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起依法治档的风帆乘势向前
2014-03-10秦玉学
秦玉学
我在辉县市档案局工作已经12个年头了。十多年来,感触最多、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档案行政执法工作。那么,在档案执法方面具体有哪些体会呢?
一
正确的思路和决策,往往是由问题“倒逼”出来的,只要时时留心,事事用心,处处操心,“办法总比困难多,出路总比关口多”。2002年5月,组织上任命我担任档案局负责人,走进档案局办公室,仿佛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冷清、阴暗、破旧的环境和设备,使我心里一沉。后来几天的接触和了解,暴露的问题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集中表现在四个不适应:一是档案工作已经连续几年在新乡市排位垫底,与全市大发展、大建设的格局极不适应。二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乡镇占三分之二,市直近一半单位档案工作几乎无人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实力极不适应。三是档案经费捉襟见肘,入不敷出,与档案工作的任务和需求极不适应。四是档案人的精神面貌消沉,与机关干部的素质和形象极不适应。面对困局,我既不能埋怨,也不能退缩。既不能零敲碎打,东拼西凑,也不能束手无策。只有冷静思考、沉着应对,力求发现并紧紧抓住能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这时,市里组织的一次普法考试,使我灵机一动,茅塞顿开。对档案部门而言,《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先后颁布实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已基本完备。作为基层单位,就是要主动地、自觉地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逐步把档案管理纳入“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轨道。手中有了利器,心里才有底气;脚下有了根基,腰杆才能挺起。唯有如此,档案工作才能破茧而生,档案困局才能迎刃而解,档案事业才能春意盎然,生机勃勃。从中,我叫响了一句话:“高扬起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风帆,乘势向前。”
二
“思路决定行动,落实重于认识”。一切筹划和招数必须接受实践的验证,并在实践中锻炼和完善。 十多年来,我主要做了以下几点:一是学习。从我做起,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档案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相关法规,用法律知识武装全体人员的头脑。二是辩论。就“该不该”、“能不能”、“用不用”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档进行研讨,释疑解惑,统一思想认识。三是准备。多次赴省进京,向主管部门、业务部门请教,与法制办、监察局、法院等部门协调接洽,率先制作较为完备的行政法律文书,配备统一服装,聘请法律顾问,成立档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为档案执法人员统一制作胸牌,刻制印章。四是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档案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全市乡局级以上领导每人赠送一本学习手册,多次参与展板展示。五是协调。人大明确了归口科室,市法制办对制作的法律文书给予了确认,监察局明确一名人员对口接收档案案卷。六是演习。由三名档案执法人员携带摄像机,严格按程序对一个单位进行了行政执法。一开始,该单位办公室人员抵触情绪很大,执法人员依据现场查证情况,对照有关条款,经执法领导小组批准,给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随即该单位主要领导与我们联系,在致歉的同时,表示一定按要求整改到位。以此为例,我们在内部又进行了检查剖析,达到了鼓舞士气,学习提高的目的。七是操练。十多年来,我们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大的行政执法活动,每次分几个组,各组配一辆车、一台摄像机,严格按程序执法,当面亮证,现场取证,结论依法送达,执法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0份,警示性谈话5个单位,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三
“一石激起千层浪”,档案行政执法带来的效应就像长藤结瓜一样,既是整体的、关联的,又是客观的、生动的。一是提升了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都非常重视,对档案部门的需求,只要是涉及档案法规有可能造成责任事故的,几乎是有求必应。主要领导每年都要听取档案部门的工作汇报,分管领导上任伊始都要到档案部门视察慰问。对年度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由市委、市政府发文进行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落后单位,由市委办发文进行通报。在我市“创业杯”综合考评时,档案工作列入内容之一。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接收和征集档案资料的意见》、《关于建立名人档案库的决定》、《关于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解决馆库容量不足问题,市委常委会进行了研究,拨付了专项经费,购置了密集架,整修了馆库面貌。档案事业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基本能够保障正常业务支出。有几个现象很能说明问题,以前档案局人员下基层,只是档案员接待,现在一般都由分管领导陪同;以前个别单位饭也吃不上,现在大都是盛情挽留;以前档案部门下达的指导性意见如石沉大海,现在各单位都能主动联系,及时落实。对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中列出的问题,都能够及时整改到位,并以乡镇党委、政府和单位主要领导名义反馈整改情况。二是推动了档案工作跨越式发展。我提出了档案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合唱”;由弱势部门逐步向优势群体转变,依靠法律法规的支撑提升档案工作地位;由传统思维向创新理念转变,紧跟时代步伐,着眼与时俱进。围绕这三个转变,我确立了“三个三”的工作目标。“第一个三”是用三年时间打基础,“第二个三”是再用三年时间巩固提高,“第三个三”是三年内全面上台阶、上水平。截至目前,以“三个转变”为引擎,“三个三”工作目标高标准圆满完成,综合实力升级到了新版本。档案工作连年受到新乡市局的表彰,档案馆荣获“国家二级档案馆”称号。三是支持了档案工作发展领域的创新。全面系统规范地实施了“名人档案库”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专题下发了文件,对征集范围、对象确定、组织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已建立并接收进馆名人档案3宗。开展了集中整理归档,每年春节过后至4月底,全市各乡镇、各单位分期分批集中到档案局整理上年应归档文件,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进度,每年完成并发放合格证率都在95%以上。启动了“纵横天下辉县人”档案名录,“城建档案一体化管理”等。当初我提出这些构想时,多数老同志认为根本不可能兑现,现在不仅没有“跳水”,而且进展得非常顺利。四是激发了档案人员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十多年来,辉县市档案人的底气足了,胆气壮了,心气顺了。由“逼着干、推着干、求着干”变为“主动干、比着干、积极干”。辉县市档案局在岗人员只有8名,每年承担的任务都在15项以上。档案馆馆藏的4万多卷永久档案,全部更新了装具,粘贴了标签,整齐划一。每年接收的4000左右卷档案也都要整理一遍,工作量是以前的数十倍。全局上下呈现出一片风正气爽、昂扬向上的可喜风貌。
四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最好的教材。一些认识上的盲区、误区,思辨上的分歧、争论都可能在实践活动这个大课堂上找到答案。在档案行政执法过程中,为避免走弯路、走岔道,我认为,应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四个关系:一是正确认识和把握“有用论”和“无用论”的关系。毋庸讳言,现行档案法规确实需要硬化责任追究条款,强化刚性约束力,但若就此而认为档案法规软弱无用,显然是不科学、不客观的。我的认知是:档案法规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从实际效果看,不仅管用,而且适用。现在普遍的问题,不是有用无用,而是用与不用,敢不敢用,会不会用的问题。二是正确认识和把握行政执法和业务指导的关系。二者存在着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内在联系,同时又有着泾渭分明,截然不同的区别。主要包括:内容不同。档案行政执法是狭义的,有着严格的界定,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而业务指导相对较为宽泛,裁量幅度比较自由。方式不同。档案行政执法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证据确凿,中规中矩;而业务指导依据的是文件、指示等,注重的是阶段性、时效性。手段不同。档案行政执法运用的是处罚惩戒,具有刚性约束力;而业务指导讲究的是责任和义务,运用的是考核督促,具有协商性、可变性。性质不同。档案行政执法查处的是违法违规的严重问题;而业务指导批评纠正的是不符合规范的一般问题。三是正确认识和把握教育引导与处罚惩戒的关系。十多年来,我始终坚持以警示、引导、整改为主,在“尺度”的把握上,我的主观愿望是:尽可能不处罚一个人,而影响一大群。四是正确认识和把握执法主体与协助配合的关系。我始终坚持档案局是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档案执法人员是直接施行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越权越位,包办代替。同时,又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政府法制部门指导,严格按程序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赢得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河南省辉县市档案局 来稿日期:201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