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经验谈发展养老年金保险对寿险业的意义
2014-03-14孙玉淳
孙玉淳
内容摘要:养老年金的发展支撑了美国寿险业的半壁江山,在老龄化和城镇化的背景下,我国寿险业目前需要借鉴美国经验,通过发展养老保险来突破自身的增长瓶颈。本文系统分析了美国寿险业发展养老年金的有益经验和驱动因素,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对能否借鉴和如何借鉴美国养老年金发展经验给出了一些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美国 寿险业 年金 借鉴
寿险业近年来遭遇了严峻挑战,实为多种不利因素叠加所致。一是在多年高速发展后,我国寿险购买潜力已经基本释放完毕,发展速度明显趋缓;二是在高利率、高通胀的环境下,其他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创新,推出大量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给银保寿险产品造成重大冲击;三是寿险业长期资产管理核心竞争力的缺失,近期投资收益的偏低,以及产品销售中片面强调中短期收益,严重损害了寿险业品牌声誉。
数十年以来,养老年金支撑着美国寿险业的成长。而我国城镇化和老龄化带来的巨大养老需求,必将带来一个规模巨大的养老金融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能否借鉴以及如何借鉴美国经验,把养老保险业务作为寿险业提升保费规模、重振行业竞争力的核心业务,值得思考。
美国寿险业年金产品发展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美国寿险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寿险市场,美国寿险业发展的历史,其实就是年金保险发展壮大的历史。总体而言,养老、健康、传统寿险构成了美国寿险业三大收入来源。2011年,美国年金收入达3349亿美元,占寿险业总收入的53%;健康险保费收入1727亿元,占比27%;人寿保险年保费1275亿美元,占比20%,如表1所示。近10年来,传统人寿险发展几乎停滞,而年金则维持较快增长速度。
自1812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传统寿险产品主导美国市场超过170年,随着养老年金市场和健康险市场的发展,其比重不断下降。2006年,寿险收入达到1492亿美金的顶峰,随后呈下降态势,并于2007年被健康险超越。1970年代后,随着IRAs和401(k)等养老计划税收优惠的出台,年金逐步成为寿险业收入的主要来源,1986年,年金超过寿险占据最大市场份额,自此以后,差距不断拉大。事实上,美国寿险业经营的养老年金仅仅是巨大的美国养老资产管理的一部分,2011年美国养老资产总额达17.9万亿美元,而寿险业经营的年金资产为2.8万亿美元,份额仅为15.6%。
在产品方面,寿险公司既能通过根据生命表精算定价的定额年金,给客户提供稳定直至身故的退休收入,同时也能通过变额年金产品,帮助客户养老资产的保值增值。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两者相互补充、此消彼长。定额年金产品类似于国内的分红、传统型年金保险,为客户提供较为确定的退休利益。定额年金在资产积累阶段,按照不低于保障利率的固定利率增长,释放期时可以转换成按照保障期限或是终身的固定给付。定额年金产品能为客户提供稳定的退休收入,当外部投资机会减少时,人们倾向于选择定额年金。但保险公司在定额年金产品经营中要承担较大的利差风险。1980年以前,定额年金主导美国市场,随着高利率市场的到来和资本市场的兴起,变额年金逐步超过了定额年金。
变额年金作为一种投资连接型保险,为保单持有人提供了参与分享资本市场成长利益的机会,同时为保单持有人提供了一个或多个保证利益。变额年金将保费收入划分为两个部分:除去产品费用和保险保障费用后,大部分保费将进入独立账户。独立账户属于单位投资信托的一种,可以链接到基础指数(Underlying index)、基金或基金组合,受《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的监管。独立账户并不保证投资收益,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为消除这一风险,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保险公司开始在变额年金中附加多种类似期权的保证最小利益(Guaranteed minimum benefits, GMB),在保单持有人死亡或生存时提供某种最低利益保证。这种期权类型的保证利益,由于能够减少风险,受到了市场的欢迎。常见的保证类型表2所示。
发展到目前,变额年金产品创新不断,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少则十几种,多则几十种的投资基金,同时各种附加利益保证条款层出不穷。变额年金创新的主要推手是成熟的金融市场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大量的投资选择和风险管理手段。
以保德信公司畅销美国的“Highest Daily Lifetime Income”产品为例,该产品属于一种保证终身最小领取型(GLWB)的变额年金产品,凭借优秀的风险对冲机制和账户管理能力,能够为客户锁定一年中每一个交易日最高点的账户价值。相比其他公司的产品只能给客户提供月末、季度末的账户价值,该产品能够帮助客户100%锁定一年之中投资账户的最高价值,并以此为基数来确定可以终身给付的最低养老年金。这种产品由于可以最大程度帮助客户地对抗养老金累计过程中的资本市场波动风险,受到市场的欢迎。
在渠道方面,美国寿险业通过专业代理人、独立经纪人、综合服务经纪人、银行等渠道销售年金。2011年,19%的GLB变额年金销售来自于代理人,40%来自独立经纪人,26%来自综合服务经纪人,15%来自银行渠道。另据测算,2010年,美国寿险代理人和经纪人佣金收入有50%来自年金销售。
借鉴美国经验的背景分析
中国和美国有很大的市场差异,包括社会制度,经济水平、税收政策,监管政策等。在养老产品的发展上,如何理解美国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全球信息化、科技化、扁平化的背景下,各国的经济发展不可能是简单的重复和模仿。简单地说我国寿险市场相当于美国的某个时期,从而可以借鉴并没有多大意义。我们更需要把握的是决定美国养老年金蓬勃发展的本质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在中国的存在情况和作用程度。
(一)中美寿险市场具有相似的需求特点
一方面,我国老龄化压力将超过美国。早在20世纪40年代,美国就开始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但得益于高达2.1%的生育率和移民增长,美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比较缓慢,2011年,美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17.4%。根据测算,美国2011年有4250万人退休,到2025年和2050年,这个数字将上升到6400万和8500万人。我国未来老龄化趋势将不断加速,根据测算,未来20年,我国超过60岁的老年人口将由2010年的1.7亿人上升到2050年的4.3亿人,老年人口占比将由12.8%上升到31%。因此,在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需求方面,我国的压力甚至大过美国。endprint
另一方面,政府都只能提供有限的基本养老保障,居民被迫寻求其他养老渠道。在美国,按照《社会保障法》等规定,政府实施强制的联邦退休金制度,保险资金来自于社会保障税,目前税率约为15.3%,其中12%左右用于养老。对于企业,雇主和雇员基本上各自承担缴费的50%,对于自由职业者,则承担全部缴费,缴纳基数设置有上限和下限。2011年,在美国28多万亿美元养老金总资产中,政府养老金占比12.5%,企业年金占比64.0%,个人退休账户占比23.5%。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构成。其中最具代表性也最能代表未来方向的是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2011年城镇职工养老金记账额达到24859亿,但空账额达到22156亿。个人账户空账额继2007年突破万亿大关后,再次突破2万亿。另外,根据清华大学白重恩的测算,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以上,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北欧五国的3倍,继续提高已经没有空间。这意味着,中国养老未来将更多依赖于第二和第三支柱。
(二)我国目前金融环境与美国年金快速发展的年代相似
美国年金市场自20世纪80年代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税收因素,1974年,美国国会通过《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规定未参加其他退休金计划的雇员可建立IRAs退休金账户,享受缴费和投资收益免税,只在退休领取时缴纳个人所得税(EET税制)。同时,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收入法案》第401条第K项的规定,企业为雇主和雇员建立的养老金计划(包括待遇确定型计划和给付确定型计划),可以享受EET税收优惠。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养老税收制度经过多次改革和完善,形成了包括企业养老计划和个人养老帐户的规模巨大的养老保险市场。二是资本市场的发展,美国股市1982年起转为长期上升态势,1982-2001年,标准普尔500的年平均回报率高达15.2%。这样,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与以共同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专业理财服务,两者结合使得千家万户的普通家庭得以分享经济的成长。同时,美国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变额年金的兴起提供了大量的投资选择和风险管理工具,使之成为过去三十年中年金市场高速成长的温床。
在我国,这两大促进养老保险飞速发展的因素虽不成熟,但也已经露出萌芽并迅速发展。在税收优惠方面,从1998年起,国家和地方政府就已经通过税收政策扶持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000 年国务院颁布 《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提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可在成本中列支”。2009 年 6 月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将企业缴费扣除比例从 4%提高到 5%。其次,在资本市场方面,我国初步建立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适应多元化的投资与融资需求;国家“十二五”规划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股票发行体制改革”、“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等具体任务。在这些制约股市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解决之后,我国资本市场将有望步入一个长期的上升趋势。资本市场的发展,结合保监会对保险投资渠道和资产管理的新监管机制,将促使我国寿险业投资能力和资产收益水平长足进步。
(三)差异性不影响养老保险发展的普遍趋势
与美国相比,我国寿险市场也有很多差异。首先,在寿险税收优惠方面,无论从宽度和深度看,都比美国要低很多。其次,我国资本市场与美国相比,有较大差距。再次,在监管方面,我国目前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限制了寿险产品定价、资产投资等市场行为,削弱了保险产品的竞争力。我们也要看到,相对于居民强烈的养老需求,以及政府财力的有限,引导和鼓励民众自发购买养老年金,同时有效利用资本市场使年金保值增值是破解老龄化难题的必由之路,我国寿险市场与美国的差异并不足以改变这个养老年金发展的普遍趋势。
另一方面,这些差异只是程度上而非本质上,并且这些差异正在积极地趋同中。例如,税收优惠虽然非常重要,但不是美国消费者购买养老保险的全部原因,有相当部分年金保险由于超出税优限制等原因,而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在2002-2003年,有50%左右的变额年金是作为不合格退休计划而没有享受税收优惠的。此外,在税收政策、资本市场和监管政策上,我国都在积极学习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
未来我国寿险养老保险产品发展趋势及其制约因素
根据美国年金保险市场发展的经验以及我国实际情况,可以认为,养老保险的产品将逐步成为寿险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支撑。
首先,城镇化和老龄化将导致规模空前的养老金融市场产生。2013年《投资蓝皮书》指出,2030年中国城镇化水平将达到70%,未来20年将有3亿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大量农村人口将失去传统的土地养老保障,加上空前规模的老龄化浪潮,我国居民的养老压力将不断加大。在巨大的养老压力下,攒足养老费用将成为每一个人面临的共同话题。我国规模巨大的储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居民对缺乏养老保障的担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一季度储户问卷调查结果表示,居民44.5%倾向于“更多储蓄”, 37.6%倾向于“更多投资”,只有17.9%的居民倾向于更多消费。
其次,定额年金在相当长时间内将占据主流。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居民更偏好于保本理财,加之资本市场的走势大起大落,居民不愿意自己承担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对于资产管理型产品,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业务员,都还未做好充分准备。例如,目前万能险和投连险实施透明的费用扣除,在销售实务中无论是业务员还是客户都很难接受。实际上,定额年金产品或类似功能的两全产品已经成为目前个人渠道主流产品。国内最大的个人渠道寿险公司中国平安在2012年,其销量最大的五款产品都是类似于定额年金的快速返还型分红产品。endprint
最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资产管理型产品将逐步发展壮大。分享国家经济成长结果,是养老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由于定额年金作为资产负债业务,保险公司承担巨大的利差损风险,必然会选择风险较小、收益较低的固定回报类产品,难以分享资本市场的成果。因此,从美国经验来看,客户承担投资风险的变额年金型产品将越来越被市场所接受。2011年5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保监寿险〔2011〕624号)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引进新的保险险种——变额年金,以期通过推动投资型和养老型保险产品的创新来丰富和改善保险市场的险种结构。但是,由于近年来股市走势低迷,阻碍了变额年金的推广。
目前,存在两个制约养老保险发展的风险因素:一是资本市场能否稳定回报。美国尽管饱受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冲击,但美国股市除了2008当年下跌30%之外,接下来几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2009至2011年,道琼斯指数分别上涨19%、11%和6%。反观我国股市,始终是一个极不成熟的市场,波动剧烈,且整体回报很低。二是能否发展普惠的养老税收优惠制度。纵观美国养老税收优惠制度的演进历程,最重要的趋势就是普惠所有人群。通过个人年金计划和企业年金计划,美国几乎所有的人都能享有养老税收优惠,并且政府还会对养老计划进行非歧视缴费检查,确保计划不会偏袒高收入者。而我国实行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由于种种原因,只有一小部分企业职工能够享受,而且企业内部缴费也差异很大,因而公平性被广泛诟病,目前在研究的上海个人养老税收递延制度,也因代表性不足,公平性不够,操作复杂而迟迟未能出台。
政策建议
当前,无论监管机关和企业都应该站在寿险业发展的战略角度,思考如何把握养老机遇,做大做强养老年金这个重大问题。
一是呼吁发展简单而普惠制的养老税收优惠制度。考虑到操作的可行性,笔者建议政府能按照出口所得税退税的形式,给每个人提供1000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的税收扣除额度,这个税收扣除额度,既可以通过所得税收入凭证退税,也可以通过其他有效税收发票退税。
二是破除养老保险发展的各种限制。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风险保障来谈寿险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终身养老保障,避免财富贬值也应成为寿险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是要减少养老产品定价利率的限制,目前2.5%的定价利率与高涨的市场利率倒挂,严重阻碍了长期定额年金产品的竞争力。其次要鼓励大力发展新型寿险产品。以变额年金、万能寿险为代表的透明、灵活的新型保险产品,由于保证了消费者知情权和投资选择权,减轻了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风险,成为多数国家寿险产品的主流,代表了寿险业发展的普遍趋势。我国寿险业在21世纪初也曾经迎来了多种新型产品蓬勃发展的局面,但由于片面理解会计准则、保险保障导向等种种原因,导致目前分红险一支独大的局面,这是与国际潮流背道而驰的。
三是积极发展养老保险业务,积累客户和品牌资源。目前,储蓄替代型业务仍然是寿险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产品包括中短期两全型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在银行理财类产品大行其道的今天,销售这类产品给保险公司带来很多问题。一是竞争优势不明显,此类产品无论从收益和灵活性上都很难与银行理财、信托等产品相比;二是销售误导严重,业务员往往通过夸大收益销售产品,影响寿险业声誉;三是承保价值低,投资压力大,容易带来全行业的风险。如果能够发掘客户的养老需求,把这些储蓄型业务转化为长期养老年金业务,就能利用自身长期理财优势,解决客户养老的终极理财目的,从而化解上述问题。目前,很多寿险公司已经在个人、银代等渠道推出了多款类似于定额年金的终身养老产品,并且取得了很好的销售效果。
四是加大创新力度,提升自身能力。寿险公司要从现代养老保险产品经营的标准出发,培育变额年金投管、帐管、风控方面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向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养老年金产品,确保在可能是未来全球最大的中国养老资产管理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www.acli.com.ACLI Life Insurers Fact Book,2012
2.www.limra.com.LIMRAs Fact book.2011 Trends in the United States
3.www.limra.com.The Retirement Income Reference Book,2012
4.www.limra.com.U.S. Individual Life Insurance Sales Trends, 1975-2012 (2013)
5.www.ici.org.2012 Investment Company Fact Book
6.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13年第1季度储户问卷调查报告
7.祁斌.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华网,2012-2-15
8.每日经济新闻.2012最好卖寿险TOP20,2013-4-10endprint
最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资产管理型产品将逐步发展壮大。分享国家经济成长结果,是养老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由于定额年金作为资产负债业务,保险公司承担巨大的利差损风险,必然会选择风险较小、收益较低的固定回报类产品,难以分享资本市场的成果。因此,从美国经验来看,客户承担投资风险的变额年金型产品将越来越被市场所接受。2011年5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保监寿险〔2011〕624号)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引进新的保险险种——变额年金,以期通过推动投资型和养老型保险产品的创新来丰富和改善保险市场的险种结构。但是,由于近年来股市走势低迷,阻碍了变额年金的推广。
目前,存在两个制约养老保险发展的风险因素:一是资本市场能否稳定回报。美国尽管饱受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冲击,但美国股市除了2008当年下跌30%之外,接下来几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2009至2011年,道琼斯指数分别上涨19%、11%和6%。反观我国股市,始终是一个极不成熟的市场,波动剧烈,且整体回报很低。二是能否发展普惠的养老税收优惠制度。纵观美国养老税收优惠制度的演进历程,最重要的趋势就是普惠所有人群。通过个人年金计划和企业年金计划,美国几乎所有的人都能享有养老税收优惠,并且政府还会对养老计划进行非歧视缴费检查,确保计划不会偏袒高收入者。而我国实行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由于种种原因,只有一小部分企业职工能够享受,而且企业内部缴费也差异很大,因而公平性被广泛诟病,目前在研究的上海个人养老税收递延制度,也因代表性不足,公平性不够,操作复杂而迟迟未能出台。
政策建议
当前,无论监管机关和企业都应该站在寿险业发展的战略角度,思考如何把握养老机遇,做大做强养老年金这个重大问题。
一是呼吁发展简单而普惠制的养老税收优惠制度。考虑到操作的可行性,笔者建议政府能按照出口所得税退税的形式,给每个人提供1000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的税收扣除额度,这个税收扣除额度,既可以通过所得税收入凭证退税,也可以通过其他有效税收发票退税。
二是破除养老保险发展的各种限制。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风险保障来谈寿险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终身养老保障,避免财富贬值也应成为寿险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是要减少养老产品定价利率的限制,目前2.5%的定价利率与高涨的市场利率倒挂,严重阻碍了长期定额年金产品的竞争力。其次要鼓励大力发展新型寿险产品。以变额年金、万能寿险为代表的透明、灵活的新型保险产品,由于保证了消费者知情权和投资选择权,减轻了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风险,成为多数国家寿险产品的主流,代表了寿险业发展的普遍趋势。我国寿险业在21世纪初也曾经迎来了多种新型产品蓬勃发展的局面,但由于片面理解会计准则、保险保障导向等种种原因,导致目前分红险一支独大的局面,这是与国际潮流背道而驰的。
三是积极发展养老保险业务,积累客户和品牌资源。目前,储蓄替代型业务仍然是寿险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产品包括中短期两全型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在银行理财类产品大行其道的今天,销售这类产品给保险公司带来很多问题。一是竞争优势不明显,此类产品无论从收益和灵活性上都很难与银行理财、信托等产品相比;二是销售误导严重,业务员往往通过夸大收益销售产品,影响寿险业声誉;三是承保价值低,投资压力大,容易带来全行业的风险。如果能够发掘客户的养老需求,把这些储蓄型业务转化为长期养老年金业务,就能利用自身长期理财优势,解决客户养老的终极理财目的,从而化解上述问题。目前,很多寿险公司已经在个人、银代等渠道推出了多款类似于定额年金的终身养老产品,并且取得了很好的销售效果。
四是加大创新力度,提升自身能力。寿险公司要从现代养老保险产品经营的标准出发,培育变额年金投管、帐管、风控方面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向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养老年金产品,确保在可能是未来全球最大的中国养老资产管理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www.acli.com.ACLI Life Insurers Fact Book,2012
2.www.limra.com.LIMRAs Fact book.2011 Trends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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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www.ici.org.2012 Investment Company Fact Book
6.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13年第1季度储户问卷调查报告
7.祁斌.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华网,2012-2-15
8.每日经济新闻.2012最好卖寿险TOP20,2013-4-10endprint
最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资产管理型产品将逐步发展壮大。分享国家经济成长结果,是养老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由于定额年金作为资产负债业务,保险公司承担巨大的利差损风险,必然会选择风险较小、收益较低的固定回报类产品,难以分享资本市场的成果。因此,从美国经验来看,客户承担投资风险的变额年金型产品将越来越被市场所接受。2011年5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保监寿险〔2011〕624号)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引进新的保险险种——变额年金,以期通过推动投资型和养老型保险产品的创新来丰富和改善保险市场的险种结构。但是,由于近年来股市走势低迷,阻碍了变额年金的推广。
目前,存在两个制约养老保险发展的风险因素:一是资本市场能否稳定回报。美国尽管饱受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冲击,但美国股市除了2008当年下跌30%之外,接下来几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2009至2011年,道琼斯指数分别上涨19%、11%和6%。反观我国股市,始终是一个极不成熟的市场,波动剧烈,且整体回报很低。二是能否发展普惠的养老税收优惠制度。纵观美国养老税收优惠制度的演进历程,最重要的趋势就是普惠所有人群。通过个人年金计划和企业年金计划,美国几乎所有的人都能享有养老税收优惠,并且政府还会对养老计划进行非歧视缴费检查,确保计划不会偏袒高收入者。而我国实行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由于种种原因,只有一小部分企业职工能够享受,而且企业内部缴费也差异很大,因而公平性被广泛诟病,目前在研究的上海个人养老税收递延制度,也因代表性不足,公平性不够,操作复杂而迟迟未能出台。
政策建议
当前,无论监管机关和企业都应该站在寿险业发展的战略角度,思考如何把握养老机遇,做大做强养老年金这个重大问题。
一是呼吁发展简单而普惠制的养老税收优惠制度。考虑到操作的可行性,笔者建议政府能按照出口所得税退税的形式,给每个人提供1000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的税收扣除额度,这个税收扣除额度,既可以通过所得税收入凭证退税,也可以通过其他有效税收发票退税。
二是破除养老保险发展的各种限制。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风险保障来谈寿险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终身养老保障,避免财富贬值也应成为寿险业的核心竞争力。首先是要减少养老产品定价利率的限制,目前2.5%的定价利率与高涨的市场利率倒挂,严重阻碍了长期定额年金产品的竞争力。其次要鼓励大力发展新型寿险产品。以变额年金、万能寿险为代表的透明、灵活的新型保险产品,由于保证了消费者知情权和投资选择权,减轻了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风险,成为多数国家寿险产品的主流,代表了寿险业发展的普遍趋势。我国寿险业在21世纪初也曾经迎来了多种新型产品蓬勃发展的局面,但由于片面理解会计准则、保险保障导向等种种原因,导致目前分红险一支独大的局面,这是与国际潮流背道而驰的。
三是积极发展养老保险业务,积累客户和品牌资源。目前,储蓄替代型业务仍然是寿险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产品包括中短期两全型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在银行理财类产品大行其道的今天,销售这类产品给保险公司带来很多问题。一是竞争优势不明显,此类产品无论从收益和灵活性上都很难与银行理财、信托等产品相比;二是销售误导严重,业务员往往通过夸大收益销售产品,影响寿险业声誉;三是承保价值低,投资压力大,容易带来全行业的风险。如果能够发掘客户的养老需求,把这些储蓄型业务转化为长期养老年金业务,就能利用自身长期理财优势,解决客户养老的终极理财目的,从而化解上述问题。目前,很多寿险公司已经在个人、银代等渠道推出了多款类似于定额年金的终身养老产品,并且取得了很好的销售效果。
四是加大创新力度,提升自身能力。寿险公司要从现代养老保险产品经营的标准出发,培育变额年金投管、帐管、风控方面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向消费者提供有竞争力的养老年金产品,确保在可能是未来全球最大的中国养老资产管理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www.acli.com.ACLI Life Insurers Fact Book,2012
2.www.limra.com.LIMRAs Fact book.2011 Trends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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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www.ici.org.2012 Investment Company Fact Book
6.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13年第1季度储户问卷调查报告
7.祁斌.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华网,2012-2-15
8.每日经济新闻.2012最好卖寿险TOP20,2013-4-1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