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国际税收杂志
2014-03-13张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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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审议通过,标志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总体目标、思路方面已达成共识,只剩具体落实问题。三方面的任务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难说哪个更重要。但从具体操作来讲,预算制度改革可为一个突破口,其中《预算法》的修改无疑是重点。总体方案出来后,《预算法》讨论通过的时间也不会远了。
@风林火山: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从重要性上讲,可与1994年分税制改革相提并论,但改革的重点完全不同。1994年改革的焦点是财政收入的划分,使中央在财政收入分配中取得主导地位,而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范围比上次要宽,而财力分配则相对被淡化。
@李迅雷:关于财税改革的几点认识:一、未来财税改革重在创造公平机会;二、以压缩财政支出应对财政困难;三、摸清底细、抑制扩张、堵歪门、开正道,解决地方债务问题;四、分税制改革方向是上收事权,而非下放财权。
@证券市场ABC:在国家大力倡导“结构性减税”的同时,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一些税收也有待进一步减免。日前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财税改革波及资本市场,其中税费环境的优化有望在监管层的推动中逐步提速。
(网友热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
@贾康:有多套房、住豪宅的人应该给国家金库多做些贡献,抽肥补瘦,政府手里的钱再转回来扶助弱势群体。估计房地产税2016年前后可见到眉目。
@任志强:与专家讨论房地产税等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多数人认为世界各地的房地产税(或类似税)多是地方所属的、专为地方提供公共服务的税种。但在中国或许存在一定难度。征税权与纳税人权利之间若无协商机制,就会存在矛盾。所以,立法要同时解决收与支合理的问题。
@种菜李志飞:房地产税改革或将以尊重房屋市场价值为基础。区别于现在房产税根据原值计税,未来可能要根据房产市场评估值计税。有人指出,房产升值主要因为土地升值,所以有必要更名为“房地产税”,征税范围将会扩展到个人。
(网友热议房地产税立法相关问题)
@巴曙松:FATCA生效后,外国金融业必须跟美方签订《外国金融机构(FFI)协议》,并从2015年9月开始配合提供美国客户资料。此举将加重金融机构的执行成本,而且还要取得客户同意,否则会有很多困扰。国际大行或许开始惧怕接受美国大客户了。
@翁武耀:美国同意向华提供中国公民美国账户信息,两国就FATCA达成协议。在我看来,这很好地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和尊严。只不过讨论时不能把避税与逃税混为一谈,FATCA是旨在打击海外逃税的。这一协议具有深远意义。
@陈思进:美国FATCA法案生效之后,全球拥有美籍或持绿卡(合法居留证)的富豪瞒税更难了,因为不管把钱放在那里,拜新法案所赐,山姆大叔税务官员的手都可以伸进他们口袋。中国的富豪也要当心,因为中国已与美国财政部达成初步协议。美海外查税利好中国反腐。
@COHIBA资本图腾:FATCA目的是为反逃税,当然在反贪腐方面也有间接的效果。美国并非为了配合其他国家的反贪腐政策而出台FATCA。作为被动措施,各国还是需要靠自身力量和自主政策主动揭发问题,美国能做到的只是配合。
@陶短房:对于中国而言,真想借此机会推动反腐的深入,就不能仅仅等待美国“送礼上门”,而应制订类似FATCA这样的法规,并像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反“避税天堂”、签对等交换协议那样,让自己的努力和决心在更大广度、深度得到体现,惟如此,贪腐分子才会有所戒惧,对等交换来的相关金融账户信息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网友热议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正式生效)
张鸿飞 整理
责任编辑:韩 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