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再认识
2014-03-19李旭
李 旭
(五邑大学 文学院,广东 江门 529020)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纲”本是渔网的纲绳,引申为贯串、决定性的因素。就是说社会像一张大网,以君、父、夫为统领,构成一个秩序井然的系统。“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常”是指事物具有永久的(可以跨越历史、具有极大的普遍性)、普通的(如稻梁棉麻、空气与水,日用无奇)性质。“五常”也称“五性”。
三纲、五常观念的形成均与汉代董仲舒有关。《白虎通》述董仲舒语:“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故《含文嘉》(《礼·纬》)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贤良对策》(《天人三策》第一策):“夫仁、谊、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这是最早对五常的表述。
一、三纲不能要
“三纲”反映的是君主专制时代基本的政治伦理结构和文化理念。它在历史中曾发挥过正面作用。过去特重“忠孝节义”之大节,若大节有亏,则其余都不足观。锦表忠臣义士,斥贬乱臣贼子,即是以“三纲”为基本价值依据。二十四史,或为毛泽东爱读的民国时期蔡东藩的《历朝通俗演义》,差不多都是如此。但它“屈民而伸君”(《春秋繁露·玉杯》),历史局限性、道德不完全性十分突出。主要是偏向在上者,奴役在下者,缺乏人性平等意识,暴露出反人道性。这与现代社会不相容,所以不能要。
社会结构和文化都有其时代性,现代和古代的社会结构和文化都是与其自身的存在和发展相适应的。古代社会君主专制,政治决定一切,社会稳定取决于君主的权威能否无远弗届,人生的发展也只有以君主为核心的政治一条路,“君为臣纲”是与之相适应的理论总结《墨子·经上》:“忠,以为利而强低也。”邓高镜释云:臣之事君,为利天下,非为一人,故强自卑屈。这一模式贯彻下来,就有了父为子纲(家族的稳定)、夫为妻纲(家庭的稳定、血统的纯洁)。
辛亥革命打破了君为臣纲,五四运动批判了父权与夫权。但三纲思想仍有一定影响,“文革”发展到极致的个人崇拜实际就是变相的君为臣纲,一言堂与家长制作风也与三纲思想有关。
现代社会的特点是政治权力的公共性(政治主体乃民众授权——依法选举),社会结构的多元性(社会管理非政治首脑-政府所能包办, 呈现非常复杂的结构样态),民主意识的当然性(不受挑战、无人可以挑战),经济-民生的重要性(政治为经济服务、经济可以左右乃至绑架政治),文化、思想的开放性(意识形态威权的松弛),等等。甚至可以简单说,现代政治就是税收政治,政治的成败好坏在于经济是否发展、税收是否增加,而要发展经济、增加税收,就不能搞权力、利益垄断,必须鼓励多元发展、辟水养鱼。当时英国等帝国主义列强侵华,要的是通商权,清政府捍卫的是政治——君主专制权,这种错位正反映了现代和古代社会的分野。
二、五常不能丢
五常是人的基本特性,是人之为人的体现。“人最灵而备有五常之性。”(朱熹《答余方叔》)《白虎通》:“五性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绝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知著也;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
(一)仁
“仁”是社会关系的根本。即是说,群体生存以互助互爱为本。“仁”从人、二,“二”表示自己与他人之关系。古文仁从千心(忎),更突出地表明了仁是众人相处之正道。
“仁”是生命的根本。所以:果实的核心叫做仁;四体麻木谓之不仁;仁者寿。
“仁”是厚道之情。做人厚道,不要亲亲仇仇太过,不以精明发微自矜,有一种忠朴如愚的风度,就是仁。例如《大唐新语》卷7记载:“娄师德,字宗仁……狄仁杰未辅政,师德荐之。及同列,数挤令外使。武后觉,问人杰曰:‘师德贤乎?’对曰:‘为将谨守,贤则不知也。’又问:‘知人乎?’对曰:‘臣尝同僚,未闻其知人也。’后曰:‘朕用卿,师德荐也,诚知人矣。’出其奏。人杰惭,已而叹曰:‘娄公盛德,我为所容乃不知,吾不逮远矣。’总边要、为将相者三十年,恭勤朴忠,心无适莫。方酷吏残鸷人,多不免,独能以功名始终,与郝处俊相亚,世之言长者称‘娄郝’”。
“仁”是无处不在的善意。心怀善意、善意地待人处事,是仁的基本体现。如你去买平板电视,售货员说,二三十平方米的客厅,42寸大小足够,太大了视距不够——不向你推销贵的,而为你考虑要买对的,就是善意。
“仁道”具有普世性。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和平和世界宗教”会议,筹划起草“世界伦理宣言”。由于世界各地、各民族文化差异巨大,无法彼此接受、认同一种理念的现象十分严重。在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法国学者孔汉斯回忆说:面对争议的考验,“走得最远的是儒家”,并强调“寻求普世宗教的标准对于儒家传统来说毫不成问题。‘仁’从来就是儒家最关心的问题”。因为孔汉斯看到“世界上没有一个宗教传统不主张以人道互待”,而这正是“仁”的精神。孔汉斯起草的《世界伦理宣言》,在1993年有6500名各教人士参加的芝加哥世界宗教大会上,得到大多数与会团体和会员签署。其中有一段重要的话:“经历数千年,在人类许多宗教与伦理传统之中都可以找到下列原理,并不断维持下去,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用积极的方式来表达:‘己之所欲,施之于人。’ 这应该是通行所有领域——家庭与社区、种族、国家与宗教的、不可取消的、无条件的规范。”[1]当中应为普世价值和普世规范的两段话就来源于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二)义
义者谊也。谊今作“宜”。意思是善、应当。韩愈《原道》:“行而宜之之谓义”。
从繁体看更清楚:義,从我羊。从羊者,与善美同义;我,从戈,徐锴:“从戈者取戈自持也”。远古持戈自卫方有我,文明发展后持義自修方有我。故義我合,谓之宜。董仲舒:“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与为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有为而得义者谓之自得……人好义者谓之自好……义者,我也。”由此主张“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大无义者虽富贵莫能自存”。
道义一体。故孔子有言:“君子之士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论语·微子》)。
义气相关。故古人常言:义不忍、舍生取义。如安史之乱时,南霁云从睢阳突围至临淮,请河南节度使贺兰进明救援,贺兰不救,而爱霁云为勇将,欲留为己用。霁云“义不忍”,拔刀断一指以示决绝。又,古人以关羽为义的典型,即因其义气过人,能舍生取义。
义,利也。“仁义未尝不利”(《二程语录》卷十九)。义、利本来相兼互济。颜习斋改董子“正谊明道”二句:“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又:“惟吾夫子先难后获,先事后得,敬事后食,三后字无弊。盖正谊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一上来就谋利,易入邪途;只讲大话不讲利,不是居心叵测,就是迂腐僵化。
(三)礼
礼是社会结构与规范的建立和制度化。“三礼”中的《周礼》又叫《周官》,所述主要是周朝的官制。其前五部分开篇都有“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官”一段话,可见“礼”就是文明社会的制度规范。所谓“周公制礼作乐”,就是指建立了一套分职任事、佐治理民的制度,奠定了古代华夏文明的基本社会秩序。古代政治称为“礼教”政治,这是原因之一。《礼记·王制》还记述了学校、教育、选才、刑狱、养老等方面的情形。法国启蒙运动的“精神王子”伏尔泰看到儒家的礼制“融合了精神与制度的双重因素”,给予高度赞扬。他赞扬的是礼制政治中的道德精神(如仁政)、先教后刑的政治原则(法律是对道德的补充)、奖励美德的社会激励优先于处罚犯罪的治理方法[2]。
礼是优雅的行为方式。辜鸿铭曾将礼译作“Art”。今道友信说:“礼是行为优雅的艺术”,“是一种优雅和模范的行动体系”。荀子说:“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修身》)。孔子“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乡党》)。所谓“礼貌”,不仅是“貌”(外表),而且是一种教养与修养,是人的精神气质的体现,是文明的程度与水准,是人性的呈现方式。儒家“文野之辨”,礼是重要途径。
礼是本于人情,以求美好。“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骨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汇注处也……礼之于人也,犹酒之于糵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礼记·礼运》)人类婚、丧等活动,君臣、父子、男女、友朋的交往,都需要有一定的形式——这些形式反映的是内在的情感与实际的关系,所以礼是“形-实一体”即礼文与真情一体,礼与仁一体。
礼是仪式。礼分散贯串在日常生活中,集中体现在典礼仪式上。今道友信说:“礼是举止文雅的艺术,以典礼为顶点。”“礼是一种以典礼为顶点的社会秩序中的精神构造。”[3]个人和社会生活中,典礼仪式性活动不少。就个人来说,洗三、满月、周岁、十岁、考取大学、结婚、升职、公司开张、生日、寿诞,最后是葬礼;就社会来说,有各种节日、庆典,各种活动的开幕闭幕,运动会的开幕式闭幕式等等。典礼仪式既营造特别的气氛,又造成欢乐的心情,具有艺术性、喜庆性,而且常常带有热烈、狂欢的因素。
礼是对贪欲、苟且的规范,即礼节、礼法。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礼有节制人的欲望和行为的功能。到荀子,遂有礼法并称:“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劝学》:“非礼是无法也。”礼法合一之后,舆论制裁、法外惩处就被大大地张扬了。
礼是人际健康的对等关系形式,即“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礼记·礼运》)。对等关系与平等关系不同:平等主要讲权力,对等主要讲义务。如要求做父亲的要像父亲,做儿子的要像儿子,讲的是义务,不是权力。讲权力则要从父、子皆是独立平等的个体上讲。《礼运》讲君臣关系,是“君臣相正”,即互相勉励匡导。所以真正实行礼教政治,是无法进行专制独裁的。
(四)智
智与一般所谓聪明、有才不同。孔子说:“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论语·公冶长》)。宁武子之智,可说是一般所谓聪明;其愚,则是智慧。这种表现为愚的智慧有两个要素:一者是出于道义,不避险难、不顾个人安危得失,尽力以行;二者不自伐,有才不自暴露,有功不自矜夸,低调踏实地做人做事,甚至于功成身退,见好就收,如范蠡之类。
有聪明无智慧常足以为害。董仲舒:“不智而辨慧獧给,则迷而乘良马也。故不仁不智而有材能,将以其材能以辅其邪狂之心,而赞其僻违之行,适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恶耳。”(《春秋繁露·必仁且智》)这样的人世间多有,精明有余,耍小聪明、使诈行骗、无原则地买好讨巧,乃至于作奸犯科无不得手、结党营私如鱼得水。凡耍手腕而目无规矩、弄权术而不讲道理者,多与此。现代教育发达,人的智力都得到很好开发,但社会竞争复杂,智力常不足以应对,所以产生不少抑郁症和精神病,这也是智慧不足之害。
所以,聪明是从智力和机变来的,常立足于一时一己之谋划;智慧是从德性和人格来的,须立足于长远大公之谋划。智慧是智力与人格的综合体现,是德性之知。德性之知包括做人的信念与信仰、对待得失成败的态度、人我天人关系的把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坚守等。
德性之知的重要表现之一是通达。通达的辞义很简单:明白。但做人明白、不犯糊涂可不简单。人生的欲求太多、太不清楚,所面对的事情太多、太复杂,都能圆融(通)无滞(达)地处理好,才是通达,真是谈何容易!
(五)信
“信”从人、言,古语所谓“言必信,行必果”,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就是信。“信”古时又从心(芯),以示做事做人恳挚真诚。至今仍合“诚信”为一词,可见心“诚”为信之本。
“信”对人十分重要,《论语·颜渊》:“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军备)。’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即是说:没有“信”,整个社会的人就都无法生存。
守信用,讲诚信,既简单又最难。世界上没有人可以毫无信用,但坚守诚信却并非容易。守“信”难,在于人容易为现实利益而放弃信,造假、作伪、欺瞒、诈骗,为自己和自己一方谋钱财、捞好处、争私权。
现实利益也是整个社会所面对而无法回避的,所以社会诚信的建设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须,不守信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难免。但是,在有些社会状态下,诚信无欺的风气比较足;而在有些社会状态下,假伪瞒骗比较普遍。所以,诚信不仅是人性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
诚信是人类的一种基本价值,因而不讲诚信本无成立的理由,但有一种价值观却为不讲诚信提供理据,从而对诚信会造成严重的伤害,这就是:为达目的不计手段,或为了所谓崇高的目的什么都可以干。比如:鼓励告密、互相揭发,以制造某种社会形势和达到对人群的控制;制造谎言、罗织罪名,以便打倒对手;抹煞事实、篡改历史,以欺骗社会和群众。古代有一句话: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作为事实判断本也不错,但若变为要全社会相信的道德判断,就会出大问题,所以古人反复提醒不以成败论英雄。当然,在今天信息化时代,这种情况再继续下去是相当困难了。
古人说:“信近于义”。信以坚守道义为基础。为达目的不守道义,无所不可为,然后成者为王,成为价值主宰,不受道德指控,甚至还要为自己编造一种道德,如果这成为一种社会风气,诚信为人还有什么基础呢?
“信近于义”还有一个意思就是不能为做坏事讲信。比如罪犯坚守“攻守同盟”,不能看作真正的守信。此容易理解,无须多说。虽然“盗亦有道”总比盗而无道强,但盗之道,非人伦正道,是违背道义、反人道的。
参考文献:
[1]刘述先.儒家思想开拓的尝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109.
[2]叶秀山,等.西方哲学史:第五卷[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31.
[3]今道友信.东方的美学[M].北京:三联书店,1991:9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