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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鸟饰现象的文化探析

2014-03-14李艳坡吉林大学文学院长春130012

名作欣赏 2014年26期
关键词:车马诗经

⊙李艳坡[吉林大学文学院, 长春 130012]

《诗经》鸟饰现象的文化探析

⊙李艳坡[吉林大学文学院, 长春 130012]

《诗经》中有大量以鸟的形象或鸟羽为装饰的诗句,体现在鸟饰的服装、旗帜、车马、舞蹈四个方面。统观这些诗句,它们的含义存在一种内在的有机联系。这些联系包含着比《诗经》时代更早的原始观念,它们与周之礼乐文明相结合,构成了《诗经》的独特魅力。

以鸟为饰 妇女公服 车马 旗帜 鸟图腾推介语

《名作欣赏》为吉林大学三名硕士生同学开办一期专栏,并邀请我写出简短的导语,我感到很荣幸。当下风尚,发表论文首先看其地位、资历,其实,人的地位并不能说明文章的水平,往往有年轻学子写出高质量的美文。我在吉林大学任教多年,也经常会发生在阅读学生论文中所产生的感动、感叹,只不过,囿于其尚属学生的身份地位,往往不能得以顺利发表。从这个角度来说,《名作欣赏》愿意为研究生甚至本科生举办专栏,也可以说是一件扶持年轻学者的好事。

此次发表的三篇文章,总体来看,都能从中国古代文学专业领域的具体问题出发,在认真收集文献材料的基础上,各抒己见,自成其说。三篇选题都有创新之处,特别是能够参与讨论学术热点话题,富有创见,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论《诗经》,从名物切入,从《诗经》中的鸟饰现象到盛行的商周“鸟图腾”说,由诗入史,以史解诗,尽得诗史互证之妙;论苏轼,着诙谐诗文一类,反观苏轼的文学与人生,不失为独辟了解读苏轼的另一蹊径;论《红楼》,则就小人物话题展开,赵姨娘和平儿的身份相似,而命运却大相径庭,作者独具慧眼地比较分析,论《红楼》而非限于《红楼》,体现出对于现实人生的关注和思考。总体来看,三位同学的文章内容充实,观点新颖,论证翔实,语言简洁流畅,体现出作者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是硕士研究生不可多得的佳作。

————木斋(吉林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在《诗经》产生的年代,鸟已经成为华夏民族重要的文化符号被广泛应用。在《诗经》中,不仅可以看到大量描写鸟类的诗句,还有很多以鸟类的具体形象或抽象形象作为装饰的现象,如绘有鸟类形象的服装,以鸟为图案的旗帜,鸟羽装饰的车马,持有鸟羽的舞者等。这些诗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象征系统,体现出商周时期特有的文化风貌。

一、以鸟为饰的公服和旗帜

《诗经》时代,贵族服饰所用的材质、图案往往用以区别身份和地位,在不同场合,也要穿戴不同衣饰,以表明或庄重、或肃穆、或公平、或省俭的态度。《风·君子偕老》中有“象服是宜”“兮兮,其之翟也”句,描写卫夫人宣姜参与祭祀时的服饰之盛。“象服”指王后的礼服“衣”,上绘雉图。后句的“翟衣”,毛传云“:揄翟、阙翟,羽饰衣也”,孔颖达《毛诗正义》认为,所谓的“羽饰衣”,并不是用羽毛装饰衣服,而是“画羽以饰衣”。出土文物也证明了衣裳绘图这一工艺记载的可靠性:1975年在陕西省宝鸡市发掘了两座西周前期的殉葬墓,出土的西周时期的丝织品实物表明,西周的刺绣工艺是绣染一体的,先用丝线绣出轮廓,再大面积地涂抹染色材料,最后形成了衣服上的彩色图案。①

周民对于衣饰上图案的种种规定,源于其对华夏文明的坚守和追求,而服饰文章制度是华夏文明的外在体现。明确服饰文章规则,建立一套为华夏民族所认同的礼仪制度,是实现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长远来讲,也有助于提高民族认同感。《尚书·益稷》中记载了舜指导禹用文章礼仪制度来治理国家“: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绣,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注云:“华,象草华;虫,雉也。”华虫即雉鸟。鸟的形象作为一种装饰性图案,经常出现在贵族的服饰上,取其色彩华美,以为盛饰,将表明身份地位的生硬职能融化进织罗帷裳的魅影中去,既有别,又有和,体现着《诗经》时代人们的观念和智慧。

鸟类缤纷的色彩极具美感,大概很早就启发了人们织绣为文、染画为章的灵感,《尔雅》《说文》具雉名,凡十四种,《周礼·内司服》举王后衣之雉图,凡三种,皆各有别称,各有形态。②可见,女性贵族的“公服”对于鸟类图案的规定则更加细致,不同身份、等级的女性在不同的场合要按照规定穿戴衣饰,越是高等级、严肃场合的衣饰,其图案越是与鸟有关。《周南·葛覃》云:“薄污我私,薄我衣。”传云:“私,燕服也。妇人有副盛饰,以朝视舅姑,接见于宗庙,进见于君子。其余则私也。”毛传区分了“公服”和“私服”的用法,拜舅姑、入宗庙、见君子要穿正式的“公服”,其余场合穿“私服”。妇女的“公服”凡六种,《周礼·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衣、揄翟、阙翟、鞠衣、衣、衣、素沙。凡祭祀宾客,共后之衣服,级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衣服,共丧衰亦如之。”六服中祭衣有三,即“衣”“揄翟”“阙翟”,合称为“三狄”,“三狄”皆以“副”为首饰,配以同色系大带、蔽膝、舄等。在应用场合方面,从祭先王则服衣,祭先公则服揄翟,祭群小祀则服阙翟。这种制度以不同大小、毛色的鸟来象征不同等级或场合的女性,在强调社会功能的同时,具有很强的装饰性。

《诗经》所提到的旗帜,大多在《雅》《颂》篇目描写的庄严、热烈、宏大的场面中出现,以烘托仪庆场合或战争场面的气氛。涉及鸟图案为装饰的,有、旌、三种。《尔雅·释天》曰“有铃曰”,孙注:“铃在上,者画龙。”“”是在竿头上悬铃、在帛上画龙的旗帜。这里所悬的铃,往往是鸟首的鸾铃,如“君子来朝,言观其。其淠淠,鸾声”(《小雅·采菽》)。“旌”是以羽毛装饰的旗子,又称“麾”或“绥”,《说文》解释为:“游车载旌,析羽注旄首,所以精进士卒。从生声。”所谓“萧萧马鸣,悠悠旆旌”(《小雅·车攻》),所指的就是这种羽毛装饰的田猎旗帜。“”是将鸟隼的形象绘于旗面之上的旗子,《尔雅·释天》“错革鸟曰”,取鸟隼疾飞、迅猛、成群的特点,以鼓舞士兵的作战士气,因此军队出征、贵族田猎常常建。如《小雅·出车》记载周宣王讨伐狁胜利,颂扬了统帅南仲的赫赫战功,有“彼斯,胡不旆旆?”句;又如《大雅·桑柔》描绘了周厉王时战乱频仍的史事,使用“四牡,有翩”作为开端,乱世兵革灾祸之景仿佛近在眼前。

二、以鸟为饰的车马和舞蹈

鸟羽是鸟身上最具装饰性的部分,也可以视为鸟的一种象征,在《诗经》中,凡是鸟羽出现的地方,都与仪式性的场合有关。

《诗经》时代,车马既是贵族的出行工具,也是礼仪用品,更是重要的战争装备,所以《诗经》中出现了大量对车马装饰的描写。单人骑马技术在马鞍和马镫出现之后才广为流传,而周代没有马鞍和马镫,单人骑马的实用价值也不高,《诗经》中所提到的马,一般以四马一车的形式搭配在一起使用。

《诗经》中描写的马车,经常使用鸟饰或鸟羽,以达到装饰效果。《卫风·硕人》记述了齐女庄姜嫁给卫庄公时的盛大场面,庄姜出身显贵,宝马香车,仪态万千,远道盛装而来,诗全用赋法,反复铺陈其盛饰、发、华服、容貌,形成了场面宏大、气氛热烈的效果。诗中描写庄姜乘坐的马车,“四牡有骄,朱镳镳,翟以朝”;毛传:“翟,翟车也,夫人以翟羽饰车;,蔽也。”“”是车上起遮蔽作用的部分,妇女乘车不可示人,故所乘之车一般用“”。“”一般为竹制,如“载驱薄薄,簟朱”是也,这里的“”为翟羽组成,突出了婚礼场面的隆重以及卫夫人庄姜的声势赫。笺云:“此又言庄姜自近郊既正衣服,乘是车马以入人君之朝,皆用嫡夫人正礼。”可见以翟羽作车是国军嫡夫人身份地位的象征,而且到了近郊正衣服车马,以翟羽为车的实用性很低,使用翟羽大多是出于礼仪的需要。

鸟的形象也经常化作装饰性部件,成为车马器的一部分,带来灵动的美感。如“约错衡,八鸾”(《小雅·采芑》),“百两彭彭,八鸾锵锵”(《大雅·韩奕》),“约错衡,八鸾”(《商颂·烈祖》)等。鸾是凤凰的别名,《说文》:“鸾,神灵之精也,赤色五彩,鸡形,鸣中五音。”由于鸾的鸣叫声音清脆悦耳,车上的铃铛往往做成鸾首形,称为“鸾铃”。鸟形也见于车饰的其他小部件,如“车鸾镳,载猃歇骄”(《秦风·驷》),镳是马衔露在马嘴外面的部分,这里描写了秦国国君出猎所乘车马的细节,赞美了射猎的英武和从容之态。

舞蹈是《诗经》时代礼乐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传达着特定的含义。有些在宫廷场合表演的舞蹈以羽毛为道具。如《邶风·简兮》描写了卫国宫廷的大型舞蹈“万舞”的宏大场面,“万舞”分为“武舞”和“文舞”两个部分,武舞主要表现田猎、战争主题,舞者或持干戚,或驾战车,孔武有力;文舞则表现礼乐主题,“左手执龠,右手秉翟”,体现祥和安乐。孔子云“文质彬彬”,其之谓也。《王风·君子阳阳》描写的是平王东迁以后,周王国内部政事废弛,乐工追求安逸的生活态度。“君子陶陶,左执,右招我由敖”,郑笺:“舞者所持,谓羽舞也。”朱传:“,舞者所持羽旄之属。”③东周王国虽失去了实际上天下共主的地位,但其礼乐仍沿袭天子旧制,执而舞有可能是较高级别才能享用的乐舞形式。

除了等级分明的宫廷乐舞外,持羽而舞的现象还出现在巫祀活动中。《陈风·宛丘》有“无冬无夏,值其鹭羽”“无冬无夏,值其鹭”的诗句。陈国地处偏南,受楚风好巫文化的影响,加上陈统治者好观巫术,陈国人多信巫祝之术,保留了较多的上古巫觋遗风。毛传:“鹭鸟之羽,可以为翳”;郑笺:“翳,舞者所持以指麾。”此诗描写女巫师手执白色鹭羽翩翩起舞,采用叠句写法,表现巫祝场面无论寒暑,气氛同样热情洋溢,体现出《诗经》时代人们对于生命和活力的追求。

三、以鸟为饰现象的文化分析

毫无疑问,以鸟为饰体现出的文化现象脱胎于先民对于鸟这种动物的自然观察和以此为基础的文化观念。在先于《诗经》时代的社会中,鸟的意象曾经与部落文化的起源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如《商颂·玄鸟》开篇首句用“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记录商族的起源,就是将自己的女性祖先与鸟联系在一起的最初记忆。《诗经》中出现的明确地将鸟图案绘制在衣服上或使用鸟羽做车马装饰的实例全部是女性贵族在礼仪场合的表现,且女性贵族的身份是诸侯国国君的嫡夫人。某种程度上,《诗经》时代,鸟的文化形象承载了对于女性祖先的情感记忆——繁殖记忆和保护记忆。

一方面,鸟的文化形象与男女情爱和种族繁衍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的关联,鸟的形象作为情诗的起兴之句在《诗经》中亦颇多,这种观念也同样体现在固化的鸟的形象里:《小雅·无羊》表达了牛羊繁多的美好愿景,末句“维矣,室家溱溱”指梦到了绘有鸟图案的旗子,预示着家族添丁进口、人丁兴旺。另一方面,鸟的文化形象还象征着勇气、信念等,取鸟隼疾飞、迅猛、成群的特点,这解释了鸟的形象出现在田猎、战争场合,作为重要的车马装饰、旗帜图案,侧面烘托了将士孔武有力、军容齐整等精神面貌。

基于以上两点以及一些其他的证据,学界一直存在“鸟图腾”的观点商榷。笔者认为,就图腾所要求的必须特征而言④,第一,中国《诗经》时代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国家形态,时间上晚于图腾所应盛行的母系氏族社会时代;第二,图腾崇拜需要相应的图腾禁忌,《诗经》时代没有体现出对于鸟类任何的语言禁忌或饮食禁忌,在婚姻六礼中甚至两次提到射杀大雁作为必不可少的礼物,也没有出于崇拜需要豢养或埋葬任何一种鸟的实例。因此,其他民族的图腾崇拜与华夏先民对鸟的文化观念有现象上的相似之处,但《诗经》的创作基础不能以“鸟图腾”来概括。

总而言之,《诗经》中体现的鸟的文化形象更多的是基于对于鸟形象的模仿从而形成的相对统一的共同观念,这种观念是华夏民族最初形成的认同感的一部分,这种认同感的记忆痕迹在《诗经》时代保存在了女性礼仪中、车马部件中、旗帜装饰中,在《诗经》章句里,散发着其原始力量和独特精神。这种理性和激情的恰到好处的结合,构成了《诗经》的独特魅力。

① 李也贞、张宏源、卢连成、赵承泽:《有关西周丝织和刺绣的重要发现》,《文物》1976年第4期,第60—63页。

② 扬之水:《诗经名物新证》,天津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第366—367页。

③ 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7页。

④ 主要参考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中提出的关于图腾禁忌的学说。

[1] 孔颖达.毛诗正义[M].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整理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 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 1989.

作 者:李艳坡,吉林大学文学院文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

编 辑:杜碧媛 E-mail:dubiy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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