美德伦理,还有助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自觉。

三 优良家风家规伦理价值实现的路径

如前所述,优良的家风家规在家庭道德建设、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大众化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文化自觉中具有重要的伦理价值。但是在实践中如何实现这些价值,如何使家风家规的伦理价值实现最大化和最优化,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在笔者看来,优良家风家规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注重父母“言传身教”。常言道:父母是子女的榜样,子女是父母的镜子。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子女的影响非常大。“父母是人生最长久的老师,父母的言行在孩子心目中最有权威性,最具楷模的力量。”[6]在日常的家风家规建设中,要发挥其应有的伦理价值,父母的“言传身教”不可少。一方面,在一个家族,家风家规往往世代传承,父母都是知情者和传承者。为了使子女都能顺利传承家族美德,从子女智慧蒙开之际,父母就应该加强家风家规的正面教育,做到“蒙以养正”,从小处、小事情加强教化,贯穿在子女玩耍、交友、学习和工作中,将家风家规与子女成长成才结合起来,让他们明白践行家风家规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父母要“以身立教”。父母“以身立教”具有强大的感染力量。在家风家规的传承和教育中,父母要在训练孩子道德素养的过程中自觉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身立范,身教重于言教,以“敬老爱幼、节俭朴素”等凸显家风家规精神,杜绝“家庭暴力、赌博浪费、打架斗殴”等不道德行为,使子女从父母身上感受到“仁爱、和谐、勤廉”等美德的力量,并以父母为榜样,自觉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家规。

第二,注重家庭日常训诫与奖惩相结合。家风家规在家族成员心中生根开花,促使他们养成正确的道德规范和伦理习性,除了父母的言传身教、其他长辈的规劝等日常训诫之外,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效仿古人的家庭教育方法,注重奖惩机制。在古代社会,人们为了正家风,防止败坏门风的事件出现,对违背家风家规的家庭成员实行相应的惩罚。如,明朝庞尚鹏撰写的《庞氏家训》规定利用祭祀聚会之机表彰先进,惩戒过恶,教育族人,凡“子孙有故违家训,会众拘至祠堂,告于祖宗,重加责治,谕其省改”。当然,现代家庭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古人家族奖惩的方法,但可以吸取其合理性的精神。在现代家庭的家风家规教育中,家长可以对在日常生活中尊老爱幼、勤俭自强的孩子进行相应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那些违背家风家规的孩子,要及时直接或间接批评教育,并采取一些合情合理的惩罚措施,使之渐渐明白“耻感”,但切记采用家庭暴力、讽刺挖苦侮辱等伤害孩子的方法。通过家庭的日常训诫和奖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家风家规教育,引导家庭未成年孩子秉承优良家风,从小加强道德修养,趋善避恶,努力向善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注重学校教育和媒介宣传相并进。虽然每个家庭或家族都具有不同的家风家规,但众多不同的家风家规中都能提取普遍的伦理精神。这种伦理精神具有广泛的伦理应用性,在一段时期内能成为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如果要促使家风家规中普遍的道德理念和伦理规范实现大众认同,使之转化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源泉和力量,就必须发挥各种教育机构的教育作用和媒介的宣传作用。一方面,各级学校在德育课程中要融入优良家风家规的内容,通过教师的讲解、情感关怀,学生的移情体验、社会参与和磨练,使学生对家风家规形成正确的认识,并在实践中积极将家风家规的伦理精神融入学习、生活中。如高校“两课”教师可以在教学中采取引进议题设置的方法,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融入“家风家规”专题,和学生一起交流探讨;鼓励学生走入田间地头,体验艰苦生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受社会熔炉的锻炼,亲自感受“勤廉、节约、友爱”等“传家宝”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电视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优良家风家规的宣传,比如评选模范家庭、宣传传承家风家规先进个人、制作反映家风家规的公益广告、开辟家风家规的网页等等。通过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和媒介宣传机制,在全社会形成传承和践行优良家风家规的浓厚氛围,促使千家万户自觉遵守家风家规所蕴含的道德规范,自觉抵制那些败坏家风、损害家庭和社会的不道德事件,承担对家庭、社会乃至国家的责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普通家庭的扎根和践行。

第四,注重制度保障。既然家风家规蕴含着“忠、孝、仁、勤、廉、信”等普遍的价值观和伦理规范,那么从制度层面在全体社会成员之中积极推动家风家规伦理建设,使从“普通家庭”跃升到“顶层设计”层面,然后进行自上而下的大众化建设是提升社会伦理道德水平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在当下,面对一系列由于家风不严、家教失败导致的社会违法犯罪现象,人们将目光转向家风家规建设领域,希望重塑现代家风家规,弘扬其伦理精神,建设好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之际,制度层面的推动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家风家规建设制度层面的保障,能形成一种普遍、刚性且持久的规范。近年来,我国开始注重道德领域的立法,如“常回家看看”被写进了法律,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家风家规的立法,因为“孝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传统家训文化的重要内容。此外,陕西省2012年制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性法规,也是为“诚信”的第一次立法。这些举措为家风家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是一些很好的范本。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家风家规的伦理规范作用,一方面应该将家风家规蕴含的相关伦理精神适时法制化,以制度安排的形式将家风家规的效力发挥出来。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家风家规建设的具体保障制度,如评价激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示谴责制度等等,促使人们对家风家规产生道德层面的敬畏感,在实践中自觉遵守家风家规,抵制败坏家风和门风的行为。

[1]约翰·M·瑞斯特.真正的伦理学:重审道德之基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43.

[2]吴潜涛,等.当代中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53

[3]习近平: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EB/OL].[2014-02-25].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2/25/ c_119499523.htm.

[4]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M].渠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00:195.

[5]费孝通.文化与文化自觉[M].北京:群言出版社,2010:403.

[6]陈延斌.中国传统家训的孝道教化及其现代意蕴[J].孝感学院学报,2011(1):11-16.

(责任编辑:张群喜)

B823.1

A

1674-9014(2014)05-0015-05

2014-07-07

国家哲学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度凝练与传播、认同对策研究”(14AKS018);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中国传统廉洁美德文化融入高校德育体系的方法路径研究”(2014ZDIXM031)。

田旭明,男,安徽潜山人,江苏师范大学伦理学与德育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流动站博士后,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和应用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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