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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现有问题与改进途径

2014-03-09李大庆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执法人员消防

李大庆

做好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均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执法力量薄弱、群众消防意识淡薄、工作内容复杂任务繁重等等,在此背景下,要保证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效率与质量,必须从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出改进,该文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现有问题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而做好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意义重大。但目前,由于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足、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消防意识淡薄、行政干预、以罚代管等问题的存在,我国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成效仍然不显著,火灾隐患屡见不鲜,火灾事故屡屡发生,不但影响着着消防监督部门的形象与社会公信力,更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此背景下,强化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现有问题的分析与反思,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显得极为迫切。

1 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中的现有问题

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影响因素较为复杂,一方面与消防监督部门自身能力与素质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政府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人民群众消防意识等因素有关。目前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目前我国消防监督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与逐渐加大的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任务量是不相适应的,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发展壮大,当前执法队伍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包括: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近年来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队伍人员整体文化素质得到显著提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人员总数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但许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是从大学中选拔出来的,由于知识结构差异和经验水平的缺乏吗,这些执法人员在专业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制约了其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执法工作人员数量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而不断推进,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但目前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人员数量偏少,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法律意识薄弱。近年来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监督机制不完善,对执法人员约束不足,加之执法人员自身认识不足,自我约束能力差,造成特权思想滋生,导致其工作中对群众态度不加,执法方式粗暴;队伍稳定性差。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需要十足的岗位责任心和敬业奉献精神,而目前消防监督检查执法服务缺乏稳定性,许多执法人员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后就选择更换工作,造成严重的人才流失,不利于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队伍的发展和壮大。

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但目前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形成不利的影响。历年来,我国学校教育中消防教育不充分,近年来,多数学校虽偶尔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消防演习等教育活动,但消防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消防教育机制缺乏长效性,导致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防火和火灾自救能力较差。而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的种类和数量均不断增多,但电器使用中的消防知识普及却不够充分,加之绝大部分家庭在装修过程中采用了三合板等高分子材料,导致火灾隐患增多,增加了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难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执行对于减轻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压力,和减少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就消防管理工作逐级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但该机制的执行效果并不显著,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部门及个人的法律责任没有得到有力的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对各级政府部门消防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其对日常消防工作重视度不足,导致日常消防工作执行不到位,加之消防工作多数未被纳入各级政府部门人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导致其消防工作迟迟得不到改进;各级政府部门没有就消防责任的履行制定强制性规章制度,消防工作责任主体不明确,很多基层政府部门没有就消防工作成立应有的组织和机构,消防工作常被作为附加工作纳入到其他工作事项中;在经济活动与民事活动中,重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却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考虑周全,在教育活动中也缺乏对消防教育事项的要求和规范,导致“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成效不突出。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www.ems86.com总第535期2014年第03期-----转载须注名来源此外,政府部门缺乏防患于未然的消防管理意识,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够积极主动,只有当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后才采取改进措施。

行政干预问题。目前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中受到的行政干预过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制约了消防安全管理成效。这是因为许多政府部门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考虑,不断进行招商引资,权利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但在此过程中却常常为追求经济效益忽略消防管理问题,在投资者办理消防审批手续过程中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对于消防设施设备功能不全、偷工减料的问题没有及时指出和予以治理,不但埋下了火灾隐患,也没有使这些单位将消防工作重视起来。

而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本身具有查缺补漏的作用,旨在及时发现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以及检查对象存在的火灾隐患,因而对那些消防审批不严格的单位,常常能发现和指出消防问题和火灾隐患,而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政府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常常会采取“地方保护”措施,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造成较大的阻碍,不利于企业消防安全问题的及时解决。而消防监督检查部门又常常碍于地方政策或人情关系无法客观、公正地开展执法工作,导致许多违规问题象得不到应有的解决。

执法管理模式不科学。长期以来,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存在“以罚代改、重罚轻管”的问题,这种执法管理模式并不能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许多违规人员在缴纳罚款后并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消防监督工作并不仅仅是一项发现问题的工作,而是一个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过程,因而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也不能仅仅立足与发现问题和处罚违规主体。日常生活和生产中,许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对消防知识的认识不全面,不能及时找出火灾隐患,这就需要专业的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深入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进行深入的检查,及时找出各种有违消防原则的问题,并帮助群众及时予以解决。而由于侥幸心理的存在和对消防意识的缺失,许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在被执法人员找出问题后,仍然不积极主动地消除隐患和解决问题,甚至推诿责任,采取不作为的态度,认为消除火灾隐患和解决消防问题是消防部门的责任,只有在执法部门强制整改的时候才采取整改措施。但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单位和个人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不配合,即使在执法部门勒令整改并按规定处以经济处罚后也不及时执行整改,对于该停产的项目也没有及时停产,导致许多火灾隐患依然存在,消防管理问题不了了之。由此可见,“以罚代改、重罚轻管”的执法管理模式,是无法达到预期的消防管理目的的。

2 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改进途径

面临严峻的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形势,和复杂而繁重的执法任务,消防监督部门只有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为了全面提升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应针对以上几个现有问题采取以下几项改进措施:

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杂,面对较大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只有强化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才能确保各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办事效率,改善执法成效,因此,消防执法部门应充分重视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具体应做到:注重执法人员思想教育。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第一位,强化全员职业道德建设,及时纠正执法人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认识上的偏差,使其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树立其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豪感,以全面改善执法人员工作状态;强化业务素质培养。针对当前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强化专业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并对上岗执法人员采取严格而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顺流通过后才能从事执法工作;强化执法素质建设。一方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在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中处处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也应坚决打压特权思想,要求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以文明、礼貌的态度执法,同时坚持廉洁奉公,客观执法,对该查封的项目和范围予以及时查封,对该缴纳罚款的及时勒令缴纳罚款,并严格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

明确法律责任,减少行政干预。只有保证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才能及时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依法处治,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减少对消防执法工作的行政干预,同时,消防执法部门也应充分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和独立性,避免行政干预,确保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此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应严格按照《消防法》中的先关规定,建立地方性法规、制度、条例,制订相关的追究责任制度,对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明确,建立科学、严格、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将企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工作视为自身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与政府经济活动、民事活动的密切联系,使其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政府部门应逐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尤其是敦促挂牌督办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支持,客观执行消防安全审批工作,对于消防设施设备不全,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应提出整改确保合格后再予以准批。此外政府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全力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尤其是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时,要帮助执法部门消除社会阻力,确保处罚与整改措施的依法执行。

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首先,要就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简历自上而下的、严格的责任制度,将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责任层层划分和下放,落实到每个小组乃至个人,结合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与性质制定明确的责任、权利制度,将消防监督检查执法从过去分散、单一的模式中解脱出来,形成相对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执法模式。以促进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科学运行。而针对当前我国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队伍人员不足,执法人员超负荷工作的现状,应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中的作用,使其分担一部分执法任务。而为了确保基层派出所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检查执法责任,我们应对其执法权限、监督任务、责任范围进行明确,将消防监督检查执法转变为基层派出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纳入人事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激励基层派出所积极投入到消防执法工作中,同时也激励民警不断自我完善,学习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知识,以提升自身在消防执法工作中的实践能力。

强化消防教育,提升群众消防意识。强化对消防教育,对于提升人民群众消防意识,和促进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政府部、教育、消防系统均应积极发挥自身宣传教育作用,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认识,对此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教育系统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充分重视起来,就消防知识教育制定系统、完善的计划,既要经常性地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案例讲解等活动,也应积极举办消防安全演习,一方面提升青少年消防意识,另一方面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自救技能;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包括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并视宣传教育需要公开近期重大火灾事故,包括其带来的危害与产生原因,以起到警示作用。通过大众传播途径使群众真正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以取得群众的支持与理解,为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强化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消防教育。提升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消防意识,有助于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全员消防意识的提升。对此应认真贯彻“6l号令”的具体精神要领,使企事业单位建立自身的消防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自身消防安全责任,一方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及时有效地就行自检自查,消除火灾隐患,另一方面也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一旦发现问题要积极整改。

综上所述,做好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对于推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导致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对此,消防执法部门只有及时自我反思,分析问题的形成原因,并找到有效的解决对策,对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进行及时改进,才能使消防监督检查执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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