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消费与人的精神生活发展
2014-03-10廖小琴
廖小琴
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不断丰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西方“消费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日益影响并渗透人们的生活。当代中国虽然不是西方语境下的消费社会,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处在‘消费’控制着整个生活的境地”[1](P5)。现代消费无时不在传递着人们对某种生活方式和精神生活的向往,反映着人的存在样态和精神生活状况。这里既有消费彰显文化意涵和精神价值的积极意义,也有人的精神生活遭受戏剧性匮乏的隐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重视建设消费文化,使消费真正促进人的发展,有助于人的精神生活质量的提高,从而真正实现人的生命本质和内在价值。
一、消费作为精神生活的行为和表征
伴随着生活不断走向富裕,现代消费对于许多人而言,已经不仅仅在意物品本身的“有用性”,而且更加关注物品的文化意涵和消费中的精神享受。因此,现代消费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人的精神生活的行为和表征。
1.消费是精神生活形成、发展的重要过程
人的精神生活的形成和发展,既需要消费物质资料,也需要消费精神资料,这是基础和条件。精神生活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消费。消费是精神生活获取和加工“原材料”必不可少的过程。同时,人的消费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活动。因为不管是何种消费,它都要运用人的意识,因而人的消费是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这就是说,人通过主观的选择和特定的满足方式,把自己的消费从纯粹的动物性生理满足中提升出来,具有人化亦或文化的特质。
2.消费是人的个性展示和价值认同的过程
现实生活中,可供精神生活获取的物质和精神资源总是丰富多样,而个人总是有选择地消费,创造性地加工,以此塑造并展示自己特有的精神生活。而作为塑造精神生活的实践性表达,个人的消费活动也是受其精神信仰、价值理念指导、支配和影响的。在多种生存方式和消费方式并存的现代社会,个人选择什么和不选择什么,消费什么和怎样消费,这不仅仅是对个人可支配的货币和资源的反映,同时也是由其精神价值取向和文化认同以及个性决定的。有的人拥有较多的货币、广泛的资源,他的消费可能仅限于满足正当的合理的物质需要和精神发展需要,因而过着健康简朴的生活;而相反,有的人却喜欢倾其所有地消费,甚至超出自身能力满足不断翻新的欲望;更有人喜欢用物质和金钱炫耀自己的富有,显示自身的“高贵”,等等。总之,“一个人的身体、服饰、谈吐、闲暇时间的安排、饮食的偏好、家居、汽车、假日的选择等,都是他自己的或者说消费者的品味个性与风格的认知指标”[2](P121)。
3.消费是社会交流的一种方式
现代消费是人与自我、他人、社会进行沟通交流的一种方式。在消费中,人的选择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它告诉别人我是谁(哪个阶层、哪个团体)、我怎样(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同时,我的选择行为、消费观念也表明我认同什么、否定什么、排斥什么,我对自我、他人、社会的关系是怎样看待的。总之,现代消费并不是对消费品的被动吸收和占有,而总是在展现一个能动鲜活的自我,并以相应的自我建立起与消费对象、与人和世界之间的关系模式。尤其是在今天,消费日益由物的消费转向符号消费,这使得消费如同语言一样,是一种含义秩序,它暗示着意义,因而越来越扮演着“沟通者”的角色。“流通、购买、销售、对作了区分的财富及物品/符号的占有,这些构成了我们今天的语言、我们的编码,整个社会都依靠它来沟通交谈。”[1](P62)消费“是当代社会关于自身的一种言说,是我们社会进行自我表达的方式。”[1](P199)
4.消费是社会地位和身份的重要标记
在现代社会,人们消费某种商品,目的也许并非在意它的使用价值,而是看重它所蕴涵的符号价值,即风格、名声、奢侈、地位、身份以及权力等。商品的这种符号价值体现着消费者的“自我价值”,是其社会地位和身份的重要标记。在现实生活中,当人们认同了消费品的分类级别和档次,他们就会自然地将消费不同档次、品牌的人与消费品的相应层次关联在一起。同时,他们也会主动进行消费的等级选择,力求以物来当作突出自己的符号,将自己归并到他自视为理想的团体,或参与到某个地位更高的团体来摆脱本团体。因为,“在消费者社会,需要被别人承认和尊重往往通过消费表现出来。消费的价值就等于自我价值买东西变成了既是自尊的一种证明,又是一种社会接受的方式。”[3](P20)为了建立或区分社会地位与身份,人们总会以不同方式去消费商品。如果消费代价高昂,消费者身上就含有了高贵和光荣的成分,表明自己属于上层阶级,具有某种优势地位。
二、现代消费幻象下人的精神生活状况
现代消费以符号/意义的消费超越物的消费,使消费越来越具有了文化蕴意,这种消费是奠定在社会物质产品摆脱匮乏,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基础上的,因而它标志着人们消费层次的提升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但是,符号消费也产生出许多消费幻象。在这些幻象的背后,潜藏着人的精神生活的隐忧。
1.暂时的、模式化的平等与深层的、加剧性的不平等
在现代消费生活中,人的独立性、自主性明显增强。消费什么和怎样消费,这对于消费者来说都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自由购买和使用任何商品,只要他愿意、买得起。现代社会的消费者“在需求和满足原则面前人人平等,在物与财富的使用价值面前人人平等”[1](P29)。这种消费模式似乎打破了过去只有“有闲阶级”才能消费享受用品和奢侈品的社会制度和消费惯例。然而实际上,消费者在物品的交换价值面前不仅不是人人平等,而且被分化。因为作为消费对象的物和符号,在人们进行消费之前,就预先已经“不仅作为对不同意义的区分,按顺序排列于密码之中,而且作为法定的价值排列于社会等级”,这种法定的价值涉及知识、权力、文化等其他社会因素,它在商品交换和分配中有特殊的分量和作用。并且,“这种法定的区分过程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过程,每个人都是通过它注册于社会的”[1](P41)。因而,人们的自主消费选择实际是一种对选择的再选择。无论消费者通过自身怎样的努力,“‘通过物的证明’,通过消费获得拯救,在其没有反应思想的目的性过程中,上气不接下气地、毫无希望地想获得一种人赐的、天赋的和宿命的地位。但不管怎样,这种地位仍旧是属于上层阶级的”[1](P40~41)。正如鲍德里亚所言:“消费领域是一个富有结构的社会领域”,“‘消费大众’是没有的”,只是由于在消费中,人们已经无意识地被消费的意识形态所控制,因而“每个个体都把具有差别的社会利益当做绝对的利益来体验,根本体验不到结构的限制”,也感觉不到“区分的制约”[1](P42)。
由此可见,现代消费表面上可以使人人都拥有同样的物,获得同样的消费服务,似乎人人在商品和消费面前一律平等。但“这种平等完全是形式上的:看起来最具体,而事实上却很抽象”。实际上,“消费并没有使整个社会更加趋于一致,就像学校并没有使大家获得一致的教育机会一样。它甚至加剧了其分化”[1](P39)。由于财富、特权、教育、地位、身份等因素的作用,“一些过去无需花钱唾手可得的财富却变成了唯有特权者才能享用的奢侈品”[1](P37)。比如自然、空间、新鲜空气和宁静等,在今天逐渐成为一部分人的特有财产,而另一部分人却被排斥在外。显然,财富、特权的背后,是更深层的,日渐加剧化的社会差别与不平等。“‘新鲜空气权’意味着作为自然财富的新鲜空气的损失,意味着向商品地位的过渡,意味着不平等的社会再分配。”[1](P38)因此,通过符号化了的商品的能指和所指,消费社会的物品实际更加深刻地等级化了。面对现实社会的不平等关系,幻想通过一次或提前、超前、省吃俭用的消费来找回平等,实际只能是一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心理慰藉。
2.“个性化着的”差异与批量复制的“自我”
按照马克思的人的发展理论,现代社会人的发展处在物的依赖基础上的人的独立性和个性阶段。因此,在人的发展过程中,人的个性发展意识会越来越强烈,每个人都希望通过个性的展示来凸显自我。现代消费生活的多样性、可选择性、宽容性,赋予它成为人的个性展示的极佳场域。不过,在现代消费中,人追求个性、凸显自我的诉求很大程度上只能通过符号的差异性来实现。产品不断更新,需求也就不断改变,对时尚、潮流、品味等的个性追求也随之日日翻新。人们就这样在产品和需求的不断升级换代中追寻着个性的自我。然而,现代社会的大生产并非根据个体的需求来组织,而是一种普遍化的、同质化的、垄断性的、批量化的生产,至多是根据名望或类同的要求进行生产,个人的需求只能以集体语境为索引。这里,生产遵循的一个基础的逻辑是“置于编码符号之下的区分/个性化逻辑”,即:“首先有一种区分的结构逻辑,它将个体生产为‘个性化的’,也就是生产为相互区别的,但是根据某些普遍范例及它们的编码,它们就在寻找自我独特性的行为本身中相互类同了。”[1](P76)因此,不断“个性化着的”差异总是被批量复制的“自我”所替代。显然,这种个性化的“差异并不是真正的差异,它们并没有给一个人贴上独特的标签,相反它们只是标明了他对某种编码的服从、他对某种变幻的价值等级的归并。”[1](P2)最后,为了凸显个性,却总是发现自己被归并为某一个系列,某一个团体,根本没有真正的个性可言。
实际上,试图通过符号消费来凸显自己的个性,这种想法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错误。因为符号消费的对象并不是“我”的对象化的存在物。这里,“消费的主体,是符号的秩序”,[1](P198)而不是人。本应该作为消费主体的人,在消费过程中,存在“思考”的缺席,他并没有真正面对过他自身的需要。因而,这种差异化的个性并不是消费者个性的某个本质方面的发展,用马克思的话说,这实际上是“占有没有个性的东西,因为这种社会[关系]同时作为一种可感觉的外在的对象而存在着,它可以机械地被占有,也可以同样丧失掉”。[4](P174)正所谓“对差异的崇拜正是建立在差别丧失之基础上的。”[1](P72)个人本来的存在,独特的、真实人的差别,被工业化和商业化的符号差异形式所取代,个体与个体之间不再相互对立,而是自觉不自觉地通过对某种抽象范例、某种时尚组合形象的参照来确认自我。没有个性的、复制的自我,自然会产生生活无意义感,即那种觉得生活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的感受,在吉登斯看来,这是晚期现代性背景下存在的根本性的心理问题。
3.欲望的满足、象征的幸福与心灵的空虚、灵魂的失落
在现代社会,由于丰盛的商品已经远远超出了人们的真实需要,要想使商品能被消费,就必须借助符号的力量,制造出某种“差异性”,刺激起人们不断消费的欲望。“我们庞大而多产的经济要求我们使消费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要求我们把购买和使用货物变成宗教仪式,要求我们从中寻找我们的精神满足和自我满足我们需要消费东西,用前所未有的速度去烧掉、穿坏、更换或扔掉。”[3](P5)即使是那些“不太现代的人会恪守他的生活传统,其生活境况会鼓励他认为节俭才是美德,追求物质享受是一种轻浮的甚至是不道德的风气。”但是,“生活会刺激人们了解和使用各种商品,并使他们相信,世界上可供人们享用的物品极为丰富。城市工人的较稳固的经济境况和收入,加上很容易赊账和借贷,定会刺激起他们的消费道德。”[5](P74)由于商品被替换为符号,成为某种社会地位、生活方式、生活品位和社会认同的指称,同时,借助大众传媒在现代社会中的支配地位,符号价值被发挥到了极致,消费者的眼球被强烈地吸引到注意商品象征的符号意义上,所以,在消费社会,消费的过程实际是吸收符号及被符号吸收的过程。人们从消费中得到的幸福是通过攀比、比较而建立起来的,因而也是短暂的、象征性的。“穿体面的衣服、开体面的车子和住在体面的生活区,全都仿佛在说‘我不错,我在那个团体中’。”[3](P20)一旦别人比自己消费得更多、更高级,或者自己的消费不如以前,幸福的感觉就随之远去。
因此,尽管不停地消费,人们依然“在潜意识中却隐约发觉自己成了新的被剥夺者”。[1](P67)人与人之间真实的社会关系没有了,“不仅与他人的关系,而且与自己的关系都变成了一种被消费的关系。”[1](P79)“物品什么也不是,在其背后滋长着人际关系的空虚”。[1](P203)不仅如此,满足精神生活发展需要的闲暇时间也被大量消耗了。最后,消费者终于明白,自己一直是在徒劳地企图用物质的东西来满足不可缺少的社会、心理和精神的需要。马克思说:“仅仅供享受的、不活动的和供挥霍的财富的规定在于:享受这种财富的人,一方面,仅仅作为短暂的、恣意放纵的个人而行动,并且把别人的奴隶劳动、把人的血汗看作自己的贪欲的虏获物,所以他把人本身,因而也把自己本身看作可牺牲品的无价值的存在物。他把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仅仅看作自己无度的要求、自己突发的怪想和任意的奇想的实现。”[6](P349)由于总是“沉浸到对不断增多的物品/符号的凝视中去,沉浸到社会地位能指秩序中去”,个体忘却了反思自我,提升自我,最后在沉浸中被取消,“人变成符号及物品的鬼魂”[1](P198,P199),成为一个“寻求灵魂的现代人”。因此,我们必须审视消费表象背后的实质,才能真正找到通往幸福和精神自由之路。
三、消费文化建设视角下人的精神生活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消费文化,在消费中不断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自我内在价值,这对于人们走出消费生活中的精神生活困境,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需要的合理满足与能力的发展提升
在消费社会,人的需要除了正常的物质生活基本需要以及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的发展性需要外,还有许多因受刺激而产生的需要。这些被“制造”出来的需要对于人来说并不是真实的需要,而是一种伪需要,是不符合人的本质和人的发展的虚假需要。但由于消费是一种日常活动,每天都在进行,以至于我们变得对它完全没有觉察,因而这种需要很容易使人陷入过度消费和奢侈消费。因为“市场有一种倾向:它可以把每一种需要都朝向更细致的方向无限地分解下去,把人类需要的每一个环节的每一个细节夸大地发展出来,并且把它们从满足基本需要的水平到无限奢侈的水平全幅地展开,以市场可以开发出来的最经济的方式做最大限度的开发。相伴随地,在这样的市场之下,我们在满足基本的生活和发展需要之后,很容易把消费本身当作特别的享受,而由于把它当作特别的享受,我们会倾向于把消费本身当作目的,去过度地和奢侈地消费,并且在这点上变得茫然无意识,忘却人自身的健全的生活未必需要那些奢侈的物品这一基本事实。”[7]因此,在消费生活中,人类必须清楚地知道哪些是自己真实的需要,哪些是假性的需要。同时,人类必须锻造自己经受刺激的耐受力,克制满足欲求的冲动力,给自己真实的需要和表现自己的内在本质的需要的满足创造更多的自由时间和空间。正如马克思引用舒尔茨的观点所说:“国民要想在精神方面更自由地发展,就不应该再当自己的肉体需要的奴隶,自己的肉体的奴仆。因此,他们必须有能够进行精神创造和精神享受的时间。”[6](P233)
个人的需要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来满足。因而,需要发展了,人的能力也必须相应地发展。因为个人在活动中必须运用自己的意识,发挥自身的能力。马克思指出:“消费的能力是消费的条件,因而是消费的首要手段,而这种能力是一种个人才能的发展,一种生产力的发展。”[8](P107)因此,为了更好地和更有质量地消费,个人还必须全面地发展自己的消费能力,包括对消费品的判断力、选择力、欣赏力、创造力等。如果消费的需要随着生产和消费的实践活动发展了,而消费能力没有相应地发展,那么就如同马克思所说,即使有最美的音乐,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也毫无意义。“因为要多方面享受,他就必须有享受的能力。”[4](P389)而“如果音乐很好,听者也懂音乐,那末消费音乐就比消费香槟酒高尚”[9](P312)。需要和能力协调地发展,人作为一个全面的人占有自己全面的本质,那便是马克思所讲的真正富有的人。这种“富有的人同时就是需要有总体的人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实现作为内在的必然性、作为需要而存在”[6](P308)。
2.符号消费和大众消费的正确对待与引导
符号消费人为地制造各种身份和地位的等级区分,消费者按照广告、商标等塑造的身份和地位标识在消费中追寻自己的身份和自我认同。从满足大众的群体认同与归属需求方面来讲,符号消费有其积极意义,它有利于人们在日益多元化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下建立起精神归属感,满足一定的心理需求,获得象征性的幸福感。但是,符号消费很容易使人在疯狂的信息和广告的刺激下不顾自身经济条件,盲目追求高消费,从而陷入消费主义的泥潭。“登广告的人通过把它们的商品和人类精神对于存在的无限渴望拴在一起从而培养了需求。”[3](P87)即使那些广告什么也卖不出去,它也达到了其目的,这就是通过无休止的反复说教向人们灌输消费主义思想。特别是那些奢侈消费和炫耀性消费,极易使人的欲望无限地膨胀,由此滋生或助长享乐主义价值观和人生观,从而使消费的本真意义离人越来越远。
大众消费文化以其平民化的文化方式、日常生活化的文化特征使人们拥有了精神生活广阔的发展、参与和选择空间,从而把社会各阶层民众都作为消费者成功地纳入了工业系统建构的消费模式中。这正是消费社会所要达到的目的。因为“这个系统需要有人作为劳动者(有偿劳动)、作为储蓄者(赋税、借贷等),但越来越需要有人作为消费者”[1](P66)。但是,大众消费文化的商业化运作和“快餐式”定位,必然导致大众消费取向中的感官化和思维的平面化倾向,并且同样也可滋生超前性、攀比性、炫耀性的消费。而且,由于消费成为社会大众的追求对象,因而这种影响是普遍的、广泛的。
因此,必须对符号消费和大众消费予以正确对待和引导。必须重视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正确对待消费活动中的文化需求,摆正消费活动中文化需求的位置,把它与粗俗、恶俗、庸俗化的感官快乐消费、各种享乐主义的“文化消费”、炫耀性、夸饰性的“符号消费”区分开来,并提升大众消费中的文化需要层次。同时,还要重视对社会上先富起来的人群进行消费取向引导,使他们在增加自己的消费的同时,主动避免那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正常社会关系,阻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合理消费,践行一种节约、适度、生态型的消费方式,力争使他们在消费活动中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从而促使社会消费生活变得更加健康。
3.全面而自由的个性价值追求
多样化的现代消费体现着消费者各自的文化意向、价值准则和生活方式,使“我”、“我们”与“他者”区分开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普通人也彰显了其个性。但是,正如前所述,消费中展示的个性自我更多的是“差异化”的自我,它实际并非人的对象化本质,因而最终总是被“系列”、“团体”覆盖。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人的“自由个性”应当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这样的自由个性不仅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而且也摆脱了“物的依赖关系”,个人得到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人的个性发展的最高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总体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6](P303)。因此,为着造就全面而自由的个性,个人必须有自身的全面发展和能力的多方面发展。要努力把自己“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4](P389)。这就要求个人充分利用社会现有的条件,并且,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创设条件,使人的体力、智力、才能、兴趣、品质等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而展示出真实而丰富的人的个性。倘若这样,个人就能较好地控制自己的消费生活,使其真正成为自我个性施展和发展的良好场域。
4.生命本质意义和内在价值的境界提升。
不断被鼓励、被刺激的消费,看似满足了人们无限的欲求,获得了无比幸福的生活,而实际上却是在不断消耗、消灭、消除自身。艾伦·杜宁指出:“消费社会的诱惑是强有力的,甚至是不可抗拒的,但它也是肤浅的。”[3](P19)“消费者社会不能兑现它的通过物质舒适而达到满足的诺言,因为人类的欲望是不能被满足的。人类的需要在整个社会中是有限的,并且真正个人幸福的源泉是另外的东西。”这种“另外的东西”就是“培养深层的、非物质的满足,这种满足是幸福的主要心理决定因素;它包括家庭和社会关系,有意义的工作以及闲暇”。“最值得优先去做的事情是无限可持续的。宗教实践、社交、家庭和集体集会、剧院、音乐、舞蹈、文学、体育、诗歌,对艺术和创造的追求、教育以及欣赏自然全都容易适应一种持久的文化,这种文化是一种能够持续无数代人的生活方式。”[3](P26~27,P102)
因此,要想获得有意义的人生,就要让真、善、美充盈生活;要不断追寻生命的本质意义,提升自我内在价值,升华人生境界。在现代社会,尤其要具有平衡心理,努力实现心灵和谐。要正确对待他人的富有,对待功名利禄,控制自我欲望,努力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这样,以追求舒服与快乐为目标的生活就会失去吸引力,消费生活的理念就会自觉建立在生活的价值和人的尊严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