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的思考
2014-03-10刘倩倩
刘倩倩
摘 要:本文以美国国家档案馆的档案信息商业性开发为鉴,结合我国学者对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的不同看法,提出档案信息资源可以进行商业性开发,但需区分商业性开发与商业化开发的不同,认为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是文化性与商业性的融合,是档案记忆资本化走向的体现,更是实现档案经济价值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美国国家档案馆
自2012年5月11日由英国国家档案馆和国际档案理事会联合举办的“档案馆开展商业活动”研讨会在伦敦召开以来,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再次引发界内人士热议。档案馆能否对其馆藏进行商业性开发和具体的开发模式成为国内学者关注的焦点。
1 对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的不同看法
1.1 问题的提出及相关研究回顾。我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始于1984年邓小平题写“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建设”。之后档案界开始认识到档案的信息属性并展开相关研究。据陈艳红统计,1980年~2009年我国档案界关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与方法、国外开发利用的理论与实践、开发机制、用户研究、法律政策、价值评价等方面,对商业性开发尚未涉及。20世纪90年代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档案界开始了商业化探索,学者们就能否将市场机制引入档案馆的发展、档案信息资源能否进行产业化或商业化开发、档案局(馆)是不是档案文化产业的开发主体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但讨论未果后这一问题沉寂多年。21世纪初,中共十六大提出要“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档案界开始关注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但多数学者习惯在“档案文化产业”或“档案文化产业化”的帽子下展开相关研究,真正以“商业化”或“商业性”为题的文章并不多。
1.2 三种不同观点。关于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界内主要分为三种立场。支持者认为,“档案馆践行商业化发展模式,是文化产业背景下的一种必然趋势。它能够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持久动力,并在此过程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1]主张“大力发展档案文化产业,精心打造档案文化产品,把沉睡的档案资源奉献给社会”[2]。中立者既强调档案馆应保持公共性和公益性,又认为应具有商业化开发的意识,认为档案信息资源的商业化开发“一是改变档案部门闭门管档案,开门找政府的方式。形成档案工作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大档案观。二是改变档案管理重数量轻质量与重投入轻产出的旧观念,加强档案成本管理核算;促进档案工作运作方式的更新;深化对档案本质属性的认识”。[3]反对者主要从档案馆的公共性和体制的角度来考虑,认为“档案馆不要染指档案文化产业,以免发生政府财政断奶,档案馆事业下海沉没的悲剧”。[4]不能“搞了副业丢了主业。一切向钱看,服务质量、水平下降;肥了个人腰包,助长腐败风气;不能以产业化的名义,把档案作为营利的手段,也不能把档案部门当盈利性企业”。[5]
1.3 可行性分析。事实上,档案界关于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的不同立场并非完全对立,他们都承认档案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在国家投入无法满足档案事业发展需求的情况下,档案馆主动利用自身资源开展经营性活动以获取经济效益,更好地维持档案馆的正常运作与发展无可厚非。这不仅不会危害档案馆的公益性地位,反而会为更好地维护档案馆的公益性提供经济基础。档案馆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来自我国国家体制,有法律保障,且在大众心中根深蒂固,不会因为档案馆开展一定的商业性活动就发生改变。只要档案馆的接收、整理、鉴定和提供利用等基础业务依然继续,档案馆公益性的本质就不会发生改变。但在进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时,应区分“商业性开发”和“商业化开发”的不同。商业性开发是指带有商业性质的开发,并非将档案馆完全当作企业来盈利。而商业化开发更倾向于“产业化”,带有走向产业化运营的趋势。档案部门属于政府机构,哪有将政府机构当作企业来运作的道理?
2 美国国家档案馆对档案信息的商业性开发。美国国家档案馆在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所采用的开发形式具有浓厚的商业气息,在探索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方面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启示。
2.1 实体商店与网上商店相结合。为充分挖掘并实现档案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美国国家档案馆不仅在其展厅的出口处设有专门的纪念品商店,出售其开发的档案文化产品,还在国家档案馆网站上专门设有Shop Online(网上商店)。网上商店分为“书籍和礼品店”、“打印纽约时报店”和“出售复制品和缩微胶卷”三部分。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购买承载档案信息的服饰、书籍、海报、配饰、家居和办公用品等商品。此外,网上商店还提供订单式服务,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向档案馆提出产品要求,档案馆为其量身定做档案文化产品。实体商店和网上商店相得益彰,相结合的运作方式不仅是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的有效途径,更是我国电商所热衷的商业运作模式,苏宁易购、天猫超市、国美在线就是典型。但目前我国档案系统主要以实体店为主,相应的档案馆网站政治气息较浓,重在宣传国家政策和行业新闻。
2.2 与商业机构合作开发。20世纪末建设档案网站及数据库成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的新途径。在这方面,美国国家档案馆主动寻求与商业机构合作,开发出许多著名产品,如,与ProQuest公司合作开发的Archives USA、Digital National Security Archive和Heritage Quest Online等数据库;与全球最大的家谱在线提供商Ancestry(有200多万付费用户)合作开发家谱档案,并在国家档案馆网上专门开设“Gencalogist/Family Historian”栏目,提供全国联机目录检索、传记编写、图集绘制等多种服务,满足用户对家谱档案利用需求的同时,也给档案馆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而我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主体为档案馆自身,开发效果受到资金、人力的限制。
2.3 与社交媒体建立链接。美国国家档案馆不仅在网站上搭建电子交易平台,更直接与各种社交媒体建立网站链接。《web2.0和社交媒体平台的文件管理指南》表示允许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档案管理,但档案机构应当与其供应商签署合约,确保双方可以实现对信息的有效生成和管理。目前与NARA签订合作协议的网络运营商包括Twitter、YouTube、Facebook、Flickr、Foursquare等。与社交媒体合作不仅可将其人气优势与档案馆馆藏优势相结合,丰富并优化馆藏,而且可以提高档案馆的社会影响力,是档案部门主动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有效途径,而在这方面我国档案系统尚未开展类似实践。
3 对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的认识与思考
3.1 价值理论分析。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原始记录,其本身不是商品,不能进行商业性开发。但档案信息具有商品的一般属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档案信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满足人民对档案信息的某种需求时,可作为商品在市场中流通、交换和消费。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商业性开发,是实现档案经济价值的重要途径。
3.2 文化性与商业性的融合。档案是民族文化的集中体现,是历史文化的积累,是文化传承的手段,更是文化创新的基础。档案与文化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认为档案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在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现象屡见不鲜。档案信息资源也完全可以利用文化搭台,进行商业性开发,唱经济的戏,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正是文化性与商业性的融合。
3.3 档案记忆资本化走向的体现。档案作为一种社会记忆,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已经慢慢向资本转变。如,福建地方政府鼓励甚至资助修复地方庙宇和组织地方节庆,以吸引海外华侨和台湾商人来闽南“寻根”、旅游和投资。有学者曾提出应将档案的经济价值纳入社会记忆资本化的现实趋势中来考察,资本化的过程是对档案记忆的消费和展演。笔者认为,档案信息的经济价值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得到越多的体现,对其进行商业性开发也就越顺理成章,这正是档案记忆资本化走向的一种体现。
3.4 商业性开发的经验有待总结。由于国家体制、文化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我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模式普遍选择公益性开发,且开发主体为档案馆自身。但事实上,在2013年7月11日我国国家档案局发布“取消利用档案收费”之前,各级国家档案馆一直收取公民利用档案的行政事务性费用。在档案文化产品开发上也并不比美国档案馆少。如,上海市档案馆将馆藏上海老照片印在明信片、杯子、衣服、镜子等物品上向市民和游客销售。除此之外,我国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的实例还有很多,如,江苏省档案馆与《扬子晚报》联合开发地方文化;利用馆藏为旅游景点编写旅游手册、旅游指南,以地方特色历史吸引游客。上海外滩新馆甚至被评为“外国人来中国最想去的100个地方之一”。由此可见,我国并不是没有档案信息资源商业性开发,而是在陈旧观念的压抑下,商业性开发很少被提及,更没有对商业性开发的经验进行及时总结,以便在全国进行推广。
参考文献:
[1]李扬新.《档案公共服务政策研究》[M].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53.
[2]毕兰可.以创新思维探索档案文化产业[J].北京档案.2003(11):26.
[3]彭明发 万先杰.关于档案产业意识的思考[J].湖北档案,2001(3):21.
[4]吴国辉,张中华.档案局(馆)不是开展档案文化产业的主体[J].中国档案,2004(5):18.
[5]肖文建.走出“档案产业化”的误区——与“档案产业化”论者商榷[J].档案学研究,2004(2):60~61.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图书情报档案系 来稿日期:201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