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十八届三中全会户籍改革的现实意义
2014-03-17陈孝凯
陈孝凯
摘 要 户籍制度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亮点,此次户籍制度对维护人的自由迁徙权、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激发人的活力、改善人居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十八届三中全会 户籍制度 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Regional Household Reform in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entral Committee
CHEN Xiaokai
(College of Marxism, Kaili University, Kaili, Guizhou 556011)
Abstract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reform is a bright spot in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entral committee, It has significance for maintaining people's right of free migration, break the urban-rural dual structure, inspire people's energy,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Key words CCP;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entral Committe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reform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有关户籍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尊重人的自由选择权,保障百姓生活更有尊严
一个人愿意居住在什么地方、生活在什么地方是个人自由权的范畴,是尊重个人自由选择的的体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实施的《共同纲领》第一章第五条和1954年第一部《宪法》第三章第九十条都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居住、迁徙的自由权。”之后由于出现人口频繁迁移以及复杂的国际国内因素影响,1958年1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迁移审批制度和凭证落户制度,对户口迁移作了约束性规定。1975年的宪法正式取消了公民迁徙自由的条款,至此中国人口自由迁徙现象已基本消失,形成了相对比较固定的人口居住板块结构,也逐渐形成了城乡二元对立结构。当然,到改革开放之后,为了能够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不断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所以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有关户籍制度的改革内容也频频出现,但由于受到社会发展程度及社会改革承受力等原因制约,在历次户籍改革中触及的内容不多、改革程度不深。然而这一次《决定》明确提出“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①所以说,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百姓意愿作出的重要改革内容,是渐近式改革的最大突破,改革既能避免出現户籍制度全部放开就产生一哄而上,户籍制度限制过死会导致社会僵化等现象,又能满足人的自由流动需求。这次户籍制度改革体现出人的自由居住选择权进一步扩大,因为政策将为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市、市民化提供了更多便利政策和保障措施,最终消除进城务工人员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从而维护了更多进城务工人员做人的尊严。
2 激发社会活力,调动人的生产积极性
中国农村人,即我们说的农民。可以说他们为新中国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立下了汗马功劳。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他们勤勤恳恳、激情高昂地进行农业生产,为国家重工业建设以奠定了物质基础;自改革开放以来,有大量农民工流向城市,他们有的进到工厂里,有的在工地上,但他们始终任劳任怨地工作。因此,他们为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城市建设付出了辛勤的汗水。他们中虽有一小部分幸运地成为了城市人,享受着城市人应有的待遇,不再受人歧视。但大多数农民工并不是都那么幸运,直到现在还有很多进城务工人员被称作“农民工二代”。这是一种不利于当前以及未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它阻碍社会发展活力,打击着人的生产积极性,容易引起城市人与农村人的对立情绪、滋生社会矛盾。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6261万人”。②由此可知,进城市务工的人员是一支庞大队伍。可以肯定的是,在这支庞大的队伍中不乏有人想成为、也有能力成为市民的人。当然,我们也看到这次户籍制度改革能为那些梦想在城市安家落户的进城务工人员创造了更多机会,让他们在城市里安居乐业。因此,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将会进一步调动人们为城市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3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
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现阶段发展的非正常状况,它制约着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它是国家户籍管理刚性制度社会治理下的产物,导致了同是中国人却享受着不同的社会福利、医疗卫生、学校教育、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巨大差距。但户籍制度背后也隐藏着国家资源有限的无奈。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党和国家也一直致力于解决城乡一体化,让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百姓而努力。近几年来,我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所需的各种基础服务设施在加速建成,城镇人口呈逐年增加态势。据201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显示:“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③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增强,我们有能力有勇气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最为突出的问题,即城乡利益不均的问题。《决定》提出:“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④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我国城镇化速度还会不断提速,最终会消除“农业户口”的“身份限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化。
4 缓解特大城市超负荷压力,改善人居环境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农村人口数量庞大,但由于优质资源基本都集中于大城市中,所以农村人向往城市生活由来以久。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国家允许人口自由流动政策不断放松,人口自由流动范围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农村人口涌向大城市。所以导致了中国几乎所有大城市都不堪重负的现象,城市人口剧增给城市管理、交通、资源供给、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带来了巨大压力,致使大城市自然环境、人文环境透支过度,产生了城市发展中的系列不和谐问题。例如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恶化、资源供给紧张、社会治安管理难度增大等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⑤这种放宽中等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和加强大城市落户条件限制的做法,不仅有利于缓解中国大城市超负荷的压力,改善大城市人居环境;而且也利于扩大中小城镇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让部分农村人就近进入小城镇,成为新市民,享受市民待遇。
相信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必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实现“国家好、民族好、大家好”的愿望。
注释
①④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3-11/16/c_132892941.htm.
② 钱成等.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亿[EB/OL].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 com/mrdx/2013-02/23/c_132187270.htm.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新华社,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2/23/c_114772758_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