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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前期中国乡村发展的弱势地位探析
——以江苏城乡关系为考察视角*

2014-03-12樊翠花王鸿斌

关键词:农民农村

樊翠花,王鸿斌

(盐城师范学院 社会学院,江苏 盐城 224051)

在中国古代,从某种程度上说,城市在政治上统摄乡村,在经济上依赖乡村,城乡差异更多地表现在功能层面,城乡关系总体上是平衡、稳定的。而到了近代,城乡在联系不断加强的同时,矛盾也随之加剧。“在手工业经济时代,城乡关系似乎有一个完整的配合形式,因之调和多于冲突;在工业化后的城乡之间,似乎没有完整的配搭形式,因之冲突多于调和。”[1]城市一方面攫取乡村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另一方面又缺乏对农村的助推力。到20世纪前期,城乡关系失衡,一边是现代化程度日益增强的大城市,另一边却是贫困落后的广大乡村。在城乡交易地位、租税负担、资金、优质人口、社会话语权等方面,乡村都处于弱势地位,城乡不协调是近代社会主要问题之一。

一、乡村交易地位的下降

近代以降,中国乡村社会自然经济逐步解体,工业生产和商品经济日渐发展,城乡产品的双向流动态势日益明显。在农村,由于洋货和城市工业品的排挤,农村家庭副业受到沉重打击。土布、手工磨面粉、旱烟、植物油等逐渐被机织布、机制面粉、纸烟、煤油等取代。“在1910年以前,省际的或长距离的贸易主要是经营奢侈品的,而且是由官吏和地主阶级控制的,虽然就数量方面说,远销的粮食也同样有很大的数目。从农民个人方面的观点来看,这个贸易大部分都是单方面的。货物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但是除了富裕的土地占有者之外,却很少有东西从那些城市中拿回来。可是,到了二十世纪中叶,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他们的产品输送给现代的工厂,在那里加工并且其中也有部分回到农村。”[2]147

但是,在城乡产品双向流动日益频繁的过程中,农民却被迫卷入不等价交换的漩涡中,越来越难以自拔。农民作为农产品的初始生产者和工业品的终端消费者,要承受更多的购买和贩卖损失,“对于购买物品或贩卖农产往往受较有知识、较有组织的商人阶级欺弄……农民购买用品不仅在消费方面,农家的生产用品,如农具、肥料、种子等都包括在内。在乡村的小农自己没有余钱,差不多甚么物品全是现用现买……商人利用这种现状从中抑勒居奇,操纵市价,以博厚利。我国农民大都于收获之后急需出售,其农产之大部分作抵偿借款用途……于是货物充斥市面,而市价低廉,奸商更得从而操纵……这种转展贩卖的程序里面,一方面农民因需款急切,而不能善价脱售,一方面奸商搀水搀假致影响农产的销路。”[3]由此,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抬高工业品销售价格,扩大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加剧着城市对农村的剥夺。

近代农产品价格总体上呈日趋跌落之势,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不断被拉大。据陈其广对工农产品交换比价相对水平分析研究的总体判断结果,“这意味着在1867—1949年共83年中,工农产品交换比价不利于农产品的竟有79年之多,占95.2%,有利于农产品的只有4年,占4.8%”[4]159。在农民将农产品低价(相对农用品)卖出,将农用品高价(相对农产品)买进的过程中,农产品的购买力日趋下降。据有关江苏武进的调查,以1910—1914年的平均价格为基数,农产品卖出价格的涨幅指数始终低于农用品买入价格的涨幅指数,农产品购买力的指数1931年为96,1932年为88,1933年则为70[5]670,二十余年间,购买力下降约30%。20世纪30年代初,南通元麦“每石售价仅四元有奇,大麦则售至二元四角左右,稻则售价不足五元。以稻、麦价格言,较之前数年之价,约仅当一半。农产品价格之贱,为从来所未有,而农品以外之物价,则多仍维旧观,于此现象下,农人售出其谷物而购其他物品,已呈最不利之势”[6]160。宜兴也如此,自1927—1934年的七年间,“单盐一项,就加价七倍,而猪肉呢?恰巧倒跌了七倍,凡是由农家劳力换来的东西,都不值钱”[5]670。

吴承明曾深刻地指出工农产品交换剪刀差的“奥妙”:工业品的价格水平是在通商都市决定的,要经过批发、中转、零售等许多环节销往内地和农村,每个环节都要加上商业利润、利息、捐税等,是逐级加价的。“农产品是由农村和内地流往通商都市,它们往往要比工业品经过更多的中间环节。但是,它们的价格水平(基准价)也是由通商都市这一头决定的,因而在流通中,它们是按已定的价格水平逐级压价,以充商业利润、利息、捐税的。在逐级加价和压价中,进一步扩大了工农业产品价格差,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削。”[7]280

近代农业原料和工业成品间不等价的交换关系虽然可以说符合价值规律,但结果之一是农村在与城市的交易往来中处于弱势,大量的粮食、货币和能源从乡村向城镇运输转移,农村商品化带来资源都市化。自城乡分工后,“从此乡村完全沦落在城市的支配之下,一任城里人的心意,裁剪出各式各样的原料制造的场所。乡里人需要看城里人的脸色,似乎喜怒哀乐也要跟着喜怒哀乐,乡里人在生产的领域中再也没有以往那种独立自主的自由。土地上的五谷,不再是丰衣足食的靠山,而是城市工厂的原料”[1]。于是,农村成为了城市廉价农业原料的“忠实”供应地。

二、乡村赋税负担的沉重

19世纪末20世纪初,田赋、粮捐、盐税、膏税、酒税等名目繁多的赋税增加,最终大都转嫁到了农民身上。关于中国农民及贫民的租赋负担,当时的公共舆论表达了激愤:“各国租税,务稍重富民负担而减轻贫民负担者。我国乃适与相反,惟敲削贫民,诛求到骨,而富者反毫无所出。试观今国中最大宗之租税,莫如田赋、厘金、盐课三项。田赋虽征诸地主,而负担实转嫁于佃丁也。厘金虽征诸行商,而负担实转嫁于小贩及消费物品之贫氓也。盐课则猗顿黔娄岁纳惟均者也……十年以来,田赋之暗增于旧者,已不啻二三倍。”[8]

田赋是练兵、地方新政、赔款等支出的主要经费来源,征收数额不断增长。然而,官商通过“折色”、“浮收”等各种卑劣手段对农民巧取豪夺,已成为公开和普遍的事实。据地方志记载:“折色行而银价之弊起,缘藩署定折价以钱计,民间则通用银元,历任县官则自定柜价,照市上每-银元抑价由二三十文累至百文,粮户迳以制钱争完,乃有银七钱三之例。然乡民谨愿钱,亦不可多得,利独在柜胥。按光绪三十四年以前,每-银元不足当千文,而折价递增至五千文,外加水脚等费一千五十二文,逾年完者再加五百文,粮户之耗于钱价者巨矣。此风既开,上下忙亦仿行”[9]卷三·田赋。1910年,“上海各漕,藩示匿不发贴,洋价抑作一千一百文,较同郡之华娄,每洋短六十文,以每石计,暗浮四百数十文”[10]卷三十·杂记三。各地政府争相在“勒折浮收”上大做手脚。

20世纪前期,作为乡村最重要生产资料的土地,相当一部分被官僚、商人、军阀占有。江苏海州殷克勤开粮栈牙行,占田达七八千亩[11]。“在(江苏)徐海一带,每县可以找到一家、二家或几家有一百顷(一万亩)、二百亩或更多的田地……在江北军阀官僚仍然以宦囊来吸收土地。譬如萧县李厚基就有二百多顷地。”[12]在乡村土地集中的过程中,无地农民大量涌现,土地所有者中有相当部分为城居地主。宜兴城镇中富户往往出资吸收中小农民土地,因此中小自耕农日渐减少,十户之中,自耕农不过一二[13]。城居地主虽占有乡村土地资源,但大多并不用它来积极投入乡村社会生产以创造社会财富,而仅仅消极地攫取地租收入以满足个人消费或继续收购土地。“江阴全县三百万亩,约有二百余万亩在田主手里!田主多住市镇上或城内……他们大概有田几千亩几百亩;在乡间设立一个庄房,到了收获的时候,就派管账先生到乡下去收租,自己住在家里,尽享安乐。有些好名的人,就把收入去买个议员做做;不好名的,就索心在家里大吹鸦片,大玩姨太太哩!还有许多新田主,确从商业上、政治上得到一笔大款拿来买田的。”[14]本由土地所有者承担的田赋,通过地租的形式也转嫁到佃农头上。吴江“震泽田每亩得二十粟已庆大有,其代价不过六、七元,除去肥料人工,所余几何?乃收租竟至五、六元,少亦须五元”[15]287。乡村丧失部分土地,廉价地出售劳动力,城居地主寄生于乡村经济,侵蚀着乡村的发展能力。

厘金主要是对行商及过往货物征收的税款,但商贩为确保固定利润,最终将厘金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当捐之行也,一盏灯、一斤肉、一瓶酒无不有税,墨吏劣绅从而把持之,既以厘捐之故,使百物腾贵,人困于无聊至此。再直接以税之,……夫烟酒肉则为生人所日用之类,而亦使之不可得,民始怨矣。”[16]厘金征收范围广,即对农民贴补家用偶尔出售的自产农产品也刻意勒索,雁过拔毛。“今日设一卡,明日置一关,江湖客子行路难”[17]卷三十三·艺文下。通过设立的层层厘金关卡,占总人口80%至90%的农业人口无疑被增套了一圈紧箍。

20世纪前期,苛捐杂税繁多,骇人听闻。清末,“各省私自筹划款目繁多,不可缕数。极而业之至秽且贱者,灰粪有捐,物之至纤且微者,柴炭酱醋有捐,下至一鸡一鸭一鱼一虾,凡肩挑背负日用寻常饮食之物,莫不有捐”。农民负担漕粮、地丁、耗羡、粮捐、亩捐、串票捐等,“田亩所出之物,谷米上市有捐,豆蔬瓜果入城有捐,一身任七八捐,力不能胜,则弃田而潜逃者,比比也”[18]卷一。仅盐斤加价一项,1901年,加价4文以摊还庚子赔款,1908年,加价4文为抵补药税,至1909年,各省盐价所加不止数十文,已成为盐税的重要组成部分。食盐是人维持生命健康的生活必需品,农民作为最大的消费群体无疑承担了绝大部分盐税。

农民生计本已十分艰难,苛捐杂税更是雪上加霜,乡村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使其发展步履蹒跚。赋役、地租、捐税、厘金、高利贷等为现代化改革、城市建设和消费等提供资金来源,传统剥削方式也增添了一层近代城市对农村经济剥夺的新含义。

三、乡村资金的枯涸

从农村榨出的社会财富一部分留在农村,一部分被政府抽走,一部分成为商业资本进入城市流通。近代以来,农村向城市源源不断地输送财富,为城市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到了20世纪30年代,“将近破产的农民已没有了现钱可以付他们的租税。田主极尽其能力剥削农民,而军阀则极尽其能力剥削田主。有些地方的钱粮竟已预征到了下一世纪。他们不得已只好出重利钱去借来缴付,所以大家简直都已分文无余。现银早已由乡间流入城市,由内地的城市流到沿扬子江各地方,再由这些地方渐渐的流入上海……内地是一天穷困一天,而上海则一天富裕一天”[19]185-186。农村资金经内地城市流入口岸城市,而上海是最大的资金集中地。至于农村资金向城市集中的程度,时人甚至这样评价:“已经达到农村资金流尽,都市资金膨胀到无出路的阶段。”[20]96

农村向城市输入资金的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城市现代化改革,政府对城市资金“空投”。近代中国进行现代化改革以城市为中心,设立自治所、编练军队、兴办警政和学堂、城市建设等计划都需要财力支撑方能推行,掠夺乡村的收益往往被转移到城市工商业,而很少投入农村。省府城市往往是受益最多的地方,晚清“学堂和其他新政设置集中在县城和省城,因此,尽管按照地方上的水平征税,却仍然存在着为城市而脧削榨取农村的趋势”[21]134。二是通过工农业商品交换、消费过程,城市将大量资金掠走。机器工业产品的涌入破坏了乡村手工业,乡民失去辅助收入渠道,乡村变成原料产地,收入单一,利润微薄,借贷、典当的无奈选择使乡村的资金积累进一步减少。“他们(地主们)把从乡村里搜来的农产品送入都会,换得了洋货自己消费了……乡村里的老百姓本来靠手工业贴补的,现在这项收入没有了。他们不能不早日出售农产物,不能不借贷,不能不当东西,结果不能不卖地。从与日俱增的地租、利息——且不提因政治而引起的摊派、捐税、敲诈——使他们每年留在乡村里自己消费的产物一天减少一天,大批无偿的向市镇里输送。在市镇里过一道手,送入都会。市镇里的地主的享受增加了,但是乡村的血液却渐形枯竭。”[22]2020世纪20、30年代,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农产输出减退,而工业品之输入农村则旦夕滋长。农村入不敷出之结果,现金一味外流,而甚少运回农村之机会”[23]。三是通过人口迁徙和个人投资,乡村资金被转移到城市。30年代,22省的离村者中,“全户移出之中有百分之十九是地主。此辈在农村中多为放高利贷者。农村金融每赖以资周转。今离村而去,一方面造成现金集中都市,他方面农民告贷无人资本枯绝,是以每每促进农村之加速崩溃,及农民之加速离其土地”[24]。“农民或以田亩荒芜,或以农产落价,致收入减少,而其日用必需,未能尽捐,仍须求之于市。乡间富户,或以匪患迁徙城市,或以农产衰败,不再投资田亩,乡间储蓄,遂逐渐向城市推移。结果农村对于市镇,市镇对于都市,都市对于通商大口,均立于入超地位,现金纷纷流出。”[5]678

有学者说,“中国农村发生的每一次饥荒、每一次内战,都给沿海大城市带来了巨额资本和更为活跃的商业活动,内地的灾难反而促进了通商口岸的发展”[25]31,在农村的苦难基础上创造了上海等一些大城市的“繁荣”,“农村资金不断的源源流出,培养了少数都市的繁荣和畸形发展,但是农村资金的枯竭促进农村总崩溃的危机,因之,都市繁荣之滋养源泉将有断绝之虞”[20]96,乡村资金链条的断裂,消费和生产乏力,陷入了破产的境地,最终拖住城市的发展步伐。

四、乡村青壮劳动力的流失

近代中国,由于残酷的压榨、人口压力、天灾、战争、土地兼并、乡村手工业破产,大量农民旧的生计日益被扼杀,又找寻不到新的谋生手段,他们或者以反抗求生存,或者背井离乡加入流民大军。在农村推力加大的同时,城市吸引力却在加强。近代城市建设、发展工商业提供各种各样的就业机会。悬殊的城乡工资对于农村劳动力来说有着极大的诱惑。据统计,20世纪30年代,江苏雇农月工资平均为6.8-10.1元之间,而上海、武进、无锡、南通等城市的工人月工资是其1.5-6倍[26]110。城市丰富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非乡村所能及。于是,近代中国离村者大多选择流入城市,特别是那些通商口岸。

这种移民浪潮在江苏表现得尤为明显。江苏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富庶的苏南与贫穷的苏北差距鲜明。有时衣食无着的苏北灾民就以百万计选择流亡之路,江南则成为苏北农村人口逃荒糊口的理想去处。宜兴“附近乡村,颇有入城进工厂作工者,甚有往苏、沪、锡等埠在纱厂纺织者,此亦以生活所迫,使其不能不如此也。统计全县由农妇变成工人者,可达六千之数”[13]。无锡“近年来各种工厂日见增多,而乡间雇农,大都改入工厂矣。乡间即使有一、二雇农,均来自常熟、江阴、江北……而本地人之为雇农者,则不可多得矣”[27]。仅镇江一地,每年都有数千人来寻求工作。

从总体上说,城市生存之激烈远比乡村为剧,技术含量高的职业,流民望而却步,而一般技术要求不高的适合流民的职业大多需要强壮的筋骨。流向城市的乡民以青壮年和男性为主,而留在乡村的大部分则是年老体弱妇幼者。1935年,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对农民离村实况做了调查统计[28],全国全家离村到城市逃难、做工、谋生、住家之农家约占离村农家总数的59.1%,其中青年男女离村去处所为进城做工、谋事和求学的占65.3%,而江苏省的相应比例分别为67.2%、72.7%,明显高于全国。

据民国首都警察厅1923年10月的统计,南京棚户人口中,男子88952人,女子65248人[29]747。据中央大学社会学系1922—1923年对南京棚户区180家抽样调查,世居南京本地者仅14家,占7.78%,来自别处的为最大多数,105家来自江苏各县,占58.33%,其中以来自江北者为最众[29]750。在180家棚户742人中,男子424人,女子318人,性别比为133∶100,“便因棚户中有许多男子并未携眷同来,他们大都是为经济压迫之故而来都市谋生,妻子则留居原乡,或因原乡尚有田地须待耕种而不能携眷偕来,或因生活不安而不敢携眷偕来,而且中国人大都没有外出工作必带眷属的习惯”。有年龄统计的625人中,幼年人(15岁以下)占26.56%,壮年人(15岁至49岁)约占全体棚户人口54.81%,老年人(50岁以上)约占18.64%[29]755。据此可知,从离村进城农民的年龄构成来看,以青壮年为主。

农村流出的是精壮人口,回流的主要是因各种原因淘汰的如疾病、伤残、工作效率不高的人口返回农村。“都市人口或工业化人口,是经常不断地和农村农业人口交换流动,从而吸收农村精良性质的人口于工业,又把劣质人口复返于农村的。”[30]5-6流民主要是农村经济衰退的产物,城乡间人口流动的这种状况又给农村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恶效应。日本学者曾指出,脱离农村而逃往都会的农民,“大多都是贫农中间最有气概最能劳动的人,或者最聪明而有才能及雄心的青年。还有由农村供给学费往都会念书的人,毕业完成了之后大多都是还想在(为)都会之身,而绝少肯再回到农村工作的。还有一部分农村里边最强壮的青年……想留在都会里边过活。农村内较优秀一点的劳动力,这样地都被都会吸收了去”[31]24。

但是,离村来城市谋生的农民境况并不乐观,“以农民之智识技术,在都市中必难谋较好之地位,即欲做工厂工人,亦因中国工业化过于迟滞,不能吸收大量劳力,再因厂工大都自有组织,贫苦来奔之农民亦不易插足。于是离村农民到都市中,最可能之出路,莫若充作苦力。但因交通之进步,运输工具之发达,苦力在社会上之地位日渐淘汰,则是农民到都市来几乎只有求乞一条路”[24]。他们虽出入于城市,一时沉陷在城市千变万化的景象、稀奇古怪的时髦话之中,但因素质难以适应城市化要求,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从事脏、累、险、低收入以及“低贱”职业而屈居城市社会下层,被排斥在“城里人”之外,成为生活在城市里的“乡巴佬”,甚至过去农民认为是“神圣的”话语也被城市人视作笑料。他们物质与精神的生活均极度匮乏,饱尝没有话语权的苦酒,自然更很难为乡村争得话语权。同时乡村人口流动加速,不易形成稳定的政治力量,留守农民因集体行动需要高成本,不到万般无奈时则忍气吞声。

五、乡村精英城市化

在传统社会里,乡村话语权是多元的,乡村富户、知识分子、族长、教门领袖、帮会头目和一般的殷实农户以及贫弱的边缘群体在成员数量上呈金字塔形,而在话语权的分配上则形成倒金字塔形格局。掌握强势话语资源者担当着乡村话语的“社会发言人”角色,有时也是贫弱农民意愿表达的渠道。然而随着近代农村与城市差距日益加大,在政治运动、教育、意识形态、新闻媒体、观念更新等方面,城市处于引领地位,社会话语出现乡村弱化现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乡村精英日益城市化,越来越多的人才和富人因战乱、灾荒、求学、经商、做官等原因移居城市。

地主经济来源趋向多样化,很少有地主仅靠土地收入生活。1930年,江苏民政厅曾调查了本省514个大地主,其中有几个专以高利贷为业,其余也没有不与高利贷有关,有些地主是军政官吏,且常是税务承办者,其收入地租与税收兼有,而占有土地千亩以上的374个大地主的主要职业,166家是军政官吏,129家是放高利贷者,67家是商人,12家为经营实业者[32]30。近代上海不仅有“许多退休和待职的官员现在这里住家,还有许多富商也在这里”[33]21。“土地所有者的兴趣逐步地从地产转向了地方城镇的经济和社会的优势方面。随着他们的撤离,他们对贫困佃户的及时帮助,以及他们曾经扶持的集体服务,都减少了或者取消了。”[34]22420世纪前期的中国正是如此,过去由地主、乡绅等人员主持的修筑道路、筑堤抢险、扑灭飞蝗等工作因精英入城而受影响。

私塾被废除,政府优先在城市发展教育,“教育当局往往抱有一种办教育惟办城市教育的心理,对于市镇教育置之脑后,乡镇教育更置之脑后,至若乡村教育则抛至云霄之外了,像吾木渎,虽为吴县的首市,然试涉足乡村,则周围十里内不能平均得一初级小学”[35]。城市中有更多的学校资源,就连时人也看到这种不平等,为乡村鸣不平。“此固教育当局或许为着乡村地广人稀,即办教育,也办不出什么好教育来,但同为一圆颅方趾者,何幸而为城市之民,何不幸而为乡村之民,那所谓县教育经费者,其实都无非直接间接取之农民赋税,农民之报效于本县者既如是大,而反享受不到丝毫‘读书权’,事理之不平,孰有甚此!”[35]

农村里的“读书人”去条件较好的城市求学或求职,以往离乡的人“每逢佳节倍思亲”,都有落叶归根的宿愿,而“今日的知识分子里,恐怕绝大多数都不会再愿意回到乡梓服务,他们头也不回,哪里还记得自己的家乡在残破不堪的场面。”[1]。大批精壮劳动力、有知识的人、富人们脱离农村,“不仅减消生产力,而且因此失去优秀人才以为农村改进之基本”[36]50。农村中能够读书识字的人很少,文化信息不能在乡村中得到及时传播。“农村衰落,原因颇多,人材缺乏却是最大关键。旧日的农村尚有绅士阶级的人做他的灵魂,所以在政府无为而治之下,还有几分的地方自治。现在高等教育大都集中于都市,农村优秀分子一到都市求学,往往不愿再回到农村,所以高等教育愈发达,农村人材愈缺乏,农村的全部也就愈衰落。”[37]人才流失造成农村经济的破败,而吸收大量的农村人才却是城市繁荣的一个基础,在城市的繁荣、农村的衰落之间,农村人才的流失构成一个重要环节。

乡村精英进入城市,留居农村者实力大减,乡村社会层级中缺失了制衡的中坚力量,农民缺少代言人同政府、劣绅、匪盗平等对话,前者的诉求无法表达,而后者却有更大的空间为所欲为,乡村社会失序。乡村话语链断裂,城市话语左右乡村话语,农民被卷入了话语转换的旋涡。乡村社会在社会话语权的分配上处于弱势地位,乡村权利得不到有效维护,而屈居于城市阴影之下。

总之,近代城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汲取了农村的能量。“城市不仅在政治上压迫乡村,而且通过乡村中的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剥削乡村,使乡村破产。在城市经济萧条的情况下,城市工人失业倒回乡村,又进一步加剧了乡村的负担。结果,城市的发展没有更多地带动乡村的发展,反而加剧了城乡的差别。”[38]17城镇对乡村人力资源过度开采,劳动生产力退步,土地的开发利用受阻,加速了城镇的强势地位的确立。乡村地位弱化,不仅没能同城市分享现代化果实,而且还要消耗自我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使乡村卷入衰败深渊而无法逃离。“乡村和都市应当是相成的,但是我们的历史不幸走上了使两者相克的道路,最后竟至表现了分裂。”[22]23近代中国城乡关系呈现不平衡态势,农村更多时是受制于城市,被迫接受城乡不平等关系。在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竞争中,城市与乡村被给予不同的发展机会,存在歧视乡村、城市偏向现象。在农村遭遇生存危机时,城市却往往采取规避风险的态度来保护自身。“人们感知到社会环境中的某个事情出了问题。这种紧张通常以相对剥夺的形式表现出来”[39]651,“结构性紧张”是集合行为发生的决定因素之一。20世纪初期,乡民也以激烈的集体行动手段抗争,试图拓展日益狭小的生存发展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当时乡村社会的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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