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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中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的特点分析

2014-03-11刘伟朱春瑞

医学与法学 2014年3期
关键词:法医交通事故脊髓

刘伟 朱春瑞

◆鉴定天地

法医临床鉴定中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的特点分析

刘伟 朱春瑞

文章以笔者所在单位处理的164例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案例中脊柱损伤的不同特征,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中法医临床学的临床应用,目的在于为法医临床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提供一些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特征;法医临床鉴定

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道路交通事业亦迅猛发展,机动车辆数量急速上升,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明显递增。[1]据相关统计,目前人类死亡的首要原因是交通意外。可见交通伤害已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安全。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脊柱损伤是较常见的损伤;换言之,在脊柱损伤的各种致病因素中,交通事故位居第二。道路交通事故中脊柱一旦发生损伤,其损伤往往都较为复杂严重,且伴随脊髓损伤的几率较大,导致患者残疾甚至危及生命。法医临床学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可以为伤病鉴定及交通事故脊柱损伤鉴定方法提供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就笔者所收集的164例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案例进行研究并分析其损伤特征。

一、资料来源

选取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由笔者所在司法鉴定所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案例164例。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指标

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的特征,具体包括交通方式(驾车人、行人、乘客等)、肇事车辆类型(公交车、电动车、货车及客车等)、损伤部位(颈椎、胸椎、腰椎等)、损伤类型(骨折、脱位、变形、突出等)、合并损伤数量等。

(二)数据处理

数据采用SPSS13.O统计软件包进行分析处理,采用统计学方法χ2检验、直线回归分析。若无特殊说明,以P值<0.05为显著性界限,且均为双侧概率。

三、结果

(一)交通方式比较

164例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案例中,驾车人45例(27.4%),行人32例(19.6%),乘客87例(53.4%)。以乘客比例最大,驾车人次之,行人比例最小。

(二)肇事车辆类型比较

164例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案例中,货车(包括一些工程车,油罐车等)6例(3.7%)、客车44例(26.8%)、摩托车9例(5.9%)、电动车46例(28.0%)、自行车5例(3.0%)、公交车64例(39.0%)、其余6例(3.7%)。以公交车比例最大,其次为电动车。

(三)损伤部位比较

164例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案例中,颈椎损伤75例(45.7%),胸椎损伤85例(51.9%),腰椎损伤80例(50.3%),骶椎损伤8例(1.7%),尾椎损伤3例(0.6%)。以胸锥损伤比例最大;其次是腰椎、颈椎损伤;其中,合并单一部位损伤的有58例(35.4%),合并两个部位损伤的有32例(19.5%),合并三个部位损伤的有16例(9.8%),合并四个部位损伤的有6例(4.0%),合并五个及以上部位损伤的有6例(4.0%),以合并单一部位损伤比例最大,其次是合并两个部位损伤。

(四)损伤类型比较

164例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案例中,骨折142例(86.7%),脱位16例(9.8%),失稳定3例(1.9%),椎体楔形变位2例(0.9%),椎间盘突出1例(0.6%)。以骨折比例最大,其次是脱位。

四、讨论

交通事故发生率的不断上升,导致发生脊柱损伤的几率增加,严重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国内一些学者研究发现,在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类伤害中,脊柱损伤往往是驾车人员高于乘客。[2]在本组道路交通事故的164例案例中,脊柱损伤以乘客、驾车人、行人比例逐渐递减;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作为高危人群的驾车人员应当给予更多保护;肇事车辆中,以公交车为最,其次是电动车;就损伤部位而言,依次为腰椎、胸椎损伤;在椎体损伤案例中单一损伤多于两个椎体损伤,多个椎体损伤则较为少见;从损伤类型来看,则是骨折多于脱位,椎间盘突出最少;合并损伤部位以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为最多,其次为合并头部损伤,合并腹部损伤与合并骨盆及会阴部损伤最少,而合并脊髓损伤仅占12.4%;合并损伤以合并单一部位损伤最多,其次为合并两个部位损伤,合并五个及以上部位最少。

从本研究情况来看,交通方式中乘客的受伤数量占绝大部分。这也表明乘客在脊柱损伤中的弱势地位,亦应加强保护。肇事车辆中主要是公交车、电动车,两者高达72%。当然,这与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与城市人口增长亦不无关系。与此同时,由于电动车安全保护上的缺陷也使之成为最易受伤的交通工具。损伤类型以骨折为最多,高达86.7%;椎间盘突出最少,仅为0.6%,损伤部位以腰椎为主,这与腰椎解剖结构与部位的特殊性及其受伤时应力相对集中、活动度较大、周围固定及保护结构差、抗暴能力相对较弱有关。椎体损伤数目以单一椎体损伤为最,多个及其以上的损伤则相对较少。

究其根源,主要为脊柱是支撑人体保持直立的硬性保护体、发生交通事故时椎体受力集中且较大所致。脊柱由形态特殊的椎骨和椎间盘连接而成,作为一个协调组合的整体,可以协调上下肢活动,保持躯体平衡,缓冲震荡以防止颅骨、大脑受损伤,保护胸腔、腹腔和盆腔器官。成人脊柱包括颈椎7个、胸椎12个、腰椎5个、骶椎5个及3~4个尾椎骨。另外,脊柱内有脊髓,构成中枢神经系统(CNS)。正是由于脊柱结构的特殊性,使得脊柱损伤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伤者危害较大,也导致了伤者对自身脊柱损伤的法医临床鉴定特别关注。脊髓由于受到椎体的保护,相比脊柱而言不易受伤,只有当暴力传递足够大且挤压占位时才可导致脊髓损伤。本组资料脊柱损伤限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此外,国内一些学者在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腰椎损伤时发现,腰椎损伤类型以骨折比例最高。我们的研究发现,损伤仍是以骨折为主。

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脊柱损伤较多,损伤机制较为复杂。在法医临床学领域,掌握道路交通事故脊柱损伤的各种特征,建立完善的脊柱损伤鉴定标准,对法医临床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发生的脊柱损伤鉴定有着重要的鉴定意义。

[1]关弊.关注胸腰段脊柱脊髓损伤的临床研究[J].中国脊柱脊髓杂志,2010,20(9):705-706.

[2]李利华.司法鉴定学[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2007: 96-117.

(责任编辑:曾宪利)

Characteristics Analysis on Spinal Injury in Forensic Clinical Identification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Liu Wei Zhu Chunrui

In this paper,the author collects 164 cases of spinal injury caused by road traffic accidents handled by the author's working place as the research object,analyzes th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of spinal injury, studies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of spinal injury in clinical forensic,aiming at providing some references for forensic clinical identification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 spinal injury.

road traffic accident;the characteristics of spinal injury;forensic clinical identification

刘伟,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法医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医临床学。朱春瑞,山东省菏泽市中院技术室法医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医临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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